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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分车间事故应急预案文档

日期:2021-03-16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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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分车间事故应急预案文档 本文简介:YHSSHG-QF-004气分应急预案编制:气分技术组审核:审批:气分车间2010年7月16日气分车间事故应急预案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大危险源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们公司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本车间输送介质和产品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特点,为及时处理化学突

气分车间事故应急预案文档 本文内容:

YHSSHG-QF-004

气分应急预案

编制:气分技术组

审核:

审批:

气分车间

2010年7月16日

气分车间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大危险源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们公司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本车间输送介质和产品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特点,为及时处理化学突发事故,保证装置安全生产特制定本预案:

1、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山东工有限公司应急预案》并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气分车间事故应急预案》。

2、编制目的:

及时控制危险源和事故,避免灾害扩大、减少损失和人员伤亡,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应急工作快速启动,高效运转并和公司应急预案保持一致。

3、应急工作原则:

本预案是公司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服从公司部门的统一协调指挥,一般工作必须服从应急工作,各部门必须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4、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气分车间各岗位发生事故和灾害时的应急工作,涉及本公司各部门及每一位员工视应急工作情况,确定及工作的具体分工。

5、预案启动条件:

装置介质发生大量泄露可能引起人员伤亡、火灾、和爆炸时,以及自然灾害及危害工作人员安全,周围人员和公司财产时。

一、重点防护目标:

本车间所输送危险物质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特性,为了便于平时安全防护和发生事故后应急救援,在车间内划分为4个重点防护目标:

1号目标区

气分装置区:该区东西长75m,南北宽30m。主要危险源:4台分馏塔,4台容器,11台液化气泵,13台换热器,5组空冷风机。危险品主要有:液化气、丙烯、丙烷。

2号目标区

干气、液化气脱硫、脱硫醇及汽油脱硫醇装置区:该区东西长75m,南北宽30m。主要危险源:6台塔器,21台容器,18台泵,6台换热器。危险品主要有:液化气,汽油,硫化氢,干气。

3号目标区

MTBE装置区东西长68m,南北宽25m。主要危险源:1台反应器,3台塔器,9台换热器,7台容器,12台泵。主要危险源:液化气、甲醇、MTBE。

4号目标区

酸性水气提装置区:东西长82m,南北宽25m。主要危险源:1台塔器,5台容器,3台换热器,5台泵。主要危险品:H2S、NH3。

二、事故危险类型及车间安全小节:

1

气分车间发生安全事故将产生以下几类伤害:

泄漏中毒

⑵火灾

⑶爆炸

由于本车间的介质和产品的特殊性这三种现象可能是单项:多项也可能是连锁反应多项并发形成。

2气分车间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刘胜国

副组长:

李军

宋崇星

组员:于胜乾

盛建伟

王德伟

职责:①负责车间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②组织平时车间安全工作和事故早期的扑救指挥工作并发布事故求救信号③协调友邻单位做好预防工作④辅助消防人员并做好早期的准备工作

三、危险源目标具体应急措施:

1号目标气分装置应急对策:

设备、容器、机泵、管线发生泄漏:

1.装置内某机泵密封泄漏:

⑴少量泄漏:操作工在巡检中发现某机泵密封少量泄漏后,应立即启用备用泵,关闭泄露机泵出入口阀,并打开泵扫线放空阀,将泵内可燃气体泄压至低压瓦斯线内,同时用消防蒸汽或雾状水掩护,稀释泄漏区域内可燃气体浓度,并立即通知其他岗位操作工及班长、调度。将现场可燃物稀释。

⑵大量泄漏:操作工在巡检中发现某机泵密封大量泄漏后,立即通知其他岗位操作工及内操和班长、调度,并由调度通知消防队(或岗位直接通知消防队)、催化、油品车间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司领导,最先发现者立即开始关闭泄漏泵出入口阀门的操作。岗位其他操作工应立即佩带好空气呼吸器、手套(防冻伤)及其他应急防护用品,接应无防护措施操作工抢险工作,关闭泵出入口阀门,打开泵扫线防空阀,将泵内可燃气体泄压至低压瓦斯线内。班长安排一人设警戒线,一人用蒸汽稀释,警戒线内严禁使用非防爆对讲及一切动火和电器设施开关作业(需停电时应在配电室内进行),作业时必须使用防爆工具。消防车停在警戒线外指定位置,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听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命令。待可燃气体浓度降下来后再启用备用泵,恢复生产。

注:①可燃气体大量泄漏时不准开、停任何用电设施②装置警戒线以内禁止任何车辆、无关人员行走。

2.装置某一阀门阀体或盘根泄漏:

