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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结构工资制实施条例

为了积极稳妥地进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考核奖惩制、教职工全员聘用合同制,引入激励竞争机制,激发办学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努力开创学校管理、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特制定本条例。

一、指导思想根据市教委学校内部管理改革文件的有关精神,既要积极引导全校教职工进一步加强师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又要适应教育新形势,逐步在分配方面体现多劳多得、优质多得和责重多得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借此促使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普遍提高;既要面向全体学生,稳定和提高升学水平,也要兼顾学生的个性发展,培养一定数量的特长学生,全方位提高我校在省内外的知名度。

二、结构工资的组成1、基本工资:包括基础职务工资、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国家规定的各项政策性补贴。2、岗位工资:按学校人员结构的特点,岗位工资分为教学人员岗位工资、行政干部岗位工资和行政职工岗位工资三大块,根据各自的特点分别确定。岗位工资的计算内容:仅指主要的常规工作,不可能把繁杂工作的细目和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都包括进去,因此,必须大力提倡“前中光彩我光彩,我为前中添光彩”的奉献精神和“严谨、踏实、热情、负责”的敬业精神,急学校所急,想学校所想,同心协力,搞好工作。3、年功工资:实行从事我校教育工作工龄和其他工龄津贴。4、奖励工资:奖励工资包括学校奖励的浮动工资、月工作考核奖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成果奖三部分。

三、岗位工资的计算:

(一)、教师岗位工资。教师岗位工资以课时津贴和教案津贴为主,计算上包括任课与兼职两个方面。1、任课:(1)课时津贴为每课时5元;(2)教案津贴为每教案5元;(3)根据高考形势的变化,体现责重多得的原则,并结合各学科的特点,对各学科课时津贴实行权重分配,权重分配如下:语文、数学、外语等高考主要学科为1.10,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为1.05,其他学科权重为1.00。(4)高三毕业班统考科目任课教师的课时、教案津贴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发25%。(5)部分教师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由教务处安排的代课,每课时津贴9元,跨年级代课,每课时津贴12元。(6)凡男教师55周岁、女教师50周岁,完成有关部门安排的工作,享受工作量平均奖。(7)因学校工作安排等方面的原因,某些任课教师课时较少,津贴低于平均津贴的85%,应补足85%;语、数、外三门学科的任课教师,若上足两个班,至少得平均津贴。(8)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数学、物理、化学、外语、生物等竞赛,竞赛辅导的课时津贴为每课时10元,计算机竞赛辅导的课时津贴为每课时6元。竞赛辅导的周次数、课时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科室负责考核,考核负责人核定次数。每周统计,按月发放竞赛辅导津贴。(9)负责群体工作的体育老师每月补贴100元,负责竞技体育训练的体育老师参与群体工作每月补贴16元,业余时间训练运动员每训练1课时补贴4元。每次训练必须有训练记录,体育教研组长签字,值日组长参与考核,分管校长审核。训练次数周清月结,按月发放。(10)培优与补差a、各年级补差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地点、课时,补差每次补贴10元。b、学校成立培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年级的校长牵头,成立本年级培优工作领导小组,由年级组长任培优小组组长。培优每次补贴12元。培优与补差的教师辅导由教务处负责考核。周清月结,按月发放。(11)语文、外语的早读下班辅导,按每周三次计算两个课时津贴,由考核小组考核,要求全过程、全时间段到班;病、事假按实扣除,无故不到位或不准时下班者,视情况给以必要的处罚。2、教师兼职补贴:(1)年级组长:每人每月补贴50元。(2)教研组长:凡10人以上(含10人)的教研组组长每人每月补贴50元;10人以下的教研组组长每人每月补贴30元;教研组副组长每人每月补贴30元;备课组长每人每月补贴30元。若以上两项职务兼任,其津贴按其中较高一项津贴的全额与另一项津贴的1/4之和计发,原则上以上职务不再兼任。(3)班主任实行岗位津贴和浮动奖励。a、岗位津贴:每人每月津贴160元(含国家发的部分)。b、浮动奖励:设立班主任管理一、二、三等奖,以年级为单位,按3:5:2的比例评定,一等奖每学期奖励800元,二等奖每学期奖励600元,三等奖每学期奖励400元。每学期

