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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红领巾督察小组工作注意事项要求

为了精细学校管理,督促教育学生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及日常行为规范,促进良好校风、班风的形成,创建整洁、卫生、优文明的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白莲中心小学“红领巾督察小组”。现就督察小组组成及具体工作规定如下:
一、督察组人员组成:监督小组由四、五、六年级部分学生组成,由各班推荐能力强、自觉性高,乐于助人、以身作则的优秀少先队员或班干部担任。周一至周五每天一组,共五组,每组6人(具体分组及名单见附表。
二、督察时间;早上早读前半小时,中午时间及全天的课余时间。
三、督察要求:值日队员早上到校后由值日组长负责召集,组长对每个人当天的工作进行详细分派。值日队员必须准时到岗,不得缺岗,有事要及早调好人员,并向组长请假。值岗期间必须佩带“文明执勤”和红领巾,穿戴整洁,严格要求自己,要在校园内来回走动,及时发现不文明现象和行为,及时制止。
四、督察内容:主要针对不文明现象及行为,如:乱扔果皮、纸屑、食品袋等行为;损坏校内花草树木行为;乱涂乱画、乱倒垃圾行为;在楼梯及楼道上追打玩闹,口出脏话现象;少先队员不能让按要求佩带红领巾现象;两操时间不能按要求做操现象等。
五、问题处理:在检查过程中,遇不听管教的同学或难以处理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具体班级、姓名、行为,及时向大队辅导员,值日领导或校长反映。
六、表彰及处分:对于工作马虎,不负责任的队员,学校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撤销其执勤资格。对于态度端正,工作成绩突出的队员,学校将进行表彰,颁发奖状及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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