⑴少量泄漏:操作工在巡检中发现某一阀门阀体或盘根少量泄漏后,立即用消防蒸汽或雾状水掩护,稀释泄漏区域内可燃气体浓度,并立即通知其他岗位操作工、班长、车间、调度及有关领导。岗位操作工立即关闭泄漏阀门相连最近的支、干线阀门,如有专线应立即向低压瓦斯放空,管线撤压完毕,现场可燃物稀释后,使用防爆工具修理阀门。

⑵大量泄漏:操作工在巡检中发现某一阀门阀体或盘根大量泄漏后,并立即通知其他岗位操作工、班长、车间、调度,并由调度通知消防队(火灾时岗位直接通知消防队)、催化、油品车间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司领导。最先发现者立即开始抢险作业,关闭泄漏点相邻出入口阀门的操作。岗位其他操作工应立即佩带好空气呼吸器、手套(防冻伤)及其他应急防护用品,接应无防护措施操作工抢险工作,如有专线应立即向低压瓦斯放空,班长安排专人设警戒线,其他人员用蒸汽稀释(穿应急防护服、使用防爆工具),警戒线内一切动火作业必须停止,使用的工具为防爆工具。消防车停在警戒线外指定位置,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也可用雾状水配合操作工稀释可燃气体)管线撤压完毕,现场可燃物稀释后,使用防爆工具修理阀门。

注:①可燃气体大量泄漏时不准开、停任何用电设施②装置警戒线以内禁止任何车辆、无关人员行走。

3.管线泄漏:

⑴少量泄漏:操作工在巡检中发现某一管线少量泄漏后,立即用消防蒸汽或雾状水掩护,稀释泄露区域内可燃气体浓度,并立即通知其他岗位操作工、班长、车间、调度及有关领导。岗位操作工立即关闭泄漏管线相连最近的支、干线阀门,如有专线应立即向低压瓦斯放空,管线撤压完毕,现场用消防蒸汽掩护,稀释泄漏区域内可燃气体浓度,合格后进行维修处理,恢复生产。

⑵大量泄漏:操作工在巡检中发现某一管线大量泄漏后,并立即通知其他岗位操作工、班长、车间、调度,最先发现者立即开始抢险作业,关闭泄漏点相邻出入口阀门的操作。岗位其他操作工应立即佩带好空气呼吸器、手套(防冻伤)及其他应急防护用品,接应无防护措施操作工抢险工作,如有专线应立即向低压瓦斯放空,班长安排专人设警戒线,其他人员用蒸汽稀释(穿应急防护服、使用防爆工具),警戒线内一切动火作业必须停止,使用的工具为防爆工具。消防车停在警戒线外指定位置,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也可用雾状水配合操作工稀释可燃气体)管线撤压完毕,现场可燃物稀释后,将泄漏管线断开,用蒸汽蒸扫合格后,堵漏。

注:①可燃气体大量泄漏时不准开、停任何用电设施②装置警戒线以内禁止任何车辆、无关人员行走。

4.容器(包括入容器阀门、出容器阀门、法兰等)破裂处理:

⑴少量泄漏:操作工在巡检中发现某容器、塔少量泄漏后,立即用消防蒸汽或雾状水掩护,稀释泄漏区域内可燃气体浓度,并立即通知其他岗位操作工、班长、车间、调度及有关领导。岗位操作工立即关闭泄漏容器、塔相连最近两个阀,切断塔的进料,切断塔底重沸器热源,降温、降压,如有专线向低压瓦斯放空,撤压完毕,现场用消防蒸汽掩护,稀释泄漏区域内可燃气体浓度,合格后进行维修处理,恢复生产。

⑵大量泄漏:操作工在巡检中发现某容器、塔大量泄漏后,立即通知其他岗位操作工、班长、车间、调度及有关领导,最先发现者立即开始抢险作业,关闭泄漏容器、塔相连最近两个阀。岗位其他操作工应立即佩带好空气呼吸器、手套(防冻伤)及其他应急防护用品,接应无防护措施操作工抢险工作,如有专线应立即向低压瓦斯放空,班长安排专人设警戒线,其他人员用蒸汽稀释(穿应急防护服、使用防爆工具),警戒线内一切动火作业必须停止,使用的工具为防爆工具。消防车停在警戒线外指定位置,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也可用雾状水配合操作工稀释可燃气体)撤压完毕,现场可燃物稀释后,释释泄漏区域内可燃气体浓度,用蒸汽蒸扫合格后进行维修处理,恢复生产。

5.C-3202底流量计处焊口、法兰泄漏:

