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处僵治困专项工作方案 本文关键词:工作方案,专项,公司,处僵治困
公司处僵治困专项工作方案 本文简介:“处僵治困”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根据国资委、集团公司的总体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经营工作实际,特拟定“处僵治困”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1、指导思想依托国家相关政策支持,以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为重点,积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将“处僵治困”工作同公司改革调整深度融合。2、工作
公司处僵治困专项工作方案 本文内容:
“处僵治困”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国资委、集团公司的总体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经营工作实际,特拟定
“处僵治困”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
依托国家相关政策支持,以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为重点,积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将“处僵治困”工作同公司改革调整深度融合。
2、工作原则
稳步有序推进改革、政策依法合理合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整体稳定局面。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直面问题,直击痛点,切实加快改革调整推进步伐。按照《关于下达集团公司“处僵治困”工作计划的通知》(计〔2016〕51号)文件要求,坚决完成专项治理目标任务。促进公司发展质量和效率的显著提高。
三、工作机构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公司“处僵治困”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组长: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
成
员:计划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及业务人员。
四、主要治理方案
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加快缩减人员规模,积极盘活存量资源,有序退出亏损产业,持续瘦身健体、提质增效。
1、加快推进人员安置
进一步加大安置力度,大力精简人员规模,通过解除退出、内部退养、转移安置等方式,在年底前全面完成下达的人员安置目标,将公司人员规模控制在1000人以内。
2、稳步退出亏损业务
为妥善解决市场遗留问题、供应商债务和消化库存赢得时间,在保留现有摩托车生产资质的基础上,通过对外租赁、内部承包、引入第三方资本等方式,快速有序退出实体经营。将销售部实施资产清算,转让注销。
3、加快加大资产处置
进一步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减少无效资产占用,提高固资使用效率,全面盘活存量制造资源。
成立公司资产处置工作组,切实做好固定资产及存货的清理,完善项目处置方案,通过转移利用、处置销售、对外租赁等方式,分批实现3500万元低效无效资产(原值)的处置。
4、大力拓展汽车部件业务
围绕汽车变速箱零部件,全面导入TS16949汽车质量体系,通过采购降本,工艺改善、管理提升等手段,降低制造成本,提高产品毛利率,持续提升业务能力,确保实现年收入1.5亿元以上,对公司形成积极有益的补充。
5、债务应对方案
对供应商债务进行分类处理,延缓和化解债务风险。一是根据债务金额大小和付款周期,按平均7折的标准制定还款协议;二是对涉诉的供应商债务,积极协调法院开展调解偿还。三是对剩余的供应商欠款,制订24个月分期支付的还款计划。
6、严格压缩费用开支
坚持利润导向,严格控制现金流,强化费用预算管控,缩减消耗性费用,定期开展专项分析,对异常费用落实业务部门责任,跟踪解决,持续控费减亏,确保公司扭亏目标。
2016年9月
3
篇2:《股权众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股权众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实施方案,股权,专项整治工作
《股权众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股权众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稳步开展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促进互联网股权融资规范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中央宣传部、中央维稳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工商
《股权众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股权众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稳步开展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促进互联网股权融资规范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中央宣传部、中央维稳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网信办、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5部门联合公布了《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证监发〔2016〕2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按照“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周密部署,全面排查;突出重点,集中整治;积极稳妥,讲究策略;近远结合,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将互联网股权融资活动纳入整治范围,重点整治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股权众筹”等名义从事股权融资业务,以“股权众筹”名义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平台上的融资者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股票,平台通过虚构或夸大平台实力、融资项目信息和回报等方法进行虚假宣传,平台上的融资者欺诈发行股票等金融产品,平台及其工作人员挪用或占用投资者资金,平台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以“股权众筹”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违法违规开展业务等8类问题。按照分类处置的工作要求,对于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规范和查处。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视违法情节、整改情况、危害后果等区别处理。
《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职责分工。证监会是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专项整治。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省金融办(局)与证监会派出机构共同牵头负责本地区整治工作,共同承担整治任务。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分为摸底排查、清理整顿、督查和评估、验收和总结四个阶段。前期,各省级人民政府部署开展了摸底排查工作,初步掌握了本地区互联网股权融资基本情况和平台运营公司总体情况。
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国务院部署和《实施方案》安排,加强与省级人民政府沟通协作,认真做好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证监会
中央宣传部
中央维稳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工商总局
国务院法制办
国家网信办
