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本文关键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本文简介: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一、我国现在有几种教师资格?二、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三、向什么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四、每年什么时间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五、应届毕业生应在什么时间、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一般程序是什么?七、到哪里获取相关政策信息?八、什么时间考试?九、到哪里考普通话?十
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本文内容:
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我国现在有几种教师资格?
二、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向什么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每年什么时间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应届毕业生应在什么时间、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七、到哪里获取相关政策信息?
八、什么时间考试?
九、到哪里考普通话?
十一、到哪类医院体检?
十二、申请人为何要严格按照程序申请认定并提供规定的材料?
十三、一个人可以申请认定两种以上教师资格吗?
十四、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怎么办?
十五、对于使用假证书者有何处罚?
十六、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是什么?
十七、教师资格与教师职业的关系是什么?
一、我国现在有几种教师资格?
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现在有七种教师资格。
1.
幼儿园教师资格;
2.
小学教师资格;
3.
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6.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7.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述分类确定类别。
《教师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并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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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般来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首先要了解政策,之后经过“具备条件”、“准备材料”、“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实践能力测试”等环节,符合条件者将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一)了解政策
申请教师资格
人员应提前向拟申请认定省份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处室(或登录其官方网站)了解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和相关
要求,如:需要具备的条件、什么人可以申请、何时考试、何时网上申报、何时现场确认、何时参加实践能力测试等。
(二)具备条件
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取得合格学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合格、进行体格检查并合格,以及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人员除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外,其他条件相同。
在此特别提醒的是:从2011年秋季开始,教育部在浙江和湖北两省开展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对于参加试点省份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人员的认定办法按照试点政策执行。
2012年,除浙江和湖北两省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扩大到上海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省和海南省。
(三)准备材料
根据申请教师资格所需要具备的各项条件,申请人需提前将各项条件所对应的证件或证明等材料准备好,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7)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8)《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9)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按照规定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各级各类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毕业生不需要提供第(7)项材料。
(四)网上申报
从2008年开始,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目前,大多数省份统一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为报名网址,也有少数省份使用本省份的报名网址。申请人需登录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网址进行网上申报。
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者请注意:该网址的网上申报功能分为
“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两个入口。申请人需根据本人是否需要参加考试以及参加的是哪种考试等具体情况来选
择正确的网上申报入口,进行注册并填写和提交网报信息。
目前,全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是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第二类是参加各省份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且成绩合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及需要参加实践能力测试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第三类是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第四类是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四类申请人中,第一、二、三类申请人需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第四类申请人需从“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请申请人首先确定自己属于哪一类申请人,然后点击相应的网报入口。
(五)现场确认
申请人按照网
上申报中提供的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将准备好的材料送交到现场确认点。确认点工作人员将审核网上申报的信息与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一
致性,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问题,申请人需补全或提供正确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再次进行现场确认。
(六)实践能力测试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没有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的省份)的实践能力测试(有些省份叫“教育技能测试“或“面试、试讲“等)安排在现场确认即受理申请后进行。
申请人需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按照实践能力测试安排和要求进行拟申请任教学科的面试和试讲。
个
别省份以及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的省份,其实践能力测试(面试、试讲)安排在理论考试(笔试)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前举行。这些省份的
申请人需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考试机构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按照实践能力测试安排和要求进行拟申请任教学科的面试和试讲。
(七)查询认定结果,办理领证手续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现场受理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其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目前,2008年及以后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得到验证。
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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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向什么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
实施工作。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不同级别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认定的资格种类如下:
·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地(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因认定人数减少或认定机构违规或认定机构无法正常履行认定职责的,以及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调整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因此,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时,应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权限向相应的教育局或教育厅(教育委员会)提出申请,即选择“认定机构“时,需按下列要求选择:
(1)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有人事档案关系)、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但某些地区认定权限进行了调整或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有人事档案关系)、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地(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网上申报时须选择市教育委员会。
(3)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选择任教学校所在省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即教育厅或教育委员会)。
在
此特别提醒各位申请人的是:申请人若要获得教师资格,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从社会任何其他机构(或渠道)或采用虚假材料从
教育行政部门违规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均属非法。非法获得的教师资格一经查实,将被依法撤销。被撤销教师资格者,从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
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当事人五年后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所以,申请人万万不可相信此类机构所谓的“包过“之类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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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每年什么时间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春季
(3月份开始)、秋季(9月份开始)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和受理的资格种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并以适当形式提前公布。申请人应
在春季和秋季之前,特别关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站,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及时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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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届毕业生应在什么时间、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应届毕业生
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暂代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相
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他要求不变。对通过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
其相应的教师资格。
参加成人教育或远程教育学习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后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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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全国各省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大致相同。以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为例,一般是首先修学或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然后参加教育
学、心理学等课程的考试报名,之后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的全省统考(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省份,申请人需参加国家举行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
格考试”);考试合格后,按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报名后再进行现场确认(提交相关材料),现场确认后根据教育行政部
门的安排进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面试、试讲),试讲后等待得出认定结论(公示),符合条件者将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在上述基本程序中,有的省份以及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的省份将实践能力测试环节安排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之前进行。
对于体检的安排各省也不太一样,有的省份要求在现场确认之前进行体检,有的省份要求在实践能力测试合格后进行体检。请申请人按照申请认定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不需要参加考试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除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外,其他程序与非师范生相同。
普通话水平测试在哪个环节进行,没有统一规定。申请人只要在“网上申报“之前获得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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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到哪里获取相关政策信息?
