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集团公司劳动关系解除管理与离职管理制度【精品参考】 本文关键词:离职,劳动关系,解除,管理制度,集团公司
大型集团公司劳动关系解除管理与离职管理制度【精品参考】 本文简介:大型集团公司劳动关系解除管理与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劳动关系解除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管理,完善和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合同制员工和签约服务期在6个月以上的员工。第二节劳动关系的解除第三条辞职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员工提
大型集团公司劳动关系解除管理与离职管理制度【精品参考】 本文内容:
大型集团公司劳动关系解除管理与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劳动关系解除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管理,完善和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合同制员工和签约服务期在6个月以上的员工。
第二节
劳动关系的解除
第三条
辞职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员工提出终止聘用关系的行为。
第四条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钟点工以合同为准,但至少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五条
劝退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第六条
公司劝退员工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被劝退员工,劝退方式应包括公司有关部门或领导的暗示,而本人自己提出辞职申请的,也应享受劝退的待遇补偿。
第七条
如员工患有非本员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员工作的,公司予以劝退。
第八条
如员工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员工作需求,在公司内部又找不到适当的工作,公司予以劝退。
第九条
如员工参加入职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或在公司内部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的,公司予以劝退。
第十条
辞退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态度、技能、绩效等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聘用关系的行为。
第十一条
公司辞退员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钟点工以合同为准,但至少提前一周)通知被辞退员工,或按劳动法规定立即辞退,以加一个月工资补助代替通知。
第十二条
如员工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公司予以辞退。
第十三条
如员工合同期内劳动态度较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公司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
如员工经过入职培训后,其工作表现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公司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
除名是在合同期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除名的行为。
第十六条
公司除名员工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除名员工。
第十七条
如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予以除名。
第十八条
如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公司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
如员工对公司有严重的欺骗行为的,公司予以除名。
第二十条
如员工因触犯法律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予以除名。
第二十一条
如员工泄露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公司予以除名。
第二十二条
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辞职、劝退、辞退员工未在报告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离职手续或10个工作日内未办完离职手续者,原则上人力资源部亦会将其转为自动离职。
第二十三条
对于自动离职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第二十四条
合同期满,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此种情况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原则上,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前,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合同到期不再与其续签合同。人力资源部应在合同到期两个月前将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人员名单提交各部门管理部,各部门管理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在15天内反馈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合同续签事宜或提前一个月向员工下达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第二十五条
合同期满,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此种情况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原则上,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员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第三节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须需公司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二章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员工离职的管理,完善和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促进公司的有序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公司的在职员工。员工经解职或调职时应办理移交,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第二节
工作内容的移交
第三条
员工的移交分下列级别
(1)主管人员:是指部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室主任、(科长)、组长。
(2)经管人员:是指直接经管某种财务或某种事务的人员。
第四条
移交事项规定如下:
(1)编制移交清册或报告书(格式另定)。
(2)缴还所领用或保管的公用物品(电脑、簿册、书类、图表、文具、印章、资料等)。
(3)应办未办及已办未结案应交代清楚。
(4)后勤清算和其他应专案移交事项。
第五条
主管人员的移交清册应由各该层次人员或经管人员编制,经管人员移交清册应自行编制。
第六条
移交清册应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分别签名盖章。
第七条
各级人员进行工作移交应亲自办理,倘是调任或重病或其他特别原因致使移交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有关人员代为办理,对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第八条
前任人员在规定或核准移交期限届满,未将移交清册编制完整,致使后任无法接收或短交遗漏事项经通知仍不依限补交者,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员呈报上级领导处理。
第九条
后任核对或盘查交案,发现亏短舞弊时应会同监交人员或单独揭报上级主管,倘有隐匿,应与前任负连带赔偿的责任。
第三节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需经公司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一条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三章
辞职辞退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
第三条
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辞职的权力。
第二节
辞退员工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内记过两次者。
(2)连续旷职(工)三日或全年累计超过六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借端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
