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家庭是未成年人接受思想道德教育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必须充分发挥家庭在未成年人教育中的作用。为了提高家长素质,不断提高家长学校建设、教学水平,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家长学校的组织领导,由政教处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具体制定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有关管理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有关指导工作,同时,认真总结家长学校工作经验。
二、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系统传授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帮助家长优化家庭教育环境,改进教育方法,促进家庭精神文明建设,同时沟通家校联系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健康发展。
三、抓好家长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聘请有教育理论与实践经验人员,担任学校家长学校专职教师,同时聘请教子有方家长担任兼职教师,改善和提高家长学校授课教育教学效果。
四、重视家庭教育指导教材建设,根据家长的实际需要,按照家庭教育理念和研究成果,编制好体现时代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教材,同时收集、整理部分资料供家长学习之用。
五、加强对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建立听课制度、每次登记考勤工作制度,做到每次活动有安排有记录,同时做好听课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工作,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帮助家长总结家庭教育工作经验,组织教子有方家长进行经验交流,同时,做好优秀学员、优秀家长的评比工作,以调动激励广大家长参与家庭教育活动的主动性。
七、家长学校开展教育活动运用举办讲座、观看录像、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和家教咨询服务等形式。
八、注意和积累有关文件,各种计划,总结、重大活动记录,学校档案、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