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升国旗制度
升降国旗制度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的爱国主义教育,是学校的特色文化教育。为培养我校师生国旗意识,增强爱国情感,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特制定永吉四中升国旗制度如下:
1、每周一第二节下课举行升旗仪式。全校师生准时参加不得缺勤,学生要求穿校服,团员佩戴团徽(寒暑假除外)。遇到恶劣天气可以不举行。重大节日或纪念日要升降国旗,要由学校国旗班升旗,由校乐队奏唱国歌。每日升旗降旗时不举行仪式。
2、各教学班级,以班为单位,教职工直接入场,入场后,队伍应保持整齐、安静。不迟到、不缺勤。
3、国旗护卫队。每位队员应做到服装整洁,精神饱满。整个仪式的始终,应按要求准确无误完成每一个动作和内容。
4、仪式开始,护旗队入场时,全体师生应脱帽肃静,不说话、不走动、不相互打闹。
5、升旗开始,全体师生应肃立,面向国旗行注目礼,目送国旗冉冉升起,迟到师生应在奏唱国歌,国旗下讲话时,就地肃立(不再走动)行注目礼,目送国旗升起。等仪式结束后,方可入队。
6、升旗仪式由校领导、老师、学生做国旗下讲话,全体师生认真、仔细聆听发言,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走动。
7、不升挂破损、污损、退色等不规范国旗,对违反《国旗法》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处。
8、待升旗仪式结束后,按要求有秩序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