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甬教督〔2015〕339号文件及教育局10月23日召开的全市义务教育段校长会议的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先后召开行政会、教职工大会,学习通知精神并随后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现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律机制
1、学校成立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小组,由校长黄君宽任组长,副校长兼教导主任徐益南任副组长,教导处岑萍及全体教研组长、学科引领小组成员为组员。学校有“减负”工作具体目标和措施,定期开展“减负”自查并有自查报告。学校尚未此类投诉或举报事件发生。
2、在学校大门口醒目位置安装统一制作的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公示牌,公布市、县(市)区两级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宁波市举报监督电话:z, z市举报监督电话:z,本校责任督学:z,督学联系电话:z,督学电子邮箱:z。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学期的全校总日课表、作息时间表、大课间活动安排、作业量等表在学校宣传栏醒目位置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二、招生分班
1、学校不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招生,学校做到零择校。新一年级入学前,教办统一制订招生公告,发至街道各村。
2、学校从不分快慢班,没有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学生均衡编排、师资均衡配置。整个招生及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
三、课程计划
1、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音、体、美课程。科学实验开出率达到100%并有记录。
2、学校认真落实大课间活动和课外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无体育课的班级,除30分钟大课间活动外,那天中午设置30分钟午间活动,这样均能保证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四、作息时间
1、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在校上课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学校无晚自修,无住校生。学校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教师不占用学生的课间、午休、自修课时间组织集体教学活动。
2、学校从不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或傍晚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五、作业考试
1、学校分年段控制学生作业总量,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教师对学生书面作业全部批改,并至少有一本作业本进行面批。教师及时反馈作业。教导处对各班的作业布置情况和批改情况进行监督汇总。
2、学校只统一组织期末考试(考查)。不公布考试成绩,从来没有对考试成绩进行公开排名。
六、教材教辅
1、学生使用的教学用书只在《浙江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内征订。学校不统一购买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也不要求学生购买指定教辅材料。
七、社会评价
1、每学期开展1次征求不同层面学生及家长意见活动,征求意见后有汇总材料和改进措施,学生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对学校课业负担评价满意度较高。
逍林镇东镇小学
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12条规定(试行)
评估领域 评估内容 具体评估办法 自评 复评
自律机制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小组,每学期都有学校“减负”工作具体目标和措施,定期开展“减负”自查并有自查报告。对投诉件及举报意见能及时有效地整改。
查看相关文件、档案资料及投诉整改记录,不符合要求则不达标。
达标
2、在学校大门口醒目位置安装统一制作的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公示牌,公布市、县(市)区两级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学期的课程安排、作息时间、课外文体活动、校历等教学活动安排在学校宣传栏、教室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实地查看学校大门口、宣传栏、教室等公示情况。没有安装监督公示牌为不达标。具体公示内容少一项为基本达标,少2项及以上为不达标。
达标
招生分班
3、学校(包括民办学校)不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招生,公办学校零择校或择校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召开学生座谈会或进行问卷调查,采访部分家长。有违规行为或择校率超过规定范围为不达标。
达标
4、不分快慢班,学生均衡编排、师资均衡配置,从2012年秋季起新年级做到平行班学生均衡编班。
查阅班级学生名册和教师配备情况,召开学生座谈会或进行问卷调查,采访家长。有违规行为不达标。
达标
课程计划
5、按规定开齐开足音、体、美课程,初中科学实验(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开出率达到规定要求。
查看学校总课表、班级分课表和教师任课表,学生座谈或问卷调查。未按规定开设音、体、美课程不达标。实验开出率未达到80%为不达标,达到80%以上但未到100%的为基本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