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专项方案23972 本文关键词:专项,方案
消防专项方案23972 本文简介:湖南志荣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工程消防方案湖南益阳市桃花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05年4月消防方案一、工程概况湖南志荣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工程,位于长沙市宁乡县金玉工业园。由湖南志荣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湖南诚士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
消防专项方案23972 本文内容:
湖南志荣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工程
消
防
方
案
湖南益阳市桃花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05年4月
消
防
方
案
一、
工程概况
湖南志荣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工程,位于长沙市宁乡县金玉工业园。由湖南志荣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湖南诚士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由湖南益阳市桃花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施工。工程建筑面积为约13442㎡,为框架结构六层及钢结构单层(局部二层)两栋单位工程,基础为天然地基基础。
二、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等
三、
消防机构组成
为了能应变施工现场出现的任何消防隐患消防事故,项目部专门组织了现场消防组应急组。施工现场各班组长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消防管理条例及服众消防应急组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提出的整改意见。配合好项目部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做好。
成立消防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同时下设救援组、通讯组、交通组、物供组和义务消防队。
组长由项目经理
臧春华
担任。
副组长1名由项目副经理
曹毅
担任。
救援组长由安全员
彭程佳
担任。
通讯组长由办公室人员担任。
交通组长由后勤负责人担任。
物供组长由材料负责人担任。
项目部义务消防队,队长由项目副经理担任,副队长由保安队长担任,队员为项目部保安及后勤人员组成。定期组织防火、灭火等消防知识学习,定期开展消防训练及演练,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器材及设施。
组长
副组长
义务消防队长
物供组长
交
通
组
长
通
讯
组
长
救
援
组
长
消防组织机构图表
四、
消防组织管理
组长:臧春华
副组长:曹毅
救援组长
彭程佳
通讯组长
何献章
交通组长
吴胜
物供组长
蔡加勇
义务消防队长
杨爱军
项目部消防管理网络图
1、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防火业务上多请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作现场指导。
2、在开工时,制定详细消防方案。消防方案由公司一级技术、质安、设备、保卫部门依次审核,由保卫部门送公司总工程师、防火责任人审批。
3、施工现场实行分级防火责任制,落实各级防火责任人,各负其责。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班组长是各班组防火责任人,对本班组的防火负责。工地防火检查员(消防员)每天班后必须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或汇报。施工现场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4、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增强消防观念。
5、施工现场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张挂防火责任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防火制度等标牌。
6、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按其施工项目、施工范围,实行“谁施工、谁负责”。
7、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保安队长为副队长,队员占施工人数的5%以上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学会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8、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随工程进度在每一楼层的楼梯口设置一只灭火器和消防水笼(可利用楼层施工用水管增加接驳消防水笼)。木工房、厨房、仓库、宿舍等处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对重点消防部位(如木工房、仓库、宿舍)除每层或每个部位配置2个灭火器外,还应配置消防水带及水枪。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对于施工现场来说是一项重要的条件,施工当中有不少火源及危险源,在不明的情况下或对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不重视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各式各样的消防事故,本工程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危险品存放,无烟区、工作区、生活区确定切实可行的消防专项施工方案。
五、
消防器材配备与管理
5.1
消防器材配备
配备消防设备的部位,要按规定种类、规格[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和数量配齐,其要求如下:
1、厨房、工人食堂、管理人员食堂:各配备磷酸二氢铵干粉(ABC)4kg灭火器2个。
2、材料仓:配备磷酸二氢铵干粉(ABC)4kg灭火器2个。
3、现场办公室:配备磷酸二氢铵干粉(ABC)4Kg灭火器2个。
4、水泥仓:配备磷酸二氢铵干粉(ABC)4kg灭火器1个。
5、电工房、配电房:各配备磷酸二氢铵干粉(ABC)4kg灭火器2个。
6、门卫:配备磷酸二氢铵干粉(ABC)4kg灭火器1个,以及1条20m长,直径为65mm的消防水带。
7、宿舍:每25㎡配备磷酸二氢铵干粉(ABC)4kg灭火器1个,并修建一个2m3消防水池。
8、临时动火作业场所:配备磷酸二氢铵干粉(ABC)4kg灭火器1个和其他消防辅助器材。
9、在建建筑物:每区每层配备磷酸二氢铵干粉(ABC)4kg灭火器4个,并设置消防栓,配备消防水枪和消防水带。
10、在地面塔吊附近设消火栓一套,内配一条直径为65mm长度为20m的消防水带和一支水枪。
11、周转材(木模板)堆放场和散装水泥塔各配备磷酸二氢铵干粉(ABC)4kg灭火器1个。
12、木模板、木枋堆垛每垛占地面积不得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的间距不小于1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5.2
消防器材管理
要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出现下列情况时应予以维修、报废和更新配置:
1、有下述情况之一灭火器材的应予维修:
①
喷嘴损坏;
②
垫圈老化;
③
内胆破损。
2、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灭火器材,应予报废:
①
灭火器材的筒体或贮气瓶的螺纹损坏或严重泄漏而不能修复的;
②
水压强度试验不合格的灭火器材料;
③
用赐焊或铜修补过及被火烧过的灭火器材料;
④
国家明令规定应予淘汰的灭火器械;
⑤
消防水带有霉烂。
3、有下述情况的建筑场所,应更新配置灭火器材:
①
临时建筑使用性质变更;
②
使用、贮存可燃物的种类变更。
(五)消防设备、器材,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和损坏。
六、
防火危险源的确定及造成的事故
防火源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能更好的保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主要划分三大块:生产区、生活区、仓库区。
6.1
生产区
1、楼层中电焊机使用时所造成的焊花。控制好外脚手架上的脚手片和施工楼层中的模板。
2、施工现场氧气、乙炔的使用。
3、电渣压力焊及闪光对焊。
4、配电房内的总配电箱及电缆。
5、方木及模板堆放。
6、防水工程及其他分项施工明火使用。
6.2
生活区、食堂
1、食堂使用柴油灶或煤气灶。
2、炼油或油炸食品时油温不得过高或跑油,厨师不得离岗。
3、工人的电器及其它用电设备。
4、宿舍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宿舍内使用明火。
6.3
仓库区
1、易燃物品各种润滑油,油漆等单独放开。
2、易爆物品氧气和乙炔分开放好。
3、各电线、电缆工具及材料分开堆放。