(10)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严重者。
(14)精神或身体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公司、医院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5)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工作时期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确定者。
(17)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19)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需要者。
第五条
公司按第四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事前通告其本人,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
第六条
辞退员工时,必须由其直属主管向人事部门索取《员工辞退证明书》,并按规定填妥后,持证明书向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签证,再送人事部门审核。
第七条
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第八条
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员工辞退证明书》之日起的15日之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
,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条
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登记《人员调整登记表》。
第十一条
公司公司下属各部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人力资源部、主管人事副总经理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第三节
员工辞职的规定
第十二条
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人事部门索取《辞职申请书》,
填写后交上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交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三条
员工无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原则上仍须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
第十四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向人事部门索要“移交清单”,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人事部门应向其发出《员工辞职通知书》,并及时填写《人员调整登记表》。
第四节
附则
第十六条
公司辞退、员工辞职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公司相关部门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作适当处理。
第十七条
本制度需经公司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篇2: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和表格汇编【含2份制度+2份实用表格】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和表格汇编【含2份制度+2份实用表格】 本文关键词:表格,汇编,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制度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和表格汇编【含2份制度+2份实用表格】 本文简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和表格汇编第一节劳动关系岗位职责一、劳动关系主管岗位职责劳动关系主管主要负责公司人员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图8-1所示。职责1负责负责制定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员工关系管理的风险控制策略劳资纠纷的调查及处理组织开展各种有助于促进员工关系的活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员工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和表格汇编【含2份制度+2份实用表格】 本文内容: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和表格汇编
第一节
劳动关系岗位职责
一、劳动关系主管岗位职责
劳动关系主管主要负责公司人员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图8-1所示。
职责1
负责负责制定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相关制度
制定员工关系管理的风险控制策略
劳资纠纷的调查及处理
组织开展各种有助于促进员工关系的活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员工满意度管理
员工档案等人事资料和信息的管理
职责2
职责3
职责4
职责5
职责6
图8-1
劳动关系主管岗位职责
二、劳动关系专员岗位职责
劳动关系专员在劳动关系主管的领导下完成员工关系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图所示。
职责1
代表公司与员工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与终止等合同管理的相关事宜
负责员工异动动、离职面谈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
负责组织及执行企业内的各项员工活动
协助领导处理、解决公司各类劳动争议
职责2
职责3
职责4
职责5
人事档案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职责6
图8-2
劳动关系专员职责
第二节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一、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制度
名称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编
号
执行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与员工的权利与义务,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除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所有正式员工。
第3条
原则
公司和全体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下,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和员工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4条
管理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以下两点。
1依据本办法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2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2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5条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和公司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如附件一:“××公司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第6条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7条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聘员工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8条
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五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第3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9条
公司每月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10条
公司按国家和××市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第11条
公司因经营需要需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双方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
第12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4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13条
