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配套服务半径 本文关键词:半径,配套,城市,服务
城市配套服务半径 本文简介:城市各种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二、居住公共服务
城市配套服务半径 本文内容:
城市各种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一、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
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二、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
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三、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
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四、中小型超市:
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商业网点规划)
五、农贸市场(农贸超市)
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商业网点规划)
六、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七、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
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
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4、
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八、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
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km;调压站的供气半径以0.5km为宜,供气区域狭长,可考虑适当加大供气半径。[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九、垃圾转运站和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
1、垃圾转运站的服务面积是0.7~1.0km2,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m。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人力收集的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0.5km,机动车收集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0km;垃圾运输距离超过20km时,应设置大、中型转运站。[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1991]
3、小型转运站每0.7~1km2设置一座,大、中型转运站每10~15km2设置一座。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1989]
小型的服务半径500m。
十、城市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
1、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m,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m,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750~1000m为宜;居民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150m,新建居民区为300~500m。[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1987]
2、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间距为300~500m。一般街道间距不大于800m。[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1989]
3、每1000~1500户设一处;宜设于人流集中处。[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十一、机动车停车场库的服务半径:
1、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在市中心地区不应大于200m;一般地区不应大于300m;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宜为50~100m,并不得大于200m。[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
十二、城市加油站的服务半径:
1、城市公共加油站的服务半径宜为0.9~1.2km。[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
十三、城市消防站的服务面积:
1、普通消防站一般不应大于7km2;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km2。特勤消防站兼有辖区消防任务的,其辖区面积同普通消防站。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06]
半径是1.4~1.8km。
十四、城市热源的供热服务半径:
1、输送蒸气的距离为一般为0.5~1.5km,不超过3.5~4.0km;送热水的距离为4~5km,特殊情况可到10~12km。热电厂的输送距离一般为3~4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十五、邮政服务网点的服务半径:
城市人口密度大于2.5万人/km2,服务半径为0.5km;城市人口密度大于2.0~2.5万人/km2,服务半径为0.51~0.6km;城市人口密度大于1.5~2.0万人/km2,服务半径为0.61~0.7km;城市人口密度大于1.0~1.5万人/km2,服务半径为0.71~0.8km;城市人口密度大于0.5~1.0万人/km2,服务半径为0.8~1.0km;城市人口密度大于0.1~0.5万人/km2,服务半径为1.01~2.0km;城市人口密度大于0.05~0.1万人/km2,服务半径为2.01~3.0km;[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十六、城市规划中黄线控制
所称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主要包括:
(一)城市公共汽车首末站、出租汽车停车场、大型公共停车场;城市轨道交通线、站、场、车辆段、保养维修基地;城市水运码头;机场;城市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城市交通广场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
(二)取水工程设施(取水点、取水构筑物及一级泵站)和水处理工程设施等城市供水设施。
(三)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站、垃圾码头、垃圾堆肥厂、垃圾焚烧厂、卫生填埋场(厂);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和修造厂;环境质量监测站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四)城市气源和燃气储配站等城市供燃气设施。
(五)城市热源、区域性热力站、热力线走廊等城市供热设施。
(六)城市发电厂、区域变电所(站)、市区变电所(站)、高压线走廊等城市供电设施。
(七)邮政局、邮政通信枢纽、邮政支局;电信局、电信支局;卫星接收站、微波站;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城市通信设施。
(八)消防指挥调度中心、消防站等城市消防设施。
(九)防洪堤墙、排洪沟与截洪沟、防洪闸等城市防洪设施。
(十)避震疏散场地、气象预警中心等城市抗震防灾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