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十二中学2012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办法 本文关键词:临沂,评聘,量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临沂第十二中学2012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办法 本文简介:临沂第十二中学2012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办法为确保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更加科学、客观、公正,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研究确定了《临沂十二中2012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办法》,现予以公布。一、
临沂第十二中学2012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办法 本文内容:
临沂第十二中学2012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办法
为确保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更加科学、客观、公正,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研究确定了《临沂十二中2012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办法》,现予以公布。
一、师德赋分
师德赋分用2012年度考核师德赋分进行折算。评议教师的师德表现,满分10分。有违规违纪现象的一票否决。
二、工作年限赋分
教龄每年0.8分,工龄每年0.6分。计算办法从工作之日起,按周年计算。脱产进修时间,不计算为教龄。教龄工龄不能重复加分。
三、学历赋分
分值为:初中0.3分,高中0.5分,中专0.6分,专科0.9分,本科1.1分,研究生(结业)1.2分,研究生(硕士)1.5分。赋分办法,分值乘获得相应学历的教龄(工龄)。
四、任职年限赋分
每年1分。竞聘高级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中级职务之日推算;竞聘中级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初级职务之日推算。任职年限以聘任通过日期为准,按周年计算。
五、待聘年限赋分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已评未聘人员,竞争待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待聘时间每年2分。赋分办法,分值乘待聘年限。
六、年度考核赋分
优秀等次每年2分,合格等次每年1.8分。以近五年计算,累计不超过10分。
七、荣誉赋分
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项。国家级7分,省级5分,市级4分,区级3分。
其他各级各类部门单位表彰的荣誉奖项,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2分,区级1分。
赋分方法为:1、以上所有荣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2、以上两种荣誉分别只取最高级别一项计分,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10分。
八、工作量赋分
以近三年在本校的工作量为准,以每年年度考核工作量原始数据折算赋分。调入或毕业分配的教师以在本校的工作量为准。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学校在编教职工,其基础分均为10分。
教学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基础分加任课工作量分。按山东省政府办公厅[1999]46号文件规定,每学期每周平均折算授课时数定为:初中12节为标准工作量,计15分。每超2节每学期加1分,最高分不超过20分。最低不低于16分,无工作量为0分。
非教学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基础分加实际工作量分。基础分为10分,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量视为标准工作量,计15分。兼课和超工作量的分三个等次加分,一等加4分,二等加2分,三等加1分,无工作量为0分。
非教学人员最高分不超过本学校教学人员的最高分。
九、出勤赋分
2012年度全勤者得10分。请假累计10天以内的不扣分。请假超出的天数每天扣0.5分(婚、丧、产假除外)。旷工每小时扣0.5分,扣完为止。
政策性内退学校干部,截止2012年12月31日男满58女满53周岁,经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出勤按10分计。
十、学术成果赋分
1.在正式教育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国家级2分,省级1分,市级0.5分。论文字数原则上按省市规定执行。论文质量较高的,中学理科和小学各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原则上在1000字以上者可予以认定,中学文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原则上在1200字以上者可予以认定。论文必须是在教育期刊或教育报刊正式发表的,增刊、专集、以书代刊的论文集及综合性报刊发表的不予以赋分。
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并与所教学科相关的专著,主编2.5分,副主编1.5分。
所有论文专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有多篇论文或论著者只限两篇(本),可累加计分,最高分值不得超过4分。论文系两人以上者,只取前两位赋分,位次每降一位减1分。
2.任现职以来,获得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4、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2、1分;县区级一、二等奖分别为2、1分。以上获奖只取前三位人员,位次每下降一位递减1分。
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教科研项目,在教育教学中已明显见效,其成果又经教科研部门评审认定。省级一、二、三等奖主持人分别为5、4、3分,课题组成员递减1分(仅限前三位);市级一、二、三等奖主持人分别为4、3、2分,课题组成员递减1分(仅限前三位);县(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2、1分,课题组成员递减1分(仅限前三位)。
结题的课题按同级别的三等奖记分。
凡不属教科研项目的论文,虽获奖证书有教科研成果字样,按相应级别论文对待,不计分。
以上两项科研成果,每项只取最高级别赋分,可以累加,最高分不超过9分。
十一、业务成绩赋分
1.教学人员教学奖:任现职以来,获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学奖的,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该项不同年度的教学奖可以累加,最高分不超过10分。
2.非教学人员业务奖:任现职以来,获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个人业务单项奖,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该项不同年度的业务奖可以累加,最高分不超过7分。(纯教学人员此项不计分。因工作需要兼职的,业务奖和本项可累加,最高不超过8分)。
3.专业人才奖项:任现职以来,齐鲁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特殊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奖项,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该项只取最高级别一项计分,不累加。
4.讲课比赛:任现职以来,国家级一、二等4分,三等2分;省级一、二等3分,三等2分;市级一、二等2分,三等1分;区级一、二等1分。公开示范课按相应级别的一等奖计分。该项不同年度的可以累加,最高不超过6分。
5.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的,每学年1.5分,最高分不超过7.5分。
6.任现职以来,担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等管理工作的,每学年1分,最高分不超过5分。
7.任现职以来,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能圆满完成岗位职责的并按规定兼课的,每学年1.5分,最高分不超过7.5分。
5、6、7三项不重复赋分。
十二、集体荣誉奖项赋分
1.由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综合性集体荣誉奖(规范化学校、年终综合检查先进单位、基础教育先进集体等)。任现职以来,省级:校长6分,分管副校长4分;市级:校长4分,分管副校长3分;区级:校长3分,分管副校长2分。此项只选最高级别的一项计分,不累加计分。
2.由各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单项集体奖,国家级:主持人5分,校长和主要参与人员4分;省级:主持人4分,校长和主要参与人员3分;市级:主持人3分,校长和主要参与人员2分;区级:主持人2分,校长和主要参与人员1分(主持人指主要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主要参与人员指在该项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有关同志)。
单项集体奖赋分办法:
①所有单项集体奖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②单项集体奖赋分时,必须有获奖证件及学校开具的证明;
③获多种单项集体奖者,只选最高级别的一项计分,不累加计分。
1、2两项累计加分。
十三、支教教师赋分
局派支教教师支教满一年者,计2分;第二年继续支教,计4分;第三年继续支教,计6分。该项可以累计加分。
十四、继续教育赋分
根据上级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学分,达到聘任职务规定学分的计3分。(继续教育分每年20分,不能平均使用)
十五、本《赋分办法》仅适用于本次职称评聘推荐工作。
临沂第十二中学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