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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及相关案例

日期:2020-04-12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及相关案例 本文关键词: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案例,相关

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及相关案例 本文简介:丁女士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接替退休的父亲进入某医院工作,获得了事业单位编制。后因身患眼疾,高度近视,请了长期病假,回家治疗。九十年代初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走出国门,丁女士也赶上了“出国热”,想赴国外发展自己的事业。1994年5月,丁女士注销了上海市城镇户籍,去往泰国工作。2

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及相关案例 本文内容:

丁女士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接替退休的父亲进入某医院工作,获得了事业单位编制。后因身患眼疾,高度近视,请了长期病假,回家治疗。九十年代初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走出国门,丁女士也赶上了“出国热”,想赴国外发展自己的事业。1994年5月,丁女士注销了上海市城镇户籍,去往泰国工作。

2011年,丁女士回国,恢复了上海市城镇户籍,经过查询,发现自己早在1994年出国时就被原工作单位医院除名了,原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也在丁女士被除名的那一天戛然而止。这一结果令丁女士十分困惑,自己明明请了病假,为什么就被莫名其妙的被除名了呢?并且,丁女士自始至终也没有收到医院的除名通知,自己也没有违反单位的规定,被除名的这一结果实在令人难以接受。于是,丁女士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医院撤销对自己的除名,并赔偿损失18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是劳动者应尽的义务。根据原人事部相关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等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人员,可按自动离职处理。本案中,丁女士未经原工作单位同意,擅自申请注销本市户籍,赴国外工作,属于擅自离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故原工作单位以丁女士自动离职为由予以除名,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律云律师观点:

该案件发生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对于子女接班、正式工编制、出国潮等现象劳动用工制度没有健全的法律规定,曾经出现过一批纠纷。丁女士因身患眼疾,请长期病假回家治疗,涉及到医疗期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部1994年颁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而丁女士出国近二十年,远程医疗期。

因此,依据人事部1990年颁布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辞职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丁女士注销户籍出国工作已经属于擅自离职的行为。

律云律师提示:

(一)作为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1、劳动者可以要求自己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用和病假工资;

2、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可以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3、劳动者应当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如果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如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无论哪种鉴定结果,劳动者权益都会得到最大化的保护。

(二)作为用人单位应该如何防止此类现象:

1、用人单位要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如明确什么是擅自离职、旷工等。

2、规章制度要有明确、对应的奖惩措施。

3、规章制度内容要合法,程序要民主、公示。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很重要:

(1)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2)终止劳动合同最好采取书面形式通知,便于企业举证;

(3)当面将通知送达给劳动者并让其签字;

(4)如不能当面送达,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劳动者不能收到或拒签,用人单位可以留邮寄及退信凭证作为通知证据。

篇2:《劳动合同法》对外资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对外资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影响 本文关键词:外资企业,合同法,劳动关系,劳动,影响

《劳动合同法》对外资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影响 本文简介:《劳动合同法》对外资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影响摘要: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一方面加大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另一方面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管理更加规范。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遵循中国的法律法规,对新的劳动法需要更加重视。劳动合同法中的某些法规与原先的劳动法有所区别,正确

《劳动合同法》对外资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影响 本文内容:

《劳动合同法》对外资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影响

要: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一方面加大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另一方面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管理更加规范。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遵循中国的法律法规,对新的劳动法需要更加重视。劳动合同法中的某些法规与原先的劳动法有所区别,正确地解读这些法规,才能在未来的企业活动中规避风险,做出有利于企业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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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外资企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管理

一、相关概念与研究

(一)《劳动合同法》概述。《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包括:总则,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其中第五章:特别规则,包括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三个方面。

劳动合同法是关于制定劳动合同方面的法规,内容上和合同法存在一定增删,主要包括:对劳动合同的订立方面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对试用期的约定更加明晰,对辞退员工的条件进行了重新制定,增加了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以及其他内容。

(二)外资企业的定义与相关研究。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国经济组织,外国个人在中国投资举办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这种形式就是外商投资企业。其中外资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出资和拥有的外商投资企业。本文中的外资企业采用此条定义

外资企业作为一种相较于国内企业的特殊企业形式,常常引起社会关注,随着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外资企业的应对措施常常惹人争议,本文针对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分析外资企业的劳动关系管理。

二、《劳动合同法》对外资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新要求

(一)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合同法》新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新法对劳动关系做出了进一步的更改,无论哪个用人单位,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也无论签试用期合同或是签正式劳动合同,一律从用工之日起确定已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外资企业以前利用劳动法及其他法规虽认可“事实劳动关系”,但没有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化的这一漏洞来违法用工的做法必须结束了。

(二)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部分不良外资企业希望利用廉价劳动力,会在试用期上做文章,比如订立超出正常期限的试用期,约定过低的试用期工资等等。但是,《劳动合同法》详细规定了试用期的时长与薪资,要求外资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从劳动者的利益出发,合理设置试用期。

