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项目合作合同 本文关键词:项目合作,合同,美容
美容项目合作合同 本文简介:美容项目合作合同甲方(签章):联系电话:乙方(签章):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签订美容项目合作合同。条款如下:一、美容项目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帝国大厦A座805房,座向--------------,面积---------------。该房间由甲方出租
美容项目合作合同 本文内容:
美容项目合作合同
甲
方(签章):
联系电话:
乙
方(签章):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签订美容项目合作合同。条款如下:
一、
美容项目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帝国大厦A座805房,座向--------------,面积---------------。该房间由甲方出租给乙方,乙方向甲方支付其所使用的房间租金。
二、
房屋用途:该房间作为国珍产品美容示范区,禁止使用其他品牌。
三、
合同生效期限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继续经营的权利,以一年为单位续签合同。乙方经营所得费用归自己所有。
四、
租房期间有关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该房间租金为月租人民币------------------元整,实行先付租金后使用房屋的原则。乙方预付半年房间租金费人民币-----------------元整,两个月押金人民币-------------------元整。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愿续租,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交押金人民币-------------------元整。
2、工商、税务人民币------------元整;水电费人民币---------------元整;物业管理费人民币-----------元整。(此条款费用按月收取)
五、
因乙方所造成该房屋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乙方负责该经营区域内的防火安全,并应遵守并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乙方在租期内需装修房间的,应与甲方协商详细装修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执行,装修及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
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在乙方租赁经营签办理相关手续,如工商、税务等。并负责相关手续的费用,确保乙方合法经营。
乙方责任:
1、乙方只能经营国珍系列产品进行美容,要维护品牌形象;
2、不得擅自将所租房屋转租或借给他人经营使用;
3、不得擅自改变房间用途;
4、不得拖欠房屋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5、不得恶意损坏房屋;
6、房屋到期如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七、
违约责任:
1、
由于甲、乙一方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除不可抗力原因外)。
2、
如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押金并不在返还。
八、
在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的,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九、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篇2:亮化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
亮化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 本文关键词:协议书,项目合作,亮化工程
亮化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 本文简介:工程施工项目合作协议书工程施工项目合作协议书甲方:宋建民(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冯国强(以下简称乙方)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甲、乙、双方为共同承包建设银川市亮化工程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以分包合同为准),经双方友好、坦诚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项目概况及合作条件1.1本工程项目,共
亮化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 本文内容:
工程施工项目合作协议书
工程施工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
宋建民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冯国强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甲、乙、双方为共同承包建设银川市亮化工程
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以分包合同为准),经双方友好、坦诚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项目概况及合作条件
1.1
本工程项目,共8处建筑外立面亮化施工及具体造价估算如下:1.西景花园(100万)2.金波小区3#(22万)
3.建工房产(20万)
4.金波商务公寓(26万)
5.中国农业银行
(45万)
6.电信小区
(15万)
7.
建工地产(35万)
8.遥测院小区(21万)
工程中标价约
284
万元人民币。
1.2
经过双方测算,本项目成本费用约为
140万元左右,因此本工程项目计划投资
140
万元。
1.3
本工程项目的投资、股份比例分配如下:
1.3.1
甲方
宋建民
投资
70
万元,占
50
%;
1.3.2
乙方
冯国强
投资
70
万元,占
50
%;
1.4
在本项目资金出现周转紧张时,由各投资者按上述股份追加投资或向其他机构借贷,借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计入成本,由投资者个人承担。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资金,应经双方同意后方可付款。
1.5
投资者应按照约定时间缴纳投资款,投资款应放在专用帐户上,并且专款专用。各方都有权可随时查看、了解工程付款、垫款、收款的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账户及资料。
1.6
为了工程的顺利完工,如投资者一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缴纳投资款。投资者另一方可以筹集资金到位,另一方应承担自身的利息及相关费用,并在两月内及时补充到位。(当投资者确实缴纳不出投资款时。另一方帮忙筹集后,按照所筹资金的比例相应的增加减股份。)
1.7
工程款下来后,甲乙双方可以按照投入资金的比例分批抽回,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
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
2.1
该项目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如下
2.1.1
该项目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由
冯国强
负责;
2.1.2
该项目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及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由
冯国强
主管,
付宝军
协助管理。
2.1.3
该项目的会计、出纳日常工作及资金回流确保投资人利益由乙方负责管理。
2.1.4
施工相关灯具的采购、验收和由甲方管理执行,现场负责入库记帐;灯具的安装及人员配备(部分安装工具)由甲方负责;辅材部分采购由乙方在当地采购入库记帐。
2.4.5
在该项目工程中使用的灯具及辅料的品牌、单价、数量、采购等情况应经双方共同意确认后方可采购。
2.4.6
在该项目工程中施工人员应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进场。
2.4.7合作双方应即时沟通工程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互相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第三章
利益分享和风险承担
3.1
利润、风险分配
3.1.1
该项目的利润、风险分享承担标准为在扣除该项目的各项成
本费用后,按照投资比例分享承担。
3.1.2
甲方
宋建民
分享承担
50
%;
乙方
冯国强
分享承担
50
%;
3.2
本项目由冯国强现场管理,工程款回收。管理工资为2万元,按管理人员工资发放。
第四章
其
他
4.1
资金和管理
4.1.1
该项目的各项资金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需由双方协商确认后方可支付。
4.1.2
该项目的工程进度往来款由
冯国强
负责跟踪落实,并保证专款专用。
4.1.3该项目运营后,每个月必须召开两次工程进度例会,讨论工程相关事情。
4.2
出纳与财务管理
4.2.1
出纳每10天应将编制好的现金流量表、财务收支情况表及下旬支出预算给财务,并随时接受合作双方股东的银行资金查询,以便安排资金投放。
4.2.2财务每月月底应将编制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存货日记帐及相关的凭证提交给合作双方股东,并经双方股东共同确认签字后作为最终双方决算分配利润使用。
4.3
合同争议与免责
4.3.1
该项目在合作中必须共同遵守上述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应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2
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力不可抗拒,如地震、台风、战争、属于免责范围。
4.4
本协议生效、终止及其他
4.4.1
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管理制度、票据等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4.4.2工程结束后,如有后续工程甲乙双方不愿合作,在本次施工中采购的设备、机械、材料等,双方协商折旧价款后按投资的比例分摊,分配。最后利润分配在工程项目全部结束后,付清所有工人工资、材料款、上缴税金等才可分配。
4.4.3
本协议在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决算和收回工程保修金,同时内部费用核算确认无争议及投资利益分享后终止。
4.4.4
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作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