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按《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实行校长负责制。在具体工作中,校长要加强民主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循教育规律,全面负责组织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2.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代表学校与上级有关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与各分管领导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实施安全工作目标管理。
3.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始终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切实加强对师生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方面的教育。
4.主持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认真研究、决策,处理学校重大事项。
5.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总结,及时向上级行政部门以及全体教职工报告工作。
6.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8.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和有关规定,聘任教职工,实行岗位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