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端正教育思想,明确办学方向,制定并实施学校发展规划。
三、承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办学任务,接受董事会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校长和学校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接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主管机关的年检。
四、依法保障本校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在校学生流失。
五、坚持德育为首,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学校德育工作队伍,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
六、坚持教学为中心,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七、组织好学校的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努力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办出学校特色。
八、积极筹措办学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搞好校园建设,领导和组织后勤工作。
九、主持制定与学校章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运作机制。做好教职工的培养、使用、教育、奖惩和继续教育工作,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稳定的教职工队伍。加强学校民主管理。
十、配合学校党组织,支持学校群团组织开展好工作。
十一、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协调好学校同社区内各单位的关系,处理好与家长的关系,保障正常的学校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