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尊重来访者的权利放在第一位,不得抱有个人的、组织的、经济的、政治的或宗教的目的。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强制。
二、来访者的任何资料、案例只在本中心存档,不得泻漏于他人。必须承担保守来访者秘密的责任。
三、咨询只能在职业范围内进行,和来访者及相关人员不得有任何关系。不得接受和索取额外报酬或礼物,不得满足来访者超越咨询范围的要求。
四、尊重其他咨询人员的权利和技术,注意相互协作,不得妨碍其它同行的业务工作。
五、来心理咨询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力争做到,“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
六、应做好咨询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咨询总结。案例研究不得有损来访者权益。
七、咨询人员应充分理解职责,不得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