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评审书 本文关键词:评奖,研究成果,评审,申报
题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评审书 本文简介:编号:重庆市教育学会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评审书成果名称结题证书编号成果单位课题主持人填报日期重庆市教育学会2011年6月印制一、课题主持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教龄最后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办公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住宅电子邮箱手机身份证号码在课题研究中所承担的工作二、课
题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评审书 本文内容:
编号:
重庆市教育学会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评奖
申报评审书
成果名称
结题证书编号
成果单位
课题主持人
填报日期
重庆市教育学会
2011年6月印制
一、课题主持人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参加工作时间
教龄
最后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
行政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
电话
办公
通信地址及
邮政编码
住宅
电子邮箱
手机
身份证号码
在课题研究中所承担的工作
二、课题组主要成员情况
姓名
性别
专业
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三、课题组主要成员分工
姓名
三、成果内容简介
1.基本观点;2.主要创新和学术价值;3.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等(3000字以内)。
注:本页可另加页。
四、主要相关成果
序号
名称
刊物、出版社名称
发表、出版时间
五、评审标准
评审指标
评分参考标准(百分制)
实际打分
研究内容意义和前沿性
很大
(20~16分)
较大
(15~11分)
一般
(10~6分)
较小
(5~0分)
主要创新和学术价值
很大
(30~24分)
较大
(23~17分)
一般
(16~10分)
较小
(9~0分)
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
很大
(30~24分)
较大
(23~17分)
一般
(16~10分)
较小
(9~0分)
研究方法和学术规范
很好
(20~16分)
较好
(15~11分)
一般
(10~6分)
较差
(5~0分)
小
计(满分:100分)
六、初审意见
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区县教育学会意见
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七、评审组意见
评审组人数
参加投票
人数
有效票数
赞成票数
是否同意授奖:
建议奖励等级,并简单说明理由
评审组组长签字:
评审组成员签字:*年*月*日
7
篇2: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评奖细则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评奖细则 本文关键词:评奖,细则,大学研究生,中国海洋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评奖细则 本文简介:管理学院2011年9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0级研究生2011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依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评定范围和内容类别评定范围评定内容博士2010级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硕士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评奖细则 本文内容:
管理学院2011年9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0级研究生2011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依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定范围和内容
类别
评定范围
评定内容
博士
2010级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
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
硕士
2010级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
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
二、评定标准和比例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和比例(单位:元/年·生)
培养
层次
学费
标准
等级
比例
奖励
额度
奖学金构成
博士生
9000元
一等
15%
20000元
全额学费+11000元生活补贴
二等
30%
18000元
全额学费+9000元生活补贴
三等
55%
17000元
全额学费+8000元生活补贴
硕士生
7000元
一等
55%
10000元
全额学费+3000元生活补贴
二等
25%
6500元
50%学费+3000元生活补贴
三等
20%
3000元
3000元生活补贴
三、评定条件和办法
1、学业奖学金获得者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优良,身心健康。
3)学业态度认真,学风端正,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并取得良好进展。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等级评定:
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和社会活动等综合评定,以综合成绩高低按比例分等级评定。思想品德为定性评价,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若评定年度有不及格课程(学位课70分以下,其他课程60分以下,含缺考情形),则不能评定一等奖学金。
若评定年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有学术不端行为(无论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时间是否在评定年度),只能评三等奖学金。学术不端行为的鉴定、处理程序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海大学位[2010]8号)。
3、综合成绩构成
1)综合成绩由学习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和社会活动成绩三部分构成:
(1)对于2010级硕士研究生
综合成绩=
学习成绩×
60
%+
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
30
%
+
社会活动成绩
(2)对于2010级博士研究生
综合成绩=
学习成绩×
30
%+
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
60
%
+
社会活动成绩
2)综合成绩计算:
(1)学习成绩:
为申请学业奖学金年度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平均学分绩公式如下:
平均学分绩=
其中:
研究生成绩只针对选课成功的课程(即显示学年学期的课程)进行计算,列入培养计划但未进行选课的课程不进行计算;
缺考的课程成绩按0分计算,学分按照该课程的预计学分进行计算;
不及格课程在重修以前按实际分数计算,重修以后按重修后分数计算;
若课程成绩为“及格”,不对该课程进行计算;若为“不及格”,不对该课程进行计算,但不得评定一等奖学金;
