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支架坍塌专项应急预案 本文关键词:坍塌,支架,应急预案,专项,模板
模板支架坍塌专项应急预案 本文简介:模板支架坍塌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模板支架坍塌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桥梁工程二标段(海韵桥)项目部2013年10月目录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1.1事故类型11.2危害程度分析1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23组织机构与职责24
模板支架坍塌专项应急预案 本文内容:
模板支架坍塌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模板支架坍塌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珠海市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桥梁工程二标段(海韵桥)项目部
2013年10月
目
录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
1.1事故类型1
1.2危害程度分析1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2
3
组织机构与职责2
4
预防与预警2
4.1危险源监控2
4.1.1
监控方式2
4.1.2
监控方法3
4.1.3
预防措施3
4.2预警行动6
4.2.1预警的条件7
4.2.2预警信息的发布7
4.2.3预警行动7
5
信息报告程序7
5.1报警系统及程序7
5.2现场报警方式8
5.3事故报告内容9
5.4报告时限9
6
应急处置9
6.1
响应分级9
6.2
响应程序9
6.2.1应急指挥10
6.2.2应急行动及现场紧急处置11
6.2.3资源调配11
6.2.4
应急避险11
6.2.5
扩大应急11
6.3
应急结束12
6.4
处置措施12
6.4.1
应急处置次序12
6.4.2
坍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12
7
应急主要物资与装备保障13
7.1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与装备数量13
7.2应急物资设备的管理与维护13
7.3应急物资设备的使用13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模板支架坍塌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模板支架坍塌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事故类型
坍塌事故包括基坑坍塌、模板支架坍塌等,坍塌事故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五大伤害之一。为满足现浇砼结构立模、架设预制构件等要求,工程施工中经常需要搭设各类支架,而支架在搭设、承载、使用、拆除过程中发生的由于构件破坏或结构局部或整体造成的垮塌、坠落的现象,称之为支架坍塌。
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支架坍塌分类如下:
1、根据支架的支承方式来分:落地式支架坍塌,架空式支架坠落坍塌(如钢插销支架、钢抱箍支架、柱梁式架空支架等)。
2、根据支架坍塌的规模来分:支架整体坍塌、支架局部坍塌。
3、从支架底部是否设通车门洞的情况来分:底部无通车门洞的支架坍塌、底部设通车门洞的支架坍塌。
4、根据支架坍塌的原因来分:支架设计不当造成的坍塌、支架施工不当造成的坍塌以及意外或特殊情况造成的支架坍塌(比如汽车等外力撞击、雷击、洪水、泥石流等)。其中以施工不当造成的支架坍塌事故最为常见,设计不当造成的坍塌事故次之。
5、根据支架坍塌的时间来分:支架搭设过程发生的坍塌、支架预压过程发生的坍塌、混凝土浇筑过程发生的坍塌、支架拆除过程发生的坍塌以及其它时间发生的坍塌;其中又以混凝土浇筑过程发生的坍塌最为常见。
1.2危害程度分析
根据有关资料统计,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及坍塌这五类事故是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总事故的85%以上,其中坍塌事故(包括基坑坍塌和支架坍塌)占5%左右。虽然支架坍塌事故发生的频率不高,但其事故发生的危害程度是这五类事故中最严重的,具有较低频率、高危害的特点。
模板支架坍塌是模板支架施工发生的最严重、最恶劣的安全事故,模板支架施工一般存在作业人员多、立体交叉多、面积大、时间周期长、材料设备投入大等特点,如果发生支架坍塌事故,往往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具体表现为:
1、人员伤亡惨重。支架坍塌会导致大量在支架模板上作业的施工人员随支架坠落和被挤压,支架周边及内部的施工人员或外部人员被支架包裹和压埋,这些都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事故。
2、经济损失大。支架一旦坍塌,支架上的钢筋往往会严重变形、损毁,梁体或楼板的混凝土也随之流失、废弃,机械设备等也容易被倾斜而下的材料损坏,伤员的救治及后期的善后处理等都损失巨大。
3、工期影响大。如在浇筑砼时发生支架坍塌,将涉及到事故的调查处理,现场支架及杂物的清理,现场砼的凿除和外运,重新搭设支架等,这些都对工期产生重要影响。
4、社会影响大。支架坍塌多属群死群伤事故,伤亡者人数众多,对伤亡者本身及其家属、亲戚朋友等影响巨大,社会媒体及公众反映也很敏感,是造成家庭不幸福、社会不安定和谐的恶性事故之一。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预防为主”的原则。
2、坚持“先救人后救物,优先保护人和优先保护环境”的原则。
3、坚持“统一领导,紧急处置,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调一致、消除危险”的原则。
4、坚持“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本预案是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桥梁工程二标段(海韵桥)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子预案,本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与职责详见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桥梁工程二标段(海韵桥)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
监控方式
危险源、危险因素的监控,由项目部负责进行,监控方式要坚持技术监控为主,人工监控为辅的原则。凡能够采用仪器、仪表等技术监控措施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要建立完善技术监控手段,全天候掌握和控制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变化参数,保证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的安全可控。
4.1.2
监控方法
由于模板支架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因此项目部应按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对其进行危险因素的辨识、评价和制定监控表(如表1,模板支架体系潜在事故与危险因素识别、管理与技术措施及监控一览表),同时明确监控参数、指标,并按要求全部登记建档。考虑到模板支架坍塌前通常具有较为明显的变形,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可通过人工(肉眼观察)定期监测、不定期巡查以及测量员利用仪器监测观测点(如通过监测设置在支架模板面或地基顶部的沉降、位移观测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危险源监控。
表1
模板支架体系潜在事故与危险因素识别、管理与技术措施及监控一览表
潜在
事故
管理控制点
管理和技术措施
监控方法和频率
负责或
监控人
危险和有害因素
具体危险和有害因素(潜在事故隐患)
坍塌
管理
因素
无专项方案,未满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方案内容缺项、错误或无操作性;无使用的规定;无技术交底;支撑体系设施使用前未验收;无监测监控方案。
针对支架体系,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定合适的施工设备、方法,实施前对作业人员进行针对防坍塌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支撑体系设施使用前进行验收,严格控制10道关;制定监测监控方案。
检查方案、交底,检查验收记录。
技术负责人
人的
因素
不按方案施工;未监护、监护失误。
严格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的设备、程序和方法施工;监护(测量)人要执行监测监控方案,对模板支撑体系地基、梁、柱、连接件的变形或受力进行监测。
监视行为过程。
施工员、作业人员、安全员
物的
因素
地基承载力不够;支撑杆材料不合格;支撑体系强度、刚度、稳定性不够;地面水无序排放;临时便道距支撑体系距离小于3m,车辆行走振动过大和速度过快;无限速警示标志。
对地基进行处理、检测;检查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检查支撑体系的纵向、横向和竖向间距,检查节点的连接与支撑杆;有序排放地面水于支撑体系以外;临时便道距桩边距离不得小于3m,车辆行走速度要小于10km/h;设置限速标志。
检查质量证明文件、量测、观察。
施工员、作业人员、安全员
环境
因素
临近边坡。
对边坡放坡到1:2;对边坡进行监视。
随时监视。
作业人员、安全员
4.1.3
预防措施
模板支架施工前组织编写针对性强能指导施工的专项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按要求进行审批后方可实施。对需组织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需经专家论证后按专家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方可施工。专项方案批准后由项目总工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从施工前的准备和施工的每个环节进行全面的监控,严格执行验收制和“三检制”,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对模板支架安装的安全要求
(1)模板及支撑系统必须具有所需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设计荷载要计算全面、准确,不要漏项,结构变化等特殊部位要具体设计,各种构造节点图要详细,尽量增加支模架与刚性主体连接。
(2)支模架设计时要考虑混凝土的施工方法、浇筑顺序;同时立杆的底座地基或支承的楼面要能满足承载力要求。现场应设排水设施,防止地基被水浸泡。
(3)严格控制立杆间距和水平杆的步距;高支模架的步距h以0.9至1.5m为宜,不宜超过1.5m。对于重要的高支模架,当立杆高度≥20m,或横向高宽比≥5时,需要设置增强支撑架整体性的措施,如扩大底部架体宽度,增加抛撑、揽风等。
(4)按方案、规范布置水平、横向、纵向剪刀撑和扫地杆,并严格控制可调顶托、底座的螺杆伸出长度。
(5)模板支架施工方案必须经过审批;搭设时,必须按经过审批的方案进行,严禁任意变动。
(6)新使用的模板及支撑材料,应严格进行质量检查,有不合格或有损坏、缺陷的不得使用。
(7)使用有效的方法和措施,保证支撑、支点牢固,不产生相对移动。
(8)钢、木支撑不够长时,可以接长使用,但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其连接的强度和可靠性。
(9)支撑高度采用双层支撑时,必须采取可靠有效的措施,保证其结构的稳定性。
(10)模板支撑不得使用严重锈蚀的钢管及腐朽了的木材,在安装支撑时,地面应平整、坚实、垂直安装,在调整时,应用木楔楔紧,并钉牢。
