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域城市化”论坛上的演讲 本文关键词:城市化,演讲,论坛
在“全域城市化”论坛上的演讲 本文简介:“全域城市化”论坛全域城市化推进中农民市民化的现实阻碍及其突破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大家好!2008年春天,我区吹响了向“全域城市化”进军的号角。对全域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市民化这一问题的探讨,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今天我宣讲的题目是《全域城市化推进中农民市民化的现实阻碍及其突破》,这篇文
在“全域城市化”论坛上的演讲 本文内容:
“全域城市化”论坛
全域城市化推进中农民市民化的现实阻碍及其突破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
大家好!
2008年春天,我区吹响了向“全域城市化”进军的号角。对全域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市民化这一问题的探讨,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今天我宣讲的题目是《全域城市化推进中农民市民化的现实阻碍及其突破》,这篇文章是由任德均老师和我共同完成,现由我来亮出我们的观点,我的宣讲内容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
农民市民化是推进我区全域城市化的必然取向
“全域城市化”实现的过程,包含着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过程。在转移中由此而引发的农民居住地域和身份的变化,以及思想观念、生产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变迁,就是所谓的农民市民化。农民市民化是我区全域城市化的必然价值取向,理由有三:
理由之一:是区位优势决定的。根据我市“3.14”总体部署和“一圈两翼”的发展战略,我区396平方公里土地,属于未来重庆产业发展制高点和密集带的二环以内就占84%,在5年乃至更短的时间内实现全域城市化的同时,必将引起农民市民化。
理由之二:是现实条件决定的。一是目前全区近20万的农户,真正以农为生的不到10万,城市化率已达70%以上,远远高于重庆目前46.7%的城市化率。二是全区第一产业所占比重只有3%左右,传统“三农”逐步淡出的同时,必将引起农民市民化。
理由之三:是目标任务决定的。区委十届二次全委会提出的全域城市化工作目标是:到2012年,我区城市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达90%以上,非农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98%以上。这就意味着5年内将有将近20万的农民面临着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变。再加之我区率先在全市提出全域城市化的发展理念。因此,加快农民市民化是我区推进全域城市化的必然诉求。
第二部分
农民市民化的现实阻碍
目前最集中、最突出的阻碍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难转的弯:利益追逐的阻碍使农民对市民化心存疑虑。一方面,农业税的免除、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实惠多多,担心一旦变成市民就会失去既得利益,普遍有持“双重身份”的愿望,即愿形成进厂(店)不弃田、亦工(商)亦农、进城不脱村等“离土不离乡”的局面。另一方面,认为征用和拆迁费用偏低,拆迁安置房建设滞后,不足以使其安居乐业。这些对利益的追逐影响着农民市民化进程。
●难解的结:社会保障的阻碍使农民获得社会保障难。目前未能形成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机制,这成了阻碍农民市民化的最大阻碍之一。尤其对农村土地的征用,大多采取的是直接把现金发放给农户,没有建立起完整系统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对接机制。而大多数农民对土地征用补偿费的使用缺少长远的打算和理性的计算,未来生活的不确定性增添了对市民化的担忧。
●难脱的困:就业上的阻碍使农民就业难的问题突出。就业是民生之本,生存之源,和谐之基,而农村劳动力能不能有效转移取决于他是否找到合适的工作就业。在未来5年内,仅转移我区近10万以农为生的农民,按三口之家平均每户有一人稳定就业计算,就需在极短时间内创造3万个以上的就业岗位,难度可想而知。再加之农民自身素质弱、竞争力低,在城市化中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压力。
●难绕的坎:户籍上的阻碍使农民无法享受和城市居民平等权利。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形成了明显的身份差异,导致农村人口很多公共产品无法享受,不能真正融入城市,不能生根、固化和稳定,成为城市里一个特殊的群体,并阻碍着农民市民化进程。
第三部分
阻碍之突破:加快农民市民化的途径与措施
为此,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取得突破:
●突破征地拆迁之阻碍:调整现行失地农民补偿安置模式
在不断完善货币化、市场化的征地安置制度和土地流转制度的同时,由一次性货币补偿向尊重农民生存权转变,负责任地调整失地农民补偿安置模式,既可探索“失地=补偿+保障”方案,也可改分散到户的货币性补偿为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开发经营性投入,曾家镇土地托管中心就探索了一条使农民从集体土地上得到长期稳定收益的路子。在实践的基础上,我区可形成“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新模式,从而加速农民市民化进程。
●突破规划发展之阻碍:借鉴多种模式引领都市新农村建设
众所周知:全域城市化并不是消除农村,而是按照城市的标准建设新农村。要根据我区“东中西西”四大板块功能定位,结合“五规叠合”,努力实现新农村建设与“一园、一线、一河、一带、一山”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空间相适应。并可探索多种模式:如工业型新农村(回龙坝),生态型新农村(中梁),农庄型新农村(歌乐山),城镇商贸型(陈家桥等等)等。为此,我们要规划先行,做好西部特色新农村的规划,以引导人、财、物等资源在城乡间充分自由的流动,调动农民建设自己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到那时,沙区不仅有宜居的城市,也有特色的新农村和市民化的农村居民。
●突破社会保障之阻碍:加快制度创新,促进社会化保障
我区作为开发型城区,农民的保障在土地开发中失去,新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应该在土地开发中得到构建。政府应建立新型的农业用地开发运用模式,可以把土地出让金分成两部分:转制资金和出让金剩余。转制资金用来解决农民市民化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出让金剩余直接用来补偿政府因失去土地而受到的损失。并建立起具有平衡性、稳定性、开放性和可操作性,个人责任和社会互济相结合,有利于与城镇社保相对接的农民养老制度、医疗制度等。使这部分“新市民”:“住有所居,老有所养,难有所助”。
●突破就业之阻碍:提高素质,产业吸纳,完善机制
★提高素质。充分利用区内职业教育资源,实现农民“能力再造”,使农民从根本上转变为现代公民。
★产业吸纳。加快辖区内产业发展和产业协同,做大做强我区经济总量,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既要从建设开放高地的角度出发发展西永微电园等高新产业,又要从民生角度出发发挥回龙坝纺织在吸纳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并在政策导向上激励企业招收本地农民就业。
★完善机制。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网络,把农民就业统一纳入社会就业帮扶体系,务实地为农民搭建就业再就业平台。
●突破制度之阻碍:依照“梯度权利”破解户籍改革难题
户籍制度从古至今都有,在今天也是必须的。因此,单纯放开户籍是没有意义的,剥离附加在户籍上的各种不公平政策,为户籍“松绑”,以“梯度权利顺序”作为户籍改革的蓝本,却有必要。
第一位应是儿童享有平等的受义务教育权利。第二位应是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凡在当地工作生活达到一定期限,就应当拥有当地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保证农民市民化这部分人拥有直接进入政治博弈的利益诉求通道。第三位应是享有平等的住房保障权利。关心这部分人的居住,其实就是关心我们自己。否则让他们成为“心无所居”的当代游民,势必造成严重的社会隐患。
总之,破除农民市民化的障碍,必须解放思想转过弯,扩大开放解开结,亮剑出击迈过坎,我相信只要我们携起手来群策群力,全域城市化定将实现,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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