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安全教育制度 本文关键词:安全教育,制度
005安全教育制度 本文简介:安全教育制度编制人:杨国庆审核人:柴光银编制日期:2010年08月10日新疆陆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教育的原则、内容、形式和管理职责。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单位。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中应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
005安全教育制度 本文内容:
安全教育制度
编制人:杨国庆
审核人:柴光银
编制日期:2010年08月10日
新疆陆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教育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教育的原则、内容、形式和管理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中应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
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G/SH027
100——1997质量体系审核考核办法
3.
职责
3.1
公司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部监督检查考核。各分公司负责本公司各级安全教育及外来施工人员教育。
3.2
一级安全教育由劳人部、安环部负责。
3.3
二级安全教育由分公司干部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教育。
3.4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
3.5
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安环部或用人单位负责教育。
4.
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原则,讲究针对性、科学性,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安全教育的内容不仅要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教育,还要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的教育。
4.2
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及要求
凡新入公司员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大中专毕业生、代培和进公司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分公司、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进行工作和学习。
4.2.1
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
新入公司员工报到后由劳人部组织,安环部负责教育和考核,时间不少于8小时(实习人员不少于4小时)。经一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分公司,其教育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a)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和规定;
b)
工厂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制度);
c)
典型事故分析及教育。
4.2.2
二级(分公司级)安全教育
由分公司经理或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实习生不少于4小时),经二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其教育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a)
本公司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b)
本公司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
安全设施、工具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d)
典型事故教训。
4.2.3
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用讲解和实际表演相结合的方式,经班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由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其教育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a)
本岗位(工种)的工作特点及生产流程和注意事项;
b)
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c)
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d)
本岗位(工种)的事故及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措施。
4.3
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内容与要求
凡属临时工、民工、外包工等施工人员和临时进厂办事、参观人员,进长前都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4.3.1
对临时工、民工等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首先由招收和使用部门负责组织,并通知安环部进行安全教育,然后再由招收和使用部门进行施工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教育内容包括二个方面:
a)
本企业生产特点,从事工作性质,注意事项;
b)
事故教训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并在施工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
4.3.2
对外包工和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
分别由公司生产调度部(或委托单位)和外包、外借人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通知安环部进行安全教育,然后再由用工单位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并经生产单位同意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4.3.3
对进入厂区内办事和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组织教育,教育内容包括:本厂有关安全规则,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参观人员必须有专人负责,被参观的生产装置要安排专人陪同。
4.4
日常安全教育
4.4.1
4.4.2
坚持开展以车间班组或公司职能部室为单位的每周一次安全活动
a)
安全活动要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车间领导或安全员要进行安全讲话,安环部要进行定期抽查;
b)
车间干部,工人必须定期参加安全活动,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日活动;
c)
安全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4.4.3
安全日活动内容
a)
学习安全文件、通报、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知识;
b)
结合典型事故进行讨论分析、总结、吸取、事故教训;
c)
开展事故预想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种技术表演赛;
d)
检查安全标准(制度)执行情况,清除事故隐患;
e)
开展安全技术座谈,攻关和其他安全科研活动。
4.4.4
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简报、标语、漫画、图片、安全讲话、事故现场会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4.4.5
经常对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培训。
4.5
特殊安全教育
4.5.1
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内容:主要是本专业公众的专业技术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以及提高应变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4.5.2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用前的安全教育
由各主管部门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然后采用培训或实际表演的方式,对有关岗位和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的工作。
4.5.3
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等)人员的安全教育
离岗6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人员和换岗人员,由车间负责进行复岗和换岗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教育。
4.5.4
对严重违章违纪员工,应由所在单位令其停止工作,进行安全意识的再教育,经考察认可后,再回岗位工作。
4.5.5
公司级中层领导干部和班长在进行企业管理轮训时,必须有安全管理的内容,新聘任的领导干部,由安环部组织进行一次重点安全教育。
4.5.6
安环部、劳人部每年组织一次全公司性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考试。
4.6
安全教育登记与建档
4.6.1
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情况要填写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完毕,发给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证,凭证领取劳动保护用品,方可准许上岗。
4.6.2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的领导负责。
4.6.3
新入厂员工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接受培训学习,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后,再经有关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的考核,合格后办法安全操作政证,方可独立顶岗操作。
4.6.4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首先由单位提出申请,劳人部(员工培训中心)负责组织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从事作业。
4.6.5
每年组织的安全技术考试,成绩要登记在安全工作卡片上,并作为晋级和评先的依据。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由安环部、劳动人事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
考核执行《安全管理标准制度考核实施细则》