(11)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作业。作业中,禁止施工人员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12)支设独立的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横梁上作业或行走。
(13)要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素质。模架的搭设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要加强作业队伍的培训教育,认真学习有关技术规范,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确保模架的搭设质量。
(14)要重视技术交底工作。班组施工之前,应由项目总工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明确“应该怎样做”,“为什么要这样做”。
(15)夜间在支架上安装红色警示装置或在支架前设置防撞设施。
(16)遇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时,要停止作业,并进行加固。并在重新使用前按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
二、模板支架安装后的安全检查
模板支架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如发现有缺陷或疏漏之处,要立即进行整改或补救。具体检查内容有:
(1)模板材料有损伤或缺陷;
(2)模板的安装尺寸及规格是否符合设计或施工图的要求;
(3)支架与地面是否有上浮、下陷或滑动;
(4)支架与顶部支撑结构、模板是否连接牢固;
(5)模板与支撑的斜向和水平支撑是否适当;
(6)支架接头是否牢固,钢管支柱连接件是否扣紧;
(7)支架接头是否超过规定,且是否分布均匀;
(8)模板支撑的水平拉杆是否适当;
(9)双层模板的支撑、立杆的结合及斜撑状况是否良好,内模支撑是否可靠易拆。
(10)支撑作业细节是否有疏忽和遗漏。
三、模板支架拆除的安全要求
(1)模板拆除应经过施工负责人的同意后方准进行,并严格遵守“拆模作业”的规定执行;
(2)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应派专人指挥和制定相应的拆模作业指导书,并在地面划定作业范围区设置警戒线,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该区域;
(3)工作前应事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可靠,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工作时,思想要集中,防止钉子扎脚或从高空坠落造成人员伤害。
(4)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高处作业,在风雨过后,应先清理施工现场,检查支架的工况,待工作处不打滑时,再进行作业;
(5)已经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扶空、踏空而坠落;
(6)在砼梁体、平板上预留洞孔处的模板拆除后,应随即在梁洞上用木板将洞口盖严,并设围栏防护;
(7)拆模未完,暂时停止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好,防止突然掉落,倒塌伤人;
(8)拆除大型模板时,严禁用机械强拉硬拽;严禁擅自拆除拉结点;高大支架应按规定采取卸荷措施;
(9)拆除模板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模板拆除后,不得留有松动悬挂的模板。放落在地上的模板支撑、支柱、拉杆等对象应及时运到指定的地点按要求堆放。
四、模板支架变形监测
模板支架的安装由测量组精确定位。在预压或砼浇注过程中,设临时沉降观测点和板面变形观测点,现场人员对支架的变形情况进行观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主管支架的技术人员和各作业队技术负责人,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五、建立旁站检查制度
项目部所属各作业队设置一名专职技术干部专管模板支架,对模板支架的施工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并指导施工;项目部安检工程师以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模板起升用的链条葫芦、钢丝绳以及施工平台、支架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能进行模板的施工。现场施工员要对施工过程中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监控、旁站。在支架施工过程中,各作业班组要设一名指挥人员对作业过程进行指挥。
模板安装或砼浇筑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支架沉陷、松动、变形或异常响动等情况,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要迅速将情况上报到各作业队技术主管和项目部。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的条件
施工现场任何人只要发现模板支架坍塌或可能导致模板支架坍塌发生的险情,如支撑系统失稳倾斜、模板或连接件滑落、固定模板的杆件失效断裂、安拆操作严重违反程序等条件,应立即实施预警。
4.2.2预警信息的发布
施工现场任何人只要发现模板支架坍塌事故或可能导致模板支架坍塌事故发生的险情后,都要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如运用固定电话、手机或口头等形式发出警报,并通知项目负责人、安质人员和现场所有施工作业人员组织避险。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事故预警后,应立即调查了解情况,对接到一般伤害事故及以上安全事故预警后,立即启动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针对可能出现死亡或重伤1人及以上安全事故预警后,由项目负责人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4.2.3预警行动
(1)项目负责人、安质人员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现场作业人员避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取办法切断“事故危险源”,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状态和趋势,在同时针对可能出现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由项目负责人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并按照项目部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故险情,制定事故灾害防治方案,明确防范的对象、范围,提出防治措施,确定防治责任人。
(3)事故险情有可能涉及伤害到周边群众和社区时,经公司或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核实后,由项目部派专人分头立即向周边群众和社区通告,并向当地政府以电话方式报警,以便做好人员疏散避险。
(4)对可能引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险情,经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核实后,应当在发现险情后1小时内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
5
信息报告程序
5.1报警系统及程序
⑴事故发生后或有可能发生事故时,目击者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
⑵施工现场负责人调查掌握情况后,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对可能发生人员伤害及以上级别的安全事故,立即启动本项目部现场应急预案实施自救,并通报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长、各成员部门以及应急工作组负责人。针对可能出现死亡或重伤1人及以上的事故,由项目负责人上报分公司、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3)报警网络
公司安全生产
事故应急救援信息中心
分公司安全生产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项目部
主要负责人
当地政府
及相关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
业主代表
项目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安全事故
现场发现人
箭头说明:
主报告
支报告
图02
模板支架坍塌事件信息报告流程图
(4)对于项目部出现或有可能出现的人员死亡1-2人,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Ⅱ级及以上级别安全事故,或项目部的应急救援资源无法满足救援需要时,或事故有可能涉及到外单位的人员、设施的安全时,可在报告上级单位、相关单位的同时,直接向当地政府及其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报告请求救援。直接向当地政府及其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请求救援。
5.2现场报警方式
(1)现场作业人员及周围群众采用口头、喇叭等报警方式。对上级单位和当地政府、供电部门、外部救援机构采用固定值班电话、手机、传真等报警方式。
(2)场发生火灾事故时,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3)场如有人员伤亡时,同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
(4)以电话方式报告后,随后用书面材料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告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5.3事故报告内容
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人员伤亡;
⑵事故发生单位名称,事故现场项目负责人姓名;
⑶工程项目和事故险情发展事态、控制情况,紧急抢险救援情况;
⑷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分析;
⑸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4报告时限
事故发生后,对发生人员死亡或重伤1人及以上级别的安全事故,半小时之内由项目负责人向分公司应急指挥救援中心报告。同时,根据事故中伤亡人员人数和可能造成的损失,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分别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等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和采取控制措施情况做出报告。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按照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应急响应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
启动Ⅰ级响应:可能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级别安全事故,所在项目部要立即启动本项目部的应急预案(包括项目部综合应急预案和现场专项应急预案);