经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4条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当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的行为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15条
公司可以因员工过失(严重违规违纪、严重失职等情况)、员工非过失原因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16条
员工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符合相关规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应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第17条
对于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聘任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应在合同到期日及时与其结清工资、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18条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5章
违约责任
第19条
违反服务期约定和泄露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6章
附则
第20条
劳动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21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
编制人员
审核人员
批准人员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二、劳动纠纷争议处理办法
制度
名称
企业劳动纠纷争议处理办法
编
号
执行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劳动关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与员工之间劳动争议的解决,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
第2章
劳动纠纷预防
第3条
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及时了解下属员工的情绪和劳动关系矛盾,并协同人力资源部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4条
人力资源部应广开言路,积极深入到企业员工生活、工作中,了解企业员工的整体思想动态。
第5条
公司应对现有劳动关系形式进行分析,预见可能发生的劳动纠纷问题,及时加以了解和解决。
第3章
劳动争议协商
第6条
劳动争议或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在合法及兼顾双方利益的前提下进行协商。
第7条
协商有利于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消除隔阂、加强团结,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第8条
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对方进行协商,一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4章
劳动争议调解
第9条
在劳资纠纷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况下,进入劳动纠纷调解程序。
第10条
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
第11条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第12条
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对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受理。
第13条
经审查决定受理的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说明调解的时间、地点。如不受理,应向当事人说明原因。
第14条
向劳动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方)调查,听取双方当事人(方)的意见和要求,搜集有关证据。
第15条
召开调解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对调查取证材料进行分析整理,讨论确定调解方案和调解意见。
第16条
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争议的轻重程度等对当事人进行当面调解,也可在调查过程中试行调解。
第17条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18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为调解申请结束。
1申请调解的当事人(方)撤回申请。
2经调解双方当事人(方)达成协议,并签署调解协议书。
3调解不成。
4自当事人(方)申请调解之日起,30天内到期未结束的。
第5章
仲裁与诉讼
第19条
调解不成的,向当地市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20条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制人员
审核人员
批准人员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第三节
劳动关系管理表格
一、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
姓名
部门
任职岗位
合同期限
预解除日期
申请说明
离开企业后打算
解除劳动合同理由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直接上司意见
口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口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请说明理由:
从*年*月*日开始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签名:*年*月*日
分管上司意见
签名:*年*月*日
人力资源部审查
口符合《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发放《离岗准办通知》
口不符合《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请重新办理。
经办人:*年*月*日
人力资
源总监
签名:*年*月*日
二、劳动合同顺延登记表
姓
名
部门
岗位
合同号
本企业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顺延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顺延原因
登记人(签字):*年*月*日
备
注
篇3:《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计划
《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计划 本文关键词:劳动关系,培训计划,协调员
《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计划 本文简介:广州市邦良职业培训学校《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培训计划一、编制说明:本计划根据《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标准编制,适用于《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职业技能培训。各培训机构根据本培训计划及学校实际情况编写具体实施的培训计划大纲。二、培训目标:通过本级别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和操作
《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计划 本文内容:
广州市邦良职业培训学校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培训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培训计划
一、编制说明:
本计划根据《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标准编制,适用于《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职业技能培训。
各培训机构根据本培训计划及学校实际情况编写具体实施的培训计划大纲。
二、培训目标:
通过本级别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和操作技能训练,培训对象能够掌握劳动关系基础、劳动标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管理、工会基本制度、劳动争议等知识,协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参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民主协商、调处用人单位内部劳动纠纷等。
三、建议培训模块课时分配:
1、劳动关系协调基础
2、劳动标准和劳动合同管理
3、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
4、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5、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总课时:120课时
