丰新三中教室电教设备使用及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校各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正常使用,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使用质量,特对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维护做出规定:
一、学校为各班级配置电视机等电教设备,是为班级开展教育教学所专用,任何人不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拆卸另做他用。
二、班主任、班长是电教设备使用保管的责任人,应积极配合,并负责电视机等设备的操作使用。其他人不准擅自操作。若出现故障责任人应立刻上报电教中心。
三、按规定使用。如有教育、教学需要,学校将另行通知。
四、彩色电视机、摄像头、管理终端、音箱等是贵重教学设备,各班级务必妥善保管使用;使用者在使用前或使用中发现问题,须立即通知电教中心帮助解决。
五、如因使用管理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除对班级通报批评外,由使用管理责任人及班级承担责任。
电教中心不定时进行检查,一经发现有违规现象,必追查到班及个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