启动Ⅱ级响应:可能发生人员死亡1-2人,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一般及以上事故,立即启动分公司应急预案,按分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启动Ⅲ级响应:死亡3-9人的较大安全事故,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较大及以上事故,立即启动公司应急预案,按照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在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和常务副总指挥的同时,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和采取控制措施情况向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并提请启动政府应急救援预案。
6.2
响应程序
(1)一般伤害事故
首先发现者大声呼救→条件许可紧急施救→报告联络有关人员→实施应急救援→保护事故现场→事故调查处理。
(2)重大事故
首先发现者紧急大声呼救,同时可用手机或对讲机立即报告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条件许可紧急施救→报告联络有关人员(紧急时立刻报警、打求助电话)→组织指挥救援→必要时向社会发出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上报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等→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
报告上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外部机构
总指挥宣布应急状态
指挥部对事故初步评价初步评价
内部逐级上报
被人员发现
应急响应开始
分析原因
制定处理方案
实施处理方案
观察处理效果
完成应急处理
恢复正常施工
调整处理方案
实施处理方案
监控量测
图03
应急行动流程图
6.2.1应急指挥
一、如有能力组织救援,及时启动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
二、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知应急指挥人员和工作组,停止手头一切工作,立即到位,通报事故情况,并根据事故及险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和可控情况,应急指挥部提出具体意见,并做出如下安排:
(1)各应急工作组到位并开展工作。
(2)向上级报告,必要时,请求相邻可依托机构、供电部门和政府支持。
(3)落实上级单位、政府部门及应急机构的有关指示,及时与有关方面联系。
三、当施工现场发生无法或不易控制的模板支架工程安全事故时,且已超出项目部应急救援的能力,应立即启动本项目部应急预案,并报告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请求启动公司预案。
6.2.2应急行动及现场紧急处置
(1)事故及险情发生后,项目部在报告的同时,按照项目部制定的应急预案开展自救。尽快组织抢救伤员,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2)按预案规定职责明确各应急工作组救援任务,开展救援。
6.2.3资源调配
组织调配、征用本项目或协作单位抢险救援队伍,调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药品、医疗器械、抢险车辆等物资,以及占用场地。
6.2.4
应急避险
(1)抢险车辆赶往事发现场和急救车辆护送伤害人员到达医院的途中,按交通规则正确驾驶车辆,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2)在疏散人群过程中,要选择开辟专用安全通道,合理有序引导撤离,防止相互践踏或二次事故受到伤害。
(3)在现场抢救伤员的过程中,要正确施救,避免盲目抬运拖拉,防止使受伤人员再次受伤或加重伤害程度。
(4)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处理坍塌现场,要慎用工程机械。
(5)对周边单位、居民造成危险时,总指挥应指派警戒保卫组与当地主管部门、周边单位和居委会等相关部门联系,向其介绍紧急情况和避险建议。
6.2.5
扩大应急
若项目部没有能力、无法采取措施组织救援和无力控制事态时,应扩大应急,并及时向分公司、公司、政府、供电部门、社会应急救援机构(如119、120、110等)报告,请求启动他们的应急救援预案。需启动扩大应急的主要情形有:
(1)大型模板、构件、脚手架大面积坍塌涉及伤害到外部周边建筑物、人员。
(2)大面积坍塌造成外部供电线路中断、损坏和现场人员群死群伤。
6.3
应急结束
各专业应急救援组将救援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当安全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得到消除,伤亡人员全部救出或转移,设备、设施处于受控状态,达到上述条件后由各专业应急救援组组长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下达指令,宣布应急救援终止,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写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各小组向项目总工移交本组在工程抢险过程中的现场记录和证据材料,然后及时移交给事故调查组。
6.4
处置措施
人员营救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控制发生危险源
保护、封锁现场(铁路、公路有影响的还要及时封闭),扩大应急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报告当地政府协调
及时抢险、救援,开通现场正常道路交通秩序
清理现场善后处理
恢复施工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必要时扩大应急
6.4.1
应急处置次序
图04
应急处置次序图
6.4.2
坍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响应指挥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专业队以最快的速度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开展救护工作。
(2)事故现场在通知有关部门的同时要保证事故现场道路畅通,保证救援能够顺利到达救援现场。
(3)指挥抢救人员应立即、尽快的了解坍塌事故的现场,摸清现场是否还存在产生坍塌的可能,如存在应立即进行加固,确保其处于稳定状态,以避免造成新的坍塌事故;同时还应尽快了解坍塌现场的情况(伤亡人数、人员掩埋情况),避免指挥上的失误。
(4)各抢险组在进行救援时应做到相互的沟通与协调,在行动上要保持高度一致,在搜救伤亡人员时各抢险组要密切注意事故现场动态,尽量使用软质工具或人工挖掘,如用机械设备时,要准确的确定被救人员的方位,在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下进行挖掘,严格避免被救人员的负伤。当人员被构件卡死无法摆脱时,抢救人员要用切割设备,小心切割掉卡死构件,然后搬离伤员。对较重、较大的建筑构件可用吊车吊移,在没有被埋压人员之处,且不会对被埋压人员造成危险的地方可使用工程机械,以加快搜救进程。
(5)抢救人员发现被救人员出现呼吸不畅休克时,现场救护人员立即清理呼吸道杂物,并进行紧急人工呼吸,待呼吸顺畅时立即就近送往医院救治,出现其他伤亡人员救护人员立即就近赶往医院救治。
(6)如果塌方事故可能危及对周边环境及人员的安全,警戒、保卫组应及时采取措施,使周边人员及时撤离危险环境。
(7)夜间救护要保证现场救护的各种照明及动力。
7
应急主要物资与装备保障
7.1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与装备数量
⑴医疗器材:担架5副、氧气袋5个、小药箱2个;
⑵抢救工具:切割用具2套、千斤顶4个、手拉葫芦3个;
⑶照明器材:手电筒10个、36V应急灯5套、灯具10套、5KW发电机1台;
⑷通讯器材:电话2部、手机6部、对讲机8部;
⑸灭火器材:干粉灭火器10具;
⑹救援设备:汽车吊2台、挖掘机2台、装载机2台、载重货车2台;
⑺运输工具:越野车1辆、小汽车2辆。
7.2应急物资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安全应急预案的物资装备由施工现场项目部统一管理,对相关设施贴上专用标识,并设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做好物资设备台帐。每次安全应急抢救完后,做好统计工作,对损失的物资设备进行及时的维修和更新,保证状态良好。
7.3应急物资设备的使用
(1)应急物资原则上仅限应用于应急事件或应急演习,并由应急组统一调配和使用。对于应急物资中的运输工具,如确需使用时,应指定备用车辆。
(2)统一调配和使用的应急物资,由应急物资管理员如实在应急物资台账上登记,事后经部门经理或领用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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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隧道坍塌处理方案总结
隧道坍塌处理方案总结 本文关键词:坍塌,隧道,方案
隧道坍塌处理方案总结 本文简介:洞子崖隧道DK684+010~DK683+956段侵限换拱及坍塌、冒顶处理方案等有关情况汇报一、隧道基本概况1、隧道概况洞子崖隧道位于澄城县洞子崖村东南侧,西延铁路洞子崖车站左前方。地貌上属黄土梁峁区,地形起伏较大,高程在557~660m之间,最大埋深104m。隧道在洞子崖村附近DK683+062穿
隧道坍塌处理方案总结 本文内容:
洞子崖隧道DK684+010~DK683+956段侵限换拱及坍塌、冒顶处理方案等有关情况汇报
一、隧道基本概况
1、隧道概况
洞子崖隧道位于澄城县洞子崖村东南侧,西延铁路洞子崖车站左前方。地貌上属黄土梁峁区,地形起伏较大,高程在557~660m之间,最大埋深104m。隧道在洞子崖村附近DK683+062穿越一基岩山包后进入宽约130m杜康沟断层,沟底处离拱顶仅16米,埋深较浅,然后再穿越砂岩夹泥岩层,最后在DK684+385出洞。隧道起讫里程为DK683+062~DK684+385,全长1323m,为双线隧道。全隧道位于直线地段,洞内线路为5.4‰的单面下坡。
2、地质概况
隧道处在地质构造较复杂,属韩城——铜川断褶带,为陕甘宁台坳与汾渭地堑接壤带,构造活动激烈,岩层层序变化较大。隧道范围内主要地层为第四系全新统坡积黏质黄土和碎石土、第四系上更新统风积黏质黄土、二叠系中统/下统砂岩夹泥岩。
杜康沟断层(DK683+940~DK684+070)为隐伏逆断层,断层产状N60°E/84°S,断层走向与线路近正交。岩层的断裂破碎程度由北向南而递增,小的断裂构造较为发育,致使下部岩层纵横错断呈不连续状。断层破碎带宽度约130m,呈浅灰色、紫红色,断层物质为断层碎石为主,挤压揉皱严重,岩性为砂岩、泥岩,断层哑口、断层沟等断层地貌明显,基岩裂隙水不发育。节理多为高角度交叉剪切节理,岩体多被切割为菱块状。对隧道围岩稳定性影响较大。杜康沟断层沟底处洞身最浅埋深为16m,地表及洞身部分有第四系上更新统风积黄土具湿陷性。
二、施工状况:
洞子崖隧道于2008年3月15日开始洞口段的开挖掘进,从DK684+076段开始进入杜康沟断层施工,在DK684+076~DK683+938段采用Ⅴ级围岩加强复合式衬砌,采用三台阶七步开挖法(或预留核心土法)施工,进入杜康沟断层带施工后,掌子面地质情况变化较大:从DK684+076处掌子面揭露岩性来看,为砂岩夹泥岩,砂岩呈厚层状,岩体较完整;从DK684+010处掌子面揭露岩性来看,线路右侧为砂岩夹泥岩,砂岩呈中厚层状,线路左侧为黏质黄土和碎石土;DK683+990附近掌子面揭露岩性以黏质黄土为主夹杂部分碎石土,黏质黄土具有湿陷性,该地质条件一直往后延续。10月3日下午,项目部测量人员使用断面仪对洞子崖隧道杜康沟断层带上台阶进行断面测量并形成相关数据,从数据显示来看,该段断面比较正常。继续开挖时,10月4日上午9:00,DK683+991~DK683+956段初期支护出现严重变形,喷射混凝土面开裂严重,掌子面附近拱顶在三个小时之内出现急剧下沉,其中DK683+960处累计沉降量为69.1cm,单次沉降量最大值为42.7cm。见现场施工照片一
出现裂纹照片1
