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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宁二中政教处主任职责

  波宁二中政教处主任职责

  在学校校长及党总支领导下的学校德育工作责任部门,协助校长贯彻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的精神,具体工作如下:

  1.全面负责学校政教处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学期政教工作计划和专题工作计划,完成学期总结

  2.向校长提出年级组长班主任人选,由校长聘任并在日常教育工作中直接领导年级组长及班主任工作,做好年级组工作的布置、检查、考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主任会议

  3.主持对学生的奖惩工作: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对犯错误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先进班、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的评比工作,做好先进班主任的评审工作。

  4.负责学校社区教育工作、家长教育委员会工作,做好学校、家庭与社区的经常联系。

  5.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教科处分工管理心理咨询室,竹洲心桥协会。

  6.组织全校性的大型活动(如开(休)学式、春游军训艺术节运动会等)

  7.完成校长室布置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8、主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和法制教育等学生的教育工作。

  9、配合教务处组织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并对学生管理、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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