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范文 方案 计划 总结 报告 体会 事迹 讲话 倡议书 反思 制度 入党

平台宣传入驻协议

日期:2021-05-18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平台宣传入驻协议 本文关键词:入驻,协议,宣传,平台

平台宣传入驻协议 本文简介:平台宣传入驻协议甲方:广州曦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工大创谷C117地址:联系人:手机:联系人:手机:电话:020-29061287传真:电话:传真:本协议由缔约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缔结。

平台宣传入驻协议 本文内容:

平台宣传入驻协议

甲方:广州曦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工大创谷C117

地址:

联系人:

手机:

联系人:

手机:

电话:020-29061287

传真:

电话:

传真:

本协议由缔约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缔结。

本协议由协议正文、附件及依据本协议公示于“柜圈小程序平台”平台(以下简称“柜圈”)的各项规则所组成,协议附件及规则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规则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公布生效日期或签署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执行。

本协议各条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无意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的含义或解释。

第一条

相关定义及解释

1.1

柜圈:广州曦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小程序平台“柜圈”,本协议中提及的应由甲方或“柜圈”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由“柜圈”内部负责相应区域及业务

范围的公司分别履行。本协议由广州曦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乙方签署。

1.2

商家注册:商家注册指欲成为“柜圈”第三方经营者的商家(本文或称“企业”),依据“柜圈”入驻流程和要求完成在线信息提交,经“柜圈”审核同意后,开展经营活动;

1.3

商家入驻:亦称“企业入驻”指第三方经营者完成商家注册,通过资质审核且满足本协议第四条入驻服务开通条件后成为“柜圈”第三方经营者的过程;本协议中的商家指本协议缔约方中的“乙方”。

第二条

服务内容及乙方经营方式

2.1

甲方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为乙方开通服务后,乙方可使用“柜圈平台”发布商品信息,与愿意销售乙方商品或服务的甲方业务员进行交流,确立合作关系。通过“柜圈平台”,甲方业务员可向乙方申请应聘,建立《合作记录板》。

2.2

除上述服务内容外,乙方可使用本协议附件列明的其他甲方提供的有偿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本协议附件约定或双方另行签署(含乙方同意相关有偿服务的电子协议等以数据电文形式签署)的文件约定为准。

2.3

乙方经营方式:乙方主页内商品或服务,均以乙方自身名义进行商品信息上传、展示、咨询答复、商品销售、发票开具、物流配送服务及售后服务提供等;乙方销售及服务出现争议、纠纷、国家机关机构调查时,由乙方以销售者身份处理。“柜圈”不参与乙方的经营中,除依据本协议相关约定外,也不直接介入乙方与其他人间的争议和纠纷。

2.4

甲方服务内容包含:1.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田径场入口处32寸广告屏二维码展示;2.柜圈小程序商家入驻。

第三条

入驻条件及证明文件提交

3.1

入驻条件

乙方申请成为“柜圈平台”入驻商家,在“柜圈平台”开展经营活动,须满足以下条件:

1)

乙方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并领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经营许可;

2)

乙方申请经营的商品或服务合法,资质齐全;

3)

乙方同意本协议及柜圈平台相关规则。

3.2

证明文件提交

3.2.1

乙方须根据柜圈平台相关规则及要求向甲方提交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质检报告、报关单、检验检疫证书、产品来源地证明等。

3.2.2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真实、合法、准确、有效,并保证上述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发生任何变更或更新时,及时通知甲方,若上述文件变更或更新导致乙不符合本协议所规定入驻条件的,甲方有权单方全部或部分限制乙方经营,直至终止本协议。

3.2.3

乙方对其提交的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应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因乙方提交虚假、过期文件或未及时更新或通知证明文件导致纠纷或被相关国家机关处罚的,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造成柜圈(包括“柜圈”合作方、代理人或职员)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四条

服务开通及停止

4.1

对于乙方拟开展经营的特定主页,甲方在乙方提出入驻申请并满足以下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开通服务,甲方将在服务正式开通前一个工作日以邮件方式通知乙方。

4.2

甲方为乙方开通服务后,乙方可利用柜圈平台注册邮箱及自设密码登陆商家后台,根据柜圈平台相关规则及流程向乙方特定主页上传、发布商品信息,与甲方业务员交流达成合作,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有偿服务等。

4.3

乙方店铺服务的停止:

4.3.1

乙方需要停止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停止服务功能;为弥补甲方已投入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支持,乙方同意甲方不退还对应的技术服务费;

