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 本文关键词:湖北省,农作物,认定,品种,办法
湖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 本文简介:湖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积极推广新品种,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湖北省境内,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实行自愿原则
湖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 本文内容:
湖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积极推广新品种,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湖北省境内,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实行自愿原则下的品种认定制度。品种认定通过视同品种登记通过。
在本省境内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非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花生、西瓜之外的农作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湖北省境内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认定工作由湖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品审委”)统一领导,由湖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品审办”)负责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
湖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认定,按作物类型设立粮食作物、油料作物、蔬菜作物、果茶蚕桑药麻四个认定专业组。根据工作需要,其中的粮食作物、油料作物、蔬菜作物认定专业组的委员,分别由省品审委小麦专业组、大豆花生专业组和西瓜专业组委员兼任。专业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有苗头的新品种进行田间鉴定考察;
(二)负责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的初审工作;
(三)起草品种认定标准;
(四)提出品种推广应用和合理布局意见,提出品种停止推广建议;
(五)负责调查认定通过品种的大田种植情况。
第六条
湖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设立专家库,认定委员会根据品种认定工作的需要可聘请若干专家参加有关的品种考察和初审工作。
第三章
品种认定的申请与受理
第七条
申请品种认定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者”),可
以向省品审办提出申请。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在湖北省申请品种认定的,应当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湖北种子科研、生产、经营机构代理。
第八条
申请认定的品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品种来源清楚;
(二)主要遗传性状相对稳定,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与现有品种(已通过审定、认定或登记的品种)有明显区别。姊妹系间没有明显差异的只能申报一个;
(三)经品种认定试验鉴定表现较好,有一定的种植面积或推广应用价值;
(四)通过省品审办组织的田间考察鉴定推荐;
(五)具有适当的名称。品种名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转基因品种应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有关证明。
第九条
申请认定的品种,由申请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品审办提交《湖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申请书》,并交纳资料审定费。申请书包括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申请者;
(二)品种选育的单位或个人;
(三)作物种类和品种暂定名称;
(四)品种的选育过程(杂交种含亲本来源);
(五)品种标准(杂交种含亲本标准),包括品种的农艺性状、形态特征、生理特性及品质、抗性和产量性状等详细介绍;
(六)反映品种(杂交种含亲本)典型性状的标准彩色图片;
(七)品种主要优缺点、推广中应注意的问题、适宜种植范围及主要栽培技术;
(八)育成单位意见。单位育成品种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个人育成品种由所在地种子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对申请书内容负责;
(九)省品审办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十)转基因品种应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有关证明。
第四章
认定试验
第十条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认定试验包括品种比较试验和生产试验。一年生作物应进行品种比较试验,多年生作物应进行生产试验,以鉴定品种的主要农艺性状及丰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和品质。
第十一条
认定试验由省品审办主持或委托有关单位主持。受委托的主持单位应及时向省品审办上报试验方案及试验汇总结果。
第十二条
每一品种的认定试验在同一生态类型区不少于3个试验点,一年生作物品种比较试验应至少连续进行两个生产周期;多年生作物品种生产试验应在多个生态类型区进行,并至少连续进行三个生产周期。
第十三条
认定试验品种的抗逆性鉴定、品质检测等应由省品审办认可的专业测试机构进行,其结果统一纳入认定试验结果进行分析。
第十四条
认定试验每一个生产周期结束后3个月内,试验主持单位应将认定试验汇总结果报送到省品审办备案。品种申请认定时,试验主持单位应出具该品种认定试验的试验结果。
第五章
品种认定与公告
第十五条
各认定专业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初审申报认定的品种。
第十六条
初审品种时应当召开会议,到会委员达到该认定专业组委员总数2/3以上会议有效。会议经认真讨论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数超过该专业组委员和到会专家总数
l/2以上的品种即为通过初审。
第十七条
初审实行回避制度。专业组组长认为可能影响初审结果公正性的,应要求有关人员回避。
认定委员会初审品种时,申报单位的委员、专家在审议本人参与育成的品种时应回避。
认定专业组组长的回避,由省品审办决定,并由副组长临时主持工作。
认定专业组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申请者到会介绍有关情况。
第十八条
初审通过的品种,由认定专业组整理出品种初审意见,提交省品审委常务委员会审核,审核同意的通过认定。
第十九条
通过认定的品种,由省品审委统一命名、编号、颁发证书,并由省农业厅公告。
第二十条
认定未通过的品种,由省品审办在15日内函告申请者。申请者有异议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向省品审办申请复议。省品审办对复审理由进行审核后,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有关材料或进一步安排试验,并提请下次会议复审,复审结果为终审结果。
第二十一条
认定通过的品种,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可克服的缺点或不宜继续使用的,由认定专业组提出停止推广建议,经省品审委常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省农业厅公告。
第二十二条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认定标准,由相应认定专业组负责起草,经省品审委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认定品种侵犯他人品种权的,由申请者负责。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认定资格,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条
依据科技管理的有关规定,认定通过的农作物品种,品种认定证书在申报科技成果登记时视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第二十五条
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五条的规定,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所需工作经费,列入省财政农业专项经费预算。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湖北省农业厅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
起施行。
篇2:湖北省自考毕业证申请相关事项1
湖北省自考毕业证申请相关事项1 本文关键词:湖北省,毕业证,自考,事项,申请
湖北省自考毕业证申请相关事项1 本文简介:湖北省自考毕业证申请相关事项办理时间:上半年考生注册时间:2010年5月26日—2010年6月4日下半年考生注册时间:2010年11月26日—2010年12月1日受理对象:1、普通高校自考全日制助学班考生;2、社会开考专业考生。申报条件: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2、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
湖北省自考毕业证申请相关事项1 本文内容:
湖北省自考毕业证申请相关事项
办理时间:
上半年考生注册时间:2010年5月26日—2010年6月4日
下半年考生注册时间:2010年11月26日—2010年12月1日
受理对象:
1、普通高校自考全日制助学班考生;
2、社会开考专业考生。
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包括毕业考核、实验、实习及技能考核);
3、课程免考、顶替及转考符合规定。外省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毕业(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4、如有考试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
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www.hbea.edu.cn进入自考毕业生网上注册系统,凭准考证、身份证及姓名进行注册。
核实信息:
考生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信息注册页面,核对成绩及相关的个人基本信息,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打印《毕业生申报表》。
考生需要上交的材料:
1、《毕业生申报表》;
2、蓝底彩色登记照(2寸)四张及照片电子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提供);
3、PVC卡12位号准考证(需要上交。建议同学们在学位课程没有达标之前不要办理毕业证,原因是:学生办理毕业证时成绩已经录入系统,学位课程的成绩被定下来,不能再更改。只想拿毕业证不想拿学位证的同学不受此限制)
4、更换姓名的考生,必须以电子档案姓名申请毕业,同时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用名证明;(如果姓名出错
5、对于申请独立本科段毕业的考生还需出具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级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申请学位需交四、六级成绩单或学位英语成绩单。
网上查询:
考生申报成功后,可继续登录系统对办证进程进行跟踪查询,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学校联系。联系电话:027-81624600