拱架下沉情况2
洞子崖隧道在进行DK683+991~DK683+956段的换拱施工,DK683+991~DK683+960段换拱施工已经完成,施工监测比较正常。2008年11月18日,DK683+960处原初期支护被破除后,拱顶偏线路右侧1m处斜向上60°角出现深度为7m左右,直径为1.5m左右的圆形空洞,将现场人员进行了撤离,待该塌腔稳定后,与当日晚上开始架立新型钢钢架,采用喷射混凝土封闭,喷射混凝土施工完成时间为11月19日5:30。11月19日9:25,DK683+960处拱顶偏线路右侧1m左右出现大面积塌方,塌方情况见相关照片二。
洞子崖隧道换拱至DK683+960处出现坍塌照片3、4
目前该隧道已经完成开挖支护425m,二衬施工392.5m。于2008年底完成了DK683+960处的大管棚及注浆施工,并按照设计变更要求采用注浆加固围岩。在2009年2月6日恢复施工时,开始将塌方下来的土体外运准备施工,按照先两边再中间先左侧再右侧的顺序进行清理,并且预留核心土,至2009年2月7日上午10:50将土体清理完成后准备立架时,原塌腔发生较大的塌方,导致去年底施工管棚在重压之下出现下沉,下午16点35分,该处再次出现塌方,并且在该处山顶杜康沟旁边的路上形成了一个4×4m的空洞,已经出现冒顶现象,见相关照片三。从现场情况来看,该塌方集中在DK683+960~DK683+956的葫芦口形状塌方。
洞子崖隧道冒顶照片5
冒顶后坍塌照片6
三、侵限换拱、坍塌、冒顶处理方案
(一)侵限段换拱施工处理方案
根据洞子崖隧道侵限和实际监控量测情况,目前隧道沉降和收敛已基本稳定。对洞子崖隧道拱顶整体下沉和初期支护喷射砼面开裂问题采取如下处理方案:
1、加强监控量测:对DK684+001~DK683+956段继续加强监控量测,包括地表沉降、洞内拱顶沉降、拱脚沉降、收敛、横向位移等;施工队要明确落实到具体人员协助项目部进行量测及布点,系统观测、规范操作,收集汇总资料以便指导施工。
2、对隧道断面重新进行测量,对于没有侵限(经测量决定)的地段进行下台阶开挖,开挖循环进尺每次两榀,左右两侧错开开挖,每开挖完成5m后进行仰拱施工,确保仰拱和填充砼浇筑及时,如此循环。
3、待侵限段拱顶下沉达到稳定后,对洞内侵限段已扰动围岩进行加固处理,为后续换拱工作提供安全保障。拱部沿径向打设直径φ42径向钢花小导管,长度6.0m,环向间距100cm,纵向间距为设计两榀拱架间距,注1:1水泥浆(加速凝剂)加固扰动围岩,注浆压力0.2Mpa,稳压10min。临时加固措施中已施作的部分注浆管可代替本条中的注浆管,可根据际情况作出调整。注浆小导管的制作、安装及小导管注浆施工工艺详见项目部下发的《超前小导管施工技术交底书》中的相关内容。
4、DK683+991~DK683+976段变形较小,采用CD法进行下台阶开挖施工(CD法施工工艺见附图),初期支护及衬砌按原设计图纸进行施作,DK684+052~DK683+076段施作二衬,二衬施作完成后,临近二衬段开始换拱施工,每次换拱长度不超过3m,并尽快完成该段的二衬施工。
5、DK683+976~DK683+956段换拱时,新钢架拱部施工双层超前小导管,长度6m,环向间距60cm,纵向搭接长度1.5m,两层小导管错开布置,注1:1水泥浆(加速凝剂)加固扰动围岩,注浆压力0.2MPa,稳压10min,开挖工法采用双侧壁导坑法施工。
6、DK683+976~DK683+956段Ⅰ部拱架拆换严格控制每次拆换数量为一榀,从边墙往拱顶(自下而上进行)逐节拆换。以每一分节为一作业单元,在每一作业单元内遵循:破除原砼及背后围岩→拆除原拱架单元→轮廓及位置测量→更换新拱架单元→施作超前小导管、系统锚杆、挂钢筋网片→喷射砼封闭→下一工作单元施工。喷射砼的破除优先考虑采用人工或机械破除,当施工难度较大或效果不理想时可考虑采用弱爆破法,但必须严格控制药量防止振动过大导致坍塌。拱架背后围岩处理必须采用人工破除,同时应预留足够的收敛量和下沉量。拱架底部设置受力面积大于钢架法兰盘的预制砼块进行支垫,保证落底硬实;钢拱架背后采取预埋注浆管的方式注浆以保证钢架背后的密实。
7、Ⅰ部拱架拆换5m左右时即进行Ⅱ部开挖及支护施作,Ⅱ部施作4~6榀钢架后即进行仰拱钢架的安设,当仰拱钢架安设长度满足一个仰拱浇筑段(5m以内)时,即浇筑仰拱和填充混凝土。
8、拆换后新立的拱架必须预留足够的沉降变形量(不小于18cm),Ⅰ部钢架按设计尺寸加预留沉降量加工后,相应的Ⅱ部、Ⅲ部钢架也要按照相应的预留沉降量尺寸扩大,以确保钢架各单元的连接圆顺、保证钢架的稳定性。
9、二衬紧跟。该段围岩松散,围岩压力较大,采取随支护随衬砌的施工方式,作到衬砌紧跟,确保安全。
(二)洞身长管棚的施工处理方案:
在洞子崖隧道侵限段换拱施工至DK683+960时,由于换拱施工前对拱顶松散土体的注浆加固没有达到良好的固结效果,在原初期支护被破除后,拱顶出现较大面积的塌方,塌方土体的土质主要以碎石土为主。针对本次塌方制定如下处理方案:(1)在DK683+960处开始在拱部120°范围内增设两个循环各30m的φ108管棚,环向间距40cm,纵向搭接长度3m,管棚内设置用4根Φ18主筋制作的钢筋笼或钢筋箍,并采用预注浆对松散土体进行固结;(2)将I20b钢拱架调整为I25a钢拱架,拱架间距由60cm调整为50cm。具体施工方案如下:
1、施工平台准备
采用自卸车由洞外往洞内拉运弃碴,将弃碴和洞内已塌方土体采用机械进行压实,为后序施工提供安全稳定的操作平台。压实后的土体可分成2~3个台阶,最上面的台阶距离拱顶高度为2m左右,为以后施工的洞身管棚提供工作平台,各台阶长度控制在4m左右,台阶与台阶之间采用放坡处理,台阶高度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在施工平台的施工中要保证土体被压实,确保以后的工作面安全可靠。施工平台见下图所示:
施工平台示意图
2、洞身管棚施工工艺
洞身长管棚施工主要工序有施工准备、搭钻孔平台、安装钻机、钻孔、清孔、验孔、安装管棚钢管、清孔、安装钢筋笼、注浆等几道工序。
洞身管棚采用外径为108mm、壁厚为6mm的钢管,在拱顶120°范围内设置,每环设置46根,环向间距为40cm,纵向搭接长度为3m,管棚外插角控制在1°~3°。管棚内设置钢筋笼,钢筋笼由4根Φ18钢筋加工制作而成。
(1)施工准备
洞身管棚施工前先开挖1.5米(3榀钢架间距),初喷4cm混凝土,立靠近掌子面1榀钢架,安装锚杆,挂钢筋网,安完管棚后再立中间2榀钢架。
(2)钢花管制作
钢花管由无缝钢管上钻注浆孔制成,孔径10~16mm,孔间距15cm,呈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钻孔的止浆段100cm。
(3)钻机就位
①钻机平台可用枕木或钢管脚手架搭设,搭设平台应一次性搭好,钻孔由两台钻机由高孔位向低孔位对称进行,可缩短移动钻机与搭设平台时间,便于钻机定位。
②平台支撑要落在坚固的基础上,连接要牢固、稳定。防止在施钻时钻机产生不均匀下沉、摆动、位移等影响钻孔质量。
③钻机定位:钻机要求与已设定好的导向管方向平行,必须精确核定钻机位置。用经纬仪、挂线等方法相结合,反复调整,确保钻机钻杆轴线与导向管轴线相吻合。
(4)钻孔
①为了便于安装钢管,钻头直径采用φ127mm。
②钻机钻进时,可低速低压,待成孔一定深度后可根据地质情况逐渐调整转速及风压。
③钻进过程中要保证其钻进位置的准确,并根据钻机钻进时的现象及时判断成孔质量,并及时处理钻进过程中出现的事故。
管棚钻孔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1
方向角
1o
2
孔口距
±50mm
3
孔
深
±50mm
(5)清孔验孔
①用钻杆配合钻头进行来回扫孔,清除浮渣至孔底,确保孔深、孔径符合要求,防止堵孔。
②用高压风从孔底向孔口清理钻渣。
③用仪器对孔深、倾角、外插角进行检查。
(6)安装管棚钢管
①洞身管棚应配合钢架使用,将管棚有效的固定在钢架上,固定时要控制好管棚的外插角。
②两节钢管之间接头采用焊接,在接头外套长度为30cm的套管,套管与钢管之间焊接,管头焊成圆锥形,便于入孔。
③管棚顶进采用机械(如挖机)和人工相结合的工艺,利用挖机的冲击力和推力低速顶进钢管。
④接长钢管应满足受力要求,相邻钢管的接头应前后错开。同一截面内的接头数不大于50%,相邻钢管接头至少错开一米。
(7)清孔
用高压风从孔底向孔口清理钻渣。
(8)钢筋笼制作及安装
为了提高导管的抗弯能力,在钢管内通长设置钢筋笼,钢筋笼由四根主筋和固定环组成,主筋直径为Φ18,固定环采用短管节(φ42小导管),节长3cm,将其与主筋焊接,按1.5m设置。钢筋笼的安装采用机械(如挖机)和人工相结合的工艺,利用挖机的冲击力和推力低速顶进钢筋笼。
(9)注浆
①安装好钢花管、放入钢筋笼后即对孔内注浆,浆液由高速制浆机拌制。
②注浆材料:注浆材料为水泥浆,水灰比为1:1(重量比)。
③采用注浆机将浆液注入管棚钢管内,初压0.5~1.0MPa,终压2MPa,持压15min后停止注浆。
注浆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一般为钻孔圆柱体的1.5倍;若注浆量超限,未达到压力要求,应调整浆液浓度继续注浆,确保钻孔周围岩体与钢管周围孔隙充填饱满。
注浆时先灌注“单”号孔,再灌注“双”号孔。
(10)施工控制要点
①钻孔前,精确测定孔的平面位置、倾角、外插角,并对每个孔进行编号。
②钻孔外插角1°~3°以为宜,工点应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钻孔仰角的确定应视钻孔深度及钻杆强度而定,一般控制在1°~1.5°。施工中应严格控制钻机下沉量及左右偏移量。
③严格控制钻孔平面位置,管棚不得侵入隧道开挖线内,相邻的钢管不得相撞和立交。
④经常量测孔的斜度,发现误差超限及时纠正,至终孔仍超限者应封孔,原位重钻。
⑤掌握好开钻与正常钻进的压力和速度,防止断杆。
(三)DK683+960处冒顶处理方案
在年后恢复施工后,洞子崖隧道出现两次塌方后,拱顶山体出现了一个4*8m的塌陷区,深度约6m,根据塌方情况及对现场的观察,目前隧道塌方已基本稳定。通过从工期、经济、安全三个方面的考虑,采用如下基本处理方式,可分为:洞外卸载、洞内清碴、稳定塌腔、加强初支、增强二衬、增加护拱、塌穴回填、地表封闭等几项。
1、为防止已换拱段钢架出现变形及初支开裂现象,采用I20b型钢钢架对临近冒顶塌方处的三榀钢架进行永久加固,并采用喷射混凝土进行封闭,该永久加固钢架的拱脚处应将虚碴清理干净并进行夯实处理,保证钢架落底安全。
2、洞外卸载:将洞外地表上的松散土体、危石用挖机进行清理卸载,减少松散塌落物对管棚施加的荷载,对所有反坡的地方用挖机进行刷坡处理,为减少对原地貌的破坏及土方量,坡度不宜过缓。同时,挖机能清理的部分应尽量清理干净。沿塌穴四周开挖水沟并用5号水泥砂浆抹面,将水流引至杜康沟内,防止地表水流入塌穴造成再次塌方。
3、洞内清碴:将洞内虚碴进行清理外运,使塌陷区的松散、不稳定的碎落物自然下落形成一个趋于稳定的塌腔,同时应及时清理部分危石,虚碴清理时应遵循先两边再中间先左侧再右侧的作业顺序,同时要按要求预留核心土,尽量形成平缓的工作面,便于人员、机械操作,同时提供安全撤离通道。在清碴处理时,洞内照明、通风要好。
4、待洞外卸载、洞内清碴完成塌腔自然稳定后,用C25喷射混凝土对稳定后的坍塌面进行封闭,并挂设φ8的钢筋网片,喷砼厚度为10cm左右,喷混凝土时要搭设安全操作平台,确保人身安全。
5、待上述工序施作完成并且塌腔稳定后,开始洞内初期支护施工,考虑到后期洞顶荷载较大,初期支护进行相应加强,采用I25a型钢钢架,间距调整至30cm,挂φ6钢筋网片(网格间距20*20cm),采用C25喷射混凝土封闭,厚度30cm。DK683+960~DK683+957段已压塌的管棚,在钢架施工时应将部分管棚端部支撑起来,与钢架间进行焊接,保证焊接可靠,同时应将DK683+960~DK683+948段初期支护拱部断面进行适当加大,以便于保证后期的衬砌厚度加大,同时该段每榀钢架每侧增加施工6根4m长的锁脚小导管,并采用双液浆进行注浆加固。
6、二衬紧跟并增强其结构形式。该段围岩松散,围岩压力较大,采取随支护随衬砌的施工方式,作到衬砌紧跟,确保安全。二衬按照明洞衬砌施作,厚度加厚至70cm,环向钢筋采用Φ25,间距20cm,纵向钢筋采用Φ16,间距25cm,该加厚衬砌的长度按照一个台车位长度考虑(12m)。
7、待该段衬砌强度达到100%后,在初期支护上方拱顶施作护拱,厚度为80cm,长度4~6m(具体长度根据现场塌腔长度确定),护拱内设置双层格栅钢架,两侧拱脚每处钢架端部用6根Φ25的锁脚锚杆锚固在围岩中,保证锚杆全长锚固、孔内浆液饱满,锚杆端部弯成90°后与钢架焊接牢靠。其他参数详见“包西大张施隧-91-12”图纸。
8、塌陷区进行回填。护拱上部1米范围内用松散碎石土进行回填,并预埋注浆小导管,待稳定后进行双液浆注浆,待稳定后塌腔内其余空洞采用洞内弃碴回填,至接近地表1m处时采用三七灰土回填封闭,并高出地面一定高度,恢复原地表,防止地表水流入隧道内。
9、经过一个雨季,待地表沉降基本稳定后,在塌体表面设置浆砌片石排水沟引排地表水。
10、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地表的沉降观测,观察围岩及地表的变形。
(四)处理效果和信息反馈:
通过几次坍塌段的处理,加强了施工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已经顺利通过杜康断层带,上台阶开挖里程到达DK683+935。下一步重点主要是开始仰拱施作和二次衬砌的施工,确保安全距离达标,满足设计要求。施工效果具体见照片。
