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丹高中法制教育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市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各处室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齐抓共管,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努力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共同联动的良好格局。
二、全体学生都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三、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一些与青少年学生相关的法制教育内容列入教学中。
四、全体老师要将法制教育的内容融入相关课堂教学中,力求使课堂法制教育具有针对性,生动活泼,便于学生接受。
五、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组织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每学期组织法制教育活动不少于一次。
六、以法制宣传栏、黑板报、播放法制教育影片等形式定期宣传基本法律常识。
七、通过开展团队、班队活动等形式引导和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八、进一步完善学校法制教育制度,制定评估、检查的具体标准,定期考核,使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