篇3:湖北省电力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湖北省电力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本文关键词: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电力,国家,公司
湖北省电力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本文简介:湖北省电力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地址: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武汉市珞喻路189号邮编:430079电话:027-59802720传真:联系人:电老师湖北省火力发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于2001年经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建立(劳社培就司函【2001】66号)。本站依托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优质教育设施、
湖北省电力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本文内容:
湖北省电力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地址:
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武汉市珞喻路189号
邮编:
430079
电话:
027-59802720
传真:
联系人:
电老师
湖北省火力发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于2001年经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建立(劳社培就司函【2001】66号)。本站依托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优质教育设施、设备条件和师资资源建设和运行,具备与其鉴定工种等级相适应的理论与实际操作考核基地,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培训教师和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考评员以及专职管理人员。是站(所)合一的鉴定机构。湖北省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基地、ATA特许授权考试站均设在学院。学院2007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确定为“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2008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010年8月,学院被国家电网公司遴选为国网系统六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之一。该基地包含电网运行、继电保护、电力市场三个专业,自2011年起,已面向国网系统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学院仿真培训中心被中电联确定为“全国火力发电仿真培训基地”。
本鉴定站(所)具有经国家批准的89个电力类特有工种、70个通用工种的鉴定资格,长期承担湖北地区火力发电、水力发电、供电、配送电企业员工和工矿企业电工、高职在校学生的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多年来,我们坚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第一和社会效益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坚持标准,规范运行,公平公正,顾客满意”的质量方针。加强内部科学管理,建立了公正规范、优质高效的网络管理系统,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与技术支持,有力地促进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和鉴定质量的提高。
自2003年以来,鉴定站连续多次被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评为“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2006至2008年被评为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十佳“诚信单位”,2007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为“鉴定质量优秀鉴定所”。
2010年获得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鉴定机构质量认证合格单位”证书。
附:89个电力类特有工种及70个通用工种鉴定资格清单
1、89个电力类特有工种
序号
代码
职业(工种)名称
鉴定级别
1
11001
燃油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2
11002
卸储煤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3
11003
输煤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4
11004
燃料集控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5
11005
燃油设备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6
11006
卸储煤设备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7
11007
输煤机械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8
11008
燃料化验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9
11009
电厂水化验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10
11010
油务员
初
中
高
技师
11
11011
电厂水处理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12
11012
环境保护监察员
初
中
高
技师
13
11013
除灰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14
11014
电除尘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15
11015
锅炉辅机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16
11016
锅炉运行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17
11017
锅炉本体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18
11018
锅炉辅机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19
11019
管阀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20
11020
除灰设备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21
11021
电除尘设备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22
11022
热力网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23
11023
汽轮机辅机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24
11024
水泵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25
11025
汽轮机运行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26
11026
汽轮机本体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27
11027
汽轮机调速系统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28
11028
水泵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29
11029
汽轮机辅机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30
11030
电机氢冷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31
11031
厂用电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32
11032
电气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33
11033
集控巡视员
初
中
高
技师
34
11034
集控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35
11035
电机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36
11036
热工仪表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37
11037
热工自动装置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38
11038
热工程控保护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39
11039
水轮发电机组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40
11040
水轮发电机机械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41
11041
水轮机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42
11042
水轮机调速器机械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43
11043
水力机械试验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44
11044
水电自动装置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45
11045
高压线路带电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46
11046
送电线路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47
11047
配电线路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48
11048
电力电缆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49
11049
内线安装工
初
中
高
技师
50
11050
变电站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51
11051
调相机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52
11052
换流站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53
11053
变压器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54
11054
直流设备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55
11055
变电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56
11056
变电带电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57
11057
电气试验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58
11058
电测仪表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59
11059
继电保护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60
11060