施工照片7
施工照片8
施工照片9
施工照片10
小导管施作照片11
地质管棚钻机施工12
管棚施作照片13
注浆成型的洞内管棚14
塌腔处理照片15
洞内小导管注浆跟进照片16
(五)施工安全及注意事项
1、施工时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如发现异常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并立即采用应急预警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2、加强隧道应急物资的储备,特别是应急型钢钢架,确保临时应急。
3、施工过程要加强监控量测,随时掌握围岩的变形情况,以便进行及时处理,同时保证施工安全。在初期支护施工过程中应增加预留拱顶沉降量和收敛量,防止出现坍塌事故。
4、拱脚处应进行夯实处理,同时支垫砼预制块。拱架背后必须填补密实,不允许有任何空洞,以免留下安全隐患。
5、针对侵限段、坍塌段施工队应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对洞内外该段进行严密观察量测,设置专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安全撤离,并快速上报处理。
6、现场技术人员应进行跟班作业,做好记录及影像资料(特别是小导管注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控制,保证每一工序的施工质量,对于上道工序不能达到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的,严禁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7、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进尺长度。浅埋地段、地质条件较差的洞身地段及根据监测数据初支变形量较大的地段,必须严格控制每循环进尺长度为1榀拱架间距,坚决杜绝冒进情况发生。
8、施工中要及时封闭仰拱,二衬紧跟,确保施工安全。
9、加强机械施工安全和用电安全意识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
篇3:高州市深镇镇在建石拱桥53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高州市深镇镇在建石拱桥53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本文关键词:高州市,石拱桥,坍塌,调查报告,重大事故
高州市深镇镇在建石拱桥53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本文简介:高州市深镇镇在建石拱桥“5·3”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5月3日13时20分,高州市深镇镇良坪村委会坑口村一座在建石拱桥(以下简称“坑口石拱桥”)发生重大坍塌事故,造成11人死亡、1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5.6万元。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胡春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
高州市深镇镇在建石拱桥53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本文内容:
高州市深镇镇在建石拱桥
“5·3”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5月3日13时20分,高州市深镇镇良坪村委会坑口村一座在建石拱桥(以下简称“坑口石拱桥”)发生重大坍塌事故,造成11人死亡、1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5.6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胡春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做好善后工作,调查事故原因,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省长朱小丹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被困群众,迅速查清伤亡情况,立即组织抢险专业队伍赴现场处置。省领导马兴瑞、招玉芳、刘志庚、林少春、李春生等分别对有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政府副秘书长林英率省安全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同志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善后处置工作,看望慰问伤员,召开紧急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同志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善后处置和事故查处等有关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省政府成立了茂名市“5·3”重大坍塌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邓卫民任调查组组长,茂名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监察厅、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以及省总工会等有关同志参加。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有关行业专家成立专家组协助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坑口石拱桥基本情况。
1.桥梁情况。坑口石拱桥位于高州市深镇镇良坪村委会坑口村,是高州市乡道Y714线K4+381~K4+471路段截弯取直修建的一座新桥,属中桥。该桥设计全长28.5米,宽6米,拱桥半径17.4米,桥面距离河床16米,桥型为单孔24米跨径(拱圈)等截面圆弧形拱桥。
2.工程筹建情况。事故现场距坑口石拱桥29米处有一座能够正常使用的石拱桥,所在路段养护情况良好。此桥位于乡道和村道的岔口,地处弯道斜坡。据当地村民反映,附近路段曾发生过多起交通事故,部分经常出入此路的大田、中间垌、柏坑、良坪等村委会的村民便倡议在此桥旁再修一座新桥,将弯道拉直(可缩短距离32米)。桥梁工程于2014年1月开始筹建,但一直未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立项、报建手续。
3.工程施工情况。坑口石拱桥建设工程于2014年3月22日正式签订承包合同,计划竣工时间为5月23日。工程实际于3月17日开工建设,5月1日施工支架搭建完成。5月3日砌筑拱圈,拟于当日完成拱圈合拢。事故发生时,工人分两组从拱座两端向拱圈中间砌石合拢(大田村方向以下简称A侧,深镇镇方向以下简称B侧),距离合拢约有8米,桥梁拱顶处堆放了约10立方米的块石(约20吨)压重。
4.工程地貌情况。坑口石拱桥所在区域为丘陵地区,建桥处的河谷纵断面呈V字形,两侧岩石裸露,其中A侧面斜角约75度,B侧面斜角约80度。该位置建桥对改善乡道的线形、交通安全没有实质性效果,虽然线形拉直了,但纵坡达到了6%以上,增加了道路危险性,即使修建坑口石拱桥也无法有效改善该路段交通安全状况。
据有关部门核实,事发当日,高州市深镇镇区域范围内没有发生地震,没有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影响,未发现有人为故意破坏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证据。
(二)事故相关单位(个人)情况。
1.建设方概况。坑口石拱桥的建设方为茂名市高州市深镇镇大田村委会,由村委会副主任成茂禧(男,59岁,高州市深镇镇人,已在事故中遇难)代表大田村委会在承包合同上签字,加盖大田村委会公章。由于高州市深镇镇政府要求使用财政资金应进行司法公证,成茂禧、何奕双于3月22日找到深镇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所长伍文伟,让其在合同上注明“情况属实”并加盖“高州市深镇镇法律服务所”公章。
2.设计者概况。坑口石拱桥的设计人为钟权浩(男,60岁,茂名市信宜市大成镇人),信宜市大成镇水利水电管理所退休职工,中专学历,曾参加过测量技术培训,没有专门学过力学知识和设计,无任何国家承认的桥梁工程设计资质。出具的坑口石拱桥工程设计没有报高州市交通运输局审批。
3.承包方概况。坑口石拱桥的承包方为何奕双(男,50岁,茂名市信宜市大成镇人),小学文化程度,从2000年开始做水泥工,后来自行私下承包修建农村房屋、桥梁等工程,无任何国家承认的有效资质证书、没有专业的施工管理人员。除坑口石拱桥外,钟权浩、何奕双还在高州市和信宜市境内承揽过其他农村公路石拱桥的设计、施工。
4.监理方概况。坑口石拱桥工程建设没有监理机构及人员,实际施工过程中,主要由工程承包人何奕双、大田村委会副主任成茂禧负责现场施工监督和管理。
(三)工程管理情况。
1.工程设计情况。坑口石拱桥工程只有两张手绘设计草图,分别是桥型立面图和拱肋横截面图。钟权浩在设计图上签字,并找到茂名信宜市大成镇水利水电管理所工作人员伍杰邦盖章,设计图盖章单位及设计人员均无设计资质;设计没有计算书、细部大样图;桥梁使用主要材料的性能指标等无具体说明;对桥梁施工先后次序、加载程序没有明确;桥梁主要受力的拱圈只有两侧采用相对规则的石料,拱圈中间部分采用不规则石料进行设计,桥梁的横向联系存在严重设计不足;桥面栏杆底部没设锚固筋,极易产生侧翻;设计拱圈为平拱,拱圈上承受的荷载不平衡;拱圈结构横向只用浆砌片石砌筑没有设计整体化构造,易产生纵向裂缝造成拱圈侧向失稳垮塌。该工程设计图无法指导施工。
2.施工管理情况。坑口石拱桥工程施工队伍由何奕双组织信宜市大成镇村民,成茂禧组织事发点周边村民共同组成,施工技术和管理人员均无相关考核合格和操作资格证书。桥梁工程现场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没有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没有支架预压方案和相应措施,施工过程没有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没有施工记录,没有质量验收。
3.工程资金情况。桥梁工程预算金额为30.4万元,合同造价为28万元。一是挪用补助资金8万元。该笔资金是由高州市交通运输局违反财经纪律和资金审批程序,划拨给深镇镇政府用于良坪村委会水毁公路修复的补助资金;4月1日,大田村委会以工程进度为由向深镇镇政府提出资金申请;深镇镇政府批准同意后,4月16日,深镇镇财政所划拨给工程承包人何奕双个人账户;截至事故发生时,该资金已用于购买材料和支付工钱。二是拟挪用补助资金15万元。该笔资金是茂名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违反财经纪律和资金审批程序,划拨给高州市地方公路管理站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补助资金;4月1日,高州市地方公路管理站违规划拨给大田村委会账户;截至事故发生时,该资金尚未使用。三是除上述两笔资金外,建桥资金尚有5万元缺口;未发现有向村民摊派和村民集资建桥等问题。
(四)施工支架情况。
桥梁工程主要受力的施工支架为满堂式木支架,没有设计图、没有受力验算、没有专门施工方案。
1.支架基础处理方式。支架基础基本为自然岩石,在跨中支架底部不平整地方采用石块填平,据桥台约四分之一范围支架落在倾斜的岩面上,支架底部采用木头或石块垫平(岩石斜面未凿平)。
2.支架结构形式。支架立柱在平面上采用100厘米×92厘米的间距搭设,高度方向400厘米一层,桥梁跨中部分最高位搭设3层,高约12米,采用长约4米的圆形松木,直径约12~15厘米的木结构支架形式。
立柱连接接头没有直接对接,纵向接头没有错开,立柱顶部放置圆形纵横水平杆松木作为横杆,横杆上面再搭设圆形松木作立柱。横杆与立柱之间采用马钉扣紧固定连接,没设斜撑,每层相邻竖杆间设了少量斜杆。
