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学院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实施办法的相关参考范文,石油学院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实施办法为了充分发挥图书馆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中的文献保障和支撑作用,规范图书馆文献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
石油学院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实施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图书馆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中的文献保障和支撑作用,规范图书馆文献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的需要,建设以重点和特色本科专业为龙头,以全校本科专业为依托,类型丰富、载体多样的文献资源保障体系。
第二条 文献资源采购原则
(一)针对重点、突出特色
根据学校教学科研需要和馆藏基础,针对优势学科、特色学科采集国内外文献资料,同时兼顾其他一般学科文献的收藏,逐步形成具有我校专业特色的文献资源体系。外文原版文献主要以满足学校重点学科科学研究需要为目标,重点采集英文文献,兼顾日、俄、德、法语种。全面采集本校出版物以及本校教师在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译著等。广泛采集石油高校、石油科研院所及石油出版社的出版物。
(二)系统建设、协调发展
文献采集以重点学科为主,一般学科为依托;以教学科研为主,兼顾其他为辅;以学科技术为主,兼顾理论基础;满足目前需要,兼顾长远发展。坚持各学科文献收藏按比例协调发展,保证重点藏书的完整性,重点学科电子资源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参与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建设,服从国家文献布局的统筹安排。
(三)类型丰富、载体多样
纸质文献、电子文献、音像资料等全面采集,保证图书、期刊、学位论文、会议录、专利、标准等文献类型齐全。纸质图书采购扩充种类降低复本,合理增加电子图书采购数量。推行电子资源优先采购策略,逐步由印刷型馆藏向数字型馆藏过渡,以适应读者需求及复合型图书馆功能的充分发挥。
(四)节约资金、提高效率
按需求,重实效,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经费。外文原版书刊一般为零复本,国内重印版及国际赠书可根据需要订购;通常300元以上的中文纸版图书为零复本,如有特殊需要应由馆长审批;注意数据库查重,尽量避免内容上的重复。
第三条 具体实施办法
(一)定期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及时调整采购方向,并编制下一年度文献采购预算上报学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下拨图书文献采购经费。
(二)根据学校下拨的经费和馆藏文献资源配置体系,编制采购计划,提交有关部门审批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文献采购。
(三)文献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采购、单一来源谈判、学校监管部门认定的零购等。纸版图书和外文纸质期刊采购主要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中文纸质期刊和电子资源采购以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对于其他类型文献根据需要采取相应采购方式。
(四)为确保图书经费的合理使用,不断优化馆藏质量,明确责任,提高效率,对文献采购审核要求如下:
1、中文预订书刊采用二级审核。采购人员根据教学科研需要,在充分调查基础上,提出采购意见,拟定采购方案,提交文献资源建设部审核。
2、连续出版物、中文高码洋文献(每种500元以上)及外文原版文献选订采用三级审核。采购人员按采购计划向有关学院教授提供书目及信息,由教授专家提出采购意见,采购人员拟定方案,提交文献资源建设部审核,馆长审批。
3、数据库的采购采用三级审核。采购人员提交数据库试用或利用分析报告、读者调研报告,征求馆内相关部门意见后,由采购人员提出方案,提交信息开发部审核,馆长审批。
(五)馆配商管理
凡是成为“黑龙江省高校图书馆中英文纸质图书、外文期刊统一采购招标项目”中标的馆配商都有资格参与哈尔滨石油学院文献采购的公开招标,一旦经过遴选和竞标成功,中标馆配商应严格执行订购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做好相应的服务。根据中标商在合同期内的文献配送、加工、服务等情况,图书馆对馆配商作出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招标参考。
(六)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方法,定期进行馆藏文献资源建设评估。从分类结构、学科结构、出版结构和馆藏利用角度进行分析,全面掌握图书馆各类型、各语种、各载体文献配比以及利用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馆藏建设优化策略,及时调整采购重点和采购方向。
第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哈尔滨石油学院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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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京南交通学院图书馆文献资源借阅规则
京南交通学院图书馆文献资源借阅规则
(一)借阅证件
1.借阅证件:本校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借阅(证件在一卡通中心办理);非本校读者使用“通用证”借阅。
2.证件挂失、解挂:凭本人有效证件到一卡通中心办理挂失、解挂;挂失前,被借出的所有书刊由原“一卡通”持有者负责归还或赔偿。
3.证件注销:读者离校(毕业、结业、退学、休学、退休等)须清还全部书刊,并持“一卡通”在一站式服务中心或图书馆服务台办理图书馆离校注销手续。
(二)纸质文献资源外借规则
4.借阅规则:
(1)借阅权限:文学书(I类)30天,其他类图书(含过刊)60天,现刊、工具书不外借;法定节日顺延;寒暑假、毕业实习期内到期者在假期、实习期结束后7日内归还。
(2)续借、预约:其他类书刊到期可续借一次(文学书到期不可续借;逾期书刊不可续借),续借期仍为60天。所需书刊如已被外借可在“我的图书馆”预约,预约书保留7天。
(3)暂停借阅:如所借书刊已逾期或有违规等行为,读者借阅暂停。
(4)催还、收回:有读者预约已外借的书刊,图书馆将对此类书刊执行催还,持有此类书刊者应及时归还;被催还的书刊不能办理续借。凡借出书刊,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图书馆有权随时收回。
(5)读者积分:每借纸质文献资源一册即享有读者积分1分(读者积分可抵扣逾期占用费,1积分抵扣0.10元)。
5.违规处理:
(1)资源逾期占用费:如长期占用文献资源不归还,需缴纳逾期占用费0.10元/册·天
(2)遗失赔偿:
a. 赔原版中文图书:原版图书+5元(书刊流通加工费);
b.中文图书赔款:原书价5元及以下按10倍赔偿;5-15元按5倍赔偿;15元及以上按3倍赔偿);
c.遗失原版外文、港台图书按原价3倍赔偿。
d.期刊:单册按年价赔偿,过刊合订本按原价3倍赔偿。
(3)污损书刊的处罚:凡在书刊勾划涂写、圈点、批注,将书刊弄坏、弄脏、弄湿等均属污损书刊行为。违者视污损程度及情节轻重给予书价的1-2倍罚款。无法赔偿原书按遗失书刊规定处理,残本归图书馆所有。
(4)偷窃书刊的处罚:擅自外带馆藏书刊视作偷窃处理,除追回书刊外按书刊原价的10倍罚款(不低于50元)外,情节严重者报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5)冒用他人证件借阅等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6)所有赔款与罚款全部上缴学校纳入购书经费。
(三)纸质文献资源阅览规则
6.所有开放区域均提供文献资料阅览服务,但均不得随意将所在库室文献资料带到其他区域阅读,阅毕放回原处。
7.图书馆提供自助打印、复印服务,读者可复制所需资料。
8.爱护文献,保持书架整洁;损坏文献者按规定处理。
9.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如大声喧哗、打电话,吃零食、喝饮料、占座、穿拖鞋裤衩、挪桌椅、情侣过于亲密等。
(四)数字资源使用规则
10.数字资源使用:
(1)图书馆网站数字资源24小时免费开放;
(2)读者可到电子阅览区或自备移动设备使用数字资源;
(3)图书馆提供限时免费的WIFI。
11.遵纪守法:读者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违者后果自负。
12.信息伦理教育与自律。为保证数字资源的正常使用,禁止以下几种行为:
(1)非法入侵图书馆计算机系统或网络;
(2)破坏、修改图书馆计算机设备或管理系统;
(3)运行游戏,浏览色情、低俗网站等。
(4)恶意下载图书馆数字资源。
13.电子阅览区使用:
(1)提供上网、电子资源检索、光盘借阅等服务
(2)读者持本人 “一卡通”刷卡上机。
(3)读者应自觉遵守电子阅览区其它相关规定。
14.设备故障处理:
(1)读者如发现图书馆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处理;
(2)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软、硬件损坏,视情节轻重予以按价赔偿、罚款、行政处分等处罚。
篇3:州苏大学教材与文献资源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州苏大学教材与文献资源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教材与文献资源的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采购的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和《州苏大学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教材包括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各类纸质与电子教材;文献资源包括各类中外文纸质图书、期刊、特藏文献、电子图书、电子期刊、视听音像资料、电子数据库及其检索系统等。
第三条 教材与文献资源采购工作在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教材及图书资料类招投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投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教务部、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处分别具体负责本科生、研究生、成教生教材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图书馆具体负责文献资源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采购范围及采购方式
第四条 教材与文献资源的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零星采购。
第五条 集中采购以协议供货为主要方式。协议供货是指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协议供应商及其产品折扣率和服务条件,并以协议书的形式,由学校在协议有效期内自主选择协议供应商及产品的采购形式。
第六条 采购的教材与文献资源,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列入零星采购范围:
(一)未列入供货协议的;
(二)协议供应商提供的相应产品其价格、服务等不能满足需求的。
第七条 零星采购教材与文献资源的,根据其同一批次采购预算,分别采用以下方式组织实施:
(一)预算金额在3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的,可由各单位自行实施采购;
(二)预算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以谈判等方式组织采购;
(三)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以招标等方式组织采购。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的,可以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一)供货渠道单一,供货商不足3家的;
(二)具有特藏价值的文献资源,如古籍、历代舆图、印谱、碑帖拓片、重要手稿、抄本、老照片等。
第九条 经两次公开招标失败的,可直接以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明确折扣率及服务等。
第十条 采购或续购电子资源项目(如数据库、电子书等)的,经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可参加全国、地区图书馆行业或高校联合体组织的集团采购,并根据集团采购确定的价格和服务直接采购。
第十一条 采购供货渠道单一,且价格公开透明的文献资源(如:中文报纸等),经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可直接采购。
第三章 协议供应商
第十二条 招投标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将采购的教材与文献资源按类型进行分类,结合能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数量,分别提出学校所需各类协议供应商的数量,报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每种类型教材与文献资源的协议供应商一般为1家,特殊情况不超过4家。
第十三条 学校与协议供应商签订的协议中应明确供应商能够提供的货物名称(或范围)、价格(或折扣率)和服务条件等。根据供货协议,供应商按学校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学校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四条 协议供货商的协议供货期一般为1年。
第十五条 学校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谈判等方式确定协议供货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组织程序按《州苏大学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谈判方式的组织程序参照本细则第二十条执行。
第十六条 协议供应商应具有国家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若涉及国外教材或文献资源则应获得新闻出版总署许可具有出版物进口经营的资质。
第十七条 学校定期对协议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到货率、到货周期、差错率、邀请或组织现采次数、书目报道情况等反映供应商采购能力和服务质量的内容。
第四章 采购程序
第十八条 采购的教材和文献资源属于协议供货的,可直接在协议供应商中选择成交供应商,按协议约定的价格采购相应的货物和服务。
第十九条 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采购教材和文献资源的,按《州苏大学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以谈判方式采购教材和文献资源的,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一般由项目单位的代表、专家,以及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制定谈判文件,文件中应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参照《州苏大学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对两次公开招标失败后转为谈判方式采购的,原投标人可直接确定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对于供货渠道相对单一的,可直接确定唯一供应商作为谈判对象;
(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应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以及最终价格(或折扣率)等,综合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根据项目情况,发布中标公示或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七)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学校纪监审办公室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接受并处理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投诉。有关部门和当事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学校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三条 凡必须招标而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更正,并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学校将依法追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未尽事宜,由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