四、培训要求与培训内容:
模块1
劳动关系协调基础
1、培训要求:
通过本模块技术培训,使培训对象能够(掌握/了解/熟悉)
(1)了解劳动关系协调员相关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
(2)使学员掌握劳动关系基础知识
(3)使学员掌握劳动关系调整与保护相关知识
(4)掌握劳动基准基础知识
(5)掌握工时制度相关知识
(6)掌握休假制度相关知识
(7)掌握工资制度相关知识
(8)掌握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相关知识
2、培训主要内容:
(1)
理论教学内容
1.1劳动关系协调者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1.2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者职业道德的作用
1.3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者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1.4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者职业道德的发展
1.5劳动关系概述
1.6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
1.7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
1.8工时制度
1.9休假制度
1.10限制延长工时制度
1.11工资制度
1.12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1.13劳动安全卫生的特殊规定
3、培训方式建议
(1)
理论教学:除一般常规课堂教学方式外,还可采取案例分析,讨论等方式。
模块2
人力资源和劳动合同管理
1、培训要求:
通过本模块技术培训,使培训对象能够(掌握/了解/熟悉)
(1)掌握人力资源管理
(2)协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集体的权利冲突
(3)协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集体的义务履行
(4)掌握劳动合同订立相关知识
(5)掌握劳动合同生效、履行和变更相关知识
(6)对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确认
2、培训主要内容:
(1)
理论教学内容
1.1人力资源规划和劳动关系基础
1.2人力资源招聘
1.3员工培训与开发
1.4绩效管理
1.5薪酬福利管理
1.6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发展
1.7劳动合同的订立
1.8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9劳动合同的解除
1.10劳动合同的终止
1.1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有关规定
(2)
技能实训内容
2.1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2.2劳动合同的解除
2.3劳动合同的终止
3、培训方式建议
(1)
理论教学:除一般常规课堂教学方式外,还可采取案例分析,讨论等方式。
(2)
技能实训:本模块建议可开展通过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的实训项目,一名实训老师可以带教10名学员
模块3
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
1、培训要求:
通过本模块技术培训,使培训对象能够(掌握/了解/熟悉)
(1)掌握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基础知识
(2)协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3)我国民主管理制度的历史以及工会与民主管理的内在关系
(4)了解和掌握民主管理的基本内涵
(5)掌握公有制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操作规则并准确地运用于实践
(6)掌握公有制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的内容及公开的渠道和形式,并准确地运用于实践
2、培训主要内容:
(1)
理论教学内容
1.1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概述
1.2集体协商机制
1.3工会概论
1.4中国工会的性质、地位、基本职责
1.5我国民主管理制度的历史以及工会与民主管理的内在关系
1.6工会与民主管理的基本内涵
1.7我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上方面的作用
1.8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
1.9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操作规则
2.0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厂务公开内容及公开的渠道和形式
2.1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2非公企业的职工民主管理
2.3公有制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各自相应的职权及权限
(2)
技能实训内容
2.1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四个工作阶段
2.2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的法律法规应用
3、培训方式建议
(1)
理论教学:除一般常规课堂教学方式外,还可采取案例分析,讨论等方式。
(2)
技能实训:本模块建议可开展通过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的实训项目,一名实训老师可以带教10名学员
模块4
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1、培训要求:
通过本模块技术培训,使培训对象能够(掌握/了解/熟悉)
(1)掌握企业劳动管理相关知识
(2)掌握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相关知识
2、培训主要内容:
(1)
理论教学内容
1.1企业规章制度的涵义与将征
1.2企业规章制度的目的
1.3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
1.4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
1.5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与颁布
1.6企业规章制度的实施
1.7了解规章制度与工会的关系处理问题
1.8企业规章制度的变更和维护
(2)
技能实训内容
2.1执行的监督与处罚
2.2制度的实施与维护
3、培训方式建议
(1)
理论教学:除一般常规课堂教学方式外,还可采取案例分析,讨论等方式。
(2)
技能实训:本模块建议可开展通过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的实训项目,一名实训老师可以带教10名学员
模块5
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1、培训要求:
通过本模块技术培训,使培训对象能够(掌握/了解/熟悉)
(1)掌握劳动争议调解范围
(2)掌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知识
(3)掌握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4)掌握劳动争议仲裁范围
(5)掌握劳动争议诉讼范围
(6)掌握劳动争议诉讼的处理流程
(7)应对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前的准备工作
2、培训主要内容:
(1)
理论教学内容
1.1劳动争议概述
1.2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概述
1.3员工申诉
1.4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1.5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1.6劳动争议仲裁范围及流程
1.7劳动争议诉讼范围
1.8劳动争议诉讼的处理流程
(2)
技能实训内容
2.1员工申诉处理
2.2劳动争议协商
2.3劳动争议调解
2.4劳动争议仲裁
3、培训方式建议
(1)
理论教学:除一般常规课堂教学方式外,还可采取案例分析,讨论等方式。
(2)
技能实训:本模块建议可开展通过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的实训项目,一名实训老师可以带教10名学员
五、推荐教材
1、《人力资源管理》
冯立平
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6年7月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鉴定方案
一.
鉴定方式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的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机考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笔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别补考。
二.
理论知识考试方案(考试时间90分钟)
题型、题量
题型
考试方式
鉴定题量
分值
配分
判断题
机考
35
1
35
单选题
45
1
45
多选题
10
2
20
小计
-
90
-
100分
三.
