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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南小学食品留样制度
根据卫生部门要求,为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意外事故发生后有据可查,特制定“两餐”食品留样制度。
1.学生用餐每餐前或后取每样食品200—400克样品留存。
2.食品样品留存时间必须保证24小时。
3.食品样品留存须存放在规定的冰箱(柜)内。
4.食品样品留存不得和其它生、熟食品混放,以防交叉污染。
5.食品样品留存24小时后应及时销毁,留存食品不得混入学生用餐食品中。
6.食品样品留存责任人:各校区总务主任。
浦南小学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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