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暂行)五 本文关键词:林场,苗圃,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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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暂行)五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国有林场、苗圃的财务行为,有利于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不断提高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场圃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制度。
第六十条
场圃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承包户实际上交净收入+补贴收入+营业
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产品利润+综合利用产品利润+多种经营利润+其他业务利润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主营、综合利用产品及多种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
税金及附加-育林及维简费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其他业务税金及附加
主营产品、综合利用产品、多种经营和其他业务的划分,按“国有林场与苗圃产品经营项目目录”的规定执行。
净利润=利润总额-应交所得税
第六十一条
场圃的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承包户实际上交净收入是指承包者按合同规定实际上交给场圃的收入扣除应分摊的费用和应缴纳的税金后的数额。
补贴收入是指经同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核定并拨付的定额补贴及其他补贴。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场圃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处理净收益、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应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数、组织群众抚育伐管理费收入、入山养蜂管理费收入、其他收入等。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正常停工损失、中小学校经费(有拨款补贴的场圃应扣除拨款补贴)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防汛抢救支出、被没收的财产损失、税款的滞纳金和罚款、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项目等。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农业特产税、资源税、消费税和教育费附加,出口产品退税以及减免流转税退税作为减少销售税金处理。
第六十二条
场圃发生的年度亏损,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内不足弥补的,用净利润弥补。
第六十三条
场圃的净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场圃以前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法定盈余公积金应按利润总额扣除前项的数额,再扣除所得税的免税额,按其余额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场圃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的25%。
三、提取公益金。
公益金按照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基数的5%提取,主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四、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五、用于场圃营林生产及发展多种经营和综合利用。
六、利润较多的场圃应适当上交主管部门一部分,用于调剂弥补所属场圃的亏损和扩大营林生产,发展多种经营和综合利用,但不得用于主管部门自身的开支。
第十章
外币业务
第六十四条
场圃的外币业务是指以记帐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以及计价等业务。场圃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场圃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
第六十五条
场圃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折合汇率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价作为折合汇率,也可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市场汇价作为折合汇率,由场圃自行选定。期末(月、季、年)终了,场圃将各外币帐户的余额,按照期末的市场汇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折合金额与帐面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财务费用。
第十一章
承包经营
第六十六条
在有利于培育森林资源,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为调动场圃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场圃可以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第六十七条
对承包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应在分析承包项目的历年情况和现状,并充分考虑今后发展变化的基础上确定,既要积极先进,又要切实可行。要贯彻国家得大头,个人得小头的原则,合理确定承包基数。
对承包指标,经过执行如有严重不合理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修订和完善。
第六十八条
承包者应按合同规定完成承包任务,及时足额向场圃缴纳承包费用(如承包收入、固定资产折旧、租赁费、劳动保险费、场圃管理费、职工福利费等)。对能够上交产品(水果)的承包者,也可以用上交产品的形式向场圃上交承包费用。
第六十九条
实行承包后,承包者所需生产资金基本自理,场圃在可能情况下,可以适当借给一部分周转金,但承包者必须按期归还,并要支付资金占用费。
第七十条
为了有利于场圃进行经济核算,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场圃财会人员应该帮助各承包者建帐,进行会计核算,并要求承包者向场部报送有关生产财务收支报表,为场部提供所需的财务指标和其他经济指标。场圃对承包者的帐目要定期进行审计。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第七十一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场圃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其他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场圃应定期向财政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开户银行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七十二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生产经营、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财产物资变动情况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出财务报告前发生的对场圃财务状况变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三条
场圃总结和评价本身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具体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资本金利润率、营业收入利税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具体使用哪些指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确定。
场圃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上述指标以外的一些比率进行分析。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本制度不适用于林业企业和其他企业中的林场、苗圃。根据林业事业发展需要,转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国有林场可参照本制度执行。乡村集体林场也可以参照执行。
第七十五条
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修订和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财政部备案。
篇2:林场14工作总结及15工作计划