国家信访局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4月14日
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股权众筹融资具有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经济金融安全,必须依法监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1、
工作目标和原则
(1)
工作目标
规范互联网股权融资行为,惩治通过互联网从事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为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创造良好环境,切实发挥互联网股权融资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一是通过全覆盖的集中排查,全面掌握互联网股权融资现状。对排查中发现并确认的问题,依法依规责令整改;对有关机构和个人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严肃处理。二是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互联网股权融资的非法金融活动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机构和人员,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三是加大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使投资者和互联网股权融资从业机构及人员了解和掌握有关规定,增强依法经营、审慎投资的意识。四是进一步健全法规制度,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为互联网股权融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
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部门与地方条块联动、协作配合。
周密部署,全面排查。结合互联网股权融资的特点,拟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排查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突出重点,集中整治。既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有力打击各类非法证券活动及非法集资行为;又要集中整治不规范行为,消除风险隐患,实现风险有效整治和监管全面覆盖。
积极稳妥,讲究策略。讲究方式方法,把握力度节奏,妥善化解存量风险,有效控制增量风险,防范风险蔓延和叠加,切实管控好整治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近远结合,注重实效。既要立足当前,切实防范化解互联网股权融资领域存在的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又要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建立健全互联网股权融资长效监管机制。
2、
整治重点和要求
(一)整治重点
一是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股权众筹”等名义从事股权融资业务。
二是平台以“股权众筹”名义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三是平台上的融资者未经批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股票。
四是平台通过虚构或夸大平台实力、融资项目信息和回报等方法,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投资者。
五是平台上的融资者欺诈发行股票等金融产品。
六是平台及其工作人员挪用或占用投资者资金。
七是平台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以“股权众筹”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八是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违法违规开展业务。
(2)
工作要求
1.
明确界限。平台及平台上的融资者进行互联网股权融资,严禁从事以下活动:
一是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应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属于非法发行股票。
二是变相公开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为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股权转让,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电话、传真、信函、推介会、说明会、网络、短信、公开劝诱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不得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QQ群和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宣传推介。严禁任何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的,股票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三是非法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变相乱集资,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不得通过分拆、分期、与资产管理计划嵌套等方式变相增加投资者数量,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应当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四是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股票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由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机构经营,未经证监会批准,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不得向投资人提供购买建议。
五是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平台及融资者发布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虚构项目误导或欺诈投资者,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宣传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经有权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六是挪用或占用投资者资金。根据《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应当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平台应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平台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投资者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或挪用归个人使用、借贷给他人、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
此外,对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的情况进行排查,持牌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取得相应业务资质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开展合作,持牌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通过互联网跨界开展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套利。
2.
