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区城乡一体化医保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本文关键词:医保,体系建设,城乡,情况汇报,奎文区
奎文区城乡一体化医保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本文简介:奎文区城乡一体化医保体系建设情况汇报奎文区人民政府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医疗体系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奎文区始终把这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当做全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规范操
奎文区城乡一体化医保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本文内容:
奎文区城乡一体化医保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奎文区人民政府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医疗体系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奎文区始终把这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当做全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规范操作运营,逐步实现了医疗保险的城乡一体化运行,建立了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了医疗保险全覆盖,全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大幅提高。
一、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的背景和基本情况
2006年,奎文区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当年全区参加新农合的农民达到36599人,占全区农业总人口的72%。2007年,奎文区被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山东省省级试点区,截止到2010年底,全区共47287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到100%。2008年,奎文区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当年参加居民医疗保险38222人。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制度并存,造成了新的城乡二元结构。两种制度机制分设、管理分离、资源分散,不但提升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给城乡居民带来诸多不便,对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造成了严重障碍和负面影响,突出表现为“三个重复”。一是参保居民重复。城镇居民医保由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由卫生部门管理,由于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统的不统一,信息不能共享,存在部分村民重复参保的现象;二是财政补贴重复。按照并轨前城镇居民医疗及新农合人均财政补贴240元计算,区财政每年将加大补贴,明显增加财政负担;三是重复建立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均有自己的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重复建设,势必增加管理成本,降低管理效率,浪费大量财政资金。
在城乡一体化发展日趋明显、城乡资源日益统筹整合的大背景下,实行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成为必然趋势。取消城乡差别,只有推进新农合、居民医疗保险两项医疗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建设,才能体现社会的公平性和资源的共享性,加快实现“人人享有同等医疗保障”的基本国民待遇。为此,区政府专门安排区人社局、区卫生局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就建立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进行了专题调研,详细了解了两项医疗保险的参保现状、保障水平和群众的需求等情况。通过调研发现,因为奎文区是潍坊市的中心城区,社会平均消费较高,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险的保障需求也高,群众普遍反映的是“同在一个区居住,医疗报销待遇却是两个标准,应该统一政策,提高保障水平”。
2010年9月,奎文区完成“村改居”综合配套改革,全区59个行政村全部撤村设居,7.5万农民转化为市民,实现农村变社区、农民变市民,在全市率先实现农村城市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区人社局借助这一有利时机,抓紧形成了实行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的意见,并对财政投入等进行了详细测算,积极向区领导汇报,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肯定。当年11月份完成了两项制度的并轨,将原参加新农合的47000多参保人员纳入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机构、统一筹资时间、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参保对象、统一补偿待遇”,从制度上突破了原有城乡居民二元结构的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克服了制度的“碎片化”和参保人群的“户籍化”限制,实现了医疗保险的城乡统筹、待遇均等。
二、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
为顺利实现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工作,始终坚持做到“组织领导、政策宣传、协调配合和服务保障”四个到位,精心部署安排,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了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的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村改居”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奎办字[2010]47号),对村改居后居民的社会保险问题进行了作了重点安排。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人社、财政、卫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对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对财政支出情况和两项保险并轨后的财政支持力度等进行研究,形成了调研报告,向区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区政府多次召开调度会议,研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轨有关意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政策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公告、新闻、宣传手册及现场咨询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印制了《奎文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和《奎文区2011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知》30000份,以村改居后的社区为单位,组织集中宣传。