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天中学财产、物品保管员职责
一、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负责管理本部门财产清查、登记、建帐、设卡等工作。
二、掌握本部门财产数量、金额变动及使用情况。
三、审核填制固定资产增加、减损凭单,并在凭单上签字。
四、严格执行财产管理制度,每学期与总务处核对一次帐目,保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五、能够使用的物品要尽量使用。确实不能使用的物品,要及时向总务处请示报废处理。
六、丢失和损坏物品,要按规定赔偿。所有物品,无总务主任批准概不发放,每月要将物品发放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交总务主任审查。
七、对购入物品要认真检查质量,清点数量登记上帐,并严格按照校产管理条例审查入库,严格出入库手续,帐目清楚。
八、妥善保管物资,防火、防潮、防霉变,每学期要对物资清点一次,丢失或损坏及时报告,以便落实责任,按规定赔偿。
九、物品排放要整齐有序,搞好卫生,不得将私人物品放入仓库。
十、配合总务处做好校园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小型各类维修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配合后勤其他人员搞好后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