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情况汇报 本文关键词:社会保障,情况汇报,综合,XX
XX市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情况汇报 本文简介:XX市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情况汇报一适应信息化人社新常态谱写社保卡应用新篇章(视频脚本提纲V1.0—2015.03.20)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精神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部署,我市平稳有序地开展了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应用和管理工作。目前我市社保卡持卡量经过2014年的快速增长,已达到应
XX市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情况汇报 本文内容:
XX市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情况汇报
一适应信息化人社新常态
谱写社保卡应用新篇章
(视频脚本提纲V1.0—201
5.03.20)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精神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部署,我市平稳有序地开展了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应用
和管理工作。目前我市社保卡持卡量经过2014年的快速增长,已达
到应发卡总人数的91%,社保卡激活率达90%以上,用卡率达80%。
已具备大力拓展应用的基础条件。
(背景视频素材,风格简洁醒目
30s)
我市在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上得到了部、厅领导的高度重
视和关心。人社部信息中心贾怀斌主任亲临XX市指导我市社会保障
卡发行工作;省厅领导也多次来我市调研社保卡建设情况。市政府高
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对社保卡应用给予了大力支持。(照片素材
20s)
社保卡服务,为了做好社会保障卡服务工作,我市制定了一揽
子社保卡管理制度及业务操作规程,把银行窗口作为社保卡服务网
点,充分发挥了银行服务网点多而广的优势,分享了银行发卡和管卡
经验。既提升了社保卡服务能力,也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了便捷的服
务。为方便互联网用户享受社保卡服务,开通了社保卡网上服务功能。
为提高社保卡服务时效性,促进社保卡应用,探索出了快速制卡模式,
将制、发卡周期从60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延用原来的视频素材,农业银行社保卡窗口申领、网上申领、工商银行赭山路银行网点新申领,市信息中心制卡中心制卡,中国银行或农业银行银行制卡中心制卡
30s)
社保卡应用,强抓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机遇,以持卡办理社会保险窗口业务规范用卡,以凭卡享受各类社会保障待遇推动用卡,以持卡办理各类缴费业务引导用卡。目前已应用社保卡顺利开展了养老金和失业金发放、医保费用结算、医保个人账户提现、居民医保缴费、申报缴费基数、申报退休、就医一卡通等各类业务。以社保卡应用为丰线,以社保业务为基础,以缴费业务为重点,打造社保卡服务平台,营造了综合用卡的良好氛围,实现了跨业务联动用卡,跨部门共享用卡。(做一个流程图展示20s)
为确保拓展社保卡应用和核心业务平稳衔接、高效运行,在系统
规划建设过程中,坚持“数据同步、应用分离”的基本原则,在确保
核心业务系统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构建面向各类应用的系统架构。(机房素材,中景20s)
按照业务流程,优化核心业务系统和卡务管理系统数据流,与银
行、医院等外部系统融合,提供标准统一、覆盖广泛、应用便捷的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体系。
(结构图,逐一推出,系统连接线动画
20s)
社保卡应用渠道,本着“持卡人员在哪里,服务就到哪里”的原则,为各类人群定制个性化的服务,以求持卡人得到最佳的用卡体验。通过四大服务渠道,向公众呈现出既相对独立又互为补充的常态化服务,进一步丰富了“智慧人社”服务体系。
(背景材料10s)
1、自助服务
在各区、县社保办事大厅均布设了大型自助终端,在边远农村布
设了小型服务终端。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在终端设备上按照系统提示操
作即可享受所需要的服务,自助终端可以提供社保查询、缴费、医院
挂号、社保业务办理等功能。我们把人社服务窗口、银行窗口、医院
窗口通过自助终端无缝延伸到街道社区、偏远农村的每一个角落。(场景:以前大厅缴费、挂号镜头,年轻人在使用终端XX市电视台拍摄的小盒子取钱的镜头,中景,60s)
在市区社保服务大厅和医院自助服务区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在自助服务终端上查询社保政策及个人信息,可以办理社保卡激活、改密、挂失等社保卡基本业务,还可以实现居民医保缴费,医院
挂号、医院缴费等功能,操作简单方便。(大终端操作,10s)
农村老人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可以查询各类社保基本信息、政府
涉农补贴信息;可以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等社保业务;可以实现医院挂
号,方便了小地方人挂大城市医院的号,再也不需要到医院排队等候
了;还可以持卡实现便民取款,解决农民领取养老金没有金融网点的
困难。(小盒子操作,10s)
2、网上服务
开通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系统,为持卡人搭建了一个“全天候、一站式”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持卡人员通过互联网登录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可以办理社保查询、缴费、
打印参保缴费证明、申领社保卡等社保业务,可以实现医院挂号、政
府涉农补贴信息查询等其他便民服务。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参保、信息
变更、基数申报、查询信息等业务,不用到社保大厅排队也可以办理
阜位社保业务,高效便捷。(XX市电视台拍摄关于单位用户使用网办镜头。补拍个人登录网办查询镜头,行色匆匆的人在人社局排队办业务、个人登录、单位登录方便、快60s)
3、微信服务
开通了“XX市人社”微信公众服务账号。持卡人员关注“XX市
人社”微信绑定社保卡,就可以通过微信查询个人社保基本信息,办
理社保卡相关业务。申请推送信息服务的,可以享受购药、缴费等各
类个人权益动态信息推送服务。
(背景素材,手机用户人员较多,芜微信使用情况XX市电视台,年轻人60s)
4、短信服务
开通了短信服务功能,使用社保卡数据采集时留存的有效手机号
码为参保人提供缴费提示、退休业务办理提示等免费短信服务。网上
办事大厅所有涉及个人权益的业务,都需要通过短信验证才能办理,
以确保参保人员信息安全。(背景素材,手机用户人员较多,微信使用人群多,接收短信的情景年轻人10s)
社保卡应用探索,以互联网的思维和创新服务的理念,在互联网+传统业务这一新常态下,让“社保卡+互联网+人社业务”产生更多化学效应,真正发挥社保卡在“智慧人社”中的催化作用,进一步做实做强一卡通概念,将传统一卡通,延伸到网络一卡通。(互联网背景素材20s)
拓展社保卡传统应用范围,服务我市持卡用户,计划实施《职业
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实现凭社保卡报名、缴费、考试、查询、
取证等业务全程信息化管理;实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系
统》,实现凭卡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相关事务。(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图片及介绍20s)
打造“指尖上的人社”,进一步升级和完善“XX市人社”微信服务平台,新增“就诊一卡通、微药店、缴费服务”等新功能。充分发挥社保卡身份认证和支付功能。通过就诊一卡通服务,实现医院挂号、就诊叫号、医院缴费、查询检查报告及健康信息等功能;通过微药店服务,让持卡人实时了解定点药店的药品信息和地理位置,以便作出最佳的消费选择;通过缴费服务,实现保费、医疗费、水费、电费等各类资金的线上缴费功能(微信后续图片演示30s)