教学实践、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硕士前沿讲座、博士前沿讲座、专业英语、
硕士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博士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的成绩不进行计算,但不及格不得评一等奖学金。
(2)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
包括(ⅰ)论文发表情况(ⅱ)参与科研项目或创新课题及取得成果情况、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及表现情况等。
(2010级研究生以2010年的9月1日到2011年7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为准,会议论文以相应期间出版的论文集为准,用稿证明不作为计分依据)。
(ⅰ)研究生发表论文计分表
刊物类别
作者
顺序
SSCI及
国内重点期刊
其他CSSCI
中文核心期刊
国际会议论文
中文期刊
国内会议论文
1
直接获得一等
学业奖学金
40
20
5-10
2
30
15
10
1-5
国内重点期刊包括:
《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新华文摘》、《中国工业经济》、《会计研究》、《中国农村经济》、《管理科学学报》、《旅游学刊》等。
同一位研究生发表多篇论文,发表论文计分最多为80分,超过80分以80分计算。
其中:
①、一般中文期刊(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或ISSN国际标准刊号的学术刊物)、国内会议论文(具有国际或国内统一书号ISBN,不含论文摘要集)由学科专家组根据该学术成果的实际学术水平在规定范围内计分;
②
、署名顺序认定标准:
第一作者:本人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
第二作者:本人第二(但导师不是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三。
③、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出版的学术专著,由学科组根据专著学术水平划分到相应类别的刊物进行计分;
④、研究生参编专著如果执笔5万字以上,可认定为第二作者,研究生需要向专业学科组提供参编专著执笔5万字以上的书面证明材料;
⑤、所有正式发表的学术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国海洋大学(指的是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是海大,同时奖学金评定者的第一署名单位是海大);
⑥、同一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定时,同一研究生至多提交三件作为第2作者的学术成果;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海大学位[2010]8号),未参加实际研究而在他人成果上附加署名为学术不端行为。
⑦、发表“SSCI及国内重点期刊”的第一作者研究生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不受其他条件限制(例如课程成绩及格情况等条件);
⑧、关于期刊增刊、副刊的认定:
在各个类别学术期刊的增刊、副刊上发表的学术成果,是否按照该期刊所在类别进行计算由各个专业学科组认定;如该学术成果经认定达不到该期刊的水平,可对增刊、副刊降一或两个档次进行计算或不予计算。
各个专业也可以结合本专业实际情况,采取对本专业所有研究生提交的所有学术成果统一打分的方式进行计分。每件学术成果计分范围为第一作者:0-30分,第二作者0-15分。
同一学术成果第二作者的计分不得超过第一作者计分。
所有参与统一打分的学术成果,都必须是公开发表的中文学术期刊(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或ISSN国际标准刊号的学术刊物)或国内会议论文(具有国际或国内统一书号ISBN,不含论文摘要集)。
采取统一打分的专业,须按照上述关于学术成果的①、②、④、⑤、⑥、⑦条进行;对各个类别学术期刊的增刊、副刊上发表的学术成果是否进行计分,如何计分,由各个专业根据该学术成果的实际水平计分。
(ⅱ)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等情况,由导师和学科评审组分别打分,按照导师评定分*0.5+学科评审组评定分*0.5,一等50-60分;二等40-50分;三等30-40分。
发表论文和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等两项的总成绩上限为120分,超过120分,以120分计算。
(3)社会活动成绩:
社会活动包括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校、院(系、所)和班级学生工作以及各类校园文化活动情况等。社会活动成绩=评议分+加分,社会活动成绩上限为15分,超过15分,以15分计。社会活动成绩由研究生班委组织班级对研究生参加社会活动中思想态度以及组织协作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议,评议分范围7-10分,加分由个人申请,社会活动成绩评定小组认定、汇总。
加分参考标准:
A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竞赛获奖者加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5、2.5、1.5分;
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1.5、1分;
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
注:同一作品以所获最高分计。参加活动表现突出者,加0.5-1分。
B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获奖者加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5、2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2、1.5分;
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
注:参加活动表现突出者,加0.5-1分。
C在校级以上学习或文化知识竞赛活动中获奖者加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5、2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2、1.5分;
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
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
注:参加活动表现突出者,加0.5-1分。
D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并有成绩者加分:
校研究生会主席团0-3.5,院研究生会主席、校级部长0-3;院研究生会副主席、班长、支部书记0-2.5,院级部长0-2;一般干部或担任其他社会工作有突出成绩者,加0.5-1分。
干部兼职,加分以最高分计、不能叠加。
E积极参加大学生文化艺术活动并获奖者,按获奖级别及等次,参照第C条加分。
F积极向正式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投稿,稿件在千字以上并被采用者,按刊物级别,校、市、省、国家级每篇加0.5-2分。注:科研类稿件不计。
G其它情况酌情加分。
H三人以上视为集体参赛,每人按照相应加分减半处理,不明事宜由社会活动成绩评定小组负责解释。