分类处置。对于整治中发现以“股权众筹”等名义从事股权融资业务或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积极予以规范。发现涉嫌非法发行股票或非法从事证券活动的,按照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机制予以查处。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予以查处。发现存在虚假陈述或误导性宣传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发现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互联网信息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发现挪用或占用投资者资金、欺诈发行等涉嫌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要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对违法情节轻微、主动整改、有效控制风险、积极消除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拒不配合整改、提供虚假情况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重处罚。
3、
职责分工
证监会是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成立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制定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协调、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汇总提出长效机制建设意见。
各省级人民政府按整治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专项整治,建立风险事件应急制度和处理预案,做好本地区维稳工作,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建立互联网股权融资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互联网股权融资风险专项整治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情况进行核查,对提供重要线索或为侦破案件提供重大帮助的举报人予以奖励。
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省金融办(局)与证监会省级派出机构共同牵头负责本地区分领域整治工作,共同承担分领域整治任务。
4、
时间进度
按照摸底排查、清理整顿、督查和评估、验收和总结四个步骤,稳步推进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即摸底排查工作于2016年7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顿工作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督查和评估工作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和总结工作于2017年1月底前完成。
5、
其他事项
按照边整治、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总体思路,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目前互联网股权融资领域面临的突出问题,建章立制,弥补立法空白。
对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结合其业务特点和规范引导的客观要求,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择机出台指导意见,划清监管边界,明确政策底线。
对股权众筹融资试点,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试点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适时发布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监管规则,启动试点。
篇3: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基础信息整理要求
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基础信息整理要求 本文关键词:运输量,水路,整理,公路,基础
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基础信息整理要求 本文简介: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基础信息整理要求为确保专项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省要充分重视基础信息整理的工作,提前掌握调查所需的相关信息。公路运输量调查的基础信息包括客运车辆数据库、营业性货运车辆数据库、客运站信息、建制村信息、治超检测站信息和计重收费站信息;水路运输量调查的基础信息包括船舶名录库、海事
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基础信息整理要求 本文内容:
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基础信息整理要求
为确保专项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省要充分重视基础信息整理的工作,提前掌握调查所需的相关信息。公路运输量调查的基础信息包括客运车辆数据库、营业性货运车辆数据库、客运站信息、建制村信息、治超检测站信息和计重收费站信息;水路运输量调查的基础信息包括船舶名录库、海事部门签证站点信息、海事签证站点间航道里程信息、渡点信息和封闭水域信息。具体整理要求如下:
一、公路运输量调查基础信息整理要求
(一)客运车辆数据库
1.
数据库指标整理要求
整理范围:根据《公路运输量专项调查技术方案》中载客汽车抽样框构建的原则和方法,整理营业性客车、出租客车和公交汽车的车辆数据库。
其中,对于办理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要求以各省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处于正常营运状态的所有客运车辆进行整理。本次专项调查中的正常营运状态车辆界定标准为:最近年审时间在2006年3月以后或者最近缴费有效期截止时间在2007年3月以后,未办理停运、报废、注销、转出手续的客运车辆。车辆数据库整理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31日。
数据格式:数据交换格式和整理软件可从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网站(http://ysdc.moc.gov.cn/)下载。
(1)
非固定线路的客运车辆
经营范围为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出租客运和其它客运的客运车辆数据库整理的指标要求如下:
指标名称
是否必填
车牌号码
必填
号牌颜色
必填
经营范围
必填
车辆类型
必填
车辆等级
必填
燃料类型
必填
车籍地行政区划代码
必填
车辆管理机构行政区划代码
必填
核定载客位
必填
是否办理道路运输证
必填
是否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
有条件必填
最近年审时间
有条件必填
最近缴费时间
有条件必填
最近缴费有效期截止时间
有条件必填
道路运输证字
有条件必填
道路运输证号
有条件必填
发证机构
非必填
业户名称
必填
业户地址
必填
邮政编码
非必填
业户行政区划代码
非必填
经济类型
必填
企业等级
非必填
经营负责人
必填
电话号码
有条件必填
传真号码
非必填
手机号码
有条件必填
(2)
固定线路的客运车辆
经营范围为班线客运和公交客运的客运车辆数据表指标整理需求如下:
指标名称
是否必填
车牌号码
必填
号牌颜色
必填
经营范围
必填
车辆类型
必填
车辆等级
必填
燃料类型
必填
车籍地行政区划代码
必填
车辆管理机构行政区划代码
必填
核定载客位
必填
是否办理道路运输证
必填
是否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
有条件必填
最近年审时间
有条件必填
最近缴费时间
有条件必填
最近缴费有效期截止时间
有条件必填
道路运输证字
有条件必填
道路运输证号
有条件必填
发证机构
非必填
业户名称
必填
业户地址
必填
邮政编码
非必填
业户行政区划代码
非必填
经济类型
必填
企业等级
非必填
经营负责人
必填
电话号码
有条件必填
传真号码
非必填
手机号码
有条件必填
线路名称
必填
经营区域
必填
是否农村客运班线
必填
线路类型
必填
线路里程
必填
高速里程
非必填
日发班次
非必填
起点站名
必填
起点行政区划名称
必填
起点行政区划代码
必填
终点站名
必填
终点行政区划名称
必填
终点行政区划代码
必填
主要途经地名称
非必填
途中停靠站点
非必填
2.