拱架顺桥向左右两侧支撑。为加强拱架横桥向的稳定性,现场在拱架两侧使用7~8根桉木(长约12米)作斜撑。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5月3日,为完成坑口石拱桥拱圈当日合拢,何奕双召集信宜市大成镇村民、成茂禧召集周边村民共91人到事发点施工。现场人员分成2个组,分别负责桥梁工程A、B两侧砌石、搬石和搅拌水泥浆作业,其中搅拌砂浆约20人、装石头约20人、运送石头约25人、砌石头约10人、其余人员作煮饭等后勤工作。6时30分开工,现场分别从A、B两侧向拱顶砌石。11时许,A、B两侧砌筑拱圈分别长约4米时,暂时停工吃饭并午休10分钟后继续施工。13时18分许,何奕双发现A侧施工进度偏慢,即通知站在在建桥梁拱上的成茂禧叫A侧作业人员加快施工进度。13时20分许,A、B两侧砌筑拱圈分别长约8米和9米时,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和施工人员扰动,支架受力不平衡开始松动,先是A侧支架突然坍塌,紧接着B侧坍塌,整个在建石拱桥迅速向下垮塌,在桥面上施工作业人员(主要是A侧作业人员)连同石块坠落被埋。
(二)应急救援情况。
1.现场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良坪村委会干部和周边群众共200多人闻讯赶到现场组织自救互救,并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电话,同时向深镇镇政府报告。13时25分,高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后,相继调集事故发生地周边警力赶赴现场救援,同时向高州市委、市政府报告。13时40分,深镇镇政府、辖区派出所、镇卫生院有关人员组成的救援力量率先到达现场展开救援。13时45分,高州市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茂名市委、市政府报告。14时40分,高州市委、市政府组织公安、卫生、交通、安全监管、住建等部门组成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全面开展救援工作。16时许,茂名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公安武警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加入抢救工作。此时,用生命探测仪探测事故现场已没有生命迹象,经现场专家研究同意,使用挖掘机对现场进行挖掘搜索。19时30分,搜救工作结束,现场清理完毕。现场共搜救出27人,其中5人当场死亡,22人分别送往高州市人民医院、高州市中医院救治(其中6人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2.应急救援评估。此次救援,高州市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开通2码4线应急专线,统筹调度救援力量;组织救援人员达1800多人、摩托车等救援车辆230多辆、钩机4台、道路养护作业车2辆、油锯15台、发电机5台、装备起重器2套、起重气垫1套、液压顶杆2套,并调用了机动链锯、双轮异响切割机、破拆工具、雷达生命探测仪和视频生命探测仪等一大批救援工具(其中,出动公安警力347人车辆39辆、应急综合救援大队70人车辆12辆、医护人员100多人救护车30多辆,组织深镇镇以及周边镇村干部群众732人车辆96辆(大部分为摩托车))。救援队伍把救人作为首要任务,快速反应、科学调度、妥善处置、公开透明,有效避免了伤亡人数扩大。经评估,本次事故救援处置行动及时、有效。
(三)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省政府成立了事故处置工作督导组,监督指导善后处置工作。茂名市立即成立了事故处置领导小组,高州市成立后勤保障、抢险救护、维稳协调、医疗救护4个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善后工作,实行一个伤员一套方案,全力救治事故受伤人员。11名遇难者全部经家属确认身份,遇难者理赔和遗体火化等工作于5月15日全部完成。
事故中获救的22名受伤人员及时入院治疗,广东省和茂名市卫生部门派出医疗专家组到院会诊,对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6人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16人受伤。受伤人员已全部治愈出院。
(四)排查整治情况。
事故发生后,茂名市、高州市在全力以赴做好善后工作的同时,迅速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一是迅速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5月4日,茂名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布置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迅速部署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高州市连续召开市委常委会、全市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期间,高州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600多人次,检查建设工程项目1100多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对排查出来的农村公路、桥梁、校舍、小水利和自建住宅等事故隐患逐条落实整改。二是扎实推进桥梁安全整治。高州市加强对存在安全和质量问题的在建、在用桥梁的整改,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共排查整治钟权浩设计、何奕双施工的农村公路石拱桥8座(高州市深镇镇2座、信宜市大成镇6座)。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茂名市正在抓紧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镇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镇村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现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安全生产。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由于桥梁施工拱架的地基基础处理、拱架搭设结构形式和立柱连接接头方式不满足规范要求,拱圈砌筑施工不平衡,施工工序不合理,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使得木结构拱架失稳,造成整个桥梁迅速坍塌。
造成桥梁工程失稳坍塌的具体原因是:一是支架结构存在重大缺陷。木支架立柱及横联均采用圆木,立柱与横联之间仅采用马钉连接,不能实现节点有效传力;木支架纵、横向均未设置斜撑,木支架结构不稳定。二是支架基础处理不当。桥台附近部分支架立柱置于较陡峭的岩面上,施工采用在柱脚用圆木支顶;受力后,柱脚易滑移。三是拱圈施工不对称。拱圈施工时,A、B两侧拱圈砌筑相差约1米,造成支架受力不平衡。
(二)间接原因。
1.大田村委会违法违规牵头建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大田村委会安全责任意识淡薄,未经任何审批手续擅自牵头修建桥梁;违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挪用水毁公路修复补助资金8万元和拟挪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补助资金15万元用于非法建桥;与无建桥资质的何奕双签订桥梁工程承包合同。
2.深镇镇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监督管理不到位,事故发生后集体造假,影响和干扰事故调查。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辖区内非法桥梁建设,间接导致发生重大坍塌事故;事故发生后部分党政班子成员先后三次碰头或开会研究如何补充完善资料和统一口径,镇党委书记陈剑波、镇长邓国艺、镇党委委员谢汉卫、张桓中及镇安监所负责人唐友庆等人还授意、指挥和直接参与伪造《深镇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记录》(2份)和党政班子会议记录,影响和干扰事故调查;深镇镇经济统计办(安监所)在发现坑口石拱桥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既未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制止,也未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3.交通运输部门履行职责和资金监管不到位。高州市交通运输局违反财经纪律和审批程序,对水毁公路修复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造成8万元专项资金被挪用;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桥梁施工问题。
4.地方公路管理部门履行职责和资金监管不到位。茂名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违反财经纪律和审批程序,违规下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补助资金。高州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补助资金使用职责不清、管理不严,将15万元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到大田村委会账户;对基层农村公路养护站履行职责指导、督促不力,路政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桥梁施工问题。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履行劳动用工检查职责不到位,对坑口石拱桥工程非法用工问题失察。坑口石拱桥工程所有施工人员均无任何劳动用工手续,属非法用工。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深镇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履行劳动用工检查职责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坑口石拱桥工程非法用工问题。
6.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职不力。高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辖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协调部门,对镇(街)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工作指导、督促不力。
7.高州市政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协调指导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力度不足,对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失察。
8.信宜市大成镇水利水电所公章使用、管理混乱。个别工作人员未履行公章使用手续,违规私下使用单位公章。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茂名市“5?3”重大坍塌事故是一起违反工程建设基本程序、违法违规建设施工、疏于管理造成的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不予追究责任人员(1人)。
成茂禧,中共党员,深镇镇大田村委会副主任。未经任何部门立项、报建、招投标等法定程序,代表大田村委会与无修桥资质的何奕双签订桥梁工程承包合同,造成重大坍塌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因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二)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6人)。