四、组织领导和评定程序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党委负责人、研究生秘书、各学科主要负责人、导师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附件),负责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确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评定指标,协调解决各学科专业评定中出现的问题,审定全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结果;学院成立以党委负责人、学院研究生会主要负责人和各学科专业点研究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社会活动成绩评定小组,负责对研究生的社会活动成绩进行评定;各学科专业点成立由至少五位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学科评审组,在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点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
评定程序:
(1)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年度各专业学科点的评定指标,下达各专业学科点;
(2)制定本单位学业奖学金具体评定实施细则,书面版和电子版同时报研究生教育中心审批备案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经审批后确定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奖细则;
(3)学院团委、研究生秘书共同组织研究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发表的学术成果和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指导教师在《申请表》中对研究生本年度的综合表现做出评价,并对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等情况给出具体评分;
(4)学院团委组织各学科专业点同学根据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供的研究生学习成绩单和学分绩计算办法,计算研究生的平均学分绩,并将结果提供给各学科评审组,同时向各学科专业点研究生公示;
(5)学院研究生社会活动成绩评定小组根据研究生的申请表、相关见证材料,结合研究生社会活动的表现情况,对研究生的社会活动成绩进行评定,并将结果提供给各学科评审组,同时向各学科专业点研究生公示;
(6)各学科评审组对本学科申请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的发表论文进行审核并参照评定细则进行计分;根据研究生的个人申请表、相关见证资料及导师意见对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等的成绩进行评定,每人分别给出独立评分,然后计算平均分;按照研究生学术和科研活动成绩计算办法核定每位研究生学术和科研活动成绩;最后,汇总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学术和科研活动成绩、社会活动成绩计算每位研究生的综合成绩,并根据分配的指标确定本学科专业点研究生的评定推荐意见,上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7)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查,确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推荐意见,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教育中心。
五、附则
本办法仅适用于管理学院研究生2011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其解释权归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1-9-15
附件一
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权锡鉴
副组长:王竹泉
刘召芳
成
员:王
淼
崔
迅
张广海
罗福凯
高
强
张勤生
姜忠辉
房巧玲
许玲玲
马
崑
管理学院研究生社会活动成绩评定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召芳
成员:许玲玲
薛清元
杜红凯
张景琛
沈守琴
韩莎莎
于森林
李菲
沈继军
张
润
附件二
2011年9月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日程安排
完
成
时
间
完
成
事
项
负责人
2011年9月19日(周一)15点前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年度各专业学科点的评定指标,下达各专业学科点
分管副院长、
研究生秘书
2011年9月19日(周一)15点前
制定本单位学业奖学金具体评定实施细则,书面版和电子版同时报研究生教育中心审批备案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经审批后确定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奖细则
分管副院长、
研究生秘书
2011年9月19日(周一)15点前
向2010级各班提供2010级研究生成绩
研究生秘书
2011年9月22日(周四)上午11点前
组织研究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发表的学术成果和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指导教师在《申请表》中对研究生本年度的综合表现做出评价,并对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等情况给出具体评分
学院团委、研究生指导教师
2011年9月22日(周四)上午11点前
组织各学科专业点同学根据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供的研究生学习成绩单和学分绩计算办法,计算研究生的平均学分绩,并将结果提供给各学科评审组,同时向各学科专业点研究生公示
学院团委
2011年9月22日(周四)上午11点前
学院研究生社会活动成绩评定小组根据研究生的申请表、相关见证材料,结合研究生社会活动的表现情况,对研究生的社会活动成绩进行评定,并将结果提供给各学科评审组,同时向各学科专业点研究生公示
学院团委
2011年9月26日(周一)上午10点前
各学科评审组对本学科申请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的发表论文进行审核并参照评定细则进行计分;根据研究生的个人申请表、相关见证资料及导师意见对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等的成绩进行评定;按照研究生学术和科研活动成绩计算办法核定每位研究生学术和科研活动成绩;最后,汇总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学术和科研活动成绩、社会活动成绩计算每位研究生的综合成绩,并根据分配的指标确定本学科专业点研究生的评定推荐意见,上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科评审组
2011年9月27日(周二)10点前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查,确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推荐意见,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教育中心
分管副院长、
研究生秘书
附件三: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201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导师姓名
一寸免冠
正面照片
专业
年级
出生年月
研究生类别
博士(
)、学术型硕士(
)、专业学位硕士(
)
政治面貌
本学年是否有不及格课程
是(
)否(
)
本学年是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
是(
)否(
)
本
学
年
个
人
总
结
(包括课程学习、学术与科研活动、主要学术成果等情况)
本
学
年
个
人
总
结
本人签字:
导
师
评
价
导师签字:
学习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和社会活动成绩
(1)学习成绩:
(由各个专业根据学生测算出的成绩统一进行填写)
(2)社会活动成绩:
负责人签字:
(3)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成绩(导师评定):