相关指标解释与代码名称
l
车牌号码
指由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号码,如“京AB1234”,中间不添加任何分隔符号。
l
号牌颜色
指车辆牌照的颜色/底色,在以下五个选项中选择一项进行填写:蓝色;黄色;黑色;白色;其它。
l
经营范围
根据道路运输经营户在《道路运输许可证》中登记的经营范围(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出租客运、公交客运、其它客运),在以下四个选项中选择一项进行填写:班线客运;其它客运、出租客运和公交客运。其中,其它客运包括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和其它客运。
l
车辆类型
指参与道路运输经营的客运车辆类型,可供填写的代码名称及其说明如下:
代码名称
代码说明
大型客车
标记客位30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中型客车
标记客位16-30座的载客汽车
小型客车
标记客位15座及以下的载客汽车
轿车
车身结构为两厢式且乘坐人数不超过5人或者车身结构为三厢式且乘坐人数不超过7人的载客汽车
大型卧铺客车
标记客位30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中型卧铺客车
标记客位30座以下的载客汽车
其它
除以上类型外的载客汽车
l
车辆等级
指依照JT/T325《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规定,根据客车结构、底盘配置、动力性、舒适性及服务设施等因素对营运客车评定的等级。在以下五个选项中选择一项进行填写:高一级;高二级;高三级;中级;普通。
l
燃料类型
指用于机动车产生动力的燃料类型。对于双燃料车以主要使用燃料类型填写。在以下五个选项中选择一项进行填写:汽油;柴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其它。
l
车籍地行政区划代码
指核发车辆号牌的公安车管部门所在的行政区划代码,统一精确到县、区一级。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的最新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为准(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bz)。
l
车辆管理机构行政区划代码
指对车辆实行日常管理的县级运管机构所在的行政区划代码。本指标整理的主要目的是用以确定各县级运管机构的车辆抽样范围。整理时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的最新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为准(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bz)。
l
核定载客位
指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上载明的客位数。计量单位:人。
l
是否办理道路运输证
指车辆是否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道路运输证,在以下两个选项中选择一项进行填写:是;否。
l
是否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
根据是否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填写“是”或“否”,其中的新版道路运输证是指公路司《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524号)中所规定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对于“是否办理道路运输证”指标中填写“是”的车辆为必填指标。
l
最近年审时间
指车辆最近一次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年审时间,详细到月份,比如,某车辆于2008年3月年审,则该指标填写“2008-03”。
对于“是否办理道路运输证”指标中填写“是”的车辆为必填指标。具体格式如下:
X
X
X
X-
X
X
月份
年份
l
最近缴费时间
指车辆最近一次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缴纳运管费的时间,详细到月份,比如,某车辆最近一次于2007年6月缴费,则该指标填写“2007-06”。
对于“是否办理道路运输证”指标中填写“是”的车辆为必填指标。具体格式如下:
X
X
X
X-
X
X
月份
年份
l
最近缴费有效期截止时间
指车辆最近一次缴纳运管费的有效期截止时间。比如,某车辆最近一次于2007年6月缴费,且缴纳了一年的运管费,则该指标填写“2008-05”。
对于“是否办理道路运输证”指标中填写“是”的车辆为必填指标。具体格式如下:
X
X
X
X-
X
X
月份
年份
l
道路运输证字
指各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省级简称字别;对于“是否办理道路运输证”指标中填写“是”的车辆为必填指标。具体的代码如下表。
编码
代码名称
代码说明
编码
代码名称
代码说明
11
京
北京市
43
湘
湖南省
12
津
天津市
44
粤
广东省
13
冀
河北省
45
桂
广西壮族自治区
14
晋
山西省
46
琼
海南省
15
蒙
内蒙古自治区
50
渝
重庆市
21
辽
辽宁省
51
川
四川省
22
吉
吉林省
52
贵
贵州省
23
黑
黑龙江省
53
云
云南省
31
沪
上海市
54
藏
西藏自治区
32
苏
江苏省
61
陕
陕西省
33
浙
浙江省
62
甘
甘肃省
34
皖
安徽省
63
青
青海省
35
闽
福建省
64
宁
宁夏回族自治区
36
赣
江西省
65
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7
鲁
山东省
71
台
台湾省
41
豫
河南省
72
港
香港特别行政区
42
鄂
湖北省
73
澳
澳门特别行政区
l
道路运输证号
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号;对于“是否办理道路运输证”指标中填写“是”的车辆为必填指标。代码共12位,结构如下。
XXXXXX
XXXXXX
序号
发证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
l
发证机构
指颁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名称,以《道路运输证》中所列的为准。
l
业户名称