1.何奕双,群众,坑口石拱桥施工承包方。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钟权浩,中共党员,坑口石拱桥设计者,信宜市大成镇司法所原所长(已退休)。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3.许家帮,中共党员,深镇镇大田村委会主任。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4.邓国艺,中共党员,深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高州市人大代表)。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谢汉卫,中共党员,深镇镇党委委员、镇人大副主席。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唐友庆,中共党员,深镇镇经济统计办(安监所)负责人(良坪、柏坑村驻村干部)。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人员属中共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的,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省监察厅将跟踪督办落实。对其他事故责任人员是否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独立开展调查。
(三)已移送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人员(1人)。
伍文伟,中共党员,深镇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所长。违法为坑口石拱桥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办理“见证”并加盖公章,事后收取何奕双“好处费”。在其任职期间,还先后收受其他群众“好处费”。现已移送高州市纪委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四)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15人)。
1.何哲,中共党员,2011年11月至今任高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兼市安委会副主任(高州市人大代表),分管安全生产、教育、财税等工作。作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市领导,协调指导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等情况失察,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陈剑波,中共党员,2008年12月至今任深镇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高州市委委员、高州市人大代表)。作为镇党委书记,对辖区安全生产负总责,督促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不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事故发生后授意伪造《深镇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党政班子会议记录,主持召开会议要求完善资料和统一口径,干扰事故调查,性质恶劣,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一切职务处分,并依法罢免其镇人大主席职务和终止人大代表资格,按副科级安排工作。
3.陈军,中共党员,2013年10月至今任深镇镇党委副书记,分管党群、政法、综治等工作,兼管镇党政办。作为镇党委副书记,对镇党政班子开会统一口径应对事故调查这一错误行为知情不报,干扰事故调查;兼管的党政办负责保管的公章使用、管理混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邓汉云,中共党员,2006年11月至今任深镇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计划生育、供电等工作。作为镇纪委书记,对镇党政班子开会统一口径应对事故调查这一错误行为不予制止,没有履行监督职责,工作失职。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张桓中,中共党员,2011年9月至今任深镇镇党委委员,2014年2月起兼任党政办主任(良坪、柏坑村驻村工作组副组长兼良坪村党支部书记),分管组织、人事、机关后勤等工作。作为镇党委委员兼党政办主任,参与伪造《深镇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记录》(2份),伪造补写镇党政班子会议记录,干扰事故调查,性质恶劣,负有直接责任;所在单位公章使用、管理混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一切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安排工作。
6.林龙甫,中共党员,2006年9月至今任深镇镇副镇长,分管农业、林业等工作。作为副镇长和大田村牵头日常工作的驻村干部,对大田村委会牵头违规建桥一事失察;对镇党政班子开会统一口径应对事故调查这一错误行为知情不报,并在接受调查期间提供虚假情况,干扰事故调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7.苏永贤,中共党员,2006年4月至今任深镇镇财政所(结算中心)党支部书记、所长(主任)。违反财经纪律和专项资金管理划拨程序,没有认真核实资金使用用途和使用对象,监管不到位,导致专项资金被挪用,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8.廖国伟,中共党员,2014年1月至今任深镇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代所长。任职期间,劳动用工巡查监管不到位,对施工桥梁非法用工问题失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9.钟荣伟,中共党员,2012年2月至今任高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茂名市人大代表、高州市政协委员),主持全面工作,兼管财务审计股。作为单位主要领导,违反财经纪律和审批程序,批准下拨水毁公路修复补助资金,导致专项资金被挪用,负有直接责任;对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桥梁施工等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10.罗肇茂,中共党员,2010年12月至今任高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安全监督股、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对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巡查不到位等问题失察,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桥梁施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1.邓庆强,中共党员,2013年4月至今任高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规划基建股。违反财经纪律和审批程序,参与违规下拨水毁公路修复补助资金,导致专项资金被挪用,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2.杨茂龙,中共党员,2009年5月至今任高州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基建股股长。违反财经纪律和审批程序,参与违规下拨水毁公路修复补助资金,导致专项资金被挪用,事后未保留有关原始记录,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3.祝军,中共党员,2007年3月至今任茂名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党总支书记、总站长。作为单位主要领导,违反财经纪律和审批程序,向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下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补助资金,导致专项资金实际脱离监管,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14.张冰臻,中共党员,2013年10月至今任高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地方公路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站长(高州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负责地方公路管理站全面工作。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补助资金使用职责不清、管理不严,批准将专项资金直接划拨到大田村委会,导致专项资金实际脱离监管;对深镇镇农村公路养护站履行职责指导、督促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5.伍杰邦,中共党员,2003年1月至今任信宜市大成镇水利水电管理所职工,负责“三防”等工作。未经所领导同意,擅自在钟权浩提供的设计图纸上加盖单位公章,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五)建议诫勉谈话人员(7人)。
1.吕强,中共党员,2011年12月至今任高州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安委会副主任兼市安委办主任(高州市人大代表)。对深镇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工作指导、督促不力,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高州市监察局对其诫勉谈话。
2.赖炳胜,中共党员,2011年1月至今任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劳动监察股、劳动监察大队等。对深镇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履行劳动用工巡查职责指导、监督不到位,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高州市监察局对其诫勉谈话。
3.何建荣,中共党员,2010年12月至今任高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对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巡查工作检查、指导工作不力,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高州市监察局对其诫勉谈话。
4.袁钊荣,群众,2012年12月至今任高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长坡中队中队长,负责长坡、深镇等7个镇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对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巡查不到位,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高州市监察局对其诫勉谈话。
5.袁森,中共党员,2014年1月至今任高州市地方公路管理站路政管理股股长。对深镇镇农村公路养护站履行职责指导、督促不力,路政巡查不到位,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高州市监察局对其诫勉谈话。
6.林方枝,群众,2014年1月至今任深镇镇良坪村委会主任。对辖区内无资质、无手续的桥梁施工建设疏于巡查管理,未能及时制止违法施工行为,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高州市监察局对其诫勉谈话。