导师签字:
(以下由各个专业负责老师填写)
学术成果得分(学科组评定):
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成绩(学科组评定):
学术与科研活动总成绩:
专业负责人签字:
综合成绩:
专业负责人签字:
总成绩:
专业排名:
专业
意
见
经过本专业综合评定,该同学被评为(
)等学业奖学金。
专业负责人签字:
备注
1、本表一式3张侧面装订,签字处必须手写;2、研究生的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到本表后一齐装订,学术成果原件由导师审核,复印件(含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文章全文,要包含带有刊号的一页),请研究生导师核实后在封面复印件右上角签名,学生注明姓名、学院、专业、学号;3、评定结束后本表及所附材料由各个专业进行保存,保存期限2年。
篇3:重庆第五届教学成果评奖通知
重庆第五届教学成果评奖通知 本文关键词:评奖,重庆,第五届,教学成果,通知
重庆第五届教学成果评奖通知 本文简介:渝教办〔2012〕15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五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和重庆市第四届中小学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调动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教育科学研究的使命感和责任
重庆第五届教学成果评奖通知 本文内容:
渝教办〔2012〕15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五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和重庆市第四届中小学教育科研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调动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教育科学研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繁荣和发展我市教育科学事业,促进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我委决定组织开展“重庆市第五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以下简称“成果评奖”)和“重庆市第四届中小学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以下简称“先进评选”)。成果评奖对2008—2010年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高校和有关单位完成的教育科研课题成果予以评奖,先进评选对2008—2010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区县教研机构)教育科研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庆市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是评选我市优秀教育科研课题成果的奖项,重庆市中小学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是针对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和区县教研机构开展的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为总结表彰每个五年计划教育科研工作成绩,两项活动自下届起,均每五年举行一次,以我委名义发文组织开展、通报表彰,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市教育科学规划办负责受理申报推荐、组织评审、审核公示等的具体工作。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具体履行成果评奖和先进评选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奖评先办公室”)工作职责。
二、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高校和委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或本单位评奖(评先)活动的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向评奖(评先)办公室推荐上报材料的具体工作。评奖(评先)办公室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逾期恕不受理。
三、各单位须严格按照“重庆市第五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实施细则”(附件1)和“重庆市第四届中小学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细则”(附件4)(均请从”重庆教研网”(www.jsfw8.com)下载)规定,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保证质量。
四、本届成果评奖、先进评选活动有关事宜请咨询联系评奖评先办公室。
联系电话:63877075,63601328。
地址: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市教科院教育发展研究所(状元府310室),邮编:400015。
附件:1.重庆市第五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2.重庆市第五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申请表
3.《重庆市第五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材料》制作规范
4.重庆市第四届中小学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细则
5.重庆市第四届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6.重庆市第四届中小学教育科研先进集体推荐表
7.重庆市第四届中小学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教育科研
成果评奖
先进评选
通知
抄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市社科规划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区县教研机构,委有关处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1日印
附件1:
重庆市第五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
实施细则
为充分调动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教育科学研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总结2008—2010年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取得的成绩,促进教育科研课题成果转化,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五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和重庆市第四届中小学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实际,总结推广全市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推进教育科学创新和发展,提高教育科研质量和水平,为建设教育强市做出新的贡献。
评奖工作坚持政治思想与学术道德规范相统一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质量第一,宁缺毋滥,注重教育效益,体现社会贡献。
二、评奖对象和范围
1.重庆市第五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对象是优秀教育科研课题成果,非课题成果不得参评。