指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个体运输户的名称,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登记的名称为准。
l
业户地址
指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登记的地址。要求写明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l
邮政编码
指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地址的邮政编码,统一精确到县、区一级。
l
业户行政区划代码
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国家标准编制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的最新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为准(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bz)。
l
经济类型
指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登记的经济类型。按照GB/T12402
的规定。在以下七个选项中选择一项进行填写:国有;集体;外资;股份制;私有;个体;其它。
l
企业等级
本项指对道路旅客运输的企业运输能力、资产规模、车辆条件、经营业绩、安全状况和服务质量及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的资产规模、车辆条件、站场设施、经营业绩、安全状况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在以下七个选项中选择一项进行填写: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其它;未评定。
l
经营负责人
指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经营负责人姓名。
l
电话号码
指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联系电话号码,包括区号;“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两个指标中至少填写一项。具体格式如下:
X
X
X
X-X
X
X
X
X
X
X
X
电话号码
区号
l
传真号码
指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传真号码,包括区号。具体格式如下:
X
X
X
X-X
X
X
X
X
X
X
X
电话号码
区号
l
手机号码
指经营业户的手机号码;“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两个指标中至少填写一项。
l
线路名称
指经各级道路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营运的道路旅客运输线路名称。
l
经营区域
指根据客运线路的起终点所在行政区划的分类。可供填写的代码名称及其说明如下:
代码名称
代码说明
县内
指整条线路均在同一县(自治县、旗和县级市)内
跨县
指起讫点在不同县(自治县、旗和县级市)内或起讫点虽在同一县内但穿越其它县
跨地(市)
指起讫点在不同地(市)(自治州、盟和地级市)内或起讫点虽在同一地(市)内但穿越其它地(市)
跨省
指起讫点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或起讫点虽在同一省内但穿越其它省
跨国
指起讫点分别在中国和其它国家或起讫点虽在中国但穿越其它国家
l
是否农村客运班线
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农村客运班线是指县内或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客运班线。在以下两个选项中选择一项进行填写:是;否。
l
线路类型
指根据客运线路的线路长度对客运线路的分类。可供填写的代码名称及其说明如下:
代码名称
代码说明
一类客运班线
指营运距离在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的班线。
二类客运班线
指营运距离在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800公里以下的班线。
三类客运班线
指营运距离在150公里以上(含150公里)400公里以下的班线。
四类客运班线
指营运距离在150公里以下的班线。
另外,公交线路是指由公交汽车运营的线路。
l
线路里程
指客运线路的全程里程,计量单位:公里,统一要求2位小数,如“0.00”。
l
高速里程
指客运线路里程中途经高速公路的里程,计量单位:公里,统一要求2位小数,如“0.00”。
l
日发班次
指客运线路的日发送班次,计量单位:班次。
l
起点站名
指客运班线始发客运站的名称。
l
起点行政区划名称
指客运线路起点行政区划名称。要求写明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的名称,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l
起点行政区划代码
指客运线路起点行政区划代码,统一要求精确到县、区。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的最新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为准(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bz)。
l
终点站名
指客运班线终到客运站的名称。
l
终点行政区划名称
指客运线路终点行政区划名称。要求写明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的名称,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l
终点行政区划代码
指客运线路终点行政区划代码,统一要求精确到县、区。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的最新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为准(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bz)。
l
主要途经地名称
指客运线路主要途经地行政区划名称,多个途经地时以“;”隔开。
l
途中停靠站点
指客运线路途中停靠客运站的名称,多个停靠站点时以“;”隔开。
(二)营业性货运车辆
1.