4、仓库周边道路不畅通,未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5、仓库内使用明火。
七、
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根据消防源制定了管理措施和实施方法
7.1
仓库区管理
1、仓库区是防火重点部位,因仓库发生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影响大,发生火灾时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大,防火管理必须做到
“四有一及时”,即有防火负责人,有义务消防队,有健全的岗位防火制度,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2、仓库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冒险作业,必须对仓库的员工加强道德和防火意识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避免违章;
3、仓库防火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切实的防火档案,有职工的防火知识学习教育及训练计划,有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有灭火演练计划和防范措施,能达到预期效果;
4、仓库物资防火管理,应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仓库根据要求在室内各配备了2个灭火器高度挂放在1.2m高,外面各2个灭火器,且专人负责仓库的监管工作。
5、仓库应用耐火材料建设,库房应与生活区分开,周边道路畅通,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布局合理,并设明显的“严禁烟火”及“严禁吸烟”等标牌。露天堆放材料要堆码整齐(易燃、难燃应分开);
7、电焊、气割等工作均不得在仓库里进行。
7.2
生产区管理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开设专门吸烟区,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合理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2、施工现场不得随便动用明火,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在使用前保安全部检查批准,办理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监视;
3、物资仓库、木工车间(棚)、木料及易燃物品堆放处,机械修理处、油库区、油漆配料房、喷漆车间等部位,严禁烟火,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炊具和明火作业;
4、职工宿舍、办公室、更衣室、各类仓库、机修车间、木工车间、木工工具房等不得违反下列要求:
a、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做饭、烧水,严禁使用碘钨灯做照明灯、宿舍休息室内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b、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如需要必须由专业电工搭设,除木工车间(棚)、工具室、机械维修车间、办公室、临时实验室使用照明灯泡不得超过150瓦外,其他不得超过100瓦;
c、各类仓库、木工车间(棚)、油漆配料室、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或明火;
d、木工车间(棚)的木屑、碎料、锯末等必须每天及时清理,集中堆放到指定安全地点,做到工完场清;
6、高层建筑必须设有消防竖管、专用高压管、专用电线、高压泵应设专人看管、日夜值班,室内消防竖管不得接生产用水管;
7、施工现场道路为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无阻,施工易燃、易爆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在安全可靠处存放,油棉纱和维修用油应妥善保管。
8、外架灭火器配备,每幢楼外架底下配2个灭火器,灭火器必须全部灌满。每幢楼每单元每楼层放一只灭火器。
9、每幢房子均设一根单独消防水管每层设一个接口。楼层每2层设一个消防水带和水枪头,专人负责监管工作。重要部位或有隐患的处所设一个总的消防专用水池。
10、电焊机及各大型机械均配1个灭火器。方木及废料堆放处设置2个灭火器且用警示牌示警。施工在门口配备5个灭火器。
11、总配电间门口必须设置1个灭火器,警示牌示警,还须设置一个砂箱。
12、各幢楼的安全通道口需设置1个灭火器。
13、施工楼层及施工场地设置一条应急通道。
7.3
生活区、食堂管理
1、宿舍区的建筑结构、布局、用电、用火等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宿舍栋与栋之间必须满足安全距离。宿舍楼每幢每层设置2个,办公楼每层设置2个灭火器;
2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气和100瓦以上大灯泡,不准使用碘钨灯,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
3、宿舍内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火柴不得乱扔乱放,应随手熄灭放在烟缸内,严禁在宿舍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食堂必须采用防火材料搭设,食堂内设不得少于2个灭火器;
5、食堂内的煤气、液化气及柴油炉灶等有明火设备,要求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防止漏气、漏油,气瓶与炉灶必须分开放置使用,保持1米以上距离;
6、炼油或油炸食品,油温不得过高或跑油,司厨人员不得远离岗位;
7、食堂内使用的电气设备要保持清洁,应做防潮处理,保持良好的绝缘;
8、司厨人员下班前必须负责安全检查,杜绝火灾隐患。
7.4
火源管理
按省、市公安局有关消防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三级”审批制度,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方能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必须做到“八不”、“四要”、“一清理”。
1、“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①
一级动火。即可能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由工程项目部安全和保卫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工程项目部防火责任人审批。
②
二级动火。即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由动火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加具意见,报主管单位技安部门、保卫部门共同审核,由企业防火责任人审批。
③
三级动火。即可能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由企业技安和保卫部门提出意见,防火安全责任人加具意见,经上级主管单位技安部门、保卫部门共同审核,由防火责任人审批,并报当地消防部门备案。如有疑难问题,还须邀请劳动、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共同研究审批。
2、动火前“八不”
①
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②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③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④
盛装过的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未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⑤
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⑥
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等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⑦
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⑧
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3、动火中的“四要”:
①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②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③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④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动火后“一清理”: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5、高处焊、割作业时要有专人监焊,必须落实防火焊渣飞溅、切割下跌的安全措施。
6、动火作业前后要告知防火检查员或值班人员。