2.重庆市第五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的范围是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从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完成并结题的教育科研课题成果(结题时间以结题证书为准)。
3.参评课题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各类专项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子课题、区县或高校立项并已结题的教育科研重点课题为主。
4.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科学技术等其他来源的教育类课题,以及未正式立项,但研究影响较大、成果丰富、实际应用效果好的教育科研课题(项目),也可推荐参评。
5.已经获得市教委、市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教育科研课题成果或在往届重庆市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此次成果评奖。
6.区县或高校自行组织开展了本区县或高校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推荐参加此次成果评奖的必须是已获等级奖的成果,未获等级奖的成果,不得推荐参评。
三、参评成果条件
1.参评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和时代性特点,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体现我市教育科学研究的最新水平。
2.政治思想上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教育科学研究。
3.学风端正、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4.所提出的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在理论探索和实践行动上具有开创意义,在学术界产生较大影响,受到普遍认同;反映教育改革发展的真实情况,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具有重要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被党政部门吸收采纳;独创的教育教学思想在较大范围内长期推广应有,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取得明显实效。
四、奖项设置
1.基础教育类150项,其中:一等奖15项,二等奖45项,三等奖90项。
2.职业教育类30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8项。
3.高校类50项,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30项。
五、参评材料要求
1.《重庆市第五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申请表》(附件2)
2.《重庆市第五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材料》(附件3)
3.课题研究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复印件、著作原件
六、组织申报具体工作责任单位
1.区县(自治县)推荐申报评奖成果的具体工作由各区县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负责。
2.高校和委属单位推荐申报评奖成果的具体工作由本校(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科研处、社科处等)负责。
七、成果申报程序
1.本次评奖采取个人自愿申报与单位或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奖项每人限报一项,三项合计不超过2项。
2.申报者填写《重庆市第五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申请表》,规范制作《重庆市第五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材料》一式6份,连同与该课题研究有关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一式六份或出版的著作原件一式6本(套)报送至本单位审核同意,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报送相关部门审核推荐。
3.区县教研机构负责受理和审核本辖区内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教学校等申报的参评成果材料,并根据程序向评奖办公室推荐、上报评奖材料;高校(含高职、高专)和委属单位(中小学校)负责受理和审核本单位申报的参评成果材料,直接向评奖办公室推荐、上报。评奖办公室不受理个人和除高校(含高职、高专)、委直属单位(中小学校)以外的单位的评奖申请。
4.各单位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组织申报、评审、推荐。评奖办公室受理推荐和参评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5.评奖办公室电话:63601328,63877075。地址: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市教科院教育发展研究所(状元府212室)。
八、评奖程序
1.评奖办公室对推荐、报送的参评成果进行资格审查和技术处理后,分送各相关评审组。
2.评奖办公室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校三类,分别组建专家初评组,并实行回避制。专家初评组依据本细则中奖项设置数量,对申报成果进行通信初评和筛选。
3.在专家初评基础上,进行会议复评。会议复评采取投票方式表决,赞成票须超过参加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方可列入授奖成果及等级建议名单。
4.市教委、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最终核准获奖成果及等级。
九、结果处理
1.评奖结果实行公示制度。评奖办公室在相关网站、媒体上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受理异议和投诉。
2.公示无异议的成果由市教委发文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十、本细则仅适用于重庆市第五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评奖活动结束,自行废止。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2:
重庆市第五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
申请表
申请等级:
成果名称:
申
请
人: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成果名称
申请人
性别
职务、职称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邮编
主要
参加
者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所在单位
备注
成果
简介
(含突出特点及创新之处、成果采纳及应用情况说明等,限1500字内):
申请理由:
申请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进修校院)或高校、委属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或高校、委属单位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评奖办公室意见:
(代章)*年*月*日
附件3:
《重庆市第五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材料》
制作规范
一、内容及顺序(从上到下)
1.
