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的教育已不再是学校单方面的责任,而应该由学校、社会及家庭共同担起教育学生的责任,只有三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联系才能培育出合格的人才,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与社会(学校所在的行政辖区)的联手合作制度。
1、由当地派出所副所长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为学生进行法制讲座。
2、学校定期请社会上的成功人士到学校进行讲座,对学生起到榜样作用。
3、由当地政府牵头,配合学校定期对学校周边的电游室、网吧等进行清理整顿。
4、学校将在停翅港新四军军部旧址定为德育基地,长期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5、学校定期接收周边社会的信息反溃,及时规范学生的行为。
二、学校与家庭的联手合作制度。
1、每期由学校写一封致家长的公开信,向家长阐明学校本期的举措,在教育学生方面求得家长的配合。
2、成立学校家长委员会,每期召开一次联系会,商讨学校各项重大决议。
3、班主任每学期至少跟每位学生家长联系一次。
4、当学生在学校某方面取得成绩时,班主任应与家长联系,让家长分享子女成功的喜悦。
5、当学生在校严重违纪时,班主任应与家长联系,让家长和老师一道来教育和帮助学生。
6、在每年的暑假和寒假期间,由班主任与任课教师一道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家访,家访面应达本班学生的60%。
7、学校设立接待室,直接接待来访家长。
8、学校每学期将学生的综合评定成绩和学期评语以素质报告书的形式给家长阅读,并让家长签署意见后由学生开学时带回学校。
9、学校每学期向家长定期开放,开展“近师周”活动,促进学校于社会、家庭的联手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