三、外资企业应对《劳动合同法》的现状与问题

诸多外资企业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就做出了应对措施,这些措施大多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的人力成本的增加和风险。做法最多是裁员,尤其是裁掉工龄长的老员工,来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大额经济补偿金。

外资企业一方面想享受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另一方面也在试图避免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中的成本与风险。一般企业会采取以下的手段,来应对成本提升的困扰:

当前合同到期时,自动解除,另外招聘。减少正式员工,大量使用劳务派遣、租赁员工。用逼迫、给员工“穿小鞋”、更换员工岗位并降薪等办法进行变相裁员。把全日制职工变为“小时工”,以逃避社保福利。但是,这些小聪明式的手段,都是不能长久使用的,而且很多措施都是擦法律的边,甚至违反法律。这样劳资矛盾会逐渐恶化,国家立法也会逐渐完善,填补这些法律空白。

外资企业还存在着一些侥幸心理,或者根本不了解劳动合同法律,依然沿用以前的做法。这会给外资企业带来很大的法律风险,细致了解《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的异同,避免触及法律底线对外资企业来说十分重要。

四、外资企业依法优化劳动关系管理的措施

(一)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

1、规范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关系的成立不再以一份合同为依据,而是以是个人是否在这个用人单位劳动过为标准。招聘前,企业要认真作好岗位工作分析,确定招收人员的条件与聘用日期。通过前去应聘人员的个人品德、学历、能力、笔试和面试考核,来判断应聘人员有没有胜任这个岗位的能力。仔细考量好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不能过短,避免支付大量经济补偿金。外企容易自认为员工法律意识薄弱,以及以前的积威,而不与员工签合同。在新法颁布后,用人单位如果以各种理由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会会面临巨额罚款的法律风险。

2、规范劳动合同订立时间。以前通常做法为一年一签,用以规避经济补偿金。在新法颁布后,外企应对劳动合同签订的多种因素做出全面考虑,为了更好的挑选合适的工人。在订立第三次合同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外企在订立第二次合同时,就要认真考虑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以避免第三次签订时的被动。在此同时,外资企业应让企业员工有家的感觉和有安全感及为员工以后的发展做出长远规划,为不同工种的人群设定不同的劳动合同年限。

(二)规范试用期管理方面

1、合理设置试用期时间。新法对试用期限做了严格规定,不仅企业不能随意设置试用期时间,试用期的薪资也有明确的规定,外企不应随意设定试用期的长短。对新员工的试用期应该在仔细考察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员工的自身素质,科学设定,并在试用期内对员工的胜任情况仔细考察,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员工,掌握好证据后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避免签约后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2、将试用期纳入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如果仅仅包含试用期的,试用期合同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签订了所谓的试用期合同,又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合同,那员工在下次就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资企业在约定试用期时,应严格避免此类错误而引发的损失。

同时,同一单位只能和同一劳动者签订一次试用期,外资企业不能重复约定试用期,否则需要承担法律风险。因此外企在试用期内,必须严格考察员工的能力与素质,试用期机会只有一次。

(三)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旧劳动法第四条仅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以企业自主制定为准,属于单方面决定的事项,完全体现的是管理者的意志。自新法实施后,规章制度制定不再是企业单方面决定的。新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新的法律实施后,外企规章制度的制定不再是企业单独做主,而是一个民主协商共同来完成制定的过程。外企需要把民主程序变成为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和修改的必经程序,否则规章制度无效。这对外资企业对工人的权益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是当前保护职工权益的迫切要求,建立合法的规章制度是当前外资企业的主要任务。(作者单位:临沂大学文学院)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版.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版.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三十九条

魏红梅.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的影响及对策[C].中国知网,2011:8-13

王斯文.劳动合同法对民营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研究[C],中国知网,2009:12-22

篇3: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协议书与局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动员大会讲话稿合集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协议书与局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动员大会讲话稿合集 本文关键词:协议书,劳动合同,合集,终止,动员大会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协议书与局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动员大会讲话稿合集 本文简介: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协议书与局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动员大会讲话稿合集局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动员大会讲话稿根据市委办《关于开展xx市干部作风转变突破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为完成机关作风建设任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思想作风,我局及时成立了加强思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并制订了实施方案。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协议书与局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动员大会讲话稿合集 本文内容: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协议书与局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动员大会讲话稿合集

局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动员大会讲话稿

根据市委办《关于开展xx市干部作风转变突破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为完成机关作风建设任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思想作风,我局及时成立了加强思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并制订了实施方案。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此项活动,局班子研究决定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活动进行动员。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当前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局班子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档案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档案事业上了一个新台阶,得到了自治区和贵港市档案部门及不少干部群众的好评。今年,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局良好,有些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效。总结取得的成绩,有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我局干部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作保证,是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结果。

