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总结 本文关键词:整顿,作风,活动总结,干部,学校
学校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总结 本文简介:学校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总结我校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从2018年元月开始后,学校领导班子进一步端正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合理安排,周密部署,狠抓作风大整顿工作的落实,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将本阶段工作总结如下:一、基本做法1、抓好思想再动员,继
学校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总结 本文内容:
学校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总结
我校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从2018年元月开始后,学校领导班子进一步端正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合理安排,周密部署,狠抓作风大整顿工作的落实,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将本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做法
1、抓好思想再动员,继续深入学习讨论。学校2月5日召开了干部队伍作风整顿建设动员大会。会上,学习了市教育局《关于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作风整顿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对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认识到,查找问题阶段是干部作风整顿建设的关键环节,会议要求广大干部要深刻剖析,深入反思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查摆问题阶段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的态度,找准“病因”,“对症下药”,为整改打好基础。
2、广泛征求意见。按照作风整顿建设工作的安排,学校秉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集思广益、开门纳谏的工作态度,扎实搞好意见征求活动。学校设立公开征求意见电话、设立征求意见信箱和电子信箱;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教师代表座谈会,深入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调查研究,倾听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呼声,广泛征求对学校领导班子、干部和师德师风的意见和建议。
3、深刻进行个人剖析。学校要求每位干部在在查摆问题阶段,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要围绕“为官不为突出问题的5个方面”开展自我反省和帮助对照检查,按照“重点写问题、深入找原因、关键查自身”的要求,认真撰写不少于心得体会,做到查找问题“细”,原因分析“透”,整改措施“严”。干部查摆剖析材料由书记、校长把关审阅,对不合要求者责成重新剖析。此次收到的个人剖析材料大多做到了认识深刻,触及思想深处,提出的整改措施针对性强。
4、抓好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查摆及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个人问题查摆是重点。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在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围绕“5个方面查”开展自我反省和帮助对照检查,也按照“重点写问题、深入找原因、关键查自身”的要求,着重从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全力观、地位观等方面进行剖析,撰写了剖析材料。3月26日下午,学校先后召开了民主测评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会邀请全体干部及教师代表对学校、领导干部的剖析材料进行评议,学校校级干部在中层以上干部会上进行了查摆剖析并接受了满意度评议。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热烈和诚挚的气氛中,相互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同志们的批评都表示要有者改之,无者加勉,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克服不足,弥补不足,齐心协力,团结进取,把学校工作推向前进。
5、查摆问题与实施整改紧密结合。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我们坚持以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作为检验作风整顿成效根本标准。学校通报开学以来工作情况,对工作效率高、完成质量好部门给予了大力表彰;对于少数部门、单位存在工作被动、办事效率低、工作质量差等问题进行了批评。各部门以此为契机,对照工作查不足,边学边改,积极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还注意把查摆问题与日常小事相结合。针对第一周一升旗机器临时故障,工作人员没有事前排查问题,要求干部作风建设要从小事抓起做起,举一反三,查摆不足找差距,引以为戒。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1、找准了班子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查摆,学校干部队伍、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方面。存在精神不振奋,工作不在状态,工作缺乏热情、缺乏创新意识和责任感的突出问题,思想观念陈旧、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看不到职业教育面临的紧迫挑战或者看到了挑战但没有具体的应对措施,总体工作被动、滞后。二是工作态度和方法方面。“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感事”不够。存在工作作风飘浮、方法简单、落实不力、效益低下等问题,部门之间、干部之间还缺乏有效的沟通、协作;部份干部工作情绪化,工作中掺杂个人感情因素过多;服务意识不够,对关系学生、教职工利益的事拖沓,处理不力;领导深入基层不够,不能很好地倾听教职工的呼声,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尚未得到充分的调动。三是纪律作风方面。规章制度欠完善,落实不够。特别是随着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和社会现实的变化,原有的规章制度没有得到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四是师德师风方面。教职工中存在从教、治学行为不规范、不严谨等现象,部分教师真情关爱学生不够,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有教育教学敷衍塞责现象等。
2、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坚定工作信心。抓整改,求实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学校反复讨论、商榷2018年的工作保底目标、保证目标、创新目标。特别是创新办学思路,
在整顿活动中,我们坚持以在工作中取得成绩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根本标准,以整改促干部素质提高,以整改促各项工作进步,做到整顿、工作两不误,学习、工作两提高。从前段的情况看,达到了预期目的。
开学以来,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井然有序:没有一例乱收费现象,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各部门在学校总体工作目标的前提下,创新部门工作,打造亮点工作;干部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工作作风等极大改善,为教职工、学生服务的意识得以极大增强。一个学生乐学、教师乐教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
三、存在不足
经过努力,作风大整顿取得了较好成效,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是:部分干部还是思想上重视不够,查摆不够深入,停留在浅层次、表面,深层次问题查摆不够;有的消极应付,不当先进,不当落后,保持中游;有的松懈思想,对查摆问题阶段的学习重要性认识不足,敷衍了事等。我们将继续推进大整顿活动,在整顿中工作中发现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2018年3月27日
篇2:食品安全整顿全套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整顿全套工作方案 本文关键词:食品安全,整顿,全套,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整顿全套工作方案 本文简介:食品安全整顿全套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解决我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相关要求,结合重庆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一、主要任务(一)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1.工作目标。通过整顿工作,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整顿全套工作方案 本文内容:
食品安全整顿全套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解决我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相关要求,结合重庆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1.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工作,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得到有效规范,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
(2)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3)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4)严格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研制管理。
(主要责任单位:经济信息部门、质监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部门、检验检疫部门)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1.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在2013年工作的基础上再通过一年的努力,降低禁用农兽药残留检出占不合格产品比例,提高农药、肥料、兽药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
(2)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
(3)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的“黑窝点”。
(4)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
(5)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打击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