林场14工作总结及15工作计划 本文关键词:林场,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林场14工作总结及15工作计划 本文简介:实验林场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2014年以来,在林科院党委的正确领导及市林业局的关心和支持下,实验林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护林防火和林业生产为己任,以建立创新型、服务型林场为目标,大力推进自身建设,森林防火、科研服务、营林生产、虫情测报
林场14工作总结及15工作计划 本文内容:
实验林场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2014年以来,在林科院党委的正确领导及市林业局的关心和支持下,实验林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护林防火和林业生产为己任,以建立创新型、服务型林场为目标,大力推进自身建设,森林防火、科研服务、营林生产、虫情测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现对2014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护林防火,万无一失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场位于泰山主景区之内,属泰山一级火险区。因此,我们始终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列入重要议程,适时召开会议,研究防火,安排防火。并按照“横到边、竖到底、无漏区、全覆盖”的要求对全年防火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提出年度任务、目标和要求,并签订年度防火责任书,把防火工作的责任安排到位,细化分解落实到人,不留空挡。
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充分利用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防火会议、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防火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在清明节之前,组织林场职工刷新辖区以内15个固定防火警示牌,用油漆书写防火宣传标语130余幅,悬挂防火横幅十处、挂防火小旗80个;
3、加强值班,死盯死守。全年,在我场物防、技防条件尚不先进的情况下,继续发挥人防的作用,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春节、清明节、农历十月一等地方传统节日全员全力以赴,死盯死守。整个防火戒严期职工尽量不休班,以后补休,且和经济利益挂钩,确保林区安全。
4、补充机具,完善设施。进入防火期之前,组织人员打除草剂,清理防火隔离带、林道、游道及提水路线两侧、坟地等部位可燃物30000平方米,进入防火期前已清理防火道、坟头周边、公墓等近40000平方米,实现了与友邻单位林地的封闭阻隔。并对风力灭火机进行了检修,恢复了正常运行,为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提供了必要条件。
5、加强联防,确保安全。加强了与泰山林场、泰前大队护林员及附近社区、驻户的联系,实行联防联护,并派多人在辖区护林。由于措施得力,今年没有发生火警及林木被盗现象。
(二)科研工作,服务到位
1、对板栗品种园、美国黑核桃、**四大名药、竹子品种园、枣树品种园进行了多次除草浇水,且对新造的枣树园和原来的竹子品种园割灌打除草剂2遍。
2、对新造的六百棵板栗小苗及其他苗木进行抚育,保持无杂草、无遮挡
,使之有一个好的生长环境。
3今年移栽了院办公楼前绿化改造移出的木绣球、八仙花、百日红等三百多棵,新造枣树品种苗二百多棵,美国黑核桃三百多棵。
4、苗圃地350米的围栏、园内道路、地堰上边水泥抹平已完工,清理了部分杂树。
5、组织力量完成了市林业局年初下达的300亩修枝抚育任务。
(三)虫情测报,及时准确
在市局森保站和院森保所的技术指导和帮助下,加强了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安排专门人员对林区树木虫害进行调查,及时上报。松林里挂了十多个诱扑器,对松墨天牛、褐幽天牛进行诱杀,使之数量极少,达到有虫不成灾,基本没有造成松树死亡,严格控制了虫害的发性。实现了有虫不成灾的管理目标。
(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一些干部职工的思想不够解放,观念还有待于进一步转变提高。二是林业产业发展缓慢,产业链不长,特色不突出。三是林场人员少森林防火和营林生产工作压力增大。
2015年工作计划
实验林场2015年持续深入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科研服务水平和森林防火能力。
一、森林防火工作继续常抓不懈。
1、发挥人防的作用,在防火期坚持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态度,没有急事护林人员不准休班,雨雪天气可多休,余下的班在非防火期的七、八、九月在不影响值班的情况下集中休,每天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春节、清明节、农历十月一等地方传统节日全力以赴,死盯死守,以保证林区安全。
2、进入防火期之前,将组织人员清理防火隔离带、林道、游道及提水路线两侧、坟地等部位40000平方米;对地震台后小山喷洒3-5遍除草剂,减少可燃物载体,减少火灾隐患,实现与友邻单位林地的封闭阻隔。
3、对进山人员实行了登记制度,控制火源,减少隐患。添置防火工具40余件。
4、加大野外用火管理,不断创新各种工作手段,切实提高森林防火工作水平,确保林场2015年无森林火灾发生。
二、紧抓机遇,搞好科研服务
结合新一届党委科研基地尽量设在实验林场的精神,我们林场要抓住这次机遇,给每个落地项目搞好服务,当好后勤,保证每个项目都能保质、保量的顺利进行:
1、继续抓好“四大名药”的整地、种植等园区建设,抓好竹子品种园、板栗品种园、枣树品种园、美国黑核桃的后期管理。
2、抓好新上茶树品种园的整地、种植、围墙建设
3、配合好绿化研究所槭树、名优特树种在林场的汇集。
三、营林生产
1、对新造的六百棵板栗小苗进行抚育、保持无杂草、无遮挡
,使之有一个好的生长环境。
2、组织力量完成市局下达的150亩修枝抚育任务
3、组织精干力量完成以防虫为目的的抚育间伐任务1000亩。
四、基础设施建设
1、在林场打深井一口,同时铺设好为防火科研相结合的水网。
2、建设200立方米的防火蓄水池一座、防火盘路1000米、原蓄水池加高扩容、防火隔离网2000米、地震台后小山护林房修缮、防火物资储备库修缮和防火视频监控的安装工作。
3、为今后大量种质资源落户林场,提供土地保证,15年分期分批改造一些原有的梯田地、因地制宜新开部分新梯田地。
五、虫情测报情况按要求测报
在市局森保站和院森保所的技术指导和帮助下,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安排专门人员对林区树木虫害进行调查,及时上报。准备松林里挂100多个诱扑器,对松墨天牛、褐幽天牛进行诱杀,使虫口密度低,达到有虫不成灾,基本不造成松树死亡,严格控制虫害的发生。对危害麻栎的舞毒蛾、危害侧柏的双条杉天牛、危害板栗的红蜘蛛进行检测。
泰山林科院实验林场
2014.11.20
篇3:林场承包合同书
林场承包合同书 本文关键词:林场,承包,合同书
林场承包合同书 本文简介:林场承包合同书甲方:百福头村委会乙方:根据《土地承包法》和《森林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转包方式取得甲方半荒山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本合同:一、甲方将位于聂家沟二组九里岗所有面积,以北至,以西至以南至;以东至大约2000亩半荒山发包给乙方使用。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21年不
林场承包合同书 本文内容:
林场承包合同书
甲方:百福头村委会
乙方:
根据《土地承包法》和《森林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转包方式取得甲方半荒山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聂家沟二组九里岗所有面积,以北至
,以西至
以南至
;以东至
大约2000亩半荒山发包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21年不变,从2013年6月30日起至2034年6月20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半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他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结清并附甲方收据。
四、乙方承包荒山(林地)后应积极治理,半荒山上种植油松、红心柚及绿化苗木或多种经营,甲方不得干予。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允许划片转包和治理。甲方不得干予。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缴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它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山(林地)承包后,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并对火灾、水灾和社会秩序等隐患有权监督和处理。
九、甲方保证荒山(林地)界线和面积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助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的,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5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山(林地)所投入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后期所产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到甲方将全部款项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附:合同生效前,备存林地实录影像图全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