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假公寓托管协议 本文关键词:度假,公寓,协议,托管
度假公寓托管协议 本文简介:XXXX度假公寓房屋经营托管合同房屋经营托管合同如下:甲方(托管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业主微信号:乙方(受委托方):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含附属设施)经营托
度假公寓托管协议 本文内容:
XXXX度假公寓
房
屋
经
营
托
管
合
同
房屋经营托管合同如下:
甲方(托管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业主微信号:
乙方(受委托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含附属设施)经营托管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
托管房屋及附属资产简况
1、托管房屋位于________栋
号房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度假式公寓出租经营。
第三条
经营托管权限
1、乙方具有排他的经营管理权限,自主制定经营和管理模式;
2、乙方可根据市场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也可根据实际行情把客房进行短期月租;
3、乙方自主成立管理服务团队,团队人员与甲方无关;
4、其他乙方应享有的经营托管房屋之权利。
第四条
经营托管期限
1、本次经营托管服务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符合约定条件的托管房屋交付给乙方。代理期限届满后,如甲方有意继续托管或委托出租房屋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五条
租金收入分成及其支付
1、经双方同意,对托管房屋所获得的实际租金收入,按甲方享有
70
%,乙方享有
30%
的比例分配。
2、乙方每月10号前支付甲方所得租金。银行卡账号:
卡号开户行:
卡号用户名:
0
第六条
相关费用的承担
1、甲方承担托管期限内费用如下:
a.水电费(
100
%)
b.布草洗涤及打扫卫生、洗漱用品费用如下:
(单间50元/次,两房80元/次,别墅300元/次)
c.物业管理费
d.网络宽带费
e.非因乙方原因或非客人不正当使用造成家具,电器损坏或更换电器及配件等维修费用
上述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由甲方承担的除外。
2、乙方承担托管期限内的费用如下:
a.推广费用及广告费
b.人力成本
c.店铺成本
3、经营托管期间,乙方为更有利于出租,甲方同意乙方对托管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现阶段主要的改装如下:
(1)经营托管期间,乙方在不损坏甲方入户门的前提下,可换装智能密码门锁,托管期满,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管家服务的,可保留门锁系统以便管理。如托管期间甲方提出退出托管,并要求更换回机械门锁的,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支付200元.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经营托管期间,因附属设施自然折旧或质量问题以及小区建筑、物业管理、托管房屋装修等原因造成的损坏,由甲方承担;经营托管过程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意外损坏和丢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托管房屋的日常简单维护和维修,凡有大的维修,乙方需通知甲方,经甲房同意授权修理后,乙方即可修理.
如是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如遇紧急入住,无法联系业主时,费用在200元以下,托管公司先行支付维修,在业主收益扣取
3、房屋托管经营期间,造成的重大被盗、火灾及人身伤害等事故,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负责先行处置,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赔偿后享有要求甲方配合乙方向相关单位或相关个人追偿的权力.
第八条
关于甲方及其亲友的免费入住权
1、在本房产受托期的完整年度,甲方享有业主优惠入住权。每年自然享有30天入住权,其中淡季(11月—4月)18天,旺季(5月—10月法定节假日)12天,其中周末及法定假期5天,平日7天。业主返住需支付基本的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如下:单房为50元/天,两房为80元/天,别墅为200元/天。
2、甲方行驶入住权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租或变相出租等扰乱客房销售管理和价格秩序的形式经营其优惠入住客房,并不得贩卖。倒卖其优惠入住房间,侵害广大业主和乙方利益。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有权保留甲方后续优惠入住权益的使用。
3、预定时间:
旺季提前3-10日预定
淡季提前1-3日预定
旺季:5月1日—10月30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淡季:除旺季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均为淡季;
3、直接来电酒店预定(XXXXX):在确认订单后,一般在15分钟内确认,如有特殊情况在30分钟内给出答复。在预订成功后24小时内可以对预订进行更改或取消,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4、入住权利仅限当年有效,不累积至下一年度。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及时收取租金收入分成款,除非乙方有正当理由或征得甲方同意逾期支付的。
2、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甲方享有免费入住权。
3、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将托管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在整个托管期内托管资产无使用纠纷,交付时附属资产能正常使用。
4、经营托管期间,如果托管房屋所在小区统一改装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设备及管道改造等),由此所发生的改装费和设施设备添置费,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拒绝改装,以免影响乙方对托管房屋的租赁业务开展,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在经营托管期内,甲方有权抽查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保养和使用情况,但需提前至少七日告知乙方,且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增减室内物品及设施。如遇有承租人入住期间,甲方不能行使该权利。
6、甲方应保证其对托管房屋拥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权,并保证在整个经营托管期内,乙方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单独占有、使用和管理出租托管房屋,不受非法干涉、侵犯。因甲方原因而发生的托管房屋的产权、债务等各类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并确保乙方及承租人不因此而遭受不利影响,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保证不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委托乙方之外的第三方托管、代理等,否则应承担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8、因乙方重大过错导致托管房屋受到严重损坏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过错而所造成的损失。
