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之家事迹材料 本文关键词:之家,残疾人,事迹材料
残疾人之家事迹材料 本文简介:以“家”为阵地努力提高为残疾人服务水平二九一农场共有人口19000人,住户6900户,现有各类残疾人452人。2009年农场残联作为垦区第一个单列的场级残联,在上级残联和农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以“家”为阵地,努力提高为残疾人服务水平,保障了残疾人平等参与农场的各项生活,共享农场发展成果
残疾人之家事迹材料 本文内容:
以“家”为阵地
努力提高为残疾人服务水平
二九一农场共有人口19000人,住户6900户,现有各类残疾人452人。2009年农场残联作为垦区第一个单列的场级残联,在上级残联和农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以“家”为阵地,努力提高为残疾人服务水平,保障了残疾人平等参与农场的各项生活,共享农场发展成果。
一、加强基础建设,建立以“残疾人之家”为中心的康复训练网络
为提高“残疾人之家”服务功能基础建设,在农场职工医院和街道社区建立了为残疾人服务的康复训练中心。各管理区卫生院建立康复站,作业站卫生所建立康复室,帮助残疾人恢复身体机能,为不同残疾类型的朋友提供康复服务,增强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农场社区以“残疾人之家”康复训练中心为载体,加强“残疾人之家”服务功能基础建设,配备液晶电视、电脑、投影仪,建立图书室,制做宣传栏,努力为残疾人提供各项服务,使“残疾人之家”成为残疾人生活中的精神乐园。真正实现了“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的目标,使残疾人在“家”中能够得到便捷的康复训练和服务,帮助处在社会边缘的残疾人回归生活主航道,让残疾人群体享有和谐社会的温暖。
二、采取有力措施,建立为“残疾人之家”服务保障机制
农场从建立机制入手,把“残疾人之家”创建工作纳入到单位的“十一五”发展规划之中,为“残疾人之家”服务保障机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一是建立残疾之家信息网络机制,建立上下联动、便捷有效的康复服务信息网络机制,在“家”中分类建立了康复服务档案,建档率达到了90%。二是建立服务运作机制。以农场职工医院、街道社区为中心,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实施康复治疗和训练。三是建立合理利用资源机制。利用街道社区居民委中空置的场所,开设残疾人康复训练场所。四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农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卫生规划,列入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工作目标考核之中。
三、发挥“家”的作用,实施解困救助行动,保障和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农场残联发挥“残疾人之家”的作用,为解决残疾人生活、学习、就业、康复、维权等方面的迫切需求和实际困难做了以下工作。街道社区残疾人联合会安排8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清扫街道,年人均收入都在8000元以上。为75名残疾人办理了低保。争取国家彩票公益金20万元,农场匹配20万元,为8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房屋修缮,如农场残联投入8000余元为二级精神残疾人申敏更换了塑钢窗,并对墙体和屋顶进行了维修。为一二类贫困残疾人承担网上评残费。为精残知青鲁月秋办理医疗保险。近年来农场共为各类残疾人承担医疗费用近15万元,如为精神患者李树森承担31725元的更换骨股头费用及护理费;为残疾人郭松联系安装假肢。农场各界组织助残志愿者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家庭提供常年的生活服务,还经常到敬老院为残疾老人演出,让他们在心里上对生活有个积极的态度。
二九一农场“残疾人之家”的创建工作在社会各界的爱心帮扶下得到了健康的发展,使残疾人的事业真正做到了有人管、有人帮、有人关心,“残疾人之家”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残疾人的生活也越来越美好,社会也越来越和谐。
(二九一残联)
篇2: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
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 本文关键词:残疾人,阳光,计划,家园
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 本文简介:附件1: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资助申请审批表江西省(区市)萍乡市安源县(市区)凤凰乡镇(街道)花园社区(村)托养服务机构基本情况机构名称花园日间托养机构地址花园街18号法人代表(负责人)刘求文电话6857234举办单位(举办人)花园社区主管单位凤凰街残联登记注册机关登记注册证号:机构性质
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 本文内容:
附件1:
阳光家园计划
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资助申请审批表
江西
省(区市)萍乡
市
安源
县(市区)凤凰
乡镇(街道)
花园
社区(村)
托养服务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花园日间托养
机构地址
花园街18号
法人代表(负责人)
刘求文
电
话
6857234
举办单位(举办人)
花园社区
主管单位
凤凰街残联
登记注册机关
登记注册证号: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
)
民办非企(
)
其他(√
)
工作人员
共
人,与托养残疾人的比例
:
启用时间*年*月*日
收费标准:
元∕人年
主要服务业务
日间托养,补充残疾人职业康复训练,技能训练等,
托养残疾人情况
托养残疾人数量
总数:16
人。其中:智力残疾:3
人;