⑴少量泄漏:操作工在巡检中发现C-3202底流量计少量泄漏,应立即用蒸汽稀释,关闭流量计上、下游阀,开副线维持生产。并向内操、班长汇报,进行处理。

⑵大量泄漏:操作工在巡检中发现C-3202底流量计大量泄漏,立即通知其他岗位操作工、班长、车间、调度。然后用蒸汽稀释。其他人员穿戴好防护服、手套等前去接应。步骤如下:

⒈能关闭上下游阀时关闭上下游阀,不能关闭时,要立即停C-3202进料,开大C-3203进料,将C-3202塔液位送空关C-3203进料上游阀门。P-3204回流停,改不合格外送。控制C-3202热源以控制C-3202压力,C-3202液位空时停热源。塔内撤压,安全阀开副线泄压。⒉班长得到警报后,要及时设置警戒线,警戒线内严禁一切动火作业,消防车停在警戒线外,随时处理异常情况。⒊待泄压完毕后,处理漏点,修好后恢复生产。

6.EC-3202/1.2.3.4有一丝堵泄漏:

当巡检人员发现泄漏时,立即通知班长、内操及其他人员,用消防蒸汽稀释,内操及时通知调度。其他人员穿好防护用品接应上面人员进行处理。

步骤如下:

⑴切出泄漏一组空冷;⑵系统降量,维持生产;⑶开大泄漏一组空冷喷淋水,降压;⑷若空冷出入口阀泄漏严重时,需切进料、停工。关C-3203热源,待压力降下来,关闭馏出阀,向回流罐泄压放空或低压瓦斯系统泄压。撤压完毕后,方可进行堵漏。⑸工艺班长接到通知后,根据泄漏量大小及风向设置警戒线,配合消防队处理;⑹处理完毕后,系统缓慢升温、提量。

7.C-3201底重沸器法兰泄漏:

处理方法:巡检人员发现C-3201底重沸器法兰(液相)泄漏后,立即通知其他操作工及操作室。再由一操通知调度,开警报器。其他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前去接应。最早发现者立即用蒸汽稀释。会同其他人员进行以下操作:

⑴切C-3201进料;

⑵关小C-3201热旁路调节阀,由塔顶泄压,停C-3201回流,开大C-3202进料;

⑶开大C-3201去重组分罐外送量;

⑷根据液位停底热源;

⑸工艺班长负责设置警戒线,安排其他工作;

⑹待塔内泄压完成后,进行堵漏。处理完毕后,开工升温。

2号目标干气、液化气脱硫、脱硫醇及汽油脱硫醇装置应急对策:

⑴.干气、液化气发生大量泄漏时应急措施:

当装置发生大量干气、液化气泄漏时,最早发现者立即并通知班长和安全员,并迅速查明泄漏部位,由安全员负责早期扑救指挥工作,当班长负责通知调度领导和消防队,并讲清详细地点及现场情况、危害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

内操人员通知门岗,禁止无关车辆入内,并做好无关人员的疏散准备工作,通知库区停止原料输送,并听从班长和安全员的指挥做好辅助工作。

如果泵体和管线泄漏,根据泄漏部位,关闭相关阀门减少泄漏源,蒸汽掩护或用消防水喷淋稀释,停泵启动备用泵,如果塔、容器泄漏时,切断进料及时将其内介质抽走,视情况紧急停工。

④班长、安全员巡检周围环境,杜绝一切火源以防发生火灾,联系通知邻近单位,熄灭一切明火停止可产生火花的一切工作。

⑤安保、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班长和安全员现场讲清部位和处理情况,并带领全班人员进行辅助工作。

⑵.汽油脱硫醇发生大量泄漏时如果是罐,立即切断进料尽快把油倒走并迅速堵漏时,如果是管线,泄漏立即关闭两端阀门,找桶把油收集,周围杜绝一切火源,严禁使用非防爆工具,视情况做紧急停工处理。

3号目标区MTBE装置应急对策:

⑴当MTBE装置发生大量泄漏时,外操人员必须立即关闭相关阀门减少泄漏量,内操人员通知库区停送原料并通知安全员和当班班长和消防大队讲明泄漏部位和物质。

⑵如果泄漏介质是甲醇时,抢救人员必须戴防毒面具,再进行抢救以防中毒,泄漏甲醇必须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以防浓度过高造成大面积人员呼吸中毒⒊液化气和MTBE泄漏应急措施与气分装置应急措施相同。

3号目标区酸性水汽提装置发生泄漏时应急对策:

⑴如果酸性水泄漏时,应立即关闭两端阀门,用清水稀释冲洗(抢救人员必须戴防毒面具)

⑵如果酸性气泄漏时,抢救人员必须穿戴防毒面具,用消防水稀释并立即堵漏。

四、应急工作原则:先控制、后灭火;先救人、后救场;防中毒、防窒息。

五、报警电话:

消防大队:119

急救电话:120、110

气分车间

2010年7月16日

篇2: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本文关键词:指挥部,草原,森林,火灾,处置

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本文简介:阿左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切实做好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扑救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

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本文内容:

阿左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扑救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进行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火灾以及对自治区威胁较大的界外火的应急处置工作。

1.4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防火方针,在全面落实预防措施的同时,充分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做到反应迅速、组织有序、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1.5基本原则

1.5.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旗政府统一领导下,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旗各级森林草原防火部门制定本辖区的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

1.5.2加强协调,各尽其责

积极协调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认真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处置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时快速应急反应。

1.5.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科学指挥,重兵扑救,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5.4预防为主,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火险预警、火情监测,健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迅速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火灾。

1.5.5居安思危,充分准备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备不懈。

1.6预案启动条件

重要火情报告旗政府后,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密切注视火情动态变化,如果火场1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发生严重人员伤亡,各苏木(镇)、防火成员单位请求援助或旗政府提出要求时,经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一、境外火距我方国界5公里以内,且对我境内森林草原构成较大威胁的火灾。

二、毗邻省区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且对我区森林草原构成较大威胁的火灾。

三、受害面积较大且有继续蔓延危险,需要旗政府协调扑救的火灾。

四、危及居民区、重点林区、重点牧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重要设施的火灾。

五、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以及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尚未扑灭的火灾。

六、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且火势危险性较大的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承担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协调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2.1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组成及预案职责任务

2.1.1组成

总指挥:

旗政府常务副旗长:罗晓春

副总指挥:旗政府办公室主任:周吉峰

旗林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斯琴巴图

旗农牧局局长:

黄天兵

贺兰山管理局局长:陈立杰

成员单位:旗宣传部、监察局、旗法院、检察院、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民政民族事务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农牧局、林业局、卫生局、审计局、粮食局、气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水务局、教育局、文化旅游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科技局、贺兰山管理局、消防大队、森警中队、森林公安局、草原站、巴镇、吉兰太镇、巴润别立镇、宗别立镇、温都尔勒图镇、敖伦布拉格镇、巴彦诺日公苏木、腾格里镇、乌力吉苏木、巴音木仁苏木、哈什哈苏木、阿盟军区、武警阿盟支队、阿盟公安边防支队、公安消防支队、武警阿盟森林大队。

2.1.2职责任务

预案启动后,阿左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快速响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一、阿左旗林业局、农牧局及时提供火场森林、草原资源情况,提出火灾扑救方案或建议,协助做好扑救工作。

二、阿左旗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负责解决扑火设施设备消耗和火灾扑救资金的落实。

三、阿左旗监察局、旗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指导地方及时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并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工作。

四、阿左旗民政民族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粮食局协调地方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紧急转移交妥善安置灾民,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五、阿左旗宣传部、广播电视台按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六、阿左旗卫生局指导地方及时做好医闻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七、阿左旗交通局及时提供运输工具和场站服务,确保防扑火人员、物资及时送达火场。

八、阿左旗气象局负责适时提供与火灾有关的各种气象资料、火情监测信息,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九、阿左旗通信管理局、邮政局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十、武警阿盟森林大队在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调动兵力,组织扑救;必要时,阿盟军区、武警阿盟支队、阿盟公安边防支队、公安消防支队要根据扑火需要,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扑救。

2.2日常办事机构组成及预案职责任务

2.2.1组成

阿左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办理防火日常事务。

2.2.2职责任务

负责防火组织管理、预警监测、火源管控、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物资储备调运、基础设施建设、扑火队伍建设、火灾扑救及善后处置、信息管理等日常工作。预案启动后,具体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实施。

2.3各工作组组成及预案职责任务

2.3.1组成

本预案启动后,阿左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人员立即成立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协调组、宣传报道协调组和火案查处协调组。必要时,由阿左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赴火场工作组,适时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3.2职责任务

在阿左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工作组要积极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单位,研究、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指挥调动扑火急需的人员、物资和装备等,协调地方尽快扑灭火灾。

一、综合调度组。及时掌握并向防火指挥部提供火情动态、前线指挥部扑火方案、相关防火战略物资及防火基础设施情况、扑火兵力部署、扑救动态和火场天气预报等;与前线指挥部建立无线、有线、卫星和网络通信联系,保证信息传递畅通;协调组织扑火力量、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负责文件收发和建档,及时传达国家、自治区领导指示和批示,起草上报火情报告,编写森林草原火情简报和快讯,汇总工作情况。