评定一次,学期结束前发放。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公布。

(二)行政干部岗位工资:行政干部的岗位工资=工作量津贴+岗位津贴1、工作量津贴:任课教师的课时津贴、教案津贴的平均值(不含高三统考科目的增发部分)。2、岗位津贴:校长每月420元,副校长每月360元。中层行政干部岗位津贴向班主任岗位津贴靠拢,具体为:中层正职、工会主席每月280元;中层副职、主办会计、团委书记等每月200元。担任班主任的行政领导兼得另一项岗位津贴的1/2。中层行政干部岗位津贴最多不超过校长的津贴。中层以上干部兼课津贴和教案津贴按规定标准的1/4计算。

(三)行政职工岗位工资:1、根据人定岗、岗定责、责定岗位工资的原则,每月由职能部门负责人根据各位行政职工的出勤、服从工作分配、实际履行职责、工作的艰苦程度等情况予以考核,确定每月岗位工资的等级。2、根据教师的课时、教案津贴的平均值(不含高三统考科目增发部分)的0.85与部门职工总人数的乘积,作为该部门的岗位工资总额。各部门每月先发总额的70%,留下工资总额的30%设立履行岗位职责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3:5:2。(具体实施另行制订)各部门要制订岗位职责,实行8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情况及参加部门等活动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考核,各部门依据岗位职责制订评奖条例,发放奖金。3、对于极少数工作量严重不足及有特殊情况的教职工的岗位工资由考核小组商量决定。四、年功工资:设校内自筹工龄津贴,在前黄中学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工龄每年为1元,按月发放。

五、奖励工资:

(一)教育教学成果奖1、高三年级的任课教师(1)高考成绩奖a高三毕业班本科超额奖:根据有关本科奋斗目标数的计算办法,计算出各毕业班的奋斗目标数。在高考中每超一人发300元,并将总额发至各班级。班主任和高考科目任课老师根据课时比例分发(其中班主任工作量作一位任课老师的工作量)。b对于高中毕业班高考成绩列武进市第一的任课教师,其所任班级的单科均分与该学科省均分比较,按下列超分数段奖励:5—10分(包括10分,以下同)之间为一档、10—15分之间为二档、15—18分之间为三档,18—20分之间为四档,20分以上为五档。具体奖励及奖额由考核小组商量决定。同时为了更加客观、公正体现教师的劳动价值,对于中途接手其他班级的教师,设立学科进步奖,和同学科相比,在原有基础上上升6名以上为一等奖,上升3-5名为二等奖,上升1-2名为三等奖,具体奖励及奖额由考核小组商量决定。(2)培养尖子学生奖。a在高考中学生高考理科总分列省前10名的,按第一名10万元,第2-3名8万元,第4-5名4万元,第6-7名2万元,第8-10名1万元发至考生所在班级。文科和外语类按理科50%计算。b在高考中学生高考理科总分列常州大市前3名,按第一名1万元,第2名8000元,第3名5000元发至考生所在班级。文科和外语类按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1000元发至考生所在班级。c在高考中学生高考理科总分列武进市前25名,按第一名3000元、第2名2000元、第3名1000元、第4-5名900元、第6-10名700元、第11-15名500元、第16-20名300名,第21-25名200元发至考生所在班级。文科和外语类按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400元、第4-5名200元发至考生所在班级。若非中考录取我校成绩前50名的学生,则加倍奖励。同时排出除教改班以外的校内前10n名(n为班级数)奖励普通班,奖额的多少由考核小组商量决定。以上三项仅得高的一头,同时参照高考成绩奖(1)的比例发放。2、高一、高二年级的任课教师高一、高二年级的任课教师实施阶段性教学质量评估奖励。高中三学年的教学是一个完整的过程。“高一是基础年,高二是关键年,高三是决战年。”三个学年六个学期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任何一个环节的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最终将严重影响高考成绩,影响学生的整体素质。为了确保学生在高一、高二各个学习阶段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知识基础能够夯实,思维能力得到发展,特制订高一、高二阶段性教学质量评估及奖励办法。奖励金额由考核小组根据高三年级发放奖金总数,在确定高一、高二任课教师每年的奖额。高考科目的教师每年7月1日-3日进行学年度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采用任课老师回避制),据考试成绩为依据进行评估和奖励。a本科奋斗目标奖:占奖额的30%。根据教务部门提出的本科