(7)修订农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制(修)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准、兽药残留限量和检测方法标准。
(8)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
(主要责任单位:农业部门、质监部门、商业部门)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区域性、突出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2)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3)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4)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5)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行监管的长效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质监部门)
(四)加强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督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进口食品检验监管;开展出口食品风险分析,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明确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我市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
2.主要任务。
(1)严格办理进出口食品海关相关手续,打击食品、食用农产品特别是疫区产品非法进出口行为。
(2)对已经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养殖场进行全面清查。
(3)加强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重点加强对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检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企业不良记录制度,将逃避检验检疫的企业一律列为不良记录企业。
(4)建立和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完善风险预警和控制措施。
(主要责任单位:检验检疫部门)
(五)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2013年整顿工作成果,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行为,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食品市场监管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市场秩序。
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2)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
(3)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工商部门)
(六)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继续加大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力度,强化许可与日常监管,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强化对中小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的监督,严格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制度。
2.主要任务。
(1)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2)清理、制(修)订餐饮消费环节相关食品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
(3)制订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
(4)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七)加强畜禽屠宰整顿。
1.工作目标。
推进完善监管体系,健全强化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遏制各种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2.主要任务。
(1)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
(2)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
(3)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
(4)加强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商业部门、农业部门)
(八)加强保健食品整顿。
1.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保健食品品种,严格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或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严厉查处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
2.主要任务。
(1)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
(2)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3)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4)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九)加强对“学生营养促进工程”学生饮用奶安全监管。
1.工作目标。
强化对“学生营养促进工程”学生饮用奶原料收购、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确保学生饮用奶食品安全。
2.主要任务。
(1)做好“学生营养促进工程”学生饮用奶的生产工作,积极发展奶牛养殖,扩大牛奶产量,确保“学生营养促进工程”牛奶需求,强化对生鲜乳收购的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
(2)由质监部门加强牛奶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工商部门加强牛奶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消费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3)由教育部门督促和指导学校建立内部牛奶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扎实做好学校内牛奶安全管理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教育部门、农业部门、质监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十)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
1.工作目标。
加强对食用油脂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管,严厉查处回收加工、销售、采购使用“潲水油”、“地沟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主要任务。
(1)加强食用油生产环节监管,严厉打击使用餐厨垃圾等非油料或过期霉变油料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建立食用油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食用油产品出厂检验及销售流向记录,规范食用油包装桶使用(市内食用油生产加工统一使用白色食品用包装桶)。
(2)加强食用油流通环节监管,严厉打击来源不明、资质不齐和篡改包装及标识的食用油经营行为,建立食用油进货索证制度和销售流向记录。
(3)加强食用油餐饮业服务环节监管,以食品摊点、建筑工地食堂和中、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打击来源不明、资质不齐和包装标识不全的食用油使用,建立食用油进货索证和使用记录,规范餐厨垃圾流向记录。
(4)加大执法力度,规范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取缔无资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者,建立餐厨垃圾收集资质者名录,及时公布或向有关部门提供餐厨垃圾收集资质者名录。
(主要责任单位:质监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政部门、环保部门、卫生部门)
(十一)完善食品安全标准。
1.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我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修订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工作。
2.主要任务。
(1)制订清理现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清理、修订。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并组织实施,全面完成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动员社会、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工作,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实施情况。
(主要责任单位:卫生部门)
(十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1.工作目标。
完善地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2.主要任务。
(1)加强地区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快速、方便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
(2)发布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报告,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机制,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建立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
(3)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风险评估。
(4)加大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
(5)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人员管理,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
(主要责任单位:卫生部门、质监部门、农业部门、工商部门)
(十三)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工作目标。
逐步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鼓励企业强化自身管理,加大对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力度。
2.主要任务。
(1)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2)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
(3)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