二、后勤保障协调组。协调有关部门供应火场所需物资;协调交通等部门和单位及时运送扑火人员、物资,确保火场需要。

三、宣传报道协调组。严格按照火灾报道的有关规定,协调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报道等具体事宜。

四、火案查处协调组。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火案查处及火场和周边的治安管理工作,并及时向自治区防火指挥部通报火灾案件查处情况。

3

工作要求

3.1实施程序

预案启动后,阿左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阿左旗防火指挥部通报有关火灾情况,提出处置方案,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负责组织实施;各工作组根据领导指示,承办具体工作。

3.2扑救原则

一、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森林草原防火成员单位统一指挥,阿左旗防火指挥部指导指挥工作。

二、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点设施的安全。

三、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科学指挥,采取“阻、打、清”相结合的办法,快速出击、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四、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重兵扑救、立体作战,各个歼灭、彻底清除,阻隔和侧面扑打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

五、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扑火队伍、武警森林部队等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半专业扑火力量为辅的原则。

六、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领导到位、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制定的落实扑火、清理、看守火场等责任。

3.3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由阿左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在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遣。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到位。武警森林部队在执行灭火任务时,内部设立相应级别的扑火指挥机构,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扑救工作。

3.4扑火力量组成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武警森林部队、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扑火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当地职工、机关干部及群众参加火场清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跨盟市(地区)增援力量原则上以武警森林部队和地方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其他防扑火力量为辅;以就近增援为主,无距离增援为辅;以从低火险区调集为主,高火险区调集为辅。可视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

3.5

增援部队调动

一、需要跨盟市调动武警森林部队增援扑火时,由发生火灾的盟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向自治区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自治区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工作需要对武警内蒙古森林总队下达作战命令。需要跨省区调动武警森林部队增援扑火时,由自治区防火指挥部向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支援申请。

二、跨地区增援扑火的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送以公路、铁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请求民航部门支持实施空运;武警森林部队的输送由武警森林部队具体落实。

三、需要飞机增援扑火时,由发生火灾的盟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向自治区防火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自治区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工作需要,按照上级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3.6物资调用

自治区、盟市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应储备足够的防扑火物资,发生火灾需动用储备库物资时,先动用当地储备物资,不足时,由当地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向自治区防火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自治区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扑救情况调拨所需物资。如需国家支援扑火物资时,由自治区防火指挥部向国家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如需自治区支援扑火物资时,由阿盟防火指挥部向自治区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

3.7应急通信

在充分利用当地防火通讯网的基础上,当地电信部门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的通信畅通。必要时,阿盟防火指挥部调派综合通信指挥车赴火场提供应急通信辅助保障。

3.8

扑火安全

火场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当居民点受到火灾威胁时,当地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9医疗救护

因森林草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火灾发生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必要时阿盟民政、卫生等部门组织专家协助救治;死难者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3.10火案查处

火案查处原则上由当地森林公安机关、地方公安机关等负责执行,协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3.11预案终止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由阿拉善左旗防火指挥部宣布预案终止。

3.12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阿左旗防火指挥部根据旗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上报火灾情况。

4

4.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阿左旗处置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方案,将根据工作实际及时修订。

4.2奖励与责任

对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扑救火灾中牺牲的人员,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办理。对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或工作人员,根据情节,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阿拉善左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4.4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由阿左旗人民政府批准后开始实施,原预案自行终止。

5

阿左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人员名单

阿左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人员名单

挥:罗晓春

(旗政府常务副旗长)

副总指挥:周吉峰

(阿左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陶恒鑫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斯琴巴图

(旗林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黄天兵

(旗农牧局局长)

陈立杰

(贺兰山管理局局长)

员:赵红霞

(旗宣传部部长)

赵亮

(旗法院院长)

张尚明

(旗检察院检察长)

俞红军

(旗监察局局长)

毛金荣

(旗公安局局长)

张新春

(旗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恩克那生

(旗民政局局长)

李学东

(旗司法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孙刚德

(旗财政局局长)

浩毕斯嘎拉其(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国良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阿拉德尔图

(旗卫生局局长)

姚平峰

(旗审计局局长)

李中平

(旗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保伟

(旗环境保护局局长)

景新元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永仁

(旗城市管理局局长)

唐培育

(旗水务局局长)

闫新福

(旗教体局局长)

吴永元

(旗文化旅游局局长)

运才龙

(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田青山

(旗统计局局长)

那日苏

(旗科技局局长)

李福平

(旗气象局局长)

贾金山

(贺兰山管理局副局长)

卢相臣

(旗粮食局局长)

房绍玉

(旗消防大队队长)

张海斌

(旗森警中队队长)

朱新荣

(旗森林公安局局长)