目录
2.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评审意见表(专家组集体)(会议结题评审)或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评审意见表(专家个人)(通讯结题评审)
3.
课题申请·评审书
4.课题立项通知书
5.课题开题报告
6.课题中期报告
7.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6000字)
8.课题工作报告(不超过2000字)
9.课题成果公报(不超过1500字)
10.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版权页复印件
11.成果被采纳、运用的证明复印件
12.课题重要变更申请审批表复印件
二、制作要求
1.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材料内容按从上到下的顺序装订成册,制作一式6份。封面、封底一律用淡黄色木纹纸,不塑封、不添加底纹图案,不使用书夹或其他外壳包装。书脊标注课题批准号和课题名称。
三、封面要求
(一)标题华文中宋二号、加粗、居中;其他文字用仿宋体三号,文字排列以美观大方为原则。
(二)文字内容如下
登记号:
重庆市第五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
评奖材料
成果名称:
申请人:(限1人)
主要参加者:(限6人,申请人不填入此行)
申请单位:(单位名称以单位公章为准,不简称)
申请时间:*年*月*日
附件4:
重庆市第四届中小学教育科研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评选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坚持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的原则,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促进教育科研进一步繁荣和发展,依据市教委《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五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和重庆市第四届中小学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细则。
二、评选对象及范围
1.教育科研先进集体: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区县(自治县)教研机构、委属单位。
2.教育科研先进个人: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区县(自治县)教研机构、委直属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教研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三、评选原则
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差额评选,严格考评,不论资排辈,适当照顾远郊区县和农村学校。
四、入选条件
1.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必须具备:
(1)教育科研机构健全,功能发挥正常。近三年,本单位设置有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区县设置有教育科学规划办或其相当的专职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教育科研管理部门专兼职人员不少于5人,职责明确,工作得力;
(2)本单位或所辖区域教育科研规章制度健全,教育科研规划明确具体,能有效指导本单位或本区域内教育科研及其管理工作,无明显失误;
(3)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培训。近三年,本单位每年开展教育科研培训活动不少于4次,参加培训人员比例不低于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50%;区县教研机构组织本区域教师参加区县级及以上教育科研培训人员累计不低于本区域教师总数的60%,培训效果明显;
(4)近三年,本单位至少独立承担2项市级及以上级别教育科研课题,对本单位或本区域教育改革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成效明显;
(5)教育科研成果丰富。近三年,本单位每年公开发表或出版教育科研成果的教职工比例不低于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本单位至少有1项教育科研成果获得区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二等奖、政府表彰奖励三等奖及以上;
(6)近三年,本单位在推广应用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促进教研、科研结合,促进教师发展、学校发展等方面成效卓著,在区域内发挥了重要影响和引领、示范、辐射作用。
2.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必须具备:
(1)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2)近三年,主持(即作为课题负责人)1项市级或2项区县级教育科研课题,或主研1项国家级或2项市级或3项区县级教育科研课题,并至少有1项结题;
(3)近三年,公开发表有关教育、教学方面论文3篇,或主编论著、教材10万字以上或参与编写论著、教材累计5万字以上;1篇论文或著述获得市教委表彰奖励或2篇论文、著述获得区县教育行政、教育学会表彰奖励;主持或主研的1项课题成果获得区县教育行政、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培训、学习,近三年,取得年度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
(5)对加强和规范本单位、本区域教育科研管理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或积极带动和指导本单位或本区域教师开展教育科研,在培训、提高本单位或本区域教师科研能力方面卓有成效。
五、审核推荐责任单位
1.区县教研机构或委属单位依据重庆市第四届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5)组织申报、审核推荐、上报材料。
2.区县(自治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中职学校、教研机构的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审核推荐和材料上报由各区县(自治县)教研机构负责。
3.委属单位的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审核推荐和材料上报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
六、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中职学校、区县教研机构,向所属区县教研机构申请,由所属区县教研机构初评、汇总后集中向评先办公室推荐和报送材料。委属单位直接向评先办公室推荐、报送材料。
2.评先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选,报市教委和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委发文通报表彰。
七、材料要求
1.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6)和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7),一律A4纸打印或复印。
2.
