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永中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确保学校坚持依法办学,自主发展,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把学校办成学生喜欢、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国内知名的现代化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龙湾区中永中学;英文名称:LongWan YongZhong Middle School;学校地址:中永街道沧下路54号;注册域名:www.xueke8.com。
第三条 学校为全日制普通初级中学,学制三年。隶属龙湾区教育局。学校经登记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四条 学校的办学宗旨:以人为本,和谐发展。
办学目标:实施素质教育,形成办学特色,把学校办成学生喜欢、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现代化学校。
办学理念:科学与人文并重,规范与个性共存,基础与特色兼顾。
校训:勤 敬 笃 行。
教风:爱岗、敬业、严谨、创新。
学风:勤学、善思、博览、悦行。
第五条 校徽图样为:
校歌:菁菁校园,桃李葱茏。
第二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全面负责学校教育及行政工作,按照本章程管理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学校设副校长二人,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七条 校长依法行使下列权利:
(一)决策权。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及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最后决策权。
(二)人事权。在上级核定的内设机构和干部职数内,有权设置内部机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程序任免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任使用(包括不聘、缓聘、解聘、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
(三)教育教学管理权。全面领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依法自主办学,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
(四)财经权。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学校的财务活动和资产管理,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有关部门依法管理。
(五)奖惩权。学校建立奖惩机制,校长根据学校规章制度,决定对教职工的奖惩。
(六)依法行使国家和教育主管部门赋予的其他权限。
第八条 校长要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教育教学标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依法治校。
(二)接受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督导、评估、监督、审计,保证完成教育行政部门部署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管理,接受学校党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依靠全校教职工办好学校。
(四)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五)拟定校内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聘任与解聘中层干部;拟定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管理、使用校舍设施和经费。
(六)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注重抓好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素养、师德水平和教书育人的能力,努力建构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风格独到、有较强科研能力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七)实施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培养学生终身发展能力,提高教学效益。
(八)关心教职工和学生生活,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以真诚凝聚人心,创造条件积极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九)加强校园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学设施和手段现代化。
(十)重视安全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杜绝事故隐患,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切实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物安全。
第九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建立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计划。
(三)对学校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策,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四)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依据“党管干部”的原则,负责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管理,建设一支适应现代化教育需要的高素质的学校干部队伍。
(五)加强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