(一)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了解哪些方面的信息?
申请人在申请教师资格前需要了解两个方面的信息。
一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省份的相关政策。申请人需要对自己准
备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的条件要求、申报程序、需要准备的材料、向什么机构提出申请等信息有基本的了解。目前,我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主要遵循《教师
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这三项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制定的本地区
的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政策细则和规定。此外,申请人还需了解国家对普通话水平测试以及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就业体检等方面的规定。
二是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申请人要了解负责受理教师资格申请的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电话、经办的具体部门、官方网站等详细信息,以便及时获取与认定工作安排相关的信息。
(二)获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关信息的途径有哪些?
及时、准确了解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申请和认定等信息极为重要。获取相关信息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四种:
1.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该网站是我国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官方工作网站。申请人可以在该网站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部分地方政策。同时,该网站还提供各省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官方网址的链接及联系电话和中国语言文字网及各省份语言文字网址的链接。
2.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以及当地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或学校人事部门的通知。
3.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及本省份教育考试网和教育信息网。该途径用于获取教师资格考试政策及考试安排等信息。
4.
中国语言文字网和各省级及地(市)级语言文字网站。该途径用于获取普通话水平测试政策及测试安排等信息。
在
此特别提醒申请人的是:由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定,如果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不正确,往往不能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认定
程序,有的还因此受到社会上不法机构的蒙骗,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所以了解信息的有关工作做得越早、越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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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什么时间考试?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简称“全国统
考“)每年春季和秋季各举行一次,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将由教育部教育考试中心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www.ntce.cn)“上提前公布。参加全国统考的省份在本省份教育考试网或教育信息网上也会同时公布相关信息以及包括报考对象、报
考条件、考试科目、考试报名、考场安排、缴费和考试时间等详细规定的考试简章。
尚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省份,申请人可向本省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站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查询。各省份安排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的时间一般比受理申请认定的时间早三到六个月。所以,申请人需提前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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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到哪里考普通话?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各地及一些高校都设有普通话测试站点。关于测试站点和测试时间以及测试标准等详情,请登录本省份或本地区语言文字网站或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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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找谁做思想品德鉴定?
关于思想品德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
况的鉴定,在职申请人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其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
学校负责提供鉴定。必要时,有关单位可应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加盖鉴定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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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到哪类医院体检?
身体检查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当年认定工作通知中,都会将体检医院、体检要求等给予说明。
国家规定,体检标准、办法和体检项目等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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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申请人为何要特别注意严格按照程序申请,并提供规定的材料?
我国的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化管理。目前,各省份举行的省级教师资格统考成绩(含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只在本省份申请教师资格有效。
申请人根据受理规定一旦参加了某省份的申请程序,其所获得的相应条件只能在该省份有效(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测试水平证书除外)。若中途放弃在该省份的申
请而改选另外一个省份,则须重新参加后一省份的全部程序。否则,不予受理。
由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属于国家统一考试,因此,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其他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省份申请时,无需再参加考试;对于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可以直接参加面试;对
于笔试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免试政策及加试科目由各省份据实自定。
在此特别提醒申请人:跨省组考、跨省获取教师资格(取得国考成绩的除外)的做法属于非法认定。所以,凡与正常认定程序不符的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敬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必要时请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请每一位申请人务必要依法申请认定,勿存侥幸心理。凡被举报属弄虚作假、骗取或违规获取的教师资格,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罚则“处理,其教师资格将被依法撤销,且自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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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一个人可以申请认定两种以上教师资格吗?
