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裕初中青少年法制教育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我市“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规定如下:
一、全校学生都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二、学校要制定好课堂法制教育计划,保证计划、课时的落实。每学期法制教育课时不得少于10课时。
三、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一些与青少年学生相关法制教育内容要列入思想品德课教学内容中。
四、全校老师实行培训上岗制度。由各班班主任担任学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任务,其它学科的老师要将法制教育的内容与课堂教学相结合,实现法制教育的目的,力求使课堂法制教育具有针对性,生动活泼,便于学生接受。
五、要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组织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六、学校开辟法制宣传栏、张贴法制挂图、播放法制教育影片等形式宣传基本法律常识。通过开展班队活动等引导和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七、利用校园网“法制教育专栏”,对学生进行网络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对网络犯罪的认识和抵抗能力。让网络在法制教育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八、进一步完善学校法制教育制度,制定评估、检查的具体标准,定期考核,使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