宝勒德

(旗草原站站长)

田学文

(巴镇镇长)

庆格勒

(吉兰太镇镇长)

胡哈斯础鲁

(巴润别立镇镇长)

王宏斌

(宗别立镇镇长)

闫国庆

(温都尔勒图镇镇长)

(敖伦布拉格镇镇长)

刘占军

(巴彦诺日公苏木苏木达)

刘峰德

(腾格里额里斯镇镇长)

苏木雅

(乌力吉苏木苏木达)

王义宝

(巴音木仁苏木苏木达)

胡开应

(哈什哈苏木苏木达)

王兆荣

(超格图呼热苏木苏木达)

哈斯巴根

(银根苏木苏木达)

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旗林业局,办公室主任:朱新荣(兼),副主任:何玉秀(兼)。

15

篇3:建设工程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建设工程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本文关键词:防汛,建设工程,应急预案,专项

建设工程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本文简介: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1编制目的·········································11.2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本文内容:

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1

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适用范围·········································1

1.4工作原则·········································1

2概况···············································2

2.1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2

2.2防汛风险分析·····································2

2.3防汛防台设施·····································4

2.4重点防护对象·····································4

3

组织体系···········································4

3.1领导机构·········································4

3.2工作机构·········································4

3.3其他·············································4

3.3工作职责·········································4

4

防范与预警·········································5

4.1防汛准备工作·····································5

4.2预警信息含义·····································6

4.3主要防御方案·····································6

5

应急响应···········································7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7

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7

5.3人员转移撤离方案·································13

5.4信息报送·········································14

5.5应急结束········································14

6

后期处置··········································14

6.1灾后救助········································14

6.2抢险物资补充····································15

6.3水毁工程修复····································15

6.4调查与总结······································15

7

应急保障··········································15

7.1通信与信息保障··································16

7.2抢险与救援保障··································16

7.3专业保障········································16

7.4治安与医疗保障··································16

7.5物资与资金保障··································16

7.6社会动员保障····································16

8

监督管理··········································17

8.1培训············································17

8.2演习············································17

8.3奖惩············································17

8.4预案管理········································17

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按照国家规定的“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和四级响应的要求,结合项目部的实际,为进一步提高防汛指挥调度、应急抢险和灾后救助的效率,增强广大市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提高项目部应对防汛防台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区域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内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本预案指导项目部的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并报上级审定、备案,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防汛防台预案要以“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及时抢险、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切实实现“三个转变”,按照新时期防汛防台的要求,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稳定、祥和、安全的环境。

2

概况

2.1面积、人口、重要设施等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8253㎡,施工人数110人。内有塔式起重机2台,中小型机械10台,另有办公区、生活区等临时设施。

2.2

防汛防台设施

项目部配备了工程车1辆,担架1付,手电筒10只,急救箱1只,麻袋100只,还有木材等物资。

2.3

重点防护对象

生活区、办公区等临时设施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

3

组织体系

本项目部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领导。

3.1

领导机构

根据规定,项目部成立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毛建新担任,副指挥由金坚坚、周坚伟、王健担任,组员由龚素菊、叶绍新担任。

3.2

工作机构

项目部成立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本项目部的防汛防台工作。

3.3

其他

建立防汛抢险小分队,平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4

工作职责:

3.4.1

指挥部各成员职责:

1、毛建新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

2、金坚坚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布置现场抢险,保持与当地防抬、防汛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

3、周坚伟任务是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保持与当地上级部门的沟通。

4、叶绍新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按职能归口负责保持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4

防范与预警

4.1防汛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4.1.1.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风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4.1.1.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低洼易积水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

4.1.1.3工程准备。配备一定的防汛应急物资,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防汛工程建设任务。

4.1.1.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台风暴潮防御预案、人员安全转移预案。

4.1.1.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4.1.1.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自建通讯系统,确保防汛通信专网、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

4.1.1.7防汛检查。按照“六不放过”的原则,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4.1.1.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应急物资定期检查,确保完好。

4.1.2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2.1

经常上网查看和收看电视,随时收集掌握防汛防台信息。

4.1.2.2

健全预报机制。建立信息的监测和通报系统。

4.2预警信息含义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从低到高依次分为蓝、黄、橙、红四色预警信号,本区的防汛防台预警级别将按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分为四级,由有关部门统一发布。国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制度、明确预警级别和发布程序后,从其规定。

4.3主要防御方案

4.3.1

现场人员应立即上报项目部指挥小组(联系方式附后表)。

4.3.2

现场下水道疏通。

4.3.3

生活区、宿舍后勤生活保障、救护。

4.3.4

施工现场塔吊、施工电梯、井架、脚手架、模板等的检查与检修。

4.3.5

施工用电、各部位配电箱、现场高空照明灯及架空线路的检查、加固及抢修。

4.3.6

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与医院联系或拨打“110、119”救助,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及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3.7