精神残疾:
人;其他重度残疾:
人
托养形式及人数
日间照料:7
人;
寄
宿:0人
县(市区)残联审核意见
审核人:
负责人:
盖章:*年*月*日
自治区残联审批意见
审批人:
负责人:
盖章:*年*月*日
注:1、本表由申请资助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据实填写。2、申请单位应将本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资助机构托养残疾人花名册》一并提交当地县(市、区)残联审核。3、本表中的选项用“√”填写。4、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和县(市、区)残联各存一份,报自治区残联一份。
附件2:
阳光家园计划申请资助机构托养残疾人花名册
申请机构名称(盖章):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户籍类别
残疾类别
残疾等级
第二代残疾人证号
家庭人口
家庭经济状况
交纳托养费(元∕月)
家
庭
住
址
1
张艺
男
6
非农
2
3
4
5
6
7
8
9
10
注:1、本表由申请单位填写。2、“户籍类别”一栏填“城镇”或“农村”;
“家庭经济状况”一栏,享受低保的填“低保”,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家庭填写“困难”。
附件2:
阳光家园计划申请资助机构托养残疾人花名册
申请机构名称(盖章):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户籍类别
残疾类别
残疾等级
第二代残疾人证号
家庭人口
家庭经济状况
交纳托养费(元∕月)
家
庭
住
址
11
12
13
14
15
16
1
17
注:1、本表由申请单位填写。2、“户籍类别”一栏填“城镇”或“农村”;
“家庭经济状况”一栏,享受低保的填“低保”,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家庭填写“困难”。
附件3:
阳光家园计划受助机构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填报日期:*年*月*日
受助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
兴办单位
主办单位
托养残疾人数(人)
工作人员(人)
补助金额(元)
联系电话
小计
智力
精神
其他
合
计
注:1、本表由县(市、区)残联填写。2、“机构性质”一栏填写“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或“其他”。
附件4:
阳光家园计划
残疾人托养服务(家庭)资助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及家庭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与托养人关系
家庭人口
户籍类别
家庭经济状况
低保家庭(
)
困难家庭(
)
联系方式
家庭详细住址
残疾人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残疾类别
残疾等级
第二代《残疾人证》号
现居住地
社区(村)
证明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乡镇(街道)
残联审核意见
审核人:
盖章:*年*月*日
县(市、区)
残联审核意见
审核人:
盖章:*年*月*日
注:1、本表由申请人或县(市、区)残联填写。2、“户籍类别”一栏填“城镇”或“农村”。3、“困难家庭”指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家庭。4、本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审核。5、本表中的选项用“√”填写。6、本表一式两份,乡镇(街道)残联和县(市、区)残联各存一份。
附件5:
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家庭受助残疾人花名册
填报单位: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户籍类别
残疾类别
残疾等级
第二代残疾人证号
家庭人口
家庭经济状况
补助金额(元∕年)
家
庭
住
址
联系电话
总人口
残疾人口
注:1、本表由各县(市、区)残联填写。2、“户籍类别”一栏填“城镇”或“农村”;
“家庭经济状况”一栏,享受低保的填“低保”,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家庭填写“困难”。
附件6:
阳光家园计划
托养服务家庭受助残疾人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年*月*日
乡镇(街道)
资助残疾人数(人)
家庭人口
补助金额(元∕年)
小计
男
女
城镇
农村
智力
精神
其他
总人口
残疾人口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
计
注:1、本表由各县(市、区)残联填写。
2、表中各栏关系:(1)=(2)+(3)=(4)+(5)=(6)+(7)+(8)。
负责人:
填报人:
篇3: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练习二
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练习二
知识掌握
1.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人身权利()
A.受法律的特殊保护B.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C.受法律的保护D.不受非法搜查和侵害
2.在我国,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人身权利是受法律特殊保护的,专门的法律主要有()
A.婚姻法B.未成年人保护法
C.老年人权益保障法D.残疾人权益保障法
3.为保障老年人能依法享有各项权益,我国制定了专门的法律()
A.宪法B.未成年人保护法
C.老年人权益保障法D.残疾人权益保障法
4.我国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残疾人的和受法律保护,禁止歧视、侮辱、侵害残疾人。()
A.身体财产B.公民权利人格尊严
C.住宅财产D.生命健康权