(4)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主要责任单位: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商业部门)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责任。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要抓紧制订2013年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整顿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抓好整顿任务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有关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每月底前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信息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要统筹和规范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发布工作,对影响仅限于本行政区域的信息,由本级政府授权有关职能部门发布;对涉及两个以上区县(自治县)的信息,由市政府授权的食品安全整顿综合协调部门统一发布。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适时制订督查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查漏补缺,对整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市政府将于定期组织开展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并在今年年底前进行全面考核评估验收。
篇3:湖北省食品安全整顿方案
湖北省食品安全整顿方案 本文关键词:湖北省,食品安全,整顿,方案
湖北省食品安全整顿方案 本文简介:湖北省食品安全整顿方案(鄂食安办文〔2009〕2号)【发布单位】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文号】鄂食安办文〔2009〕2号【发布日期】2009-03-16【生效日期】【效力】【备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食品安全整顿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湖北省食品安全整顿方案 本文内容:
湖北省食品安全整顿方案
(鄂食安办文〔2009〕2号)
【发布单位】
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鄂食安办文〔2009〕2号
【发布日期】
2009-03-16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食品安全整顿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三月十六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提升我省食品安全水平,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地方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坚持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整顿,使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一)深入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整治,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有效遏制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二)全面提升食用农产品安全,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达100%,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98%,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合格率达98%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和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均达98%。
(三)着力解决食品生产环节的突出问题,对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签订承诺书的食品生产小作坊,检查覆盖率达100%,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达98%以上,出口食品企业的有效资格率达100%。
(四)进一步推进食品经营者建立溯源制度,食品经营企业和食品批发(含配送)户100%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记录制度。乡镇以上食品零售户98%以上保留可追溯的进货票据。大型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100%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
(五)全面落实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量化分级率达95%以上,对餐饮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餐饮单位的原料进货索证索票率达95%以上。
三、整顿任务
重点就以下七个方面进行集中整顿: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二)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行为。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和茶叶中农药残留、猪肉产品中喹恶啉类、硝基咪唑类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磺胺类药物残留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监督检查力度。打击禽畜养殖、水产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
(三)食品生产和进出口环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打击食品非法进出口行为。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
(四)食品流通环节。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
(五)餐饮消费环节。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六)畜禽屠宰。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查处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猪肉等的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进入市场。
(七)保健食品。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四、整顿措施
(一)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企业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采取行政、认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良好农业规范(GA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全面清理现行食品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解决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问题,重点制(修)订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有毒有害污染物、致病微生物、真菌毒素限量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抓紧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加强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严格实施食品安全标准。
(三)加强检验检测。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加大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建立覆盖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鼓励社会第
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严格资质审查,加强检验检测人员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在武汉设立国家级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责令企业召回。改进监督抽验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联合开展监督抽查,相互通报情况,提高监管效率。
(五)强化行政执法。保障基层执法单位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经费,提高执法能力。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评议考核,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等问题。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建立统一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刑事处罚力度,对发现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六)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安全诚信管理体系。抓紧制订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加大经费投入。各地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顿。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顿。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整顿。卫生部门负责餐饮行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整顿。商务部门负责畜禽屠宰环节的整顿。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食品的整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和工商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整顿。经委负责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综合协调,形成整顿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动员社会广泛参与。结合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顿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整顿的措施、进展和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同时,整顿工作要注意策略和方法,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消费者信心。
(四)加强督查和评估,确保整顿效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地区,要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省政府将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