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图书馆馆际互借规则的相关参考范文,师大图书馆馆际互借规则为了充分发挥文献资源的整体效益,实现馆际资源共享,图书馆为全校师生提供馆际互借服务。1、全校教师、科研人员以及全体在校学生确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
师大图书馆馆际互借规则
为了充分发挥文献资源的整体效益,实现馆际资源共享,图书馆为全校师生提供馆际互借服务。
1、全校教师、科研人员以及全体在校学生确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向外馆借阅本馆缺藏图书者,可到我馆证件管理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2、馆际互借协作单位:陕西省内各高校图书馆
3、陕西省高校图工委通用借书证使用办法
(1)“陕西省高校图工委通用借书证”是我省图书馆馆际互借凭证,申请使用人需持本人借书证到长安校区图书馆证件管理室办理借用手续,借期30天。
(2)使用人凭本人工作证或学生证和“通用借书证”到馆际互借协作成员馆借书,可借阅普通图书3册,借期30天,不可续借;超期归还按每册0.5元/天计算罚款。
(3)“通用借书证”使用完后,应立即归还,经工作人员查验无误,办理归还手续。
4、凡持有通用借书证的外单位读者来馆,图书馆提供普通图书借阅服务,免收查阅费;如需复印本馆资料、使用电子阅览室,按本馆规定执行。
5、我馆读者到外馆借阅图书资料须遵照相应馆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