事故调查报告,并上报公司及有关上级机关。

5

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5.1.2进入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5.1.3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防汛指挥部向区县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市防汛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海塘、水闸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1.6因洪涝、台风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南汇区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即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四个响应等级,应对一般较大、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见附表一)

5.2.1

Ⅳ级响应(蓝色预警)

5.2.1.1

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由区防汛指挥部处理,并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1)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2)发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局部地区24小时雨量超过50毫米;

(3)可能造成一般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100户以下、农田受淹1000亩以下,房屋倒塌5间以下、死亡2人以下)。

5.2.1.2

Ⅳ级响应行动

(1)区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2)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协助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5.2.1.3蓝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了解最新预警信息,妥善安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防汛防台预案,做好各项防御准备;

(4)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5)沿海单位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

(6)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抽空;

(7)加固户外装置,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

(8)电力、通信等管线部门加强抢修力量的配备;

(9)排水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量放水工作;

(10)市政部门检查加固高架、高速道路的各类指示标志,落实隧道、下立交等重点地点的防积水和抢排水措施。

(11)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2

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5.2.2.1

Ⅲ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由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处理,并报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1)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2)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3)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4)可能造成较大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100~300户、农田受淹1000~10000亩或房屋倒塌5~50间、死亡3~5人)。

5.2.2.2

Ⅲ级响应行动

(1)市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

(2)区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3)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协助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各级抢险队伍进入戒备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经常性战备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5)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宣传。

5.2.2.3

黄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或者到安全场所躲避;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及时更新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级防汛机构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4)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需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5)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水闸提前预降内河水位;

(6)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停止;

(7)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做好抢排积水准备;

(8)排水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及时进岗到位,确保排水畅通;

(9)绿化管理部门加紧对树木进行绑扎加固和修剪;

(10)水上航运部门及时发布船期消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各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3

Ⅱ级响应(橙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由市防汛指挥部处理,并报市政府备案,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必须进入岗位或到现场;

5.2.3.1

Ⅱ级响应标准

(1)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2)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即预报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

(3)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4)可能造成重大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301~1000户、淹没农田1~5万亩或房屋倒塌51~150间、死亡6~10人)。

5.2.3.2

Ⅱ级响应行动

(1)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提请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作出应急部署,并适时下达人员撤离指令;

(2)区防汛责任人和区防汛指挥部领导必须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3)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协助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各级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三级战备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5)电视、电台、网络和电信运营商、电子显示屏管理等单位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报刊等媒体也要及时刊发相关信息。

5.2.3.3

橙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尽可能留在家中,关门、关窗、收物,防止坠物伤人;一旦室内进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加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各类建设工地停工,并对塔吊等设备进行锁定,对脚手架等进行加固或拆除;

(5)一线海塘外各类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6)所有船只全部进港避风;

(7)消防官兵全部上岗待命;

(8)排水量放水人员坚守岗位,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至凌晨3时上岗;

(9)绿化、市政部门及时扶正、清除倒伏树木;

(10)水、陆、等交通航运部门及时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12)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各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4

Ⅰ级响应(红色预警)

5.2.4.1

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必须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领导进入岗位或到现场:

(1)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2)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

(3)主海塘决口;

(4)可能造成特大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1000户以上,或农田受淹5万亩以上;或死亡10人以上,房屋倒塌50间以上)。

5.2.4.2

Ⅰ级响应行动

(1)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市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参加,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发表电视讲话,动员全市军民全力抗灾抢险;

(2)区党政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各级抢险队伍进入战斗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二级战备状态,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4)电视、电台、网络和电信运营商、电子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报刊等媒体也要及时刊发相关信息。

5.2.4.3

红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根据安全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紧急通知等;

(3)各类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有关单位采取停课或其他专门的保护措施;

(4)除直接关乎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5)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5

等级调整变更

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级别与响应级别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响应等级一般由低(Ⅳ级)向高(Ⅰ级)逐级递进,出现应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也可直接跃进。区应急委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影响和处置需要,按照规定程序来决定或报请市应急委决定变更响应级别,对于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可针对各种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分级响应程序和措施,情况特殊时,根据加强预防的需要,可提高响应等级。

5.3人员转移撤离方案

5.3.1准备工作

首先对临时工棚内人员的情况进行调查和统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安全、就近、方便的原则,可选择学校、电影院、旅馆、厂房及亲戚家中作为撤离安置地点,落实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登记造册,同时根据情况变化,不断更新资料,确保人员安全。