操作技能考核方案
考核项目表
职业(工种)
劳动关系协调员
等级
三级
职业代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单元编号
单元内容
考核
方式
选考
方法
考核时间
(min)
配分
1
劳动关系协调基础
1
劳动关系基础
笔试
抽一
25
20
2
人力资源管理
笔试
2
劳动标准和劳动合同管理
1
劳动标准管理
笔试
必选
10
10
2
劳动合同管理
笔试
必选
25
20
3
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
1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笔试
抽一
20
15
2
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
笔试
4
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1
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
笔试
抽一
15
15
2
劳动规章制度的实施
5
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处理
1
劳动争议仲裁
笔试
抽一
25
20
2
劳动争议诉讼
备注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
理论知识鉴定要素细目表
职业/模块名称
劳动关系协调员
等级
三级
职业代码
序号
鉴定点代码
名称·内容
分数系数
重要系数
备注
章
节
目
点
1
劳动关系协调基础
15
9
1
1
劳动关系法律知识
6
9
1
1
1
劳动关系概述
1
9
1
1
1
1
1
劳动关系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1
1
2
1
1
1
2
劳动关系的主体
1
9
3
1
1
1
3
劳动关系分类
1
5
1
1
2
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
2
9
4
1
1
2
1
劳动法律的直接调整
1
5
5
1
1
2
2
企业有效的规章制度和集体合同调整用人单位内部的劳动关系
2
9
1
1
3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
1
9
6
1
1
3
1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
9
1
1
4
劳动关系的保护
2
5
7
1
1
4
1
劳动监察
1
1
8
1
1
4
2
劳动争议处理
1
9
9
1
1
4
3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监察的区别
2
5
1
2
劳动基准法律制度
9
5
1
2
1
工时制度
1
5
10
1
2
1
1
标准工时制的内容
1
5
11
1
2
1
2
特殊工时制的内容
1
9
1
2
2
休假制度
2
1
12
1
2
2
1
公休假日制度的内容
1
9
13
1
2
2
2
法定节假日制度的内容
1
9
14
1
2
2
3
年休假制度的内容
2
9
15
1
2
2
4
探亲假制度的内容
1
1
1
2
3
限制延长工时制度
1
9
16
1
2
3
1
延长工时的含义
1
5
17
1
2
3
2
我国限制延长工时制度的内容
1
9
1
2
4
工资制度
2
9
18
1
2
4
1
工资的含义
1
9
19
1
2
4
2
最低工资的含义
1
9
20
1
2
4
3
最低工资的保障与监督
1
5
1
2
5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2
9
21
1
2
5
1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1
5
22
1
2
5
2
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1
9
23
1
2
5
3
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1
9
24
1
2
5
4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报告和处理
1
5
1
2
6
劳动安全卫生的特殊规定
1
9
25
1
2
6
1
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1
9
26
1
2
6
2
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1
9
2
人力资源和劳动合同管理
30
9
2
1
人力资源管理
10
9
2
1
1
人力资源规划
2
5
27
2
1
1
1
人力资源规划的作用
1
5
28
2
1
1
2
人力资源规划的过程
1
5
29
2
1
1
3
人力资源供求调节
2
5
30
2
1
1
4
劳动关系基本知识
1
5
2
1
2
人力资源招聘
2
9
31
2
1
2
1
工作分析
2
5
32
2
1
2
2
招聘系统概要
1
9
33
2
1
2
3
人才招聘渠道
2
9
2
1
3
员工培训与开发
2
9
36
2
1
3
1
员工培训与开发概述
1
5
37
2
1
3
2
人力资源培训基础知识
1
1
38
2
1
3
3
人力资源培训开发
2
5
39
2
1
3
4
培训效果评估
1
5
2
1
4
绩效管理
2
9
40
2
1
4
1
绩效管理概要
2
5
41
2
1
4
2
绩效管理系统
2
9
42
2
1
4
3
绩效评估的方法
1
9
2
1
5
薪酬制度
2
9
43
2
1
5
1
薪酬福利概述
1
5
44
2
1
5
2
薪酬管理
1
9
45
2
1
5
3
薪酬设计
2
9
46
2
1
5
4
福利管理
1
5
2
2
劳动合同
20
9
2
2
1
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发展
1
5
47
2
2
1
1
我国劳动用工制度的历史沿革
1
5
48
2
2
1
2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日渐完善
1
1
2
2
2
劳动合同的订立
4
9
49
2
2
2
1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1
9
50
2
2
2
2
劳动合同的形式和订立时间
2
9
51
2
2
2
3
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试用期
1
9
52
2
2
2
4
劳动合同的内容
2
9
53
2
2
2
5
劳动合同的生效和无效
2
5
2
2
2
6
劳动合同订立要求
2
9
2
2
