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天中学教职员工职务聘任委员会职责
学校每学年成立教职员工职务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聘任委员会),负责 本校教职员工职务的聘任工作。
聘任委员会由5至9人组成,校长任主任委员。聘任委员会中应有工会负责 人和教师代表参加,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聘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市 、区县人事职改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精神制定本校教 师职务聘任、考核等工作的具体办法。
2.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结构比例内设置本校各级教师职务岗位,制 定相应的职责。岗位和职责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应向学校全体教师公布 。
3.定期考核本校教师的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 究水平。
4.审核本校申报中学一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所提交的申报 材料。
5.根据平时的考核结果并结合职务评聘的要求,对申报人的师德修养与工 作业绩和教育教学能力作出评价。
6.根据学校的发展情况、岗位情况以及应聘人员情况,提出本校中学一级 、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拟聘人员名单。
监督小组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教师职务评聘过程中各级评聘机构评聘行为的规范性。
2.发现评聘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有权要求 及时纠正并严格按照有关原则、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