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申请材的相关参考范文,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申请材本文关键词:互联网,信息服务,电信业务,经营性,审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申请材本文简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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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申请材 本文简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申请材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在办理经营许可证时,需报送下列材料:一、办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应包括:申办的电信业务种类、服务范围和申办单位的性质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申请材 本文内容: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申请材料。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在办理经营许可证时,需报送下列材料:
一、
办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应包括:申办的电信业务种类、服务范围和申办单位的性质、公司名称、隶属关系、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
二、
上级单位或行业归口单位批准成立申办单位的批准文件,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预登记证明。
三、
公司概况,包括网站基本条件、采编、制作、经营、管理人员情况,场地设施、服务器、IP地址、域名等。
四、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会计事务所近期的财务报表、资信证明或验资报告。
五、
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六、
公司机构设置情况及业务经营管理措施。
七、
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其内容包括要求经营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组网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八、
已购或欲购的主要设备清单。
九、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保障措施。
十、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
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及聘用证明材料。
十二、
表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十三、
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
十四、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电子公告等服务的需递交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文件。
十五、
填写“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可下载)。
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者,第(一)项规定的书面申请和第(十三)项规定的承诺书,拟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签署;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时,应提出专项申请,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一、
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书面申请,包括申请目的、联系方式等;
二、
栏目明确制度。确定的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介绍;
三、
规则张贴制度。完善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电子公告服务规则必须在网站上张贴;上网使用者点击电子公告服务栏目或发布信息前,应首先弹出载有电子公告服务规则的页面,该页面内容旨在对使用者的行为作出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要求的警示和限定。
四、
用户登记制度。必须要求上网用户使用电子公告前预先履行登记程序,提供真实准确最新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等;
五、
安全保障制度。包括上网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技术保障措施等;
六、
版主负责制度。包括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说明,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版主与网站单位签订的信息安全责任书等能够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的证明。
上述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标题用黑体三号字,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所有材料(不含书面申请文件)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