抽样框指标整理要求
整理范围:根据不重不漏原则,以各省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处于正常营运状态的所有货运车辆进行整理。包括办理道路运输证的非经营性危险品运输车,不包括独立办理道路运输证的牵引车(即核定载质量为0吨)。本次专项调查中的正常营运状态车辆界定标准为:最近年审时间在2006年3月以后或者最近缴费有效期截止时间在2007年3月以后,未办理停运、报废、注销、转出手续的货运车辆。车辆数据库整理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31日。
数据格式:数据交换格式和整理软件可从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网站(http://ysdc.moc.gov.cn/)下载。
货运车辆数据库整理的指标要求如下:
指标名称
是否必填
车牌号码
必填
号牌颜色
必填
车辆类型
必填
车型结构
有条件必填
燃料类型
必填
车籍地行政区划代码
必填
车辆管理机构行政区划代码
必填
核定载质量
必填
运管部门征费吨位
必填
集装箱箱位
有条件必填
是否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
必填
最近年审时间
必填
最近缴费时间
必填
最近缴费有效期截止时间
必填
车轴数
非必填
道路运输证字
必填
道路运输证号
必填
发证机构
必填
业户名称
必填
业户地址
必填
邮政编码
非必填
业户行政区划代码
非必填
经济类型
非必填
企业等级
非必填
经营负责人
必填
电话号码
有条件必填
传真号码
非必填
手机号码
有条件必填
2.
相关指标解释与代码名称
l
车牌号码
指由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号码,如“京AB1234”,中间不添加任何分隔符号及空格。
l
号牌颜色
指车辆牌照的颜色,在以下五个选项中选择一项填写:蓝色;黄色;黑色;白色;其它。
l
车辆类型
根据公路司《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编目编码规则》中有关规定具体划分为互不交叉的六类:普通货车、专用运输车、危险品运输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其它。在整理时每辆车只能选择一项进行填写,不能多选。
l
车型结构
车辆类型选择“专用运输车”的,必须填写此项。根据公路司《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编目编码规则》,在以下八个选项中选择一项填写:集装箱车;挂车;大件运输车;保温冷藏车;商品车运输专用车;罐车;平板车;其它。
l
燃料类型
指用于机动车产生动力的燃料类型,在以下三个选项中选择一项填写:汽油;柴油;其它。
l
车籍地行政区划代码
指核发车辆号牌的公安车管部门所在的行政区划代码,统一精确到县、区一级。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的最新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为准(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bz)。
l
车辆管理机构行政区划代码
指对车辆实行日常管理的县级运管机构所在的行政区划代码。本指标整理的主要目的是用以确定各县级运管机构的车辆抽样范围。整理时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的最新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为准(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bz)。
l
核定载质量
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上载明的核定载质量。计量单位:吨。
l
运管部门征费吨位
指运输管理部门核定的用来征收各种管理费用的吨位。当运管部门以公安部门核发的行驶证载明的核定载质量为准征收相关费用时,征费吨位与核定载质量相等。计量单位:吨。
l
集装箱箱位
车型结构选择“集装箱车”的必须填写此项。计量单位:TEU。“TEU”是“折合20英尺标准箱”的英文缩写,换算系数如下:
箱型
数量
折算系数
45英尺箱
1
2.25
40英尺箱
1
2.00
35英尺箱
1
1.75
20英尺箱
1
1.00
10英尺箱
1
0.50
l
是否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
根据是否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填写“是”或“否”。新版道路运输证是指公路司《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524号)中所规定的车辆道路运输证。
l
最近年审时间
指车辆最近一次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年审时间,详细到月份,比如,某车辆于2008年3月年审,则该指标填写“2008-03”。具体格式如下:
X
X
X
X-
X
X
月份
年份
l
最近缴费时间
指车辆最近一次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交纳运管费的时间,详细到月份,比如,某车辆最近一次于2007年6月缴费,则该指标填写“2007-06”。具体格式如下:
X
X
X
X-
X
X
月份
年份
l
最近缴费有效期截止时间
指车辆最近一次缴费的有效期截止时间。比如,某车辆最近一次于2007年6月缴费,且缴纳了一年的运管费,则该指标填写“2008-05”。具体格式如下:
X
X
X
X-
X
X
月份
年份
l
车轴数
根据车辆轴数在以下五个选项中选择一项填写:两轴;三轴;四轴;五轴;六轴及以上。
l
道路运输证字
指各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省级简称字别。具体的代码如下表。
编码
代码名称
代码说明
编码
代码名称
代码说明
11
京
北京市
43
湘
湖南省
12
津
天津市
44
粤
广东省
13
冀
河北省
45
桂
广西壮族自治区
14
晋
山西省
46
琼
海南省
15
蒙
内蒙古自治区
50
渝
重庆市