由于教师资格只是对申请人能力、水平、条件的认定,而且是开放性的,因此一个人可以具有多种教师资格。
但是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也就是说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另一种教师资格时,其条件要求和认定程序按所申请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要求执行。
因学校调整、合并或升格等原因,需要具备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应依照法定程序及时申请认定与其新的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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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怎么办?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由当事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同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申请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打印),并附登报声明原件。
“遗失声明“的内容需按照如下文字刊登,否则不予受理。
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并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申请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打印),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毁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对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登记造册、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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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对于使用假证书者有何处罚?
对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行政部门还需没收假证书并将使用假证书人员的个人信息加入“限制库“。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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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是什么?
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分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两种: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教师资格法定的凭证之一,其内容和要求是全国统一的。申请表中涉及个人简历和申请内容部分由申请人填写,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察(教师资格考试)部分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填写,认定意见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并加盖公章。
申
请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认定申请人教师资格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保存,一份存入已取得教师资格者的人事档案,作为具有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取得教师资格者
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记录有颁发给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号码,因此持证人所持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必须与本人档案中的号码完全一致才有效。仅有教师资
格证书,而持证人的人事档案中没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或者两者的号码不一致,不能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2.教师资格证书是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认定申请人各方面条件都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后,颁发给申请人并由申请人本人持有的有效证件。证书的编号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编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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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教师资格与教师职业的关系是什么?
1.教师资格是国家对具有教师资格者个人水平、能力、素质的认定,是从事教师职业的必要条件。要从事教师职业,必须具有教师资格。
2.教师聘任应当根据教师聘任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师资格只是成为教师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并不是获得了教师资格就等于或一定能被聘任成为教师。因为聘任教师还要考虑学校编制、教师数量、学科结构、年龄结构等方面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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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学爱情观
目录:
1、
大学概念
2、
分析爱情健康观
3、
爱情观要三思
4、
大学需要对爱情要认识和理解
5、
1、什么是大学爱情:
大学是一个相对宽松,时间自由,自己支配的环境,也正因为这样,培植爱情之花最肥沃的土地。大学生恋爱一直是大学校园的热门话题,恋爱和学业也就自然成为了大学生在校期间面对的两个主要问题。
恋爱关系处理得好、正确,健康,可以成为学习和事业的催化剂,使人学习努力、成绩上升;恋爱关系处理的不当,不健康,可能分散精力、浪费时间、情绪波动、成绩下降。因此,大学生的恋爱观必须树立在健康之上,并且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是十分有必要的。因此我从下面几方面谈谈自己的对大学爱情观。
2、什么是健康的爱情:
1)
尊重对方,不显示对爱情的占有欲,不把爱情放第一位,不痴情过分;
2)
理解对方,互相关心,互相支持,互相鼓励,并以对方的幸福为自己的满足;
3)
是彼此独立的前提下结合;
3、什么是不健康的爱情:
1)盲目的约会,忽视了学业;
2)过于痴情,一味地要求对方表露爱的情怀,这种爱情常有病态的夸张;
3)缺乏体贴怜爱之心,只表现自己强烈的占有欲;
4)偏重于外表的追求;
4、大学生处理两人的在爱情观需要三思:
1.
不影响学习:
大学恋爱可以说是一种必要的经历,学习是大学的基本和主要任务,这两者之间有错综复杂的关系,有的学生因为爱情,过分的忽视了学习,把感情放在第一位;学习的时候就认真的去学,不要去想爱情中的事,谈恋爱的时候用心去谈,也可以交流下学习,互相鼓励,共同进步。
2.