4.3.2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乙方相关服务;

4.3.2.1

乙方不满足入驻条件的;

4.3.2.2

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的;

4.3.2.3

乙方产品质量、标识不合格的,或者产品涉嫌走私、假冒伪劣的;

4.3.2.4

未经甲方事先审核产品品牌,而上传某品牌商品的;

4.3.2.5

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柜圈平台规则的;

第五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5.1

甲方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及相应技术支持服务,尽力维护“柜圈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对平台功能及服务进行更新、升级,不断提升平台性能和合作效率。

5.2

甲方对乙方在使用“柜圈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积极予以回复,可依乙方需求对其使用“柜圈平台”提供合理的指导和培训。

5.3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乙方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范围及经营类目,核实及调整乙方在“柜圈平台”经营的具体商品的种类、数量和类目范围。

5.4

乙方同意并自愿遵守甲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平台运营情况,对公示于“柜圈平台”的规则、流程、收费标准等进行更新、调整。

5.5

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及各类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甲方审核为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并不代表甲方对审核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的确认,乙方仍须对其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6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注册信息、上传的相关数据信息、在“柜圈平台”发布的其他信息及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及其相关内容,乙方同意甲方不经通知立即删除,对发现的其他问题或疑问有权向乙方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出说明或改正。对乙方前述不当行为,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侵权责任并/或解除本协议。

5.7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乙方商品、售后服务等相关的信息,以便于甲方业务员直接向“柜圈平台”客服中心进行咨询时予以回复,对于甲方无法回答或属乙方掌握的情况,甲方应及时予以回复或给出相应方案

5.8

如因乙方商品、发布的信息或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而引发业务员对甲方及/或“柜圈平台”的诉讼,甲方及/或“柜圈平台”有权披露乙方为实际商品提供商,乙方应承担因客户诉讼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而给甲方及/或“柜圈平台”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及“柜圈平台”的全部损失。

5.9

乙方同意“柜圈”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甲方关联公司,但须提前

5

日通知乙方。

第六条

乙方声明及保证

6.1

保证在“柜圈平台”提交的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对获得的与自设密码共同使用的业网平台帐户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并对利用该帐户名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

6.2

保证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入驻条件,保证向甲方提交的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保证在上述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甲方,并在“柜圈平台”上予以更新。

6.3

保证遵守本协议及附件的相关约定和柜圈平台相关规则及流程,在使用“柜圈平台”相关服务时严格按照上述约定及规则和流程使用,不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6.4

保证并承诺向甲方的业务员所约定的提成方案中的提成百分比是按

□成交总额非利润提成__%

□一次性支付全年费用¥______元。承诺所约定的提成方案真实有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6.5

保证并承诺不得故意提高产品或服务单价,加大甲方业务员的销售难度;乙方的产品或服务报价应当以内部实际真实报价为准,合理适当的增幅;

6.6

保证在“柜圈平台”发布的商品信息真实、准确,符合柜圈平台规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实际出售的商品一致,不含任何夸大或虚假内容,并对商品信息承担独立的完全的法律责任。若发布的上述信息变更的,乙方应及时在“柜圈平台”予以更新。若因信息未及时变更引起法律后果的,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6.7

保证对在“柜圈平台”经营的商品或服务拥有合法销售权,商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并对其商品质量及商品合法性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8

同意授予“柜圈”全球通用(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并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柜圈”有权(全部或部份地)

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乙方公示于“柜圈平台”公司主页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6.9

同意授予“柜圈”销售乙方的产品或服务。使“柜圈”有权“招聘”或“推广”自然人为乙方销售产品或服务。

第七条

费用及结算

7.1

乙方应按平台消费者成交订单金额__%作为平台技术运维费用,以每月9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技术运维费用。

7.1.1

技术服务费

1)

乙方服务续展的,乙方应在续展期开始日前缴纳续展期间技术服务费。

2)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技术服务费,除乙方的公司在签定本协议20个工作日内被依法被注销外,其他情况不予以退款。

7.2

甲乙双方按照下述约定对乙方在“柜圈平台”经由甲方业务员成交的订单进行结算提成:

7.2.1

提成/佣金

1)

乙方应在客户成交订单后,根据本协议第六条中的6.4方式结算。

2)

提成/佣金结算完成,乙方应在14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甲方业务员。

7.2.2

补贴/奖励

1)

依照乙方承诺甲方业务员的提成方案,补贴/奖励(若有)结算至出单表;

