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丹高中校务公开制度
一、领导负责制度
1、校长是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对校务公开总负责。
2、指导并督促有关处室及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分管负责人制定校务公开的内容及实施意见。
3、协调党政群部门解决校务公开的有关疑难事宜。
4、指示有关处室及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分管负责人及时公布有关校务内容。
二、内容审核制度
1、制定《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对公开的八项内容要真实、具体、明确。内容有责任人确定并交领导小组审查。
2、领导小组对公开的项目、内容要认真逐一审核,及时提出要求和建议,确立公开的形式和具体时间。
3、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两次会议,布置、研究、落实和监督校务公开情况。时间定为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二周。
4、审核程序:部门领导上报;分管成员审查;组长审核签发;打印上栏公布。
三、反馈整改制度
1、监督小组每月定期打开意见箱,汇总举报电话材料,认真收集群众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校务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情况。
2、领导小组对群众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和研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四、定期报告制度
1、学校年底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全年推行校务公开的情况。
2、对一些难以公开的特殊内容,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学生家长会等形式加以相关报告。
五、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有专人管理校务公开档案。
2、所有公开的有关资料分门别类存放和维护。
3、年底完成单独组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