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管理办法1 本文关键词:管理办法,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公司,xx
xx公司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管理办法1 本文简介:xx公司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实施办法公司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扶贫帮困,切实帮助职工,经公司党政工组织研究,就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达成以下意见。一、适用范围:本意见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期缴纳会费的职工,在遇到本人或直系亲属因工伤、疾病、意外伤害或其他不抗力造成重大经济负担,致使生
xx公司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管理办法1 本文内容:
xx公司困难职工
生活补助实施办法
公司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扶贫帮困,切实帮助职工,经公司党政工组织研究,就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达成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期缴纳会费的职工,在遇到本人或直系亲属因工伤、疾病、意外伤害或其他不抗力造成重大经济负担,致使生活困难时,由公司给予一定经济补助。
二、补助范围:
1、员工因病去世。
2、员工患重大疾病。
3、员工因工伤、因病住院治疗。
4、员工家庭因突发性原因(如车祸、火灾、财产被盗等)造成生活困难。
5、员工直系亲属去世。
三、补助标准:
1、员工因病去世的一次性慰问金1000元。
2、员工患大病的(包括:急性心肌梗塞、恶性肿瘤、脑溢血瘫痪、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系统性红斑狼疮、中风、严重烧伤、帕金森、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冠状动脉绕道手术、主动脉手术、心脏置换手术、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阿耳茨海默氏病、严重脑损伤、脑部良性肿瘤、终末期肺病、颅脑手术、肝硬化腹水、股骨头坏死、强直性脊柱炎)的生活特困员工,可一次性补助2000元。
3、员工因病住院发生医药费较大且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经济来源,致使家庭生活困难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
4、员工家庭遭受意外损失或伤害(如被盗、火灾、意外交通事故等,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根据受损情况,一次性补助500-1000元。
5、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的,一次性补助500元。
6、员工因工伤、意外事故造成住院或在家休养的,需单位安排探望的,一次性补助500元。
7、每季度公司补助3-5名生活困难职工,春节慰问8-10名生活困难职工,一次性发放慰问金500元。
8、如遇特殊情况,补助标准可酌情调整。
四、补助程序及有关要求:
1、员工申请补助,需有本人书面填写《青海公司困难职工补助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报所在基层工会核实,再由所在单位审核后上报公司工会审批。
2、员工工伤、生病住院治疗的,所在单位需探望的,由所在基层工会填写《伤病员工探望申请表》,报公司工会审批后予以支付。
3、员工患重大疾病治疗的,由所在基层工会填写《伤病员工探望申请表》,公司工会安排探望和慰问。
4、一年内,符合救助条件的员工,原则上可申请一次救助。同时,公司工会还将根据员工困难程度,适时为困难员工申报西宁市困难职工及股份公司困难职工救助。
五、资金列支:
xx公司职工困难补助资金从公司工会会费中列支。
本意见为暂行,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xx公司困难职工补助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年
龄
所在单位
工作岗位
申
请
原
因
基层单位意见*年*月*日
所属基层工会意见*年*月*日
公司工会意见*年*月*日
xx公司伤病员探望申请表
探望人姓名
年
龄
所在单位
工作岗位
探
望
原
因
基层单位意见*年*月*日
所属基层工会意见*年*月*日
公司工会意见*年*月*日
篇2:20XX届毕业生申请就业补助的通知
2014届毕业生申请就业补助的通知 本文关键词:补助,毕业生,就业,通知,申请
2014届毕业生申请就业补助的通知 本文简介:于做好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发布人: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7日阅读次数:350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渝人社会【2013】15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
2014届毕业生申请就业补助的通知 本文内容:
于做好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7日
阅读次数:350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
做好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会【2013】15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教委(教育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市内各普通高校:
为落实人社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3〕15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补贴800元。
三、补贴程序
(一)申报。毕业年度的3月份,各高校组织毕业生开展求职补贴申请工作。申请人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年一季度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二)初审。4月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各高校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高校将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见附件3)和求职补贴经费审批表(见附件4)于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报送市人力社保部门、市教育部门。
(三)审核。市人力社保部门收到送审材料后,会同市教育部门于5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相关材料连同申请补贴资金的函送市财政局。
(四)发放。市财政局收到补贴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各高校,各高校在收到补贴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
四、经费渠道
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纳入市级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五、资金管理
(一)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必须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按规定对象、范围和标准使用,确保补贴资金足额按时发放至高校毕业生。
(二)各高校要建立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台账,收集整理档案资料,接受市人力社保、教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
(三)市人力社保部门、教育部门、财政部门每年底应对各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存在挪用、造假、骗取求职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7月初启动,7月上旬各高校完成初审公示等工作,市人力社保部门、市教育部门完成审核后将相关材料连同申请补贴资金的函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接到相关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各高校,各高校确保在7月底前将求职补贴发放完毕。今年求职补贴的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按照以上规定执行,本次低保证明应确认2014年二季度低保享受情况。
(二)联系方式
1.市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杨
政,办公电话:023-88633776
邮箱:jyjsck67510722@163.com
2.市教委
联系人:郑胜利,办公电话:023-88517358
邮箱:cqbysbgs@163.com
附件:1.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样本
3.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