2)

补贴/奖励(若有)与本协议第七条7.2.1同步支付;

7.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收款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广州曦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学城支行

账号:360

206

250

91000

52470

第八条

保密

8.1

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的签订、内容及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所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关联公司除外)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根据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向政府、证券交易所和/或其他监管机构提供、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

8.2

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等,在本协议终止后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8.3

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8.4

任何一方均应告知并督促其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必须获知本协议内容及因合作而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雇员、代理人、顾问等遵守保密条款,并对其雇员、代理人、顾问等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失效的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在“柜圈平台”发布错误、虚假、违法及不良信息或进行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给甲方及/或“柜圈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补偿、行政机关处罚、差旅费等),乙方同意甲方自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及未结算货款中直接予以扣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9.2

乙方发生违反本协议及柜圈平台规则的情形时,甲方除有权按照本条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有权按照“柜圈平台”相关管理规则采取商品立即下架、暂停向乙方提供服务、暂时关闭乙方后台管理账户、暂缓支付未结算款项、终止合作等措施。

第十条

有限责任及免责

10.1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甲方均不对由于电力、网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罢工(含内部罢工或劳工骚乱)、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10.2

本协议项下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甲方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10.3

使用“柜圈平台”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乙方的独立判断,并由其自行承担因此而可能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10.4

不可抗力处理:如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均应在遭受不可抗力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可抗力持续达到三十日的,任一方有权经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协议中止、终止的,双方均不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协议有效期

11.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成立,持续对缔约双方有效,除非发生本协议第九条、第

10.4

条、第十三条所述的终止或解除事项。

11.2

本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届满前一个月,如乙方愿意在服务期届满后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向甲方提出相应续展服务期的申请并按约定缴纳下一年度的技术服务费,且经甲方审核通过后,进入新的服务期,否则,服务期届满后甲方将停止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在甲方停止提供服务后

1

个月内,若乙方仍未完成新的服务期申请程序,则本协议有效期自乙方服务期满

1

个月后终止。

第十二条

协议的变更

12.1

本协议其他条款变更或增加新的条款的,均须经缔约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协议的终止及解除

13.1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自然终止:

1)

本协议服务期届满,而甲乙双方未在服务期满后

1

个月内完成新的服务期续展;

2)

双方签署新协议替代本协议的;

13.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缔约双方中任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须提前

15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签署后,为使乙方顺利开展经营,甲方已提供人力、物力、技术支持和服务,如因前述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的,乙方同意甲方不退还已缴纳的服务费用,未缴纳的,乙方同意足额缴纳。

第十四条

通知及送达

14.1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以传真、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发送。以传真、电报、电传或电子邮件发送的,发送当日为送达日,以邮资预付的挂号信件,特快专递寄送的,签收日为送达日。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15.1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2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变更、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6.1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6.2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6.3

本协议是缔约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中提及合作事项的完整的、唯一的协议,本协议取代了任何先前的关于该合作事项的协议和沟通(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16.4

本协议文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简体汉字版本为准。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期:

期:

篇2:企业入驻孵化服务协议书

企业入驻孵化服务协议书 本文关键词:协议书,孵化,入驻,服务,企业

企业入驻孵化服务协议书 本文简介:贵阳道之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入驻孵化服务协议书甲方:乙方:为支持企业进入众创空间发展和科技人员到中心创办企业,甲方以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办公、经营场地,并提供孵化服务。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房屋基本情况:地址建筑面积用途孵化办公产地二、服务、租赁房屋期限:自2017年9月21日至2

企业入驻孵化服务协议书 本文内容:

贵阳道之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入驻孵化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支持企业进入众创空间发展和科技人员到中心创办企业,甲方以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办公、经营场地,并提供孵化服务。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地址

建筑

面积

用途

孵化办公产地

二、服务、租赁房屋期限:自

2017

9

21

日至

2019

9

20

日止。

三、孵化入驻企业预购服务及租金交纳办法:

1、甲方在乙方入驻期间向其提供“电子商务运营服务,软件开发、产品研发设计服务,场地租用,水电,网络支持”等孵化服务。

2、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电子商务运营服务,软件开发、产品研发设计服务,场地租用,水电,网络支持)合计人民币:¥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3、费用缴纳办法:因入住企业前期资金较为困难,本费用乙方在两年内付清,由甲方代为收取。

四、甲方孵化服务内容:

