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配件采购合同 本文关键词:五金配件,采购合同
五金配件采购合同 本文简介:合同编号:五金配件采购合同甲方(购货单位):签订地点:乙方(供货单位):签订时间:年月日甲乙双方因采购五金配件展开合作,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规章规定,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第
五金配件采购合同 本文内容:
合同编号:
五金配件采购合同
甲方(购货单位):
签订地点:
乙方(供货单位):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乙双方因采购五金配件展开合作,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规章规定,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概述
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见本合同第七条,分批次供货规格、型号、数量、时间以甲方书面要求为准。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JG/T126-2007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
2、产品应符合设计规格尺寸和样品要求。
3、产品需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明文件,产品使用说明。
第三条
服务承诺
1、
乙方应提供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上述质量要求的货品。供货期为25天。
2、
乙方在货品供应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和售后服务未能及时满足甲方的需要,影响甲方项目进度、质量、工期,乙方愿意接受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
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保质期为两年,保质时间自材料供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四条
商品包装标准
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乙方的产品包装应有乙方名称(或标志),乙方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内。
第五条
交卸货时间、地点及运输
1、
交货时间:按甲方书面《发货通知单》中注明的时间。
2、
交货地点:按甲方书面《发货通知单》中注明的地点。
3、
运输及装卸方式:由乙方送货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其运、装、卸等及全过程保险等费用包含在材料单价内。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合格并确认收到货物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全部责任。乙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承担甲方要求交货时间前货物毁损、灭失的全部责任。
第六条
验收
1、
验收标准:
1.1
乙方每次供货都应随车提交该批次货品的名称、型号、数量、货品等级、检测报告及货品合格证。
1.2
现场清点和检查验收:乙方每次到场的货物,甲方只确认外观、款式、所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具体的各项技术指标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质量要求执行,有变更的按照甲方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要求。
2、
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组织供货,货物运抵前24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接收;货物到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在合理时间间隔(工作时间为4小时,非工作时间为8小时)内清点和检查验收;乙方委派(联系电话:)为货品送货人,代表乙方负责货物的交付、验收、结算工作。
3、
甲方由(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负责货物验收签证,以签收单为结算依据。
4、
验收方法:同时按下列各项要求进行验收:
4.1
按甲方材料收货操作程序验收;
4.2
按甲方《发货通知单》验收;
4.3
按图纸设计要求标准验收;
4.4
按中标或甲方确认的样板。
5、
甲方有权对乙方货品质量随机取样,将样品密封并经双方在样品上作标识确认后,由甲方保存。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做好抽检工作,否则视做乙方认可抽检结果。必要时,甲、乙双方共同将该样品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如经检验,乙方货品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立即于三日内无条件无偿更换该批次全部货品,直至达到产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为止,试验检测费用乙方承担,因此而延误供货期限的,乙方承担延期的违约责任。逾期更换或拒不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预算造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属于进口材料的,乙方还需增加提供进口材料的合法手续资料。
7、
甲方验收合格,不免除乙方对于货物质量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材料价格
1、本合同所述材料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单价、货品包装费、装卸运输费、利润及合同履行全过程中保险费、税金等履行合同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如乙方包装材料需要回收,回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暂定数量
单位
综合单价
小计
备注
1
传动执手
个
FZ1352630
2
12寸滑撑(304)22槽厚3.0
个
J4S223012
3
14寸滑撑(304)22槽厚3.0
个
J4S223014
4
16寸滑撑(304)22槽厚3.0
个
J4S223016
5
700长连杆
个
6840
6
提升块
个
7
平开门合页
个
6240
8
平开门锁
套
12900
9
推拉门月牙锁(左)
套
TYB107300
10
推拉门月牙锁(右)
套
TYB107300
11
88推拉门滑轮
个
ST307
12
防风块
个
13
防撞块
个
14
碰珠
个
15
地弹簧
个
MKDH-80
16
对穿螺杆(750mm)
套
17
拉手
只
MKL6210
18
插销
只
LDCX0214
19
门锁
只
MS407
20
执手及连杆
套
21
月牙锁
套
ST121
22
滑轮
只
LL系列
合计(元)
注:以上数量为暂定,以实际采购为准。
第八条
结算与付款
1、
计量规则:按甲方要求的供货规格计算(详见第七条)。
2、
结算:货款采用月结方式,乙方当月供货经甲方签收合格后,甲方于次月月底支付当月经甲方确认收到合格货物货款的95%,乙方须在甲方应付款当月10日前办理好对账手续,15日前提交付款所需的所有材料,若因乙方原因或遇节假日付款时间可以顺延。留5﹪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壹年后一次性无息结清,质保金支付的前提是:乙方能按照甲方要求,全面、及时履行质保义务,甲方表示满意,质保期满,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
3、
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营改增实施后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甲方办理货款结算,并提交该批货款盖有公章的付款申请书。乙方所开具的发票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单位、单价必须与合同一致,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则甲方付款义务相应顺延,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
乙方的收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故逾期付款的,从合同应付货款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日,则按应付未付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时付款的除外。
2、
乙方逾期交货的,甲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供货类似货物(材料),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在乙方货款中扣除;乙方交货每逾期一日,按本合同项下已发出的所有发货通知单的累计供货总值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五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项下甲方已发出的所有发货通知单的累计供货总值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索赔。
3、
若乙方提供的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该货品不管是否已被甲方使用),甲方有权视实际情况选择以下的处理办法:
3.1
要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发出后三日内无条件进行无偿更换,因此逾期交货的,按本合同第九条第2点处理;乙方逾期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本合同项下已发出的供货通知单的货品价值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3.2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本合同项下已发出的所有发货通知单的累计货品价值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4、
乙方交货重量(数量)必须与送货单相符,如抽检发现重量(数量)不足,则甲方有权将当月供货总量按不足比例扣除后进行结算,乙方还需按本合同项下已发出的所有发货通知单的累计货品价值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
材料结算后,如甲方发现已结算数量或单价不实、已用施工材料规格、品种、质量等与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不一致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乙方还需按按本合同项下已发出的所有发货通知单的累计货品价值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乙方提供的材料及工艺、技术必须合法。如所提供的材料及工艺、技术享有知识产权,所需申办的手续和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如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及工艺、技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关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他人因此追究责任,向甲方索赔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全额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
乙方在送货或收款时,须向甲方提交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及填写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否则甲方有权不办理收货或付款手续,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8、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办法(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需要更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的,必须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无法联络乙方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9、
质保期内,乙方拒绝履行质保义务或履行质保义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质保金不再支付。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
未经合同双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
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累计货款的5%向合同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
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它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质期满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建立在甲方与建设方合同的基础上,如甲方与建设方的合同发生变更而造成材料供货中止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因此而发生任何形式的索赔行为。
3、
在乙方承包范围内,部分工作量如由甲方代理完成时,其费用按实扣减。
4、
任何一方未经本合同相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第三人。
5、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招标说明书、投标报价表、技术要求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一并参阅,互为补充,不能单一解释真正含义。
6、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合同中约定的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如有变化,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有关函件的往来均以本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为准。
8、
合同供货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指定项目结束之日终止;因甲方需要可签订延期供货补充协议,甲方无需因此而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或赔偿。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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