7、装饰工程施工期间,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吸烟,严禁油漆及木制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进行。
8、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使用时不得靠近热源,应距明火不小于10m,与氧气瓶应保持不小于5m距离,不得露天存放、曝晒。
7.5
电气防火管理
1、工地内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以下简称GB50194——93)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以下简称JGJ46—2005)规定。
2、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要及时更换。
3、严禁在外脚手架上架设电线(JGJ46—2005第6.1.2条)和使用碘钨灯,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钨灯时,架设要牢固,碘钨灯距易燃物不少于50c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GB50194——93第7.0.9条),施工完毕要及时拆除。
4、临时建设设施的电气安装要求:
①
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管或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要套防火绝缘线管。
②
照明灯具下方一般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cm。
③
临时设施内的照明必须做到一灯一制一保险,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宿舍内照明应按10㎡有一盏不低于40W的灯具,并安装带保险的插座,不准使用铜丝和其他不合规范的金属丝作照明电路保险丝,不准设置移动式灯具。
④
每栋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建筑内每个单元的用电必须设有电源总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人离断电。
八、
应急措施
施工现场或生活区、仓库发生消防事故,项目部将启动消防应急措施,一是发生事故。项目经理唐胜强负责现场的全面领导,负责施工现场内、外部各项工作的协调。张拥军负责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和保护设施及时到位,
负责现场物资调配及人员组织和部署。
负责现场水、电、通道三通等工作,
负责现场保护和详实纪录归档工作,
负责事后的后勤工作及巡查工作。最终各负责人员向项目经理汇总情况,由项目经理向上级部门汇报。
为了使施工现场消防得到更有效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项目部人员认真执行及覆行自己的主要职责把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做好。
九、
消防责任制
9.1
项目经理防火安全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深圳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直读和安全操作规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施工、生产、经营管理的内容;
5、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完善消防设施;
7、领导义务消防组织;
8、组织制定灭火方案,指挥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9、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9.2
项目副经理防火责任制
1、对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落实各项责任制;
2、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各项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3、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防火检查,对检查的问题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4、组织实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5、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定期学习及演练;
6、协助事故调查、发生事故时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9.3
项目技术负责人防火安全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防火安全技术负责;
2、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规程、规范标准;
3、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5、制定技术措施和和季节性施工方案,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6、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组织上岗人员的技术培训,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火灾事故;
7、参加防火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8、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及制定预防措施。
9.4
项目安全主任、安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
1、认真执行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对所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技术措施及规程,有针对性做好防火安全书面交底,经常性检查,纠正违章;
3、落实防火安全技术措施,不违章指挥;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人学习消防法规及有关消防管理规定,负责对管辖工人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5、对现场动火作业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在对所管辖施工项目的新型材料的使用前对工人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新型材料性能、工艺、使用注意事项等;
7、保护好火灾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9.5
项目保卫负责人防火安全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问题进行整改;
5、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6、参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上报。
9.6
项目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现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健全本部门防火安全措施,做好材料运输及存放保管过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2、对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物品必须按规定单独存放。严格领、用、退手续;
3、对仓库及存放现场物资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确保仓库内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无损,灵敏有效;
5、仓库保管人员对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十、
消防资料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资料档案管理。防火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建设项目和装修工程消防报批资料。
2、施工防火安全技术方案。
3、搭建临时建筑和外脚手架的消防报批许可证。
4、防火机构人员名单(包括义务消防队员、兼职防火检查员名单)。
5、对职工、义务消防队员的培训、教育计划及有关资料记录。
6、每次防火会议和各级防火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
7、各项防火制度。
8、动火作业登记簿。
9、消防器材种类、数量、保养、期限、维修记录。
备注:发生火警拨打报警电话“119”或“110”,当有人员受伤时同时拨打“120”紧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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