1、甲方为乙方作好孵化服务,包括协助乙方申报国家级、市级和区级各类项目和政策性资金。

2、协助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软件企业及产品认定工作。

3、协助办理技术合同登记、科技成果鉴定。

4、提供科技政策咨询、科技培训、市场中介等方面的综合服务。

5、提供报刊信件投递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等综合服务。

6、监督、协调所辖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失盗案件。

7、甲方承担房屋的正常维修,承担公共区域及租用房水电表室外部分的管线及设施、设备的维护。

五、甲方户外广告场地实行有偿使用:乙方若需设置户外广告,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附方案,甲方同意后,双方签订《户外广告设置协议》,乙方在交付场地占用费后,方可使用。

六、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无条件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环卫等物业管理及其它各项规定,落实与甲方签订的协议内容,接受甲方管理。

2、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孵化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企业基本信息、项目进展情况、有关的统计资料以及必要的工作配合。

3、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综合电信业务规定,包括固定电话、传真、互联网及商务通等的使用(乙方所实际发生固定电话、传真、商务通等费用由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营业厅交纳,互联网费用乙方按40元/月在每月10日前交付甲方),若因乙方延期付费而造成相关业务的停止使用,甲方不承担责任。若乙方有特殊业务需要开展,可自行与联通公司商议,并签订协议,其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房屋有自然损坏需要维修,乙方应报告甲方,由甲方派人维修;若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自行维修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赔偿。

5、乙方负责租用房电表室内电路、电器部分的维修、维护及材料更换。

6、乙方不得将承租房转租、分租、转让、转借、入股、或擅自调换使用及与他人共享,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国家和甲方利益,否则乙方应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房屋,并不退还已交的房屋租金和孵化服务费。

7、乙方不得占用公共区域、通道及非租用空间,若擅自搭建、堆放物品。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令其拆除、清理。

8、乙方若需对租用房进行装修、改造电力线路、安装空调、改动门窗、安装防盗网、防盗门等事项,应事先向甲方提供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施工,其投资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在有关安全、规范等方面的指导。施工时,不得损坏房屋原有主体结构,不得破坏室外统一规划,否则,乙方应按房屋造价的200%赔偿;若擅自施工,拆改承租房结构或改变承租房用途,则视为侵权行为,甲方有权追偿乙方造成的损失,并终止协议。

9、乙方要加强本企业的防盗工作,对重要部门(如财务室)应有防盗措施,应24小时留人值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若有偷盗事故发生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

10、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自行装修的内墙、隔断、地坪、天棚、线路等永久性设施及附着物,在退房时不得拆走、损坏,且甲方不对其作任何补偿。

11、乙方退房搬离时,应注意安全,保护好甲方原有设施(包括已装修的门、窗、天花板、墙面、地面等房屋内部设施及附着物保持原貌),不得拆迁、损毁,经甲方检查合格后,将其保证金退还乙方,方可搬离。若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按损坏物原价扣除,若其费用超出保证金额,乙方必须另作赔偿后,方可搬离。

12、乙方用电实行计量收费,公用水、电费用按入驻单位实际户数分摊,乙方不得擅自加大用电容量。乙方须按甲方物业管理的统一时间交纳水电费。因乙方延期付款而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本协议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13、乙方应严格遵守计划生育和外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员工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如违反有关法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14、甲方需作房屋调整、改造或应有关部门要求拆除,甲方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结清费用无条件搬离,本协议自行终止。

15.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按照协议第四条规定。孵化服务费、房屋租金到时按时缴纳,如不按时缴纳,每日按千分之五收取违约金,超出一个月不缴纳服务费、房屋租金,甲方有权强制收回,乙方无条件搬出。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任何补偿。

七、补充条款:

1、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如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有偿服务项目,双方将另行签订专项孵化服务协议书。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九、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及附件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涪陵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盖章):

方(盖章):

表(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篇3:产业园企业入驻协议

产业园企业入驻协议 本文关键词:入驻,产业园,协议,企业

产业园企业入驻协议 本文简介:产业园企业入驻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出租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承租方):*****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入驻甲方位于科教城科创大厦办公用房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租

产业园企业入驻协议 本文内容:

产业园企业入驻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入驻甲方位于科教城科创大厦办公用房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

1、乙方承租甲方位于智慧谷科技创新大厦南楼19层的办公用房

间(下称租赁物),租赁面积为

平方米(含公摊面积)。

2、本租赁物乙方用于办公用房。乙方须按照招引协议约定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赁物。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手续由乙方按有关规定申报,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如乙方要求续租租赁物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2个月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就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支付