4.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资金审批表
5,求职补贴申请材料清单
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13年7月1日
附件1
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学校
学院
年级
学历
专业
户籍住址
银行
银行账号
本人承诺,申请求职补贴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合法,如有隐瞒或虚构造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高校审批意见:
经审核,该生符合享受求职补贴申领政策,同意申报。
学校(盖章)*年*月*日
备注:本表一式3份,申请人、高校、市人社部门各1份。
附件2
证明材料(样本)
兹证明
(身份证号:
)是我县(市、区)
(户主)低保户家庭成员,该户
年
季度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此证明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州)
县(市、区)
民政局(盖章)*年*月*日
附件3
市内户籍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
编号:
院校名称:(盖章)
序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学历
所学专业
户籍所在地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1.本表一式3份,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和高校各1份。
2.本表纸质件、电子件一并报送。
市外户籍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
编号:
院校名称:(盖章)
序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学历
所学专业
户籍所在地
低保证明机关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1.本表一式3份,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和高校各1份。
2.本表纸质件、电子件一并报送。
附件4
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经费审批表
编号:
经费申请
院校名称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姓名
经办人员
姓名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申请补贴
补贴标准
补贴人数
补贴金额合计(元)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学校申报
意见
上述情况属实,同意申报。
校领导签字:
学校(盖章)*年*月*日
教育部门
审批意见
经审核,同意拨付该单位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元。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年*月*日
人力社保部门审批意见
经审核,同意拨付该单位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元。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年*月*日
备注:本表一式2份,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各1份。
附件5
求职补贴申请材料清单
一、
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经费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
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纸质件一式三份,分市内与市外,电子档以邮件的方式发送)
三、
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四、
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
证明材料(一份)
1.
市内学生:家庭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上需明确该学生也享受低保)
2.市外学生:加盖县处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享受低保时间为2014年第一季度。证明材料格式请参照渝人社发〔2013〕150号文件
篇3: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
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 本文关键词:抚恤金,补助费,丧葬,深圳市,参保
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 本文简介: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原单位名称单位编号姓名性别电脑号死亡时间身份证号在职或退休继承人或供养亲属申请人电话申请人居住地址供养亲属姓名出生年月与死者关系有无职业生活来源继承人或供养亲属签名*年*月*日单位意见*年*月*日社保机构意见详见相关的待遇决定书及计发
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 本文内容:
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
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
原单位名称
单位编号
姓
名
性别
电脑号
死亡时间
身份证号
在职或退休
继承人或供养亲属
申请人电话
申请人居住地址
供
养
亲
属
姓名
出生年月
与死者关系
有无职业
生活来源
继承人或供养亲属签名*年*月*日
单
位
意
见*年*月*日
社保机构意见详见
相关的待遇决定书及计发清单
提示:填表前请先阅读背后《须知事项》
须知事项
一、此表一式两份,可于每个工作日报送。
二、参保人系非因工死亡的、且在本市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或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
三、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积累额、住房个人帐户积累额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余额到养老保险窗口结算。款项直接通过银行转帐到死者或继承人、供养亲属个人的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内。
四、申请人须确信:本表格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所填写的居住地址和通信方式可靠无误。如不如实填报或提供的信息不准确,申请人将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五、单位社保经办人员为死者供养亲属或继承人代办领取死者个人帐户、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时,需单位盖章认可,除此之外,不用单位盖章。
五、办理手续时,须提供:
1、《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
2、死者的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及火化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死者本人或其继承人、供养亲属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发展行或商业银行的户名帐号页)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如死者继承人是其法定继承人,死者供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均不在场的,申请人需提供死者供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中某1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如死者继承人不是其法定继承人,死者供养亲属或继承人中有一方无人在场的,申请人需提供缺席一方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缺席一方是死者供养亲属的,申请人只需提供死者供养亲属某1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缺席一方是死者的继承人且继承人有多名、继承人间又无直系亲属关系的,申请人需提供每名继承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
5、有供养亲属的,还应提供供养亲属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及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供养关系证明原件一份;
6、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还应提供其居住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原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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