3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4
9
54
2
2
3
1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1
9
55
2
2
3
2
当事人在履行中的权利和义务
1
9
56
2
2
3
3
特定情况下劳动合同的履行
2
5
57
2
2
3
4
劳动合同的变更
1
9
2
2
4
劳动合同的解除
4
9
58
2
2
4
1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
9
59
2
2
4
2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
9
60
2
2
4
3
试用期解除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1
9
61
2
2
4
4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
9
2
2
5
劳动合同的终止
3
9
62
2
2
5
1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情况
1
9
63
2
2
5
2
双方主体资格消灭的情况
2
9
64
2
2
5
3
合同期满不能即行终止须顺延的情形
1
9
65
2
2
5
4
合同期满不得终止的情形
1
9
2
2
6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有关规定
4
9
66
2
2
6
1
用人单位的有关义务
1
9
67
2
2
6
2
劳动者的有关义务
2
9
68
2
2
6
3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2
9
69
2
2
6
4
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1
9
3
集体协商与民主管理
20
9
3
1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
10
9
3
1
1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概述
6
5
3
1
1
1
集体合同的种类与效力
1
1
71
3
1
1
2
集体合同的内容
2
5
72
3
1
1
3
集体合同的签订
2
9
3
1
2
集体协商
4
9
73
3
1
2
1
集体协商代表
3
9
74
3
1
2
2
集体协商的程序
1
9
3
2
民主管理
10
9
3
2
1
工会概论
2
5
75
3
2
1
1
中国工会的性质
2
1
76
3
2
1
2
中国工会的地位
2
1
77
3
2
1
3
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
1
5
3
2
2
工会与民主管理
2
5
78
3
2
2
1
职工民主管理的概念
1
1
79
3
2
2
2
我国职工民主管理的历史发展
2
1
80
3
2
2
3
工会履行的基本职责
2
5
81
3
2
2
4
民主管理制度的基本形式
2
5
82
3
2
2
5
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法律、政策依据
2
9
3
2
3
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
9
83
3
2
3
1
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适用范围
2
5
84
3
2
3
2
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规则
2
5
85
3
2
3
3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四个工作阶段
2
9
86
3
2
3
4
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2
9
3
2
4
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厂务公开制度
2
9
87
3
2
4
1
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2
9
88
3
2
4
2
厂务公开的主要途径和形式
2
9
89
3
2
4
3
厂务公开的工作格局
1
9
3
2
5
非公企业的职工民主管理
2
5
90
3
2
5
1
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任务,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
2
5
91
3
2
5
2
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规则
2
5
92
3
2
5
3
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职权
2
5
93
3
2
6
非公有制企业的厂务公开制度
1
9
4
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10
9
4
1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概述
6
9
4
1
1
企业规章制度的涵义与特征
2
5
94
4
1
1
1
企业规章制度的涵义
1
1
95
4
1
1
2
企业规章制度的特征
2
5
96
4
1
2
企业规章制度的目的
1
5
4
1
3
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
1
9
97
4
1
3
1
企业规章制度的性质
1
5
98
4
1
3
2
劳动规章的法定有效条件
1
9
99
4
1
3
3
企业规章制度的约束力
1
9
100
4
1
4
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
1
9
4
1
5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与颁布
1
9
101
4
1
5
1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有效要件
1
9
102
4
1
5
2
合法有效的企业规章制度实施行为
1
5
4
2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实施
4
9
103
4
2
1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实施的目的
1
1
104
4
2