1、租赁物租金标准暂定为20元/平方米/月。按照总协议约定,甲方给予乙方

年免租期。

2、租金每半年度结算一次。乙方应于上半使用年度最后一个月月末5日内向甲方指定的帐户缴纳下季度租金,甲方收款后向乙方供给有效的票据。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逾期租金2倍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乙方拒绝缴纳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临时性措施。

3、乙方在入驻前向甲方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前合同到期,原合同中保证金抵冲现在应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约定的责任后7日内,甲方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使用4间及以下房间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使用5间及以上房间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

4、乙方应节约使用租赁物,按照5人/

间的额定标准入驻办公,甲方预留空间给乙方,在乙方人数增加时,可及时提供房间。乙方使用房间如达不到额定人数的,超出面积收取租金,且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超出部分。

四、租赁税费

1、乙方自行承担物管费用,物管费标准2.43元/平米/月,物管费半年预交一次。

2、乙方自行承担水、电、气、网络等费用,应按时足额交纳。公用水电表的单位按照房间分摊水电费,公共部分水电费及损耗(含公共部位空调、电梯、变损、线损、充电等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数,由已入驻企业按照房间比例分摊收取。乙方入驻时预交水电费200元/间,按月扣款,余额不足支付下月费用时乙方需再次补交预交款。

3、因生产经营需要投入的地面基础、管线、内部装璜、水电表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和土地所涉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金由甲方依法交纳,其余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相关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法律法规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租赁期限内,除建筑物本身质量问题外,其它有关承租物内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修缮、更换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同意按现状承租租赁物,如因租赁物初始存在使用缺陷,导致乙方生产经营等活动受到影响,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承诺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地址应与园区内实际入驻地址一致。租赁期限内,乙方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自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限内,乙方应保证该租赁物及所用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有保证租赁物及生产经营安全义务,甲方有监督管理权力,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监督职责,对该租赁物及内部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4、租赁期限内,乙方须妥善维护和使用好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设施,不得损坏主体结构、门窗和四周外墙装饰、不得超范围使用和超承载能力使用、乱搭乱占,保持文明环境。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内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应赔偿实际损失。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保证各项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房屋按期(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完好归还甲方。

5、租赁期限内,乙方自行负责购买乙方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未购买上述保险,所有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租赁期限内、甲方对于水、电、气等能源提供方为租赁物提供的能源的持续性或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涉及前述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涉,以保证乙方正常使用租赁物。

7、租赁期限内,乙方可按自身要求对租赁物自行装修,但装修方案须经过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方案不得对建筑物主体结构造成任何影响。

8、租赁期限内,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外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9、租赁期限内,除双方协商同意或城南新区科教城统一规划外,甲方不得中途收回所出租的房屋。乙方在租赁期限不得转租、不得违反合同使用承租房屋,否则甲方视同乙方违约,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非约定情况下提前终止合同的,按所剩余租期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对方。

10、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购置的办公设备、桌椅等可移动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因装修、改建而添置的所有不可移动基础设施设备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对此主张权利或要求甲方予以补贴。

11、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10日内负责腾空租赁物并交付甲方。如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仍未腾空房屋交付租赁物的,甲方有权将相关可移动物品交第三人保管,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根据本合同,一方难以联系上对方的,一方可以通过信件的方式联系对方。双方承诺,相关信件以对方为收件人、以对方注册地为收件地址付邮7日后均视为已经送达。

六、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乙方使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使用。

3、房屋租赁期限,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没收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整体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主体结构;

(3)企业达不到约定的投资要求或税收强度要求,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4)甲方发现乙方未认真履行其安全和环保管理义务,存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责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5)乙方违反双方特别约定的其它情形。

4、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逾期租金2倍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若欠交租金超过一个月并经甲方书面通知之后,乙方仍未支付有关款项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停用租赁物相关设施等临时性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2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被没收乙方交付的租赁保证金。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

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2)

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

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5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免责条款

1、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2、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

八、附则

1、本合同空格填写以中文书写为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

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7-

    以上《平台宣传入驻协议》范文由一流范文网精心整理,如果您觉得有用,请收藏及关注我们,或向其它人分享我们。转载请注明出处 »一流范文网»最新范文»平台宣传入驻协议
‖大家正在看...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范文吧 - 返回顶部 - 手机版
Copyright © 一流范文网 如对《平台宣传入驻协议》有疑问请及时反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