5.我国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和()
A.身心健康合法权益B.身体健康合法权益
C.心理健康身体健康D.心理健康合法权益
6.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的权利。()
A.人身自由B.物质帮助C.社会救济D.他人照顾
7.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的共同责任。
A.家庭B.本人和子女C.单位和街道D.全社会
8.国家制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
A.为了发展老年人事业
B.为了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各种权益
C.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
D.因为老年人在青壮年时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过贡献
9.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我国历来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请你简要回答:在哪些法律法规中有专门条款规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
能力提高
1.在一些地区,一些法制观念非常淡漠的人仍将花钱收买妇女儿童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公民人身在我国具有不可买卖性,无论行为人的收买行为是否违背收买人的意志。只要实施了收买行为,将被拐卖的妇孺买归自己控制,便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由此说明()
A.由于种种原因,拐卖妇孺的犯罪行为在我国一些地区时有发生
B.我国法律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
C.宪法和法律确认和保障妇女的权利和平等地位
D.拐卖妇女、儿童是犯罪行为,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也是犯罪行为
2.我国刑法第204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得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我国刑法的这一规定说明了()
A.这些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妇女和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B.我国法律严惩拐卖妇女和儿童的犯罪行为
C.宪法和法律确认和保障妇女的权利和平等地位
D.法律对女职工有特殊保护规定
3.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基本原则()
A.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B.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C.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D.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4.老年人在青壮年时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过贡献,当他们步入老年,身体和生活状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理应受到社会的和的特殊保护。()
①理解②尊重③照顾④宪法⑤法律⑥道德
A.①④B.②⑤C.③⑥D.②④
5.请你想一想、查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根据制定的,其中所称的“老年人”是指年龄在周岁以上的公民。
①宪法②民法通则③刑法④60⑤65⑥70
A.①⑥B.②④C.③⑤D.①④
延伸拓展
1.问答题:有些单位招工或者接受大中专毕业生时,明确提出只限男性,或以某种借口排斥女性。当人们提出质疑时,他们还振振有辞地反问:“哪一条法律规定必须要招收女性?”结果,有一些地区出现了女性就业难、特别是中年女性就业难的现象。请问这种现象正常吗?这些单位真的有权利这样做吗?请你结合所学知识回答,并为这些遇到类似苦脑的女性想一想办法。
2.你了解什么是无障碍设施吗?(或体现人性化设计的公共设施?)它主要是为哪些人群服务的?在哪些场所你见过无障碍设施?就你所知,给大家介绍一些。(如果平常没注意,请你在周末时观察一下,并简单记录。)
参考答案
【知识掌握】
1.AC2.ABCD3、C4.B5.A6.B7.D8.ABC
9.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则。刑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专门条款规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
【能力提高】
1.ABCD2.ABC3.ABCD4.B5.D
【延伸拓展】
1.提示: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如果所招的工种从事劳动的范围属于劳动法所禁止女职工所从事的工作,此行为就不是违法行为;如果不是,则属违法行为。因为我国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明确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对妇女人身权利予以特殊保护。在招工中,找借口或断然排斥女性的做法,剥夺
了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是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遇到此类问题的女性可以通过法律援助热线、新闻媒体等求得帮助。
2.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