21
辽
辽宁省
51
川
四川省
22
吉
吉林省
52
贵
贵州省
23
黑
黑龙江省
53
云
云南省
31
沪
上海市
54
藏
西藏自治区
32
苏
江苏省
61
陕
陕西省
33
浙
浙江省
62
甘
甘肃省
34
皖
安徽省
63
青
青海省
35
闽
福建省
64
宁
宁夏回族自治区
36
赣
江西省
65
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7
鲁
山东省
71
台
台湾省
41
豫
河南省
72
港
香港特别行政区
42
鄂
湖北省
73
澳
澳门特别行政区
l
道路运输证号
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号。代码共12位,结构如下。
XXXXXX
XXXXXX
序号
发证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
l
发证机构
指颁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名称,以《道路运输证》中所列的为准。
l
业户名称
指经营该货运车辆的企业或者个体运输户的名称,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登记的名称为准。
l
业户地址
指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登记的地址。要求写明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l
邮政编码
指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地址的邮政编码,统一精确到县、区一级。
l
业户行政区划代码
指业户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统一精确到县、区一级。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的最新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为准(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bz)。
l
经济类型
指运输经营业户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登记的经济类型。按照GB/T12402
的规定,在以下七个选项中选择一项填写:国有;集体;外资;股份制;私有;个体;其它。
l
企业等级
本项指对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业运输能力、资产规模、车辆条件、经营业绩、安全状况和服务质量及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的资产规模、车辆条件、站场设施、经营业绩、安全状况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在以下七个选项中选择一项填写: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其它;未评定。
l
经营负责人
指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经营负责人姓名。
l
电话号码
指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联系电话号码,包括区号。具体格式如下:
X
X
X
X-X
X
X
X
X
X
X
X
电话号码
区号
该指标与手机号码指标至少有一项为必填。
l
传真号码
指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传真号码,包括区号。具体格式如下:
X
X
X
X-X
X
X
X
X
X
X
X
电话号码
区号
l
手机号码
指经营业户的手机号码。该指标与电话号码指标至少有一项为必填。
(三)客运站信息
整理范围:全省范围内所有开通或途经跨省班线的客运站。
数据格式:数据交换格式和整理软件可从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网站(http://ysdc.moc.gov.cn/)下载。
1.
客运站信息整理表
序号
客运站名称
经营许可证编号
客运站级别
行政区划代码
经营
负责人
电话号码
跨省班线(条)
跨省班次(班次)
跨省班线客车(辆)
途经跨省班线(条)
途经跨省班次(班次)
1
2
3
……
2.
相关指标解释和代码名称
l
客运站名称、经营许可证编号、客运站级别
分别按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经营者名称、许可证编号、站场级别填写。
l
行政区划代码
按客运站所在县区的行政区划代码,按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填写,下载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bz。
l
经营负责人
指客运站经营负责人姓名。
l
电话号码
指客运站经营业户的联系电话号码,包括区号。具体格式如下:
X
X
X
X-X
X
X
X
X
X
X
X
电话号码
区号
l
跨省班线、跨省班次
指报告期内客运站发出的跨省班线数量和实际班次数。计量单位:条和班次。
l
跨省班线客车
指报告期内在客运站经营跨省班线客运的客车数量,包括本省车辆和外省车辆。计量单位:辆。
l
途经跨省班线、途经跨省班次
指报告期内以客运站作为中途停靠站进行配客的跨省班线数量和实际班次数。计量单位:条和班次。
(四)建制村信息
整理范围:各省范围内确定为调查对象的建制村。
数据格式:数据交换格式和整理软件可从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网站(http://ysdc.moc.gov.cn/)下载。
序号
建制村名称
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所在乡镇名称
人口数
(人)
农户数
(户)
人均
收入
(元)
运输用拖拉机(台)
农用运输车(辆)
所属
地形
公路通达情况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其中:
非营业性
其中:
非营业性
1
2
……
1.