重点宣传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的对比,让广大居民了解和掌握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参保手续、报销程序及享受医疗待遇等具体政策规定,极大提高了广大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为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到位。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并轨工作过程中,区政府协调全局,区人社局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区财政局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到位,卫生局主动配合做好新农合交接工作。各部门加强联动,互相配合到位,做到了平稳对接、顺利过渡,使并轨工作得以顺利实现。特别是市人社局在我们两项政策并轨工作上给予了大力支持。每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截止到12月31日,而我区部署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时已经到了12月份,时间紧、任务重,很难保证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全部纳入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导致不能按时享受医保待遇。市局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将我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期延长至2月底,使原参加新农合人员顺利实现了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过渡,保障了他们切身利益。
四是服务保障到位。为确保城乡一体化居民医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我区注重转变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模式,确保了新农合和居民医疗保险并轨实行后参保缴费工作的圆满完成。在具体操作中,我区主要采取“三一工作法”:坚持“区包街办、街办包社区、社区现场参保”的“三级联动”工作法,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现场抓”的“三抓”工作机制,实行“区社保中心现场答疑”、“银行现场收费”和“社区现场参保”的一条龙服务模式,实现了参保资格认证、参保登记、保费收缴、信息录入一体化运作,为基层群众提供了面对面的优质高效服务,牢固树立了“阳光社保、服务于民”的公益形象,深受基层干部和参保村民的欢迎,迅速有效地推进了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工作。
三、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
实施城乡一体化居民医保制度后,全区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得到大幅提高,参保人员医疗负担明显减轻,实惠明显。主要呈现出五大特点。
一是就医点多面宽。城乡一体化居民医保制度实施后,居民就医定点医院范围、用药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实现了与职工医保资源共享,可选择的定点医院达到60家之多。新农合药品目录收入西药共764种,其中有561种、313种仅限村级和一级医院使用,分别占药品总数的73.4%、41%;中药共363种,其中有230种、26种仅限村级和一级医院使用。城镇居民医保收入西药药品1688种,中药药品1162种,用药无医院级别限制。
二是结算快捷省事。城乡一体化居民医保制度实施后,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院实现了刷卡就医、联网结算,无论是住院、慢性病和门急诊就医,患者不再受区域地域限制,患者只需提供医保卡,在全市所有定点医院就医,即可享受“即结即报”待遇,与原先的先个人缴费后就医单据报销结算相比,就医结算效率显著提高,特别是方便了农村和偏远地区百姓就医,节省了大量的社会劳动。下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将全部换发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等更加方便。
三是同享多项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不仅保障了居民门急诊、住院、慢性病等基本医疗,增强了个人和家庭抗疾病风险能力,而且还建立了学生儿童意外伤害险,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给予生育补助等。与新农合制度相比,实现了居民医疗保险的统一性、完整性。
四是一站式就医保障服务。城乡一体化居民医保制度实施后,在全市医保定点医院实现联网结算一站式服务,简化了报销程序,缩短了报销周期,提高了报销效率,大大减少了低保、特困、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垫付医药费情况的发生。
五是报销比例大幅提高。城乡一体化居民医保制度实施后,城乡居民三级住院报销比例达到55%,起付线700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8万元,大大降低了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
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下步工作建议
目前奎文区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制度已基本建立,但在实践中也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缴费模式比较单一。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采用的是年度集中缴费模式。我区都是在每年的9至12月进行宣传和参保动员工作。尽管我们将参保缴费平台前移,深入到社区进行集中缴费,但由于城镇居民居住分散,层次不同,又没有统一管理,在短时间内的宣传发动,难以覆盖的所有居民。特别是以家庭方式参保的人员,由于家庭成员外出,错过缴费时间全家人都无法参加当年度的参保缴费,影响了年度参保率,导致不能享受正常的医保待遇。因此,建议市里对现行的缴费模式进行改进,探索建立更加灵活多样的缴费方式,确保每一位参保人员都能及时参保缴费,享受正常医保待遇。
二是信息平台尚不健全。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只延伸到街办,各社区尚未覆盖,新参保居民需要在社区居委会参保登记,然后到街办录入业务系统,再到建行缴费,缴费程序较为复杂,不利于居民参保缴费。因此,建议市里进一步完善业务信息系统,将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延伸到各社区,简化参保信息录入程序,让居民可以直接到社区参保登记,然后到银行缴费,方便居民参保缴费。
三是服务项目需要增加。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尚未实行门诊统筹,纳入保障范围的慢性病种较少,给参保居民带来了诸多不便。同时,由于区级经办机构只承担参保缴费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医疗服务水平。因此,建议市里尽快出台门诊统筹办法,增加慢性病种,将八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一、二级医院的药费报销权限下放,以便于县市区更好地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定点药店的监督、检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