印证材料
[主要包括教育科研规章制度(申报先进集体必备);承担课题证明复印件(如承担课题的立项通知或证明、课题结题证书等);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的版权页,其他证明复印件等]粘贴在推荐表后。
3.
将推荐表连同相关印证材料一起,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律简装,不塑封,不包装外壳),报送一式6份。
八、材料受理
区县教研机构、委属单位按推荐名额分配表组织申报、初评、推荐和上报材料。评先办公室受理参评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5:
重庆市第四届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推荐名额分配表
区
县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区
县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万州区
6
5
城口县
2
2
涪陵区
6
5
丰都县
3
3
黔江区
4
4
垫江县
3
3
渝中区
5
5
武隆县
3
3
大渡口区
3
3
忠
县
3
3
江北区
4
4
开
县
6
5
沙坪坝区
5
5
云阳县
3
3
九龙坡区
6
5
奉节县
4
3
南岸区
6
5
巫山县
2
2
北碚区
4
4
巫溪县
2
2
渝北区
5
5
石柱县
2
2
巴南区
3
3
秀山县
2
2
长寿区
3
3
酉阳县
4
4
万盛区
2
2
彭水县
2
2
双桥区
1
1
重庆一中
1
1
北部新区
2
2
南开中学
1
1
綦江县
3
4
重庆八中
1
1
潼南县
2
2
巴蜀中学
1
1
铜梁县
4
4
育才中学
1
1
大足县
3
3
外语学校
1
1
荣昌县
3
3
西师附中
1
1
璧山县
3
3
人民小学
1
1
江津区
4
4
巴蜀小学
1
1
合川区
5
5
西师附小
1
1
永川区
4
4
重庆市教育管理学校
1
1
南川区
2
2
市教科院巴蜀实验学校
1
1
梁平县
2
2
附件6:
重庆市第四届中小学教育科研先进集体
推荐表
单位名称:
所属区县:
填报时间:
参评单位名称:
所属区县(自治县):
单位性质(划勾):1.公/民办;2.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特教学校/教研机构/委属单位
教科室(处)成立时间:
分管领导姓名:
电话:
教科室主要成员及基本情况
姓
名
年
龄
学
历
专
业
职
务
分工
专/兼职
教育科研规章
制度
建设与
实施情况
管理办法和制度名称
建立时间
执行情况
本单位近三年开展和组织参加的重大教育科研培训工作情况
时
间
主讲人
培训内容
参加人数
效果
本单位独立承担省部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含国家级课题子课题)情况
课题名称
负责人
下达课题单位
立项时间
进展情况
本单位承担区县级教育科研重点课题情况
课题名称
负责人
课题下达单位
立项时间
进展情况
本单位近三年开展的重大课题研讨活动
研讨主题
时
间
主持人
参加人数
本单位近三年来主要科研成果情况
论文或著作名称
发表刊物/出版社
期刊号/出版时间
作者姓名
本单位近三年来主要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奖项名称
授予单位
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论文/著作/课题)
获奖时间
获奖者
单位
意见
公章*年*月*日
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进修校院)/委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
公章*年*月*日
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委属单位意见
公章*年*月*日
评先办公室审批意见
(代章)*年*月*日
附件7:
重庆市第四届中小学教育科研先进个人
推荐表
姓
名:
单
位:
所属区县:
填报时间:
姓名:
单位:
个人基本情况
职务
职称
性别
年龄
主要工作:
近三年参
加培
训情
况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
培训单位
获得学分
近
三
年
承
担
的
主
要
课
题
研
究
工
作
课题名称
下达单位
实施时间
本人在该课题研究中承担的主要工作(主持/主研)
近
三
年
主
要
科
研
成
果
成果名称
刊物名称或出版社
刊期号或出版时间
作者排名
近
三
年
主
要
科
研
成
果
获
奖
情
况
奖项名称
授予单位
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论文/著作/课题)
获奖时间
获奖排名
近
三
年
教
育
科
研
管
理
、
培
训
与
指
导
工
作
情
况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进修校院)/委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委属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评先办公室意见:
-
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