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企业之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造纸,管理办法,宿舍,员工,企业
造纸企业之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员工宿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供员工住宿、休闲活动,以营造良好住宿环境,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章第七十四条订定本办法第二条:員工宿舍以本公司正式编制為提供對象,且外地者优先。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宿舍由总务单位统一安排。第二章申请与配住第一条:公司员工上班离公司超过15公里(含)以上者可以申请住宿
造纸企业之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提供员工住宿、休闲活动,以营造良好住宿环境,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章第七十四条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員工宿舍以本公司正式编制為提供對象,且外地者优先。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宿舍由总务单位统一安排。
第二章
申请与配住
第一条:公司员工上班离公司超过15公里(含)以上者可以申请住宿且外地员工优先;本宿舍配住须由申请本人填写「员工住宿申请表」,经经理核准后依其申请先后顺序,由管理处总务组统筹分配住宿。
第二条:住宿人员进住后,由总务单位统一办理暂住证,并于当地派出所登记,手续费10元由个人担负。暂住证有效期为一年。
第三条:离宿人员应填写「员工离宿申请表」经核准后,到总务办理离宿手续;离职人员可不填写本单,直接在离职移交单签核即可,总务管理人员办理离宿手续。
第四条:入住本宿舍人员每人每月从当月薪资中扣除宿舍管理费55元,住宿费用每月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员工离宿或离职时,依所住天数按比例扣除。
第五条:为避免床位浪费,住宿人员非因公或非请假等其它理由,连续7天或当月累计8天未回宿舍住宿者,公司得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六条:退宿未满三个月者,不得再申请入住。
第三章
宿舍管理与住宿行为规定
第一条:本宿舍公司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各寝室安排本宿舍人员轮流每人值日一周,管理处总务组不定期对每间寝室进行卫生检查,若发现有寝室卫生脏乱,先警告一次,连续警告三次,取消其寝室人员住宿资格。
第二条:非住宿员工,不得进入宿舍区,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后在警卫室登记方可进入。住宿员工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宿舍,否则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三条:各宿舍未经申请许可,不可暂住或随意进住,入住后未经总务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调动住宿。不同宿舍、宿舍楼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他人房间及宿舍楼。
第四条:以下行為為禁止事項,違反者依相關規定議處:
1.携带违禁品或危险品进入或存放。
2.接待亲属、朋友留宿。
3.赌博、酗酒、吸烟、殴斗、争吵、喧哗。
4.使用电器(如电饭锅、电炉、热得快等)生火烧菜、烧饭。
5.随意破坏宿舍内公共设施,违者负责赔偿。
6.穿着内衣内裤者进出厕所、浴室、电视厅等公共区域。
7.其它影响他人住宿安宁及利益之行为。
8.未經管理处批准或未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空调。
第五条:员工离职时,办妥离职手续后应于当日立即迁出,不可拖延。
第六条:宿舍修理以维护配住员工安全与健康为主要目的,配住人员若发现宿舍区设施不安全或异常,应立即与管理总务或舍监反映,呈报管理处维修。
第七条:离职员工未经同意,擅自回公司宿舍住宿或带他人留宿并在食堂用餐,一经查获,立即报公安部门处理,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
清洁与卫生
第一条:住宿人员应注意下列个人整洁与卫生。
(一)个人衣服应勤洗勤换,洗后衣服应晾晒在指定地点。
(二)个人床铺应保持整洁,起床后被子应叠放整齐,枕头应放在被子上,床单应铺平,杂物不得放在床铺上。
(三)个人所携带物品应收拾整齐放于固定位置,并应排放整齐,晒好衣物应叠好收放在柜子里,不可乱丢于床铺上或其它地方。
(四)桌面物品应摆放整齐,并随时保持桌面整洁。
第二条:住宿人员应注意下列公共卫生:
1.保持室内地板、墙面及窗玻璃之整洁。
2.应保持楼梯、楼梯间,屋内各通道及活动室地板清洁及使用用具之清洁卫生。
3.公共浴室内应保持清洁,使用完毕应把水笼头关紧及清洗干净。
4.文明使用浴厕,不乱涂乱画;卫生间马桶及小便器内不可乱丢杂物,洗漱池上不可有任何油污,镜面及地面、墙面应保持清洁。
5.室内物品应摆放整齐,并随时注意宿舍周围场地整洁与卫生。
6.保持公共环境卫生,垃圾应倾倒在指定地点。
第三条:宿舍清洁与卫生管理:
管理单位负责检查各宿舍,若有违反规定者,每项每次给予50元以上罚款,对累犯者加重处罚,对累犯3次者除罚款外并取消住宿资格。
第五章
处罚规定
第一条:处罚规定:
1.
发现宿舍内有未清理之垃圾,按每堆10元计扣;若有将垃圾扔出窗户之人员罚款500元。
2.
非住宿员工未经批准进入宿舍,罚款100元。
3.
未经申请入住或入住者随意调换宿舍或床位,罚款50元并取消其住宿资格。
4.
未经允许随意进入他人宿舍者,私自带本公司员工或外来人员入住员工宿舍者,罚款100元并取消其住宿资格。
5.
宿舍区域设置吸烟区,宿舍内禁止吸烟,检查发现宿舍内有吸烟者,每一次罚款100元;若宿舍内有烟头,每个烟头计扣10元,由该宿舍成员平摊罚款。
6.
在宿舍内使用电饭锅、电炉、热得快等各类电器用品蒸煮食物的给予小过以上处分。
7.
破环公共设施者,原价赔偿,记大过以上处分并取消其住宿资格,如被破坏之公共设施为宿舍内使用又无法确定肇事者时,赔偿费由该宿舍人员平摊。
8.
未达使用空调之温度(夏季28度以上,冬季5度以下),擅自使用空调者,小过以上处分。
9.
穿着内衣裤、仪容不整者,不得进出厕所、浴室、电视厅等公共场区域,一经发现申诫以上处分。
10.
宿舍人员私自更换宿舍门锁,造成检查人员无法正常进入宿舍内检查,责任人罚款30元。
11.
住宿员工自行车、鞋子等私人物品严禁放在宿舍楼梯间或宿舍公共区域内,一经发现申诫以上处分。
12.
违反清洁规定者,罚义务打扫公共区域卫生及罚款100元。
13.
宿舍内禁止喝酒,由总务人员检查,一旦发现有宿舍有酒瓶,每个酒瓶计扣50元,由该宿舍成员平摊罚款。
14.
宿舍无人情况下未关电扇罚款100元,未关空调罚款200元,由该宿舍成员平摊。
15.
其它未尽违规事宜,另行签核处分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