为了提高社保卡的认知度,扩大社保卡的影响面,我市积极推动
社保卡应用的跨部门合作,努力将社保卡作为全市公共服务部门的“共用卡”和身份认证的“唯一卡”。(身份认证系统平台图片及介绍20s)
过去社保卡发放已基本覆盖,
现在社保卡应用正渐进雏形,
未来社保卡价值将不可估量。
下一步将紧跟信息化发展步伐,继续拓展社保卡应用广度和深度,重点开发社保卡线上应用,全面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表现后续继续开拓新服务、新应用的画面20s)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4月。END)
6
篇2: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本文关键词:北京市,社会保障,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本文简介:附件: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指导持卡人正确使用社会保障卡,便于社会保障卡的运行维护,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社会保障卡应用于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第三条持卡人在参保缴费期间或中断参保缴费期间,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就医、交费时均须出示社会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本文内容:
附件: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指导持卡人正确使用社会保障卡,便于社会保障卡的运行维护,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保障卡应用于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第三条
持卡人在参保缴费期间或中断参保缴费期间,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就医、交费时均须出示社会保障卡。
第四条
当持卡人符合医疗退休、转换险种、残疾军人、特殊病种审批等条件时,参保单位须携带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信息变更业务。
第五条
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也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手续;或直接在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及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自行办理预挂失。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
第六条
挂失人找回原卡后,在预挂失的有效期限内,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撤消挂失手续。
第七条
挂失人确定遗失的社会保障卡无法找回,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简称:领卡证明,见附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凡办理了正式挂失和补卡手续的,不能办理撤销挂失。
第八条
因个人原因造成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及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的,持卡人需持原卡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换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
第九条
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且未满16周岁的持卡人,自初次发卡之月起,使用满8年后须更换新的社会保障卡。
第十条
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对申请补(换)卡的人员,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补(换)卡收费标准收取制卡工本费20元。
第十一条
对申请补(换)卡的人员,由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为其签发领卡证明。该证明除作为领取新社会保障卡的凭证外,在标注的期限内,申请补(换)卡的人员,可凭此证明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由个人现金垫付,符合医疗保险门(急)诊和住院报销范围的可手工报销。
第十二条
为方便持卡人了解本人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信息,可通过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或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查询,也可在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和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自行查询。
第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
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
姓
名
性别
社会保障号码
医疗参保人员类别
业务类型
定点医疗机构
――――――――――――
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
特殊病有效期限
特殊病种
取卡日期
使用期限
经办人:
办理日期:*年*月*日
3
篇3:天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试行办法
天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试行办法 本文关键词:天津市,社会保障,试行办法,管理
天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试行办法 本文简介:《天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为推动我市劳动保障各项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工作,方便从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办理各项劳动保障事务和有效使用社会保障卡,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制作、发放、使用及其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障卡是按照国家《社
天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试行办法 本文内容:
《天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我市劳动保障各项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工作,方便从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办理各项劳动保障事务和有效使用社会保障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制作、发放、使用及其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障卡是按照国家《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标准和银联标准卡规范统一制作、为持卡人办理劳动保障和金融服务等事务的电子凭证。
第四条