5.3.2撤离指令发布条件

在台风影响前,接市防汛的撤离指令后迅速通知各有关单位及时撤离、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5.3.3撤离点保障

撤离点的治安由所在地区的派出所和联防队负责,由所在地区的政府和有关单位提供饮食、医疗后勤保障。

5.4信息报送

5.4.1

迅速报告信息。一旦掌握和发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将有关信息报告区应急联动中心、所在地镇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市民有义务通过

110

等报警、特服电话和其它途径迅速报告和反映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5.4.2

严格报告制度。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项目部管理人员接到报警信息后,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重要信息要及时向区应急联动中心和区应急办报告(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向区应急办口头汇报,一小时内书面报告)。要做到事发后报告迅速,处置时报告正确,事件结束后要有总结报告。

5.4.3

及时处置信息。接到重要信息后,要及时处理或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反馈到相关部门。

5.4.5

跨区域信息通报。要与相邻区加强协作,建立防汛防台信息的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超出本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5.5应急结束

防汛防台突发事件的结束需经有关的权威部门宣布,并注意区别于现场抢救活动的结束。

6

后期处置

6.1灾后救助和重建

6.1.1

善后工作

6.1.1.1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做好抗灾救灾的善后工作,慰问灾民,帮助他们解决吃穿住的问题,使他们有一个安定的环境,恢复生产工作,稳定思想情绪。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怃恤、补助或补偿。

6.1.1.2

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损害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6.1.1.3

积极支持、配合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安抚灾民。

6.1.2

社会救助

6.1.2.1

提倡和鼓励个人捐赠资金和物资。

6.1.2.2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应急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6.1.3

保险

鼓励参加保险,减少损失。及时向有关保险公司要求定损理赔。因定损理赔需要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

6.2抢险物资补充

抢险物资根据当年使用情况及时补充,同时根据汛情及时调整储备物资的品种和数量,达到一定年限的及时予以更新,确保防汛物资能及时拉得出、用得上。

6.3水毁工程修复

在发生灾情后,项目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以确保防汛工程设施的完整性。

6.4调查与总结

6.4.1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后,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情况。

6.4.2

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4.3

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7

应急保障

建立应急救援小分队,对暴雨后易积水点,采用潜水泵等设备临时排除积水。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可通过电话、传真机、网络、微波通讯等方式联络。公司值班联系电话:88558880。

7.2抢险与救援保障

7.2.1人员保障

7.2.1.1建立业余抢险队伍。由各班组骨干组成。

7.2.2医疗保障。对受灾区内的伤病员,在抢险队伍救出后用救护车送到医院治疗,如需转院,由接受医院负责转院。

7.3专业保障

7.3.1对供电系统,一旦出现倒杆,吹断高压输电线路等,及时向瓯海区供电分公司报告。

7.3.2环境卫生:出现灾情,项目部要认真做好卫生工作,确保清洁,灾后配合防疫部门进行消毒防疫。

7.4治安与医疗保障

7.4.1治安保卫。一旦出现灾情,项目部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7.4.2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对受灾区内的伤病员,在抢险队伍救出后用救护车送到医院治疗,如需转院,由接受医院负责转院。

7.5物资与资金保障

7.5.1按规定根据自身情况储备一些物资,作为现场抢险物资;由项目部提供资金保障。防汛抢险储备物资及运输车辆均要明确专人负责,定点储存,严禁随意动用,随时听从市、区防汛指挥部的紧急调度。一旦有所耗用,必须立即补足。

7.6社会动员保障

一旦出现灾情,项目部应执行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根据情况发布抗灾命令,立即抗灾。发生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后,首先应采取自救措施,减少损失,同时请求援助,再由专业队伍处置,如果事态继续扩大,则需要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支援,全力抢险救灾。

8

监督管理

8.1宣传、培训

8.1.1

公众宣传教育

公布应急、报警电话等。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开会学习等,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风险防备意识和应急基本技能。

8.1.2

培训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防汛知识培训,提高防汛人员的业务能力。

8.2演习

8.2.1

应根据预案,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习,明确演习的队伍、内容、范围、场所、频次、组织、评估和总结。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8.2.2

积极参与镇、园区组织的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项演练。

8.3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奖惩制度,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8.4预案管理

8.4.1预案的修订

原则上每二年对预案进行一次修缮,必要时可作随时调整。

8.4.2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项目部防汛抗台通讯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毛建新

13676545786

总指挥

金坚坚

18858761483

副指挥

周坚伟

18668052015

副指挥

王健

15088612705

副指挥

叶绍新

13626581244

组员

龚素菊

18857729565

组员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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