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 出纳职责 学校出纳在总务主任领导下,负责学校现金收支、银行结算和票证管理。
1、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办理好日常的报销手续,及时处理好暂收款项。
2、按时做好工资的学校岗位津贴,职务补贴及奖励等发放工作。
3、根据规定,设置银行记帐、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准确无误。
4、严格审核各种报销和支出的原始凭证。对凭证不实、手续不全者,在做好解释工作的情况下,应予以拒付。
5、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制度、货币管理制度。加强银行支票管理,不出支现金。
6、加强存款和现金管理,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符,对库存现金,要逐步盘点,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人民银行核定的限额。
7、每天下班前,严格检查保险柜的上锁情况,妥善保管好钥匙。
8、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与会计人员做到相互支持、密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