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三小学学生骑车暂行规定
1、根据《交通法》规定,不满12周岁儿童严禁骑自行车和驾驶其他车辆;
2、路途较远的学生,学校提倡住宿或由家长接送上、放学;
3、路途较远且年满12周岁的学生需经家长和老师允许方可骑自行车上学;
4、集镇范围内(东至陈李线、西至西振线、南至斗龙港河、北至龙西村七组)的学生一律不得骑车上学;
5、可以骑车上学的学生上学时,进入集镇范围内应自觉靠近公路右侧下车后一字排齐推行进入校园,放学时应一字排齐推行紧跟本班步行学生队伍,超过集镇范围方可骑车;
6、途中严禁飙车、追逐打闹、脱把骑车;
7、到达学校,按少先队大队部划定地点顺次排放(此项工作纳入一日常规检查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