7.何立权,中共党员,2003年10月至今任信宜市大成镇水利水电管理所所长。对本单位公章使用、管理混乱问题失察,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信宜市监察局对其诫勉谈话。
(六)相关问责建议。
1.建议茂名市、高州市依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2.建议高州市委、市政府尽快调整和充实深镇镇党政领导班子,切实做好选优配强干部等工作。
3.建议责成深镇镇党委、镇政府向高州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高州市政府向茂名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茂名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茂名市“5?3”重大坍塌事故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特别是有关镇政府、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淡薄;相关责任人法制意识淡薄、无知无畏、非法违法进行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不落实,地方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管缺失;基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缺位。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建议茂名市、高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牢牢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茂名市、高州市要深刻吸取茂名市“5?3”重大坍塌事故的沉痛教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牢牢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能逾越的红线。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高度警醒起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尤其是农村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的重心下移到镇村,深入开展村道、桥梁、水利、农村校舍等农村建设工程专项检查,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促进各地、各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要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部门、镇街和村居,落实到每个作业现场和岗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镇村基层干部安全生产意识;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使每一个地方、每一个单位、每一位管理者和劳动者凡事先想安全、凡事突出安全、凡事确保安全。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产生的根源,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工程基本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设活动;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非法违法行为,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对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拒不执行监管执法指令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重处罚,真正打在痛处、治住要害。要坚决查处领导和参与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的组织者及骨干,确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取得扎实成效。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地区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的突出问题,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强化农村公路安全质量管理。公路主管部门要迅速集中力量开展对在建、在用的农村公路尤其是桥梁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排查基本建设程序,检查项目的立项报批、施工许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招标投标是否规范;排查水文、气象、地质等勘察设计的深度和基础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设计是否安全可靠;排查项目管理,检查项目业主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工程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质量和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监理工作是否到位,试验检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排查工程实体质量,尤其是检查结构物强度等,要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取样检验;排查工程原材料,检查原材料是否合格,特别是钢材、砂石、水泥的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排查施工工艺,检查是否严格按施工工艺操作,是否满足工程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的要求。要落实项目审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业主等单位的责任,对查出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逐项制定具体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彻底地加以整改消除。对问题严重的,要责令其停工处理。同时,要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扎实开展危险路段整治和危桥改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四)加强和改进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茂名市、高州市要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镇级和村居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改进镇街干部驻村包片工作,健全完善委托镇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安全检查巡查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等制度,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基础。要针对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农村交通、农村建设、农村消防等重点,组织指导村居认真开展交通、用电、用火等日常生活以及建房修路、农业劳动、生产经营等生产活动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举一反三,深化农村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村居房屋、农用机械、中小学校舍、烟花爆竹经营储存使用、危化品运输、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以及“三小”场所、“三合一”、家庭小作坊消防安全等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取缔关闭非法违法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厂小矿和工程项目作业点,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要开展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安全知识进村居、进工地、进校园,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的农村干部、企业主、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地区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要整合村居安全、社会治安、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建立统一领导、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农村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事故发生后,做到有力组织指挥、科学安全应对、有序有力有效施救。
(五)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水平。茂名市、高州市要认真检讨基层尤其是部分镇街、村居安全生产工作中法治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严重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水平。要加强镇级政府领导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和绩效评价制度,规范审批、用章等行政管理行为。要继续深化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经费保障、执法程序等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努力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相适应。要健全镇级政府与农村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机制,指导农民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要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改善民生,重视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出行等生产生活困难和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快推进政务村务信息公开,强化基层行政执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要结合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茂名市“5·3”重大坍塌事故省政府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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