建制村信息整理表
2.
相关指标解释和代码名称
l
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建制村所在的行政区划代码,统一精确到县、区一级。按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填写,下载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bz。
l
所在乡镇名称
根据建制村所在的乡镇名称填写。
l
人口数、农户数
根据建制村2008年3月31日人口、农户的实际情况分别进行填写。计量单位:人、户
l
人均收入
根据建制村2007年的人均收入进行填写。
l
拖拉机、非营业性拖拉机
根据建制村2008年3月31日拖拉机和非营业性拖拉机(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拥有情况分别进行填写。计量单位:台
l
农用运输车、非营业性农用运输车
根据建制村2008年3月31日农用运输车和非营业性农用运输车(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拥有情况分别进行填写。计量单位:辆。
l
所属地形
根据建制村所属的地形在以下五种地形中选择一项填写: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岛屿。
l
公路通达情况
根据建制村的公路通达情况,在以下两种情况中选择一项填写:通达;不通达。
l
联系人姓名
填写建制村的联系人姓名。
l
联系人电话
指建制村的联系电话号码,包括区号。具体格式如下:
X
X
X
X-X
X
X
X
X
X
X
X
电话号码
区号
(五)治超检测站(点)信息
整理范围:各省范围内所有的治超检测站。所谓治超检测站是指国家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车辆实施称重检测、超限超载认定、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的特定场所。
数据格式:数据交换格式和整理软件可从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网站(http://ysdc.moc.gov.cn/)下载。
1.
治超检测站(点)信息整理表
序号
检测站编码
检测站名称
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检测站级别
控制路线名称
控制路线技术等级
控制路线行政等级
控制路线是否收费
检测线数(条)
日均检测量
(辆)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1
2
3
……
2.
相关指标解释和代码名称
l
检测站编码
根据《公路运输量专项调查技术方案》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编码。
l
检测站名称
填写检测站的名称。
l
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治超检测站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统一精确到县、区一级。按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填写,下载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bz。
l
检测站级别
根据检测站的实际情况在以下三种级别中选择一项进行填写:一类;二类;三类。所谓一类治超检测站用于把控全国性路网的重要关口;二类治超检测站用于把控区域性路网的重要关口;三类检测点主要用于防绕堵漏。
l
控制路线名称
根据检测站的控制路线名称进行填写,如控制多条路线,填写技术等级最高的路线名称。
l
控制路线技术等级
根据检测站所控制路线的公路技术等级进行填写:高速;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l
控制路线行政等级
根据检测站所控制路线的公路行政等级进行填写:国道;省道;县道。
l
控制路线是否收费
根据检测站所控制路线是否收费填写“是”或“否”。
l
检测线数
根据治超检测站2008年3月31日的检测线条数(不含用于再次确认是否超限的复检检测线)进行填写。计量单位:条。
l
日均检测量
根据治超检测站2007年平均每天检测的车辆数进行填写。计量单位:辆。
l
负责人
填写治超检测站的负责人名称。
l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填写治超检测站的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具体格式如下:
X
X
X
X-X
X
X
X
X
X
X
X
电话号码
区号
(六)计重收费站信息
整理范围:各省范围内所有的计重收费站。
数据格式:由省交通厅统一整理形成Excel表格并上报电子版。
1.
计重收费站信息整理表
序号
网络编号
收费站编号
收费站名称
收费站地址
收费站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收费公路名称
收费公路技术等级
收费公路行政等级
1
2
3
……
2.
相关指标解释和代码名称
l
网络编号
对于拥有多个收费联网网络的省,填写收费站所在的网络编号。
l
收费站编号
指收费站联网系统中,收费站的编号。
l
收费站地址
指收费站所在的地址,要求写明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
l
收费站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收费站所在的行政区划代码,统一精确到县、区一级。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的最新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为准(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bz)。
l
收费公路技术等级
根据收费站的实际情况在以下五种等级中选择一项进行填写:高速;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l
收费公路行政等级
根据收费站的实际情况在以下三种行政等级中选择一项进行填写:国道;省道;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