奋斗目标数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各班的奋斗目标数,在学年度大考中,教务处根据命题的综合难度,科学的制订出模拟分数线,根据各班超模拟分数线人数的多少来评估各班的教学成果,并实行奖励,超1人奖若干元(视具体情况而定),并将奖励总额发至各班级,根据教务处所排定的课表中各学科任课数所占的份额(班主任课时数增加5节计算)奖励全体任课老师。b培养尖子生奖。占奖额的30%。排出年级的前10n(n为班级数)个名次奖励,若非中考录取我校成绩前50名的学生,则加倍奖励。C教师个人奖。占奖额的40%。①学生或家长对教师的评价,分A、B、C、D四个档次。具体方法由教务处另定。②教师和领导的评价。在征求同行意见的同时,听取各部门、处室和学术委员会的评议,由学校考核小组投票评议确定A、B、C、D四个档次。③期终考试成绩(或进步情况)。所任学科成绩在年级第一名为A、第2—3名为B、第4—5名为C、6名以下为D。特殊情况由考核小组考核评定。对于中途接手其他班级的教师,和同学科相比,其名次在原有的基础上上升6名以上(包括6名)的为A、上升3—5名的为B、上升1—2名的为C。教改班的任课教师该考核项目,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一律为A档。根据以上三项考核,并结合教师的德、能、勤、绩,具备3A或A、A、B的任课教师为一等奖;具备(A、B、B)或(B、B、B)或(A、A、C)的任课教师为二等奖;其余没有“D”档的为三等奖。非高考科目的教师如果在C①、②项目考核中没有“D”档的,可以得平均奖的0.6—1之间的比例折算奖额,具体由考核小组投票确定。3.职员职工每人得平均奖的0.6—0.8之间的比例折算奖额,总数发到各部门,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奖励条例发放。4.行政干部行政干部得高三年级的平均奖。

(二)竞赛辅导成果奖1、一般学科竞赛在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上,为培养更多的一流人才,提高学科竞赛辅导质量,形成有力的竞赛激励机制,学科竞赛的奖金计发规定如下:①获奖的竞赛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或学会组织的学科竞赛活动,竞赛结果以公布名次或等第为准。②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每生(下同)奖励辅导教师400元;获得省级二等奖,奖励辅导教师250元;获得省级三等奖,奖励辅导教师150元。③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学科竞赛,获江苏省区一等奖(全省前20名),每生(下同)奖励辅导教师2000元;获得江苏省区一等奖(全省21~50名),每生奖励辅导教师1500元;获得江苏省区一等奖(全省50名后),每生奖励辅导教师1000元;获得全国竞赛江苏省区二等奖,奖励辅导教师500元;获得全国竞赛江苏省区三等奖,奖励辅导教师200元;正式学员参加冬令营并获三等奖,按每生5000元奖励辅导教师;正式学员参加冬令营并获二等奖,按每生6000元奖励辅导教师;正式学员参加冬令营并获一等奖,按每生8000元奖励辅导教师;正式学员参加冬令营并进入国家集训队,按每生10000元奖励辅导教师;自费学员参加冬令营获一等奖以上(包括一等奖),奖额与正式学员相同。有学生代表国家参加国际奥赛获金牌,按每生10万元奖励辅导教师,获银牌奖励辅导教师8万元,获铜牌,奖励辅导教师5万元。④学生参加作文竞赛,获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辅导教师500元、250元、40元。⑤学生参加全国希望杯数学竞赛、全国外语能力竞赛,获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辅导教师500元、300元、150元、30元。⑥以上奖励按得奖学生人数和该生在同一年内同一学科最高奖励标准计算。⑦对负责学科竞赛训练的教师,获奖的实绩将作为评聘职称、晋级和评优的重要依据。2、文娱、体育等竞赛文娱、体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精神文明的窗口。为了进一步提高文娱、体育活动的水平,形成有力的竞争激励机制,奖励办法规定如下:①学校艺术团在武进市中学生文娱会演中列全市团体第一,奖励辅导教师600元。②会演前的集训辅导,由教务处按辅导情况提出津贴数额,报校长室批准,每月发放。③学校田径队参加武进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市团体第一名,发奖金1000元,参加省市重点中学田径运动会,成绩列武进市团体第一,奖金1500元;参加武进市球类比赛获团体第一奖金600元;参加常州市球类比赛获团体第一,奖金1000元。④为了鼓励教练培养等级运动员,培养一名三级运动员,奖励所任教练奖金150元,培养一名二级运动员奖金300元。