有足够的精力:
大学生活,说忙也会很忙,但说轻松也是相对会轻松的!大学生恋爱必须合理安排自身的精力,忙于学习的同时不能因为感情的事情分心,不能在学习期间,放弃学习而去谈感情,把握合理的精力,分配好学习和感情。
3、
有合理的时间;
大学时间可以分为学习和生活时间,合理把握好学习时间和生活时间的“度”很重要;学习的时候,不能分配学习时间去安排两人的在一起的事情,应该以学习为第一;生活时间,两人可以相互谈谈恋爱,用心去谈,也可以交流下学习,互相鼓励,共同进步。
5、大学生对爱情需要认识与理解,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
明确学生的主要任务
“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放弃他。”大学时代是吸纳知识、增长才干的时期。作为当代大学生,要认识到现在的任务是学习——学习做人、学习知识、学习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校大学生要集中精力,投入到学习和社会实践中,而不是因把过多的精力、时间用于谈情说爱浪费宝贵的青春年华。因此,明确自己的目标,规划自己的学习道路,合理分配好学习和恋爱的地位。
(2)
树林正确的恋爱观
提倡志同道合、有默契、相互喜欢的爱情:在恋人的选择上最重要的条件应该是志同道合,思想品德、事业理想和生活情趣等大体一致。
摆正爱情与学习、事业的关系:大学生应该把学习、事业放在首位,摆正爱情与学习、事业的关系,不能把宝贵的大学时间,锻炼自身的时间都用于谈情说有爱而放松了学习。
相互理解、相互信任,是一份责任和奉献。爱情是奉献而不时索取,是拥有而不是占有。身边的人与事时刻为我们敲响警钟,不再让悲剧重演。生命只有一次,不会重来,大学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爱情观。
(3)
发展健康的恋爱行为
在当今大学校园,情侣成双入对已司空见惯。抑制大学生恋爱是不实际的,大学生一定要发展健康的恋爱行为。与恋人多谈谈学习与工作,把恋爱行为限制在社会规范内,不致越轨,要使爱情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在我看来,真正的爱情是表现在恋人对他的偶像采取含蓄、谦恭甚至羞涩的态度,而绝不是表现在随意流露热情和过早的亲昵。”
(4)
爱情不是一件跟风的事儿。
很多大学生的爱情实际上是跟风的结果,是看到别人有了爱情,看到别人幸福的样子(注意,只是看上去很美),产生了羊群心理,也就花了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爱情
(5)
距离才是保持爱情之花常开不败的法宝。
爱情到底需要花多少时间,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有的大学生爱情失败,不是因为男女双方在一起的时间太少,而是因为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太多。相反,很多大学生恋爱成功,不是因为男女双方在一起的时间太少,而是因为他们准确地把握了在一起的时间的多少程度。
(6)
爱情不是自我封闭的二人世界。
很多人过分的活在两人世界,对身边的同学,身边好友渐渐的失去联系,失去了对话,生活中只有彼此两人;班级活动也不参加,社外活动也不参加,每天除了对方还是对方,这样不利于大学生健康发展,不仅影响学习,影响了自身交际和合作能力。
总结:
男女之间面对恋爱,首先要摆正好自己的心态,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重应有的品格,千万不要盲目地追求爱,也不宜过急追求爱,要分清自己的条件是否成熟。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明确大学的目的,以学习为第一;规划好大学计划,在不影响学习的条件下,要对恋爱认真,专一,相互鼓励,相互学习,共同进步;认真对待恋爱观,做健康的恋爱;
总之,我们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念,让大学的爱情成为青春记忆里最美的风景,而不是终身的遗憾!
篇2:仙桃职业学院20XX年春申报教师资格认定通知1
仙桃职业学院2012年春申报教师资格认定通知1 本文关键词:仙桃,职业学院,资格认定,教师,通知
仙桃职业学院2012年春申报教师资格认定通知1 本文简介:仙桃职业学院关于2012年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根据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2年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我院2012年应届大专、中专毕业生。二、申请条件(一)学历:申请幼师资格,应具备幼师毕业或大专以上学历;申请小学、初中教师资格,须具备
仙桃职业学院2012年春申报教师资格认定通知1 本文内容:
仙桃职业学院关于2012年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
通
知
根据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2年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院2012年应届大专、中专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一)学历:申请幼师资格,应具备幼师毕业或大专以上学历;申请小学、初中教师资格,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申请高中教师资格,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幼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体检证明:符合教师身体素质条件的要求,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四)考试合格证: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1)参加2011年全国教师资格统考且笔试、面试均合格者;
(2)已参加湖北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均合格,且面试合格者;
(3)已参加湖北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有一科合格,并参加了全国教师资格统考科目一和科目三笔试合格,且面试合格者。
三、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4月25日—5月8日。
四、网上报名
(申报第一步)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已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2、我院教育类和中专幼师专业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选择师范类。
3、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严格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申报,过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能申报;
(2)网上填报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均选择“仙桃市教育局”;
(3)在系统中需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系统要求,上传近三个月免冠照片(.jpg格式,尺寸是114×156像素,大小在20KB以内),并且与粘贴在《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保持一致;
(4)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写手机号码;
(5)必须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申报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详细信息页面,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进行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如果有信息填写错误,申报系统将会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6)网上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现场确认
(申报第二步)
1、时间:5月9日—5月12日。逾期不到现场确认者,将作自动放弃处理。(由学院培训部收齐资料后统一报送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办理)。
2、地点:学院培训部(学院信息大楼一楼)
3、确认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到学院培训部领取牛皮纸档案袋装好)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信息填好后网上在线打印,设置A3纸正反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6月份领到毕业证后补交给甘老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没参加全国统考的人员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面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是《教育学》《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之一、全国教师资格统考《科目三》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填写本人信息后由学院统一鉴定)
(7)《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一份(到院培训部领取;统一体检时间为5月10日)
(8)与上传网上照片一致的一寸登记照片1张。(背面签名)
