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五保户登记表 本文关键词:登记表,保户,申请
申请五保户登记表 本文简介:申请五保户登记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家庭人口居住地址主要亲属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是否申请人的法定扶养义务人健康状况年经济收入劳动能力情况主要生活来源申请救济原因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年*月*日居(村)民委员会初审意见(盖章)经办人签名:*年*月
申请五保户登记表 本文内容:
申请五保户登记表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编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人员类别
家庭人口
居住地址
主要
亲属
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是否申请人的法定
扶养义务人
健康状况
年经济收入
劳动能力情况
主要生活来源
申请
救济
原因
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年*月*日
居(村)民委员会初审意见
(盖章)
经办人签名:*年*月*日
镇(乡、街道)审核
意见
(盖章)
审核人签名:*年*月*日
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意见
(盖章)
审批人签名:*年*月*日
注:
1、申请对象无力填写此表,可由村委会代其填写,加申请人手印。
2、人员类别是指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
3、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相关内容主要包括:
①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③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④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⑤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⑥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⑦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⑧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⑨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4、申请对象必须是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条件缺一不可。
注:此表一式三份,批准后村委会、乡镇、县级民政部门各留底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