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前高中2015-2018年课程发展规划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速素质教育的推进实施,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充满活力的学校高中课程体系。本着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制定本规划。
本课程规划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三个面向”的指示为指导,按照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宗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力求实现新课程纲要指导下的教育理念、人才培养模式、课堂教学方式、学生学习方式、教育教学管理等的变革。课程规划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和方法,以及伴随这一过程而产生的积极情感体验和正确的价值观,逐步构建具有时代性、基础性、选择性的课程体系,为每个高中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规划既有必修课程的基本要求,又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有利于开发和建设适应学校、学生、教师实际,促进学校和学生发展的选修、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规划注重发挥课程体系的整体教育功能,构建适合我校的新的教学评价体系,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规划立足于实现学校现在执行的教育部关于《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向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规定的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过渡,使课程结构不断趋于合理。是学校安排课程、选用教材、课程实施、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准则。
一、培养目标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应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普通高中教育要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审美情趣和身体心理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终身学习的能力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促进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为高等学校和社会各行各业输送素质良好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培养目标是:
1.必须使学生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弘扬民族精神,有为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作贡献的强烈愿望。
3.具有民主与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自觉行使公民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4.具有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掌握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形成收集、判断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具有基本的科学与人文素养、环境意识、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5.具有强健的体魄、顽强的意志,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初步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职业意识、创业精神和人生规划能力。
6.正确认识自己,尊重他人,学会交流与合作,具有团队精神,理解文化的多样性,初步具有国际视野和参与国际交往的能力。
二、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原则
1.课程设置应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内容,增强与社会进步、科技发展、学生经验的联系,拓展视野,引导创新与实践。
2.适应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和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构建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
3.创设有利于建立新型学习方式的课程实施环境,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合作交流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建立与新课程相配套的评价机制,改进校内评价,实行“学分制”管理,探索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探索建立课程实施质量的监督和调控机制;
5.有利于学校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因地制宜地开发学校课程,为学生有效选择课程提供保障。
(二)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既要进一步提升所有学生的共同基础,同时更应为不同学生的发展奠定不同基础。学校必修课依据《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规定的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设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体育、美术、音乐。按照国家规定开设的选修课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9门学科。
除国家课程外,学校还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规定的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发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校本课程开发本着“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得到政治思想道德教育,扩大视野,动手动脑,增长才干,发展志趣和特长,丰富精神生活,增进身心健康”的原则。
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分限选课和任选课两种,是学校为学生安排了更多学习的机会,使课程具有更大的适应性。学生有权选择课程,教师参与课程决策。此类课程的开设,旨在引导学生广泛接触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范畴内的丰富内容,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限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