请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考试合格证、《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的顺序将材料整理规范;所有复印证件规格为A4纸。
4、收费标准:(含体检、培训考试、档案资料)
140元(非幼师类)
200元(幼师类)
5、相关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承诺书栏,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名。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按要求张贴照片,并在其中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右上角粘贴一张1寸同底版照片(供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请使用《湖北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4)建议实习的同学网上申报后办理请假返校手续,时间4天。
六、教育教学专业技能培训考试
所有申请人员必须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暂定6月15号左右)。
七、审批、制证、发证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约在七月份制证发证。(说明: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教师资格证书者,教师资格认定部门一律将相关人员信息录入“教师资格认定限制库系统”,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八、联系人及地址:
学院信息大楼一楼培训部
甘老师
0728-3334208(办)
13094263366
仙桃职业学院培训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篇3: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通知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通知 本文关键词:中小学,资格考试,试点工作,通知,幼儿园教师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通知 本文简介:湖北教师资格证培训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通知市、州教育考试院(中心、招考办),有关单位: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2011年国家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我省作为试点省份,下半年将组织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管理申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通知 本文内容:
湖北教师资格证培训网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通知
市、州教育考试院(中心、招考办),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2011年国家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我省作为试点省份,下半年将组织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应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必须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选好考点,聘好主考,加强对考点的管理。各考点应成立由所在单位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考点领导小组,下设考务、试卷保管和后勤保卫等若干小组,分工负责,各司其职。考点实行主考负责制。主考是考点的第一责任人,对考点的考试组织管理和考风考纪负总责。
考点负责选聘、培训监考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建立一支熟悉考试业务、作风过硬、敢抓敢管的监考队伍。
二、考试安排
1.试点期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综合素质)采取计算机化考试,科目二采取纸笔考试。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2011年下半年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报名时间为:10月19—25日;笔试时间:11月26日。面试报名时间为:12月10—14日网上报名,面试时间12月24—25日。
三、报考对象
1.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此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在校生仅限毕业年级生报考,报考时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四、笔试
1.报名方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宜。
第三步:报名,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原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单科成绩合格者,可免试科目二(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
2.报名审核
(1)考生报名时要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
(2)报名结束后,考生持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审核,审核通过后,照相、缴费后完成报名工作。
(3)审核结束后,市州考试机构(或高等学校)采用教师资格考务管理系统编排考场,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打印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
3.日程安排
试点期间,笔试科目中幼儿园、小学综合素质采用机考,其余科目采用纸笔考试。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时
间
类
别
11月26日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101)
(机考)
--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小
学
综合素质(201)
(机考)
--
教育知识与教学能力(202)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301)
教育知识与能力(302)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机考科目考试系统提供微软拼音、双拼、全拼、搜狗拼音、五笔等常用输入法。考生按照栏目指引,通过点击鼠标、录入文字等操作完成答题。
4.成绩查询
评卷结束后,国家确定并公布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线。考生在2011年12月10日,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考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
五、面试
1.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参考资料
试点期间,小学、中学面试考生备课使用教材暂定为人教版。
3.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4.面试报名
面试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原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成绩均合格者,可直接报名参加面试。
考生于2011年12月10日-14日,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考生需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照相、缴费。12月21日,考生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面试准考证。
5.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
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6.
成绩查询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面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11年12月31日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考试违规者,五年之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七、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八、信息查询
笔试(或面试)结束一个月后,考生可通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成绩评价报告。
九、收费标准
此次试点仍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7]8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考试费25元,面试费100元/人(参照既往做法)。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1年10月12日
教师资格证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