9、甲方将其与租赁经营的无关私人物品,留存在托管房屋内的应由乙方封存或自行上锁,但不得影响正常租赁业务,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另外,未经双方确认的甲方留存的私人物品之遗失、损坏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0、经营托管期内甲方处分托管房屋时,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本款所称“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赠送、继承、抵押等行为。但这些处分行为必须不得损害乙方及其承租人的利益,否则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及其承租人由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1、经营期间,甲方须按时缴纳托管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保证物业能够正常经营。如甲?a href=http://www.16fw.com/jhfy/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讲话词苯赡晌镆捣训模曳娇梢韵刃写桑俅蛹追降木找嬷锌鄢?/p>
12、经营期间,如因于物业公司的干涉等因素,影响到乙方对该房屋的正常经营,甲方应及时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保证乙方能够正常的经营。
13、甲方还依法享有及承担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日后所签署的相关补充协议所约定的、甲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及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经营托管期内,乙方有权利按本合同的约定对托管房屋享有单独占有、使用和独立自主管理经营的权利,且不受甲方及他人的非法干涉和侵犯。
2、经营托管期内,乙方对托管房屋享有唯一、排他性代理权和经营权,双方不得将托管房屋整体转租第三方(不包括乙方关联公司)经营,亦不可重复委托第三方(不包括乙方关联公司)代理。
3、乙方必须在办妥各项正规审批手续的前提下依法经营,乙方有权独立自主地利用托管资产开展经营活动。
4、经营托管期内甲方处分托管房屋时,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本款所称“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赠送、继承、抵押等行为。
5、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托管房屋毁损、灭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减少相应金额的租金收入分成款或解除本合同
6、托管资产在以下情形下发生毁损的,不应归责于乙方:
(1)乙方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资产的;
(2)乙方按托管资产说明书所标明的方法使用托管资产的;
(3)乙方按托管资产通常的使用方法使用托管资产的;
(4)托管资产发生的正常损耗、老化、破损、折旧等。
7、乙方应当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收入分成款,并在托管期满后10日内将托管资产交还甲方。
8、托管房屋仅用于经营出租使用,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承租人进行严格管理,以免承租人利用托管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9、乙方应当妥善管理托管房屋,因乙方没有尽到管理义务而致使托管房屋毁损、灭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经营期间乙方应该做到公开、透明,如实地向甲方汇报托管房屋的经营情况,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抽查。
11、乙方还依法享有及承担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日后所签署的相关补充协议所约定的、乙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及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保密条款
本合同各方保证,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本合同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本合同项下之事务均负有保密义务(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外),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未全面且适当地履行其约定义务的,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伍
仟元人民币。
2、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为
伍
仟元人民币。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义务,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甲方单方要求退出与乙方合作的,需等托管房所有预定客人入住退房后,方可解除合同;否则,因甲方单方退出托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乙方已为托管房屋投入的全部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项下之“不可抗力”指以下事实: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自然灾害、战争等。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协议各方应当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以使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而须解除本合同的,则各方应根据协议履行的具体情况,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处理好善后事宜。
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顺延履行本合同。
第13条
提前解约
1、
甲乙双方如提前终止合作,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托管房屋没有客人预定订单的前提下,如甲方提出解除托管合同协议时,该托管房屋有客人预订,甲方需等所有预订客人入住退房后,方可解除协议;反之,在预订客人还没入住的前提下,甲方强行解除托管协议的,甲方需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
书面通知到期后至少需要给予乙方15天时间换锁和收拾酒店用品。
第十四条
关于配置用品的处置
1、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情况下,乙方需按甲方当时购置的酒店配置用品清单全数交付甲方。
2、合同期满或提前解约,乙方可视当时用品使用情况来决定是否进行回收甲方购置的酒店用品,回收处理方案如下:
①甲方如在托管期间不满一个月主动提出取消托管的,乙方可按甲方当时购买的酒店配置用品总额的70%价格进行回收;
②甲方超出一个月不满两个月主动提出取消托管的,乙方可按甲方当时购买的酒店配置用品总额的50%价格进行回收;
③甲方超出两个月不满四个月主动提出取消托管的,乙方可按甲方当时购买的酒店配置用品总额的30%价格进行回收;
④甲方超出四个月不满六个月主动提出取消托管的,乙方可按甲方当时购买的酒店配置用品总额的20%价格进行回收;
⑥甲方超出六个月主动提出取消托管或合同期满的,乙方视当时用品使用情况来决定是否进行回收。
第十五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托管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且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对无争议的其他义务各方均应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补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
乙方(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日
房屋物品清单
区
号楼
单元
室
家具:
电器:
其他:
钥匙______________________把
煤气卡_____张,业主/住户卡______张
清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月
日
(盖章)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