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常抓不懈。同时,还要看到我局机关干部作风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干部思想观念保守,不思进取。二是有个别干部全局观念差,本位主义思想严重,想问题、办事情不是从全局出发,而以个人利益为重。三是个别同志纪律观念不强,自由散漫,上下班仍有迟到早退现象。四是艰苦创业、扶正祛邪意识不强,个别同志仍缺乏艰苦创业的意识。五是工作不够深入,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于以上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觉和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总之,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是有效解决当前存在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完成当前及今后各项档案工作的重要保障,是建设懂业务、有技能、能奉献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思想基础。因此,我们要扎扎实实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紧密结合实际,以此次活动促进档案事业发展

我们这次机关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四破四立”为主题,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动力,以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核心,加强思想作风教育,推进制度建设,集中解决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把我局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当前档案各项工作已全面展开,其中有些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下一步的工作任务仍然相当繁重,例如:筹建新档案馆大楼;全市重点工程的档案跟踪管理;档案信息化管理;文书立卷归档等工作能不能按时按要求、高质量的完成,再上新台阶,与全体干部的思想作风和精神状态密切相关。因此,必须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强化干部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大家的主人翁意识,教育和引导干部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做好应做好的工作,在全局上下营造政通人和、齐心协力的工作氛围,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工作精神,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干工作,确保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在全局范围内大力倡导“团结、务实、负责、遵纪”的工作作风,弘扬真抓实干的精神,沉下心来、扑下身子、不惜气力,高标准、严要求,周密细致、科学严谨,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推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通过苦干、实干,把各项工作做得扎实而富有成效,促进“十三五”档案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三)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必须把“责任”教育放在首要的位置,着眼于理想和信念,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个人的前途命运融入到档案事业当中;着眼于承担的任务和岗位职责,引导干部把全局和个人的利益有机结合起来,讲服务、讲奉献;着眼于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做到认真、严谨、负责、敬业。强化责任意识,一教育,二制度。要通过这次思想作风建设活动,强化管理理念,进一步加强机关制度建设,以制度激励人、约束人、规范人,杜绝因责任落实不到位而造成工作失误。要通过这次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只有纪律严明,才能步调一致地前进。要在全局党员中深入开展学习《党章》及《八荣八耻》教育活动,通过严明纪律,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保证政令畅通、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要把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表现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考核考察干部要全面深入,既要看工作实绩,也要看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更要看品德情操,既要了解在本单位的表现,也要了解在社会生活方面的情况,真正做到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造就一支懂业务、谋大事、善学习的干部队伍。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要进一步转变学风,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加强学习、研究问题上,全体干部要做到学习在先、思考在先、实践在先;要着眼于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执行政策、加快发展、依法行政、开拓创新、抓工作落实、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能力。要通过思想作风建设,使领导干部切实树立起“讲主观不讲客观,讲内因不讲外因,讲自己不讲别人”的工作精神,努力实现“七个克服,七个树立”,即克服一个“浮”字,牢固树立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的工作精神;克服一个“满”字,牢固树立奋发有为、奋力争先的赶超意识和进取意识;克服一个“拖”字,牢固树立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工作责任感;克服一个“难”字,牢固树立坚忍不拔、百折不挠的精神;克服一个“粗”字,牢固树立讲究细节、认真细致、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克服一个“散”字,牢固树立齐心协力、团结奋进的团队精神;克服一个“软”字,牢固树立敢于亮剑、勇于夺取胜利的创业气概。

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卓有成效

要把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好组织领导工作,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有机融合到工作中去,切实抓出成效来。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为搞好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我局已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参加活动,做到全局动员,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切实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这次动员会之后,各股室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使讨论的内容、目的、要求人人皆知。

(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这次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是在当前各项工作都比较繁重的情况下安排的,工作头绪比较多,希望全体干部不能因为工作忙,而使活动走过场,也不能借口活动而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要抓住重点,以点带面,互相促进。

(四)实事求是,深入整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有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有多少问题就摆多少问题,不护短,不避短。要借鉴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做法,领导率先垂范,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上下级之间,同志之间,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要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又不能借机泄私愤、图报复;既要查摆共性问题,更要查摆个性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深挖根源,认真制定各项整改措施。在活动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

同志们,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人心是关键,联系实际是途径,求真务实是落脚点。局班子对搞好这次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充满信心,对大家寄予厚望。我们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扎实地开展好这次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推动全局各项工作的创新与发展,把档案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协议书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

甲乙双方于20XX年X月X日签订劳动合同,该合同于20XX年X月X日期满;其后双方又于20XX年X月X日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已于20XX年X月X日期满,期满之日,乙方即自行离职。现双方一致决定不再续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经济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经双方核实,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已满X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以及第四十七条的具体规定(附相关法条),甲方需给乙方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甲方:(章)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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