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的范畴。
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一般是指在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生的群体性传染病防治,如肺结核、肝炎、脑膜炎、流感、水痘、腮腺炎、红眼病等的防治。
二、建立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事件预警系统。
学校提供季节突发传染病的危险信号,提醒学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传染病。学校突发传染病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三、建立保障机制。
1、加强健康教育。
学校每学期开学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有关健康教育要求,开齐、上足、上好健康教育课。学期结束前组织一次有关安全、健康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2、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知识和防治工作要求,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3、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及时掌握校内、外各种人员流动情况。
4、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宿舍、图书室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用具的消毒,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5、坚持学校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做好因病缺课学生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对生病请假在家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病情,在校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陪同前往(对暂无法通知家长的学生由班主任陪同前往),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学校卫生保健教师。
6、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的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四、建立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置机制。
1、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学校突发传染病事件发生后,当事师生立即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学校报告:学校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传染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疫站江:报。
2、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
突发传染病发生后,立即成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小组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施救工作。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
3、保健教师职责
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县政府和教育局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制定本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责任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利用校内、校外的各种活动,课内、课外的不同形式,组织开展对学生和教职工的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防病科学知识:建立每日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发现有病症的学生,要及时督促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及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有异状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疫情发生时,要根据区政府以及教育局的部署启动各自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并组织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负责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资料收集与归档工作。
4、迅速启动与实施措施
(1)建立和完善学校预防传染病报送信息网络:各班级传染病信息上报的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
(2)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范围:出现个别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出现一定数量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出现集体性不明病因发病症状的:其他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3)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的途径与预防要求。
凡出现上述情况的,班主任要立即了解患者病因,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并跟踪后续信息,定期报告。
建立考勤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
如发现学校师生员工有身体异状,学校则迅速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采取隔离。学校在区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发病学生(包括与发病学生有密切接触的师生)采取隔离措施。严格实行患病学生休学制度,学生病愈后方可复学。
消毒。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室内场所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消毒,并保持空气流通。具体为:对环境与物体表面等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用移动式紫外线消毒灯对有关区域进行物理消毒,实行内强制通风。
封闭。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园,停止一切大型人员聚集活动,停止校外机构在学校内进行的各类活动。
组织校内预防性接种疫苗、服药等工作。
五、善后处理工作。
1、学校突发传染病调查工作,由处置突发传染病的组织及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工作。事发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在突发传染病发生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的,及时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在处置学校突发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以批评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