2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执行
1
9
105
4
2
3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执行
特点
2
5
106
4
2
4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监督与处罚
1
9
107
4
2
5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信息完善及反馈机制
1
5
108
4
2
6
规章制度与工会的关系处理问题
1
5
4
2
7
企业规章制度的变更和维护
2
9
109
4
2
7
1
规章制度的维护
1
9
110
4
2
7
2
制度建设的加强
2
5
111
4
2
7
3
变更制度的条件
2
9
5
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处理
25
9
5
1
劳动争议申诉及仲裁
12
9
5
1
1
劳动争议概述
3
9
112
5
1
1
1
劳动争议的概念和特征
2
1
113
5
1
1
2
劳动争议的分类
1
5
114
5
1
1
3
劳动争议与民事争议区别
1
5
5
1
2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概述
1
5
115
5
1
2
1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1
5
5
1
3
员工申诉
3
1
116
5
1
3
1
员工申诉概述
1
1
117
5
1
3
2
员工申诉处理
2
5
5
1
4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5
9
118
5
1
4
1
劳动争议协商程序
1
9
119
5
1
4
2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2
9
120
5
1
4
3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2
9
5
2
劳动争议诉讼处理
13
9
5
2
1
劳动争议诉讼制度
10
9
121
5
2
1
1
劳动争议诉讼制度概述
2
1
122
5
2
1
2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关系
2
9
123
5
2
1
3
劳动争议诉讼程序
2
9
124
5
2
1
4
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执行
2
9
5
2
2
劳动争议中的证据处理
3
5
125
5
2
2
1
民事证据规则
2
5
126
5
2
2
2
劳动争议证据规则的特别规定
1
9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
操作技能鉴定要素细目表
职业(工种)
劳动关系协调员
等级
三级
职业代码
序号
代
码
名
称·内
容
重要
系数
备注
项目
单元
细目
1
劳动关系协调基础
9
1
1
劳动关系基础
9
1
1
1
1
劳动争议的处理
5
2
1
1
2
劳动关系的认定及保护
9
1
2
劳动标准和劳动合同管理
1
3
1
2
1
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1
4
1
2
2
限制延长工时制度的实施
5
5
1
2
3
限制延长工时制度的实施
5
6
1
2
4
工资制度的管理
1
7
1
2
5
最低工资的保障与监督
1
2
人力资源和劳动合同管理
9
2
1
人力资源管理
9
8
2
1
1
人力资源的培训
9
9
2
1
2
人力资源的招聘
9
10
2
1
3
薪酬管理
5
11
2
1
4
绩效管理
9
12
2
1
5
人力资源的规划
9
2
2
劳动合同管理
9
13
2
2
1
企业搬迁过程中劳动合同的处理
5
14
2
2
2
企业对于员工服务期约定的处理1
5
15
2
2
3
企业要求员工赔偿损失的问题
9
16
2
2
4
企业怀孕女员工工作岗位的调整
5
17
2
2
5
离职员工赔偿损失的处理
9
18
2
2
6
企业为员工延迟办理退工手续的处理
9
19
2
2
7
员工以企业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9
20
2
2
8
企业对员工工作岗位和待遇的调整
9
21
2
2
9
企业搬迁过程中劳动合同的处理2
9
3
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
9
3
1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5
3
1
1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的实践
5
22
3
2
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
9
23
3
2
1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效力认定
9
24
3
2
2
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的代表比例及数量认定
9
25
3
2
3
职工代表大会的权限
9
26
3
2
4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有效程序
9
27
3
2
5
集体合同有效程序的认定
9
4
企业规章制度建设
9
4
1
企业规章制度的订立
9
28
4
1
1
企业规章制度的特征及其效力的应用
9
29
4
1
2
部门办公会议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应用
9
30
4
1
3
企业流程与企业规章制度
5
4
2
企业规章制度的实施
9
31
4
2
1
变更制度要符合规章制度制定的必要条件
9
5
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5
5
1
劳动争议的非诉处理
5
32
5
1
1
劳动争议概念及劳动仲裁受理程序的应用
1
33
5
1
2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的辨识
5
34
5
1
3
劳动争议概念及劳动仲裁的管辖范围的认定
5
35
5
1
4
服务期违约赔偿责任的确定
1
36
5
1
5
竞业限制争议的处理
5
37
5
1
6
违纪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
5
5
2
劳动争议诉讼处理
9
39
5
2
1
劳动争议诉讼制度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