电力负荷控制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61
11061
用电监察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62
11062
抄表收费核算员
初
中
高
技师
63
11063
装表接电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64
11064
电能表修理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65
11065
电能表校验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66
11067
锅炉受热面安装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67
11068
电厂筑炉保温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68
11069
锅炉辅机安装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69
11070
汽轮机本体安装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70
11072
汽轮机辅机安装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71
11073
电厂管道安装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72
11074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安装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73
11075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试验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74
11076
高压电气安装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75
11077
二次线安装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76
11080
送电线路架设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77
11081
变电一次安装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78
11082
变电二次安装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79
11088
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80
11092
水工钢筋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81
11095
水工仪器观测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82
11099
水电起重机械操作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83
(6-07-04-15)
电厂化学设备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84
(6-07-02-12)
脱硫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85
(6-07-04-17)
脱硫设备检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86
(6-07-03-05)
电力调度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87
(6-07-05-06)
农网配电营业工
初
中
高
技师
88
(6-07-02-11)
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值班员
初
中
高
技师
89
(6-07-05-07)
用电客户受理员
初
中
高
技师
2、70个通用工种
序号
代码
职业(工种)名称
鉴定级别
1
电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2
维修电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3
电子仪器电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4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5
电气设备安装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6
远动自动化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7
电力负荷控制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8
载波机务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9
车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10
铣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11
磨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12
数控工艺师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13
组合机床操作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14
加工中心操作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15
焊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16
热处理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17
冷作板金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18
涂装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19
钳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20
汽车修理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21
计算机维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22
音响调音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23
防水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24
工程测量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25
装饰装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26
管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27
起重装卸机械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28
营业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29
推销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30
餐厅服务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31
前厅服务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32
客房服务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33
保健按摩师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34
物业管理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35
锅炉操作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36
美容师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37
美发师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38
摄影师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39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40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41
钟表维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42
办公设备维修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43
家政服务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44
秘书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45
公关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46
计算机操作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47
制图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48
话务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49
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50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51
项目管理师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52
营销师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53
策划师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54
电子商务师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55
心理咨询师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56
经营师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57
职业指导人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58
互联网网管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59
计算机编程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60
多媒体作品制作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61
企业培训师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62
企业信息管理师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63
室内装饰设计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64
可变程控制系统设计师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65
闸门运行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66
起重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67
制冷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68
水质检验工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69
计算机办公应用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
70
微波机务员
初
中
高
技师
高级技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