(三)教科研成果奖1、结合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撰写的总结、论文,经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学会组织评审,获一、二、三等奖,获奖金额职下表:级别获

奖奖金等第额校级武进市级常州市级江苏省级国家级一等奖304050100150二等奖304060100三等奖20304080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论文(1000字以上),每篇奖励50元;与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有关的知识性书籍(本人承担1/3以上)每本奖励150元。2、对担任校、武进市、常州市、省、国家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任务的老师,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大胆实践,勇于探索,写出总结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市级以上会议上宣读,奖励课题组成员武进市级60元,常州市级8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400元。课题研究结题后获教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奖金额如下表:级别获奖奖金等第额武进市级常州市级省级国家级一等奖xxxx005001000二等奖100xxxx00800三等奖701003005003、参加省、市和校级评优课评选活动,获奖者奖金标准如下表:级别获奖奖金等第额校级县级市级省级一等奖80150250800二等奖50100xxxx00三等奖3050100300(校级评优课按3:5:2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4、学校组织的示范课,奖励上课教师100元。一年一度的大型校级对外公开课,奖励上课教师50元。5、为进一步推进青蓝工程,凡属师徒结对的师傅一方,其徒弟在本校比武课、评优课活动中获奖,则奖励其师傅同等的金额,若多名徒弟获奖则将各位徒弟获奖金额之和奖励其师傅。6、参加省、市、县和校级优秀教案、优秀教具、优秀课件评选活动,获奖金额按上表中同级同等第资奖金额的60%计发。

(四)月工作考核奖1、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队伍的量化管理,学校将采取措施对教职工的上、下班情况及参加各项活动加强考核。2、能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每月7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总计700元)。3、工作考核奖,按月结算公布并发放。4、凡被批准的病假,每天少奖5.00元,事假每天少奖10.00元,每月事假5天(含5天)以上,病假达15天(含15天)以上者,不发当月工作考核奖。学校或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举行的各项活动无故缺席一次少奖1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少奖5元,因事请假少奖5元,因病请假少奖3元。5、在一学期内,病假累计45天,事假累计15天,不发半年工作考核奖。长病假、待聘人员不发月工作考核奖。6、对于工作失职,旷工半天,旷课1节或拒不执行学校行政决定,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及国家有关规定者,扣除一个月到全年的工作考核奖。7、国家规定的产假、婚丧假,工作考核奖照发。8、校长办公室不定期每周考核上、下班情况两次,根据考核情况,对迟到(或早退)次数多者,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集体评议,根据情节轻重,少发或不放考核奖。六、说明学校成立结构工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与聘任小组相结合,负责考核并解释实施该条例;个别未尽事宜,由考核小组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由行政干部和教代会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讨论后作出修改。以上各项奖励条例,因每学年具体情况不同,考核小组可以作个别、适当修正或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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