社会保障卡正面以蓝色或绿色为底色,印有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背面印有持卡人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银行卡号、有效期限、头像等)、发卡机关、服务银行标志、银联标志、序列号、服务电话等。
第五条
社会保障卡分为成年人卡(蓝色)、未成年人卡(绿色)。成年人卡为集成电路和磁条复合卡,年满十六周岁本市从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城乡其他居民和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统筹的外来人员申领成年人卡;未成年人卡为单一磁条卡且不加印头像,未满十六周岁的本市城乡居民及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统筹的外来人员申领未成年人卡。
第六条
社会保障卡功能:
成年人卡:
(一)凭证功能:持卡人凭卡办理个人劳动保障事务,同时支持持卡就医待遇结算等。
(二)记录功能:记录持卡人劳动保障信息;
(三)金融功能:为持卡人提供银行借记卡金融功能,并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完成社会保险和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各项待遇支付;
(四)查询功能:持卡人可在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查询个人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的专业信息。
未成年人卡:
(一)凭证功能:持卡人凭卡办理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同时支持持卡就医待遇结算等;
(二)金融功能:为持卡人提供银行借记卡金融功能,并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完成社会保险待遇支付;
(三)查询功能:持卡人可在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查询个人参保缴费等信息。
第七条
天津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负责社会保障卡申领和发放的组织管理工作。
区(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社会保障卡申领和发放的组织推动工作。
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和发放工作。
银行负责社会保障卡金融业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
申领人可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申领手续。不满十六周岁的申领人须由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申领时须提供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外来从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暂住证;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同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及与申领人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须提供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第九条
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受理社会保障卡申领业务时,须审核申领人和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件,打印《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经申领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确认签字并办理收费手续后,出具《天津市社会保障卡领取单》。
第十条
社会保障卡申领人基本信息要与公安局人口管理信息和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比对,发现信息有误后须由申领人到相关信息部门进行修改。
第十一条
天津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自受理申领业务之日起45日内完成制发工作。
第十二条
申领人凭《天津市社会保障卡领取单》和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申领地领取社会保障卡。
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须查验领取人的有效证件,并对申领人社会保障卡信息进行校验,申领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须办理领取手续。
申领人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后,须按照服务银行的有关规定,在服务网点或银行自助终端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同时进行密码重置,以确保个人金融账户安全。
第十三条
自2009年3月1日起,停止受理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卡(以下简称:医疗保险卡),原制发的医疗保险卡在换发社会保障卡前可继续使用。
第十四条
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丢失,持卡人应先到服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服务银行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挂失手续费。持卡人凭服务银行的《挂失通知单》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补卡手续。
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损坏,持卡人应携带原卡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换卡手续。领取新卡时须交回原卡,由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上交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统一进行作废处理。
补、换社会保障卡须按照本试行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办理登记和交费手续。
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社会保障卡有效使用期限为10年,持卡人应于有效期期满之前45日申请换领新卡。未成年人卡持卡人年满十六周岁应换领成年人卡。
第十六条
经市物价部门批准,社会保障卡工本费由申领人个人负担5元/张。
第十七条
持卡人出国定居、死亡须凭相关证件或证明到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障卡的注销手续后,凭《清户通知单》,按照服务银行有关规定办理个人帐户清户手续。
第十八条
冒领、冒用、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牟取利益的,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09年4月1日
附件说明:
原制发的《医保卡》在换发《社保卡》前可继续使用,不得对尚未换发《社保卡》的正常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卡》销户手续,经核实确已制发《社保卡》的,在确认其《医保卡》信息及医保个人账户记录无误后,可依据本人申请为其开具《医保卡》清户通知单,由其到相关银行办理销户。目前只受理新增加保险人员新制卡和原《医保卡》丢失补办业务,(但二年内《社保卡》将逐步取代《医保卡》,《医保卡》预计在二年内终止使用)。
请注意:
1、新参保人员及时办理《社保卡》
2、如信息不符(